完结也进入完结,在无穷尽的粘稠的黑暗当中,我冷静地想着我也该死去,我也仿佛,就这样一死了之。
等我写完,我的满头黑发,却已花白斑驳。
他的丧事是wǒ • cāo办,墓地是我选择,墓碑是我敲定,连配在上面的照片都是我挑了又挑。我没有合眼,没日没夜处理他生前留下的无数问题,从公司到林家,从差不多精神崩溃的林俊清到恨不得扑上来撕咬我的七婆,从收购合并到打发那帮贪得无厌的姓林众人,我的手段可称得上狠绝快速,雷厉风行,但在另一方面,却也博取仁至义尽的名声。
我就如机器一般不曾停歇地做着这些事,拖着一个干瘪的残骸或一个空壳,直到有一天,老友黎笙从远方飞来,命手下砸开我的办公室,擅自带了医生为我强制性注入镇静剂,我才恍惚间意识到,原来我还是个人,原来我还需要休息这回事。
然后我对眼眶含泪的黎笙说了一句话,我说:“阿黎,你哭个屁,老子还没哭呢。”
“放屁!”他一把掐住我的脖子,吼道:“你他妈最好给我哭出来,听见没,不然老子把你的裸照卖给港岛最没品的八卦周刊!”
我想笑,想说他的冷笑话一点也不好笑,却发觉心里空出一大块,空到仿佛一阵风吹过,能听到胸腔传来的回声。太空了,所有的情绪仿佛都离我远去,世东走了,似乎在那一瞬间,也将我的喜怒哀乐,全部用抹布抹煞干净。
世东死了。
我没有表情,但世东确实死了。
一个人死了,对另一个还活着的人,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从今往后,这世界再没有这个人,再怎么寻找,也找不到他的身影;再怎么等待,也等不到他回来;再怎么付出,也不要期望,有一丁半点的回报;再怎么努力,也不能奢望,再看到他投到你身上,或敬佩或愤恨的目光。
对我来说,还意味着,我真正的人生从此终止在那个雷雨之夜,终止在那辆水泥车的车轮下;意味着,从今往后,那个称之为心脏部位,被不知名的外力活生生挖空,就像乡下被过度开采的石山,中间骤然少了一大块,丑陋而空洞,丑陋而卑微。
于是我恍然大悟,原来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他已经成为这么重要的所在,就如流光溢彩,不可名状的阳光一般,以至于他一离开,我的世界中,关于温暖的渴望,关于光明的怀想,全部寂灭。
只剩下一片没有表情的荒野。
无数个日日夜夜,我像输入好程序的机器人一样工作、应酬、健身、吃饭、睡觉,我不敢留出一点一滴的个人空间,我怕一停下来,从胸腔处那处空洞泛滥上来的寒冷,会将空气变得凝重压迫,直至我窒息。而这世上,已再无第二人,能够仅凭一个微笑,即让我感觉,冬日暖阳那般的感动。
那个能如此微笑的人,已经死了,没了,消失了,不在了。
然后,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一天,终于发生了最让我惊恐的事情,我发现,我竟然想不起那个人的模样,哪怕我那么费心费力去维持林宅原貌,那么不顾一切,将七婆那个仇恨我的老太婆留下来,可是,我仍然一点一滴忘记了那个人的样子,曾经那么刻骨铭心的温暖,怎么可能,竟然连对方的模样都想不起来?
这下我是真的慌了,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忘记他的样子,就意味着,他真的在远离我的生命,我已经空乏至此,若连这点关于温暖的回忆都不能保有,那让我怎能抗得住,接下来无穷无尽,黑洞一般的漫长岁月?
我开始频繁造访他的墓地,唯有在哪里,摸着他冰凉的墓碑,看着他的照片,我仿佛能得到些许平静。但是这无法持续多久,我总是会不断地做噩梦,他在我的面前越跑越远,而我无能为力。
在梦中,我痛彻心扉的无能为力,令我泣不成声。
也只有在梦中,我才够胆,扒开血肉,看看心脏位置那个模糊的黑洞,看看那里面有多深,那伤痛,有多深。
醒来后,我迫不及待叫了人赶赴墓园,我迫不及待要看着他安息的地方,跟他尽可能近地挨在一起,这样,那种深入骨髓的无能为力,或许能有所缓解。
我没有想到,竟然能在墓地,又一次遇见他。
神怜悯我,竟然让我这样的罪人,又得遇洗涤灵魂的甘泉。
一开始我并不能确定,那个男孩长着一张令人过目难忘的漂亮脸庞,也许因为这样,看过他的人往往忽略其他重要的信息;除此之外,我更为惊诧的是,我的手比我的头脑更快一步抓住了他,然后,在我心脏的那个部位,长久以来空缺而荒芜的地方,竟然破天荒地,有了一丝细微的颤动。
仿佛有一颗种子,借着这个男孩,瞬间植入那片荒凉空茫的土地里,尽管无声无息,但我却分明感到有种叫做希望的东西,开始以无法告知的形式,告知我。
越接近他,那颗种子便发育得愈加完善,悄悄破土而出。我观察他,靠近他,听他编造各种拙劣的话语,好心没有去揭穿,因为他说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具瘦弱单薄的身体上,仿佛泛着温暖的光芒,我踯躅寒夜已久,怎能不如飞蛾扑火那般,朝那点光芒追逐而去?
最初我以为这不过是敌人暗中给我下的套,利用世东这个弱点大做文章,但我不介意这个男孩是谁,他在说什么,我在乎的只是他在我身边,只要他在,我灵魂中那层遮天蔽地的暗夜便有了悄然化解的可能。我早已下定决心,无论他是谁,我都要留下来,为我自己留下他来。我命人查这个男孩的背景,那些什么学校捐赠的鬼话没有意外地被揭穿,他生活其中的那种平民环境,也很难跟世东那等上流阶层发生任何交合的可能,但当我翻开那份调查报告最后,却发现一件惊人雷同的事:
三年前,那男孩出过严重车祸,时间和世东死去的时间,几乎一摸一样。
这个巧合令我从此处处留心,很快我发现,他不仅知道已故的世东许多事情,甚至连世东的想法,他可能说过的话,都复述得半点不差。这就不是一个听别人复述的旁观者应有的反应,而是一个当事人事后回忆应有的状态。更重要的是,他有很多不应该出现在一个平民少年身上的特质。那种看似不经意,实质需要千锤百炼的优雅高贵的气质;那种没有从小严格的训练无法形成的上流阶层的礼仪习惯;那口带着巴黎腔的流利法语;那种沉淀了岁月,令周围众人无法不被吸引的温暖和煦……我阅人无数,这些东西无论如何,不应当出现在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身上。内心的修养与你经历过的生活密切相关,再天赋横溢的人,也无法跨越自己的年龄和阶层。因此,简逸身上出现的这些,没有办法给出合理的解释,除非……
终于在看到他第一次撞见林俊清不同寻常的反应中,我心底隐隐的怀疑变得明显起来,我安慰他,抱他,在他疲惫而软弱的时候旁敲侧击林世东怎么跟他叙述林俊清,那孩子倦怠之下。霎那间,我那久无感觉的内心,忽然一下如遭重击起来,我耗尽力气,才能抑制住浑身颤抖,因为我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那天晚上,与林俊清逢场作戏,本就是我刻意为之,我又安排人暗示了林世东过来,我想让他亲眼目睹,自己爱了那么久的人,不过是个垃圾。
我原本设计得很好。林世东那样的人,要他自己放下那些狗屁家族荣誉,公司责任,个人颜面几乎是不可能的。他太天真,又太宽厚,以己度人,便以为世上的人,再混蛋也不会下作不堪。不给他重击,不让他明白什么叫做孤立无援,什么叫做众叛亲离,他永远不会明白谁才是真正对他好的人,谁才是他该好好珍惜,好好去爱的人。林俊清这一步,其实是整盘棋中最后一步,让世东彻底清醒的一步,走了这一步,我才可以真正向他施以援手,我才真正有机会,走进他的内心。
可我千算万算,却忘了衡量一个基本事实,我不懂得,原来对我来说的历练和成长,对世东而言,却是致命的打击。
林家培养出来的人,美好如斯,却脆弱不堪,他是合该捧着宠着的,而不是我这样,胡打海摔没有所谓的。
因此,一直到逝世的前一刻,世东才知道林俊清的真面目,他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必要告诉其他人。
可这个叫简逸的男孩却清楚地知道这一点,联系到他身上种种不合常理的地方,一切就只能有一个解释了。
一个,他就是世东,世东就是他的解释。
夏兆柏番外——2
灵魂转换。
如果换作以前,这个词对我而言只意味着荒谬和可笑,它只指向两个来源:一个是这个城市娱乐文化生产出来的穷极无聊时用来打发时光的某种幻想;一个是由信鬼神产生的那种把命运的决定权战战兢兢交给不知名的神明,交给轮回报应这些毫无根据的虚假正义而来的迷信文化。
即使是今天,我仍然认为,这两个来源异曲同工,都源于人心深处的卑微和软弱,那种不敢直面命运,不知明日生活为何的畏惧和裹足不前。
我从来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七婆说得对,我就是街头档口抢煤渣的野崽子出身,我这样的人,没有奢望去软弱,无时无刻你心里都得憋着一口气往前冲,哪怕前面已经无路可走,你也要披荆斩棘,自己杀出一条血路来。
所以我从来不信鬼神,我也不去想因果报应,我只知道,命运这种东西,交给谁都不妥当,不如牢牢握在自己手里。
但因为他,我觉得很庆幸,这世上还存在此类无法解释的事情。
那天晚上,我把他带回林宅,故意让他与七婆相见,不出所料,他的心肠向来软,再怎么伪装强撑,面对那哭泣哀伤的老女人,他还是难以自持地与之相认了。在他们抱头痛哭的时候,却并不知道,我其实就在花房外面。
那一刻,我闭上眼,酣畅淋漓地,流下两行热泪。
我忽然发现,原来我不是不会哭,我蓄积了那么久的眼泪,原来是为了重逢,而不是为了悔恨或者苦痛。
看着那本该逝去的温暖微笑再度活生生闪现在眼前,感受胸腔的位置,那原本沉寂死去的心脏,再度火辣辣感觉到疼痛,骤然间,我对未知的世界,对神,对命运,对让东官回来的那股不知名的力量,产生了敬畏之心。
我一直以来,以为自己白手起家,一砖一瓦,一分一毫皆是自己努力所得,吃过的苦,受过的罪固然与人无尤,但今日谋到的地位和身份,却也是与人无关,乃我应分所得。我一直没有觉得自己运气比谁好,甚至没觉得有运气这回事,一切都按部就班,掌握在我自己手中。
但是,这件事却让我深深震撼,原来,我真的是老天眷顾的人,不然,怎么何其有幸,能有机会一切重来,能有机会,再将那个人,紧紧拥抱入怀中。
他甩开黎笙朝我走来,不明所以地被我一把抱住。他不知道,我此刻的心情恨不得将他揉入自己骨血之中,再也不要分离;他不知道,我面无表情,其实却满心雀跃,高兴得手指发颤;他不知道,直到这一刻,我悬而未决的心,才终于安定下来,胸腔的部位,噗通噗通,强健有力地跳动。
他不知道,在这一刻,我终于确定,我爱的人,回来了。
我暗下决定,这一次,我会倍加小心,避免重蹈覆辙;这一次,我会一步三思,再三衡量,一切以他脆弱的身体和心理是否能经受得了为前提;这一次,我会倾尽所有让他欢喜无忧,经过一千多个日夜的煎熬,我终于明白,唯有他快乐,我才能真正快乐。
只除了一条,他不能离开我。
其实是,我不能离开他。
他对我来说,不是情人,不是爱慕的对象,不是伴侣,而是像内核一样的存在,是让我这具身体像个人一样有感觉,能正常发挥喜怒哀乐的功能,能分辨痛苦和幸福,能区别黑白与彩色,能生产什么叫做意义,能判断什么叫做价值的存在。我清楚记得,在原以为他不在了的日子里,一切就如被人强行抹除掉的黑板一般,除了空白还是空白。
如果一直那样行尸走肉地活着倒也无所谓,但是我现在又像一个人那样尝到了活着的感觉,尝到了名为希望的甜头,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回到那死寂一样的黑夜当中。
他就如我活命的一口粮食,一汪泉水一般,我除非不想活,否则,怎么让他离去?
可是他只要有可能,仍然想要离开我。
我不舍得真在他身上用手段,至多不过板着脸孔,剖析利弊,让他自行选择。但是,他仍然一次又一次,刀尖刺肉一般的讽刺,抗拒,疏离,他从来不吝啬伤害我,那么和蔼一个人,连林俊清那种忘恩负义的狼崽子都未能泯灭他的恻隐之心,连萨琳娜那种见利忘义的女人都能得到他和颜悦色的对待,唯独对我,从来就没不忍心过。
为什么会这样?难道因为我皮糙肉厚,所以经得住这些,因为我欠他的,所以他对我无所顾忌?
是,现在心脏这个位置,无数次让他绞到发痛,这确实是要比死水一潭好很多,但却不意味着我喜欢被他如此对待。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