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三月末的巴黎,来自大西洋咸湿的春风让这个城市渐渐从并不严寒的冬天中苏醒。
法国人天生就有一种源于骨子里的浪漫,走在街道上,时常可以见到牵手散步的情侣们,有时他们还会直接来一个火辣辣的法式热吻,坦率地表达出恋人间的甜蜜爱情。
戚暮早已从一开始的微愣,到如今可以熟视无睹地走过这些秀恩爱的情侣们了。他自小在奥地利长大,民风虽然也十分开放,但还真是没开放到可以当街热吻的地步。
公寓距离学院只有几条街的距离,一个俊秀精致的华夏青年拎着琴盒穿过街道,还是十分惹人注目的。才来到这里十多天,戚暮的好人缘就已经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走过街头的面包房,那胖胖的男主人会笑着将面包递给戚暮,祝他早安;走到街角的鲜花店,那正在剪花枝的金发女生会将今天多出来的花朵送上戚暮一两枝,祝他有个好心情。
你瞧,一个长相好看、又斯文有礼的孩子,是最让人喜欢的了。
当然……这个喜欢者的范围里,肯定不包括阿卡得教授。
阿卡得教授私心里当然是非常疼爱自家可爱的学生的,但是一旦碰上了音乐方面的事,这位大师一下子就严肃起来,连一点点芝麻大小的缺陷都不能容忍。
在戚暮练习《第24号随想曲》第三天傍晚的时候,阿卡得教授就让戚暮将自己改编的曲子正式演奏了一番。
结果自然是非常让他失望的,阿卡得教授说:“小七,你虽然努力改编了一些乐段,但是我想要的,从来不是让你彻底改编这首曲子,而是……在你的演奏中,要发生些美妙的化学变化。”
这样的评价让戚暮更加认真起来。除了在学院练习、改编的时间外,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放在外出采风上,希望能从这座春天般美好浪漫的城市中,得到一些火花般的灵感。
而在隔了一条海峡的英国伦敦,维也纳交响乐团的环欧洲音乐会的第一场演出,也正式开始了。
这场盛大的音乐会选在了伦敦最负盛名的音乐厅——皇家奥伯特演奏厅中进行。
在这座拥有上百年历史的音乐厅中,从维也纳远道而来的音乐家们正在进行着最后的调试,而前场入座的观众们也在谈笑声中期待着演出的开始。
其实这一次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音乐会与柏林爱乐乐团的音乐会几乎是撞在一起了,为了特意空开时间,丹尼尔选择在今晚音乐会结束后的第四天晚上,柏爱再来进行演出。
而当埃弗拉先生知道那个金毛经纪人竟然还特意与自己隔开三天的演出时间时,他颇为不屑地冷哼了一声,道:“丹尼尔,如果不是知道克多里最近几天身体不大好,我真以为你想要将这场演出无限延迟了。”
闵琛与埃弗拉先生的关系还是不错的,在闵琛还莱比锡学院进修的时候,这位大师曾经指挥过莱比锡音乐学院乐团,而那一次,闵琛正是钢琴演奏者。
因此,在当晚的演出还未开始时,埃弗拉先生就邀请闵琛和丹尼尔来到后台,再从后台进入专属的二层包厢,欣赏音乐。
以往埃弗拉邀请闵琛的时候,闵琛都会有礼貌地拒绝。这个男人从来不喜欢成为特权阶级,因此也只是随意地坐在观众席中便可以了。而这一次,连埃弗拉都不明白,为什么闵琛竟然接受了他的邀请。
只有丹尼尔想了想,小声问道:“你是不是想亲眼看看……那个罗遇森到底怎么样?”
沉默了片刻,闵琛垂着眸子:“你想多了。”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当埃弗拉开始校对乐团所有成员的音准时,闵琛却没有立即走上包厢,反而是站在帷幕遮挡的地方,目光深沉地望着乐团里那个俊朗却略显憔悴的华裔小提琴手。
这就是,罗遇森啊……
正在进行较音的罗遇森忽然感到一阵心凉,他下意识地四处打量了一会儿,却没有找到什么奇怪的人。他只得摇摇头,等调试好音准后,便偷偷摸摸地看向那站在乐团最前头的黑胖子,目光……阴沉狠厉。
没过多久,就在打击乐器组准备上台的时候,乐团里突然响起一声惊呼:“上帝啊!我的谱子怎么少了几张?!”
所有人诧异地向贾思科看去,只见这个黑胖子正惊骇地望着自己的谱子,又说道:“这几张里有我最不熟悉的那几页啊!我不敢保证是否能把这段华彩完全背下来啊!”
这世界上有的人就是记忆力不大好,而贾思科……正是其中一位。
如果是戚暮,他可以保证能在1个小时内背下10页的乐谱。而如果是闵琛,那他干脆只需要听一遍,便能完美地将其演奏出来。而贾思科的小提琴水平虽然很高,可是他的记忆力……还真是不怎么样。
埃弗拉先生也注意到了这里的情况,他严肃地板了脸,说:“贾思科,你的谱子怎么不见了?准备上台了,你先拿别人的谱子上去好了。”
贾思科却用力的摇头,急得一头大汗:“不不不,埃弗拉!我的这段是华彩,与乐团里其他成员的谱子都不同。这段比较讲究技巧,背谱难度本来就高,我这……我虽然背过,但是不敢保证能不能全部演奏出来。”
埃弗拉已经气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贾思科!你怎么连谱子都保管不好?你自己背不上谱子竟然还不保存好,你是不是不想演出了?!!!”
贾思科和埃弗拉先生的关系其实一直很好,但是在这样即将登台演出的时候、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埃弗拉生气也是理所当然的——
毕竟他可是全球脾气最差的指挥评选中第二名的获得者。
后台顿时乱成了一团,连丹尼尔也奇怪地蹙了眉头:“贾思科不是一向背不好谱子的吗?他怎么竟然没有保管好自己的谱子,还正好是一段华彩?真是奇怪啊……”
而在他的身旁,俊美优雅的男人正微微眯了眸子,望着那个站在乐团后方的华裔男子,没有吭声。
只见罗遇森虽然也焦急地不停和成员们说话,但是他的嘴角却是微微上扬的,似乎……一副很高兴的样子。
心中突然明白了这一点,闵琛抿了薄唇,没有一点犹豫地上前走到了埃弗拉的身边,低声问道:“是哪首曲子的华彩?”
闵琛的突然现身让许多乐团成员都彻底呆住了:他们可没想到这位先生竟然到了后台!
而其中,更为惊骇得则是站在人群后方的罗遇森!只见他瞪大了眼睛,连上扬着的嘴角都要垮了,因为……他隐约地想起来,在上学的时候似乎有人这样评价过闵琛:“柏特莱姆先生啊?那可是个背谱机器啊!什么样的谱子看上一眼,那都直接背上了啊!”
果不其然,埃弗拉突然听到闵琛的问题时,他先是愣了一会儿,然后面露惊喜:“天哪,闵!我竟然忘了你也在这儿!是法勒的《f大调奏鸣曲》,该死……你听过法勒的这首曲子吗?这是他前年才写下的曲子,还没有在公开场合演出过几次。”
听到这个曲名的时候,闵琛俊挺的眉峰挑了挑,他低声问了一句:“竟然是法勒的曲子?”
这个问题让埃弗拉简直是有些绝望了:“天哪,你果然没有听过这一首吗?!上帝啊,这简直就是一场噩梦!贾思科,你别让我……”
“有难度的一段华彩的话……应该是在第三乐章的结尾部分吧。”闵琛话音刚落,埃弗拉噤了声惊讶地看向他,只见前者淡定冷静地敛了眸子,转身看向满头大汗的黑胖子:“没有五线的谱子你看得懂吗?”
贾思科赶紧点头:“看得懂!我只是不大确定自己能否完全记住,谱子是一个心理暗示作用。”
闻言,闵琛轻轻颔首,接着他便接过了丹尼尔递过来的一枝钢笔和几张白纸,手指飞快地在谱子上写了起来。他写得极其简单,连五根横线都没有画,只是将最简单的音符标注了上去,甚至还记得标上渐强、渐弱等符号!
安静的后台里,没有一个人敢吭声,当钢笔写字的唦唦声结束时,正好,也轮到第一小提琴组上台了。贾思科连看都没看的就将那几张手写谱子接了过去,飞快地在乐团的最后登上了舞台。
埃弗拉也是松了一口气:“呼……闵,幸好你记得这首曲子的谱子,真是太好了。”
只见闵琛淡定地抬眸看向他,语气平静道:“以前曾经听法勒指挥过一遍,嗯……好像前年的事情了吧。”
埃弗拉:“……”
丹尼尔:“……”
在满肚子的嫌弃声中,埃弗拉从舞台的另一侧走了出去。
而在他的身后,丹尼尔哭笑不得地说道:“埃弗拉又要嫌弃你了,闵。他的脾气可不比你好多少。他都指挥这首曲子好几次了,却没办法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把谱子默写出来,你可就别损他了。”
闵琛轻轻“嗯”了一声,压根没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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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人天生就有一种源于骨子里的浪漫,走在街道上,时常可以见到牵手散步的情侣们,有时他们还会直接来一个火辣辣的法式热吻,坦率地表达出恋人间的甜蜜爱情。
戚暮早已从一开始的微愣,到如今可以熟视无睹地走过这些秀恩爱的情侣们了。他自小在奥地利长大,民风虽然也十分开放,但还真是没开放到可以当街热吻的地步。
公寓距离学院只有几条街的距离,一个俊秀精致的华夏青年拎着琴盒穿过街道,还是十分惹人注目的。才来到这里十多天,戚暮的好人缘就已经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走过街头的面包房,那胖胖的男主人会笑着将面包递给戚暮,祝他早安;走到街角的鲜花店,那正在剪花枝的金发女生会将今天多出来的花朵送上戚暮一两枝,祝他有个好心情。
你瞧,一个长相好看、又斯文有礼的孩子,是最让人喜欢的了。
当然……这个喜欢者的范围里,肯定不包括阿卡得教授。
阿卡得教授私心里当然是非常疼爱自家可爱的学生的,但是一旦碰上了音乐方面的事,这位大师一下子就严肃起来,连一点点芝麻大小的缺陷都不能容忍。
在戚暮练习《第24号随想曲》第三天傍晚的时候,阿卡得教授就让戚暮将自己改编的曲子正式演奏了一番。
结果自然是非常让他失望的,阿卡得教授说:“小七,你虽然努力改编了一些乐段,但是我想要的,从来不是让你彻底改编这首曲子,而是……在你的演奏中,要发生些美妙的化学变化。”
这样的评价让戚暮更加认真起来。除了在学院练习、改编的时间外,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放在外出采风上,希望能从这座春天般美好浪漫的城市中,得到一些火花般的灵感。
而在隔了一条海峡的英国伦敦,维也纳交响乐团的环欧洲音乐会的第一场演出,也正式开始了。
这场盛大的音乐会选在了伦敦最负盛名的音乐厅——皇家奥伯特演奏厅中进行。
在这座拥有上百年历史的音乐厅中,从维也纳远道而来的音乐家们正在进行着最后的调试,而前场入座的观众们也在谈笑声中期待着演出的开始。
其实这一次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音乐会与柏林爱乐乐团的音乐会几乎是撞在一起了,为了特意空开时间,丹尼尔选择在今晚音乐会结束后的第四天晚上,柏爱再来进行演出。
而当埃弗拉先生知道那个金毛经纪人竟然还特意与自己隔开三天的演出时间时,他颇为不屑地冷哼了一声,道:“丹尼尔,如果不是知道克多里最近几天身体不大好,我真以为你想要将这场演出无限延迟了。”
闵琛与埃弗拉先生的关系还是不错的,在闵琛还莱比锡学院进修的时候,这位大师曾经指挥过莱比锡音乐学院乐团,而那一次,闵琛正是钢琴演奏者。
因此,在当晚的演出还未开始时,埃弗拉先生就邀请闵琛和丹尼尔来到后台,再从后台进入专属的二层包厢,欣赏音乐。
以往埃弗拉邀请闵琛的时候,闵琛都会有礼貌地拒绝。这个男人从来不喜欢成为特权阶级,因此也只是随意地坐在观众席中便可以了。而这一次,连埃弗拉都不明白,为什么闵琛竟然接受了他的邀请。
只有丹尼尔想了想,小声问道:“你是不是想亲眼看看……那个罗遇森到底怎么样?”
沉默了片刻,闵琛垂着眸子:“你想多了。”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当埃弗拉开始校对乐团所有成员的音准时,闵琛却没有立即走上包厢,反而是站在帷幕遮挡的地方,目光深沉地望着乐团里那个俊朗却略显憔悴的华裔小提琴手。
这就是,罗遇森啊……
正在进行较音的罗遇森忽然感到一阵心凉,他下意识地四处打量了一会儿,却没有找到什么奇怪的人。他只得摇摇头,等调试好音准后,便偷偷摸摸地看向那站在乐团最前头的黑胖子,目光……阴沉狠厉。
没过多久,就在打击乐器组准备上台的时候,乐团里突然响起一声惊呼:“上帝啊!我的谱子怎么少了几张?!”
所有人诧异地向贾思科看去,只见这个黑胖子正惊骇地望着自己的谱子,又说道:“这几张里有我最不熟悉的那几页啊!我不敢保证是否能把这段华彩完全背下来啊!”
这世界上有的人就是记忆力不大好,而贾思科……正是其中一位。
如果是戚暮,他可以保证能在1个小时内背下10页的乐谱。而如果是闵琛,那他干脆只需要听一遍,便能完美地将其演奏出来。而贾思科的小提琴水平虽然很高,可是他的记忆力……还真是不怎么样。
埃弗拉先生也注意到了这里的情况,他严肃地板了脸,说:“贾思科,你的谱子怎么不见了?准备上台了,你先拿别人的谱子上去好了。”
贾思科却用力的摇头,急得一头大汗:“不不不,埃弗拉!我的这段是华彩,与乐团里其他成员的谱子都不同。这段比较讲究技巧,背谱难度本来就高,我这……我虽然背过,但是不敢保证能不能全部演奏出来。”
埃弗拉已经气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贾思科!你怎么连谱子都保管不好?你自己背不上谱子竟然还不保存好,你是不是不想演出了?!!!”
贾思科和埃弗拉先生的关系其实一直很好,但是在这样即将登台演出的时候、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埃弗拉生气也是理所当然的——
毕竟他可是全球脾气最差的指挥评选中第二名的获得者。
后台顿时乱成了一团,连丹尼尔也奇怪地蹙了眉头:“贾思科不是一向背不好谱子的吗?他怎么竟然没有保管好自己的谱子,还正好是一段华彩?真是奇怪啊……”
而在他的身旁,俊美优雅的男人正微微眯了眸子,望着那个站在乐团后方的华裔男子,没有吭声。
只见罗遇森虽然也焦急地不停和成员们说话,但是他的嘴角却是微微上扬的,似乎……一副很高兴的样子。
心中突然明白了这一点,闵琛抿了薄唇,没有一点犹豫地上前走到了埃弗拉的身边,低声问道:“是哪首曲子的华彩?”
闵琛的突然现身让许多乐团成员都彻底呆住了:他们可没想到这位先生竟然到了后台!
而其中,更为惊骇得则是站在人群后方的罗遇森!只见他瞪大了眼睛,连上扬着的嘴角都要垮了,因为……他隐约地想起来,在上学的时候似乎有人这样评价过闵琛:“柏特莱姆先生啊?那可是个背谱机器啊!什么样的谱子看上一眼,那都直接背上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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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个曲名的时候,闵琛俊挺的眉峰挑了挑,他低声问了一句:“竟然是法勒的曲子?”
这个问题让埃弗拉简直是有些绝望了:“天哪,你果然没有听过这一首吗?!上帝啊,这简直就是一场噩梦!贾思科,你别让我……”
“有难度的一段华彩的话……应该是在第三乐章的结尾部分吧。”闵琛话音刚落,埃弗拉噤了声惊讶地看向他,只见前者淡定冷静地敛了眸子,转身看向满头大汗的黑胖子:“没有五线的谱子你看得懂吗?”
贾思科赶紧点头:“看得懂!我只是不大确定自己能否完全记住,谱子是一个心理暗示作用。”
闻言,闵琛轻轻颔首,接着他便接过了丹尼尔递过来的一枝钢笔和几张白纸,手指飞快地在谱子上写了起来。他写得极其简单,连五根横线都没有画,只是将最简单的音符标注了上去,甚至还记得标上渐强、渐弱等符号!
安静的后台里,没有一个人敢吭声,当钢笔写字的唦唦声结束时,正好,也轮到第一小提琴组上台了。贾思科连看都没看的就将那几张手写谱子接了过去,飞快地在乐团的最后登上了舞台。
埃弗拉也是松了一口气:“呼……闵,幸好你记得这首曲子的谱子,真是太好了。”
只见闵琛淡定地抬眸看向他,语气平静道:“以前曾经听法勒指挥过一遍,嗯……好像前年的事情了吧。”
埃弗拉:“……”
丹尼尔:“……”
在满肚子的嫌弃声中,埃弗拉从舞台的另一侧走了出去。
而在他的身后,丹尼尔哭笑不得地说道:“埃弗拉又要嫌弃你了,闵。他的脾气可不比你好多少。他都指挥这首曲子好几次了,却没办法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把谱子默写出来,你可就别损他了。”
闵琛轻轻“嗯”了一声,压根没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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