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果然一条好大腿

三天时间,林绍轩在家看画册,戏丫环,去喜铺随便走走,日子过得快活又逍遥。有入画看着那几个丫头,院子里安宁了许多,再没人来跟前勾搭他,乐得清净。

有空了就去自己的宅子看看,铺子还没开,再去就走的正门。大门上“沈宅”的牌匾已经摘了,换成了黑底金字的“林宅”。

那日见到的汉子正在门房里坐着,看到林绍轩来了赶紧上前迎接。

“我自己进去吧。”林绍轩没要人通报,自己向内行去。

进大门,绕过影壁,穿过垂花门,林绍轩走进庭院。

玲珑,就是现在的袁歆雅,果然是个当家好手。院子里打扫得干干净净,树木花草皆修剪整齐,丫环婆子穿着统一的服饰,正在各人岗位上忙碌。

“老爷回来了!”一个小丫环眼尖,看到林绍轩进来连忙上前迎接。

“公子,您来了!歆雅正要让人去请公子来看新宅呢。”

袁歆雅迎上前来,引着林绍轩向里走。

“嗯,布置得不错。”

确实布置得不错。三天时间,所有的房间都换上了天青色的窗纱帐幔,椅子上配着石青色团绣椅搭,原先空荡荡的房间里也增加了许多新的铺陈摆设。从古董铺子里顺来的古董摆放在博古架上,墙上也挂上了几幅字画。

“公子请看看你的房间。”

歆雅说着把他领进正房。一间敞亮的堂屋用来会客,一边是卧室,一边是书房。

三间房间收拾得十分齐整,座椅、卧具、文具俱全,床上还放着一条大红锦被。

“这个,太红了,你拿去用吧,给我换一条。”

“是,奴家等下就来安排。”歆雅幽怨地看了林绍轩一眼,看来公子是不打算让我跟他一起住正房了。

“你的绣楼收拾好了吗?”林绍轩倒是对袁歆雅的闺房很感兴趣。

“公子请随我来。”歆雅立刻又高兴了。管他住哪儿呢,家里总归只有她这一个女主人,公子去她房里睡也是一样的嘛。

袁歆雅的绣楼跟林绍轩的主屋又是不同的风格,布置得相当雅致,帘幔也都用的粉色轻纱,卧房门前垂着一道浅色的珠帘。楼下一间小小的堂屋,丫环睡在偏房,袁歆雅一人住在楼上。

林绍轩进人家女孩子的闺房正大光明地窥探了一番,说道:“好!明天就是黄道吉日,正宜入宅。你回去收拾一下,明天一早我去春香楼接你。等下我就去下帖子,请张兄和小王他们明日前来赴宴。”

“雅儿,明日家中可能开伙?若是不行,我就命人从酒楼叫些酒菜。”

“怎么不能,奴家早就请好了厨娘,是个积年的熟手。公子只需告诉奴家几人赴宴,奴定安排得妥妥帖帖。”

被林绍轩亲热地称作雅儿,袁歆雅只觉心怀畅美,如饮琼浆,对明日的暖宅宴更加满是干劲。

“不用太多,不超过十人,你看着安排吧。”林绍轩说完又取出二百两银票。

“新宅花销多,你且拿去用。本公子还有些事,这里就交给你了。”

约定了明早去春香楼的时间,林绍轩就打马去寻小王公子。

小王家做的是当铺,这杭州城里的大当铺几乎有一半都是他们家的,真真是日进斗金,肥得流油。

林绍轩直接跑去西街王宅寻小王,还没走到门前呢,就见这小胖子骑着大马,神气活现地迎面而来。

“小王,哪里去?正要去寻你。”

“咦,二哥怎么到这里来了,小弟也正要去寻你呢。”

两人下马,去路边找个茶楼坐下。

“你寻我做什么?哥哥这几天正忙,可没工夫陪你去寻花问柳。”林绍轩不等小王开口,先堵了他一句。

“寻什么花,问什么柳啊!明日张公子约我去游湖,特意说了,要我请你和玲珑姑娘同去。”

“明天?可巧我还打算明天中午约你们一起去寒舍小聚。”

“你宅子买好了?”小王一听就知道,林绍轩虽然一向花天酒地,但老子管得严,从不敢领朋友回家快活,他所说的寒舍必然是新买来安置玲珑的宅子。

“正是。本想明日中午请大家去暖宅,没想到却与张兄的雅集冲突了。”

林绍轩心里盘算着日子,看是不是要另选一日,小王已经开了口。

“不冲突,张兄原本就约的明日未时,去你那里先聚一下,正好同去。”

小王说完就要拉林绍轩。“走,咱们现在就去找张兄。”

“哎,等下。这张兄到底是什么来头?怎么你们都如此奉承他?”

林绍轩对这个问题早就好奇死了。这个张宗宪出手大方,人品风流,除了文采不怎么样,其他简直完美。看他身边一直环绕着各色人等争相奉承,小王也整日价陪伴左右,这人肯定大有来头。

小王听他这么一问,下意识地就环顾左右,看看没人注意,这才压低声音,凑在林绍轩耳边说道:“京城来的,淳王爷家的。听说就要封他做世子了,你说要不要好好奉承?”

哦,原来是将来的王爷!果然一条好大腿,一定要抱紧!

“你就假装不知道。我看他对你与别人不同,兄弟看好你!”小王两只小眼睛一转,给他的好“闺蜜”出主意。

“哈哈,好,就按兄弟说的办。走,咱们现在就去约张兄。”

林绍轩高兴,这下有了京城的大腿,将来做起生意来定会更加顺利。

张宗宪,当然现在林绍轩知道这一定只是个化名,未来的淳王爷现在就暂住在小王家里,两人出了茶楼,一起回小王家。

林绍轩来到这大宋国后还是第一次去小王家呢,只见他家里又是另一番景象,到处雕栏画栋,朱漆描金,屋舍宽广,气象万千,好一个富贵极乐之所。林绍轩刚买的宅子跟这里一比,简直就是乡间田舍。

林绍轩努力记路,转过不知多少门,穿过不知几处回廊,才来到一处雅致的宅院。

小院门前立着两个彪形大汉,看到屋主人来了也不让开,而是拿眼看着林绍轩。

“这就是你家公子近几日常提起的林二公子,进去通报吧。”

小王不敢造次,报上林绍轩的身份后就等在门前。

不一会儿迎出来一个清秀小厮:“二位公子请随我来。”

走进庭院没几步,就看到张宗宪迎了出来。

“哈哈,林兄!不知林兄到访,下人失礼了!快快请进!”

三人进得堂屋,分宾主坐定,丫环奉上茶来。

“张兄,小弟刚在杏儿胡同买了个小宅子,明天接了玲珑去住,正要请张兄前往一聚。”

知道了张宗宪的身份,林绍轩也假作不知,对他态度一如以往,只是更加亲热。

“哦?这么快就办好了?好,明日巳时末,哥哥我一定到。玲珑姑娘唱的曲子,实在是令人回味,明天一定要再听几曲。”

“小王,你现在就派人去跟丁员外和韩公子他们说,明天咱们先去林贤弟家。”

看小王八爷出去安排,他又对林绍轩一拱手:“林兄勿怪哥哥做这恶客,暖宅自然要多点人气才好。明日咱们几个好好热闹一下,下午再同去西湖游览。”

“哦?同游西湖甚好,只是不知可否带上玲珑?她这扬州姑娘还未去过西湖呢。”

林绍轩早看出来了,这条粗大腿对歆雅感兴趣,只不过是人家有气度,不跟自己计较,否则随便寻个由头就能弄死自己,把歆雅夺了去。

我还是识相点吧。本来林绍轩赎歆雅也不是为了床笫之事,只是看她可怜,再加上想要个聪明能干的帮手,既然未来的王爷喜欢,那就给他个表现的机会呗。

“好!好好好,明日有美同游,自然更添韵致。”

“小王,你再叫人去安排一下,明天干脆包个画舫,多叫几个善歌舞的红姑娘,咱们且好生乐呵一下。”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张宗宪真是太讲究了!

小王告个罪,跑出去叫人写帖子邀人,又安排人去包画舫、叫姑娘,留下林绍轩自陪着张宗宪。

“张兄在这杭州玩得可还尽兴?”

“哈哈,妙啊!此地物阜民丰,人杰地灵,又有王兄和林兄这样的好朋友,哥哥我都乐而忘返了。”

张宗宪离了京城,就好似鱼游大海,鸟上蓝天,玩得那叫一个痛快。办完了父王交托的正事,有一帮捧臭脚的帮闲侍奉着每日玩乐,这样的日子,比在京城受拘束不知强上几多。

林绍轩有意抱大腿,自然是顺着他的话题,见他爱聊风花雪月,干脆投其所好,跟他讲起一些后世流行的话本。

“哎呀,这个张生,真真是斯文扫地,这样的事竟也做得出。”听林绍轩讲到红娘命张生藏在棋盘下爬去私会崔莺莺,张宗宪忍不住哈哈大笑。

“哈哈,有趣,有趣。这小红娘真是大胆,也不怕主子们成就了好事后再来收拾她。到时候,就不知要她怎么爬了……”

说完,两人交换个男人才懂的眼神,又忍不住笑成一片。

正说到得意处,小王回来说都安排好了,林绍轩就要告辞,被张宗宪一把抓住,非要他说说这张崔二人到底有没有入港。小王一听也来了兴致,拉着他只说也要听。

林绍轩无奈,只得把一出西厢从头到尾又讲了一遍。许多地方他也记不清了,看这两人兴趣盎然,只得按着记忆胡编乱造,把个书生吟诗撩妹,小姐芳心暗许的故事编造得曲折离奇,风骚更胜原著三分。

张宗宪一向自诩文采风流,听到这靠吟诗得佳人的故事正是搔在了痒处,一直听到才子佳人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才意犹未尽地作罢。原来这美人还是爱才子,明天可得在玲珑姑娘面前多多展现才华。

林绍轩这晚被留在王家,直到用完晚膳才被张公子放了出来。

“古人真是好忽悠啊!”抱上一条大粗腿的林二公子志得意满,骑上大马回家去了。

明天,带上歆雅,去游湖,接着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