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森林总动员(1)

尤其是头顶上的那只青黑色的尖角,分明是进化的象征!

就在某萝莉观察这只水怪的时候,就见这只水怪突然长大了嘴巴。

不得不说,那样一颗黑溜溜的大脑袋,张大嘴巴,露出满口的利齿,还是相当可怖的,小黑和小冰立刻紧绷了身体。

但是,下一秒,他们就欢呼雀跃了。

原因无他,这只水怪居然从口中,哗啦啦的倒出了三十多条虹鳟鱼!

倒出这些虹鳟鱼后,大水怪就像泄气的皮球一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了小水怪,伸出两只相当袖珍的前爪,将那堆虹鳟鱼朝着林绮梦一人二兽所在的方向推了推,那丑萌丑萌的小模样,显然是在示好!

小水怪这一手无疑将小黑和小冰征服了,它们试探的围拢过去,小心的碰了碰小水怪身上黑色的鳞片,眼见小水怪淡青色小眼睛没什么反应,两个小东西当下胆子大了起来,吱吱吱呐呐呐的又蹦又跳。

不过,某萝莉却对那一堆沾着口水的虹鳟鱼有些嫌弃。

她虽然是一个吃货,但却是一个高追求高品位的吃货,于是乎,她指挥着三只小兽,把这些虹鳟鱼拿到湖水边清洗。

好在此刻时间太早,晨曦微露,四野静寂,还没有游客,要是有人过来看到这一幕,绝对会吓到心肌梗塞!

只见两黑一白,三只形态各异的小兽,居然并排整齐的站在湖边,一个个撅着小屁股,用它们袖珍十足的小爪子努力的清洗着一条条比它们本身小不了多少的虹鳟鱼,那画面实在是萌的人一脸血。

当然,作为指挥者的某萝莉也没闲着,从芥子空间中,掏出了她的万能烤架,摆好,生火,调料一字排开。

等三只小兽完工了,林绮梦拿出精致的铁签子,将这些鱼串了起来,放在火上烧烤。

话说,那些铁签子,还是某帝王特别给某萝莉赶制的,用的是上等的精铁,手柄为深红色的橡木,好拿好用,环保方便,当真是居家旅行必备物品。

很快,经过烧烤,虹鳟鱼变的焦黄诱人,香气四溢。

小水怪闻着那袅袅飘散过来的香气,淡青色的小眼睛登时亮了,一张与脑袋不相符的大嘴,稀稀拉拉的开始往下滴口水。

它不由得朝前走了几步,两只小爪子按在某萝莉的**上,仰头眼巴眼望的瞧着,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平常吃惯了的虹鳟鱼会散发出这样好闻的味道。

小冰和小黑看到它的样子,皆是嘲讽的龇牙咧嘴,手舞足蹈,一副鄙夷的模样,它们完全忘了,自己当初比小水怪好不了多少。

不得不说,虹鳟鱼不愧为天池传说中的美食,烧烤之后,再抹上各种香料,实在是肉质细滑鲜嫩,清爽可口,外焦里嫩,入口即化,让人流连忘返。

直到阳光破云而出,霞光消散,林绮梦和三只小兽才算是吃饱喝足。

这一人三兽可谓战力惊人,那四十多条虹鳟鱼转眼就成为了他们的腹中餐,小黑和小冰还好,小水怪直接就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林绮梦也揉了揉自己的小肚子,双眼灿灿的眯起,一副餍足的可爱萌样,只是——

某萝莉抽了抽小鼻子,嗅了嗅自己的身上那股子鱼腥味和炭火味儿,觉得有些不适,“好难闻呀。”

她刚想用净化术把自己好好的清洁一下,就感觉自己的裙角似乎被什么东西扯住了。

林绮梦低头,就见小水怪正用袖珍却有力的小爪子拉着她的裙角,似乎要带她去什么地方。

“你要带我去哪里呢?”某萝莉眨巴眨巴纯净无暇的大眼,好奇的问道。

小水怪也不开口,只是蠢萌蠢萌的拉着她。

“知道了,知道了,我跟你走。”林绮梦看到那双淡青色的小眼中蕴含的期盼,感受到小水怪的善意,不由答应了下来。

听到这话,小水怪心满意足的点了点头,率先朝前跑去。

林绮梦紧随其后,小黑和小冰相当有眼力见的跳上了她的肩头。

很快,林绮梦跟着小水怪就来到了长白山黑风口的黑石下方,这里有十几处地热,大如碗口,小有指粗,长白山的泉水流入其中,就形成了一汪汪热气腾腾,烟雾袅袅的温泉。

这里也是耿欣雅几人定下的景点之一,只是,她们还没得空过来。

等等!

某萝莉感受了一下地底的情况,纯净无暇的眸子陡然大亮!

难怪地下会形成地热,原来这里竟是隐藏着一个小型的灵脉,只是这灵气太过稀疏,俨然已经消散的差不多了。

眼见林绮梦停下,小水怪又扯了扯她的裙角,显然,这里并不是小水怪的目的地。

林绮梦跟着小水怪又走了好一段路,直接深入到了长白山内部的原始森林,在浓密的红松阔叶林中穿梭,抬头便是高耸笔直的美人松,脚下有各色的苔藓和样貌鲜妍的野生蘑菇,甚至还有许多不知名的野果,入目葱葱郁郁,充满了鲜活的生命力。

终于,就在他们走出一片密林之后,白色的世界骤然出现在了他们眼前。

很难想象,在密林深处,居然会有这么一方净土!

现在明明已是盛夏,这个小型的天然峡谷却是四面白雪皑皑,岩石和植物上覆了厚实的坚冰,如水晶美玉,镶嵌在一片葱郁的碧绿当中,显然,这些都是冬天落下的,而且是日久天长积累而成的。

最让人惊讶的就是,这个小山谷中央居然也有一座天然温泉,它的直径不过三米,水面沸腾的盛开着一朵朵冒着热气的水花,明明像是滚开的沸水,林绮梦却没有任何炙热感,相反,一种温和持久的暖意沁入肌肤,让人通体舒畅。

林绮梦踏着一路冰雪,蹲在温泉边上,伸出白嫩嫩的玉手,撩了撩泉水。

果然,不烫人却暖和的让人毛孔大开,温度刚刚好。

若是冬日,看到这样的景象还不算稀奇,但是,在炎炎夏日,也能看到这种被银装素裹的温泉,无疑就是让人惊讶的盛景了。

某萝莉闭目仔细感受了一下,随即唇角露出了一抹甜美至极的笑意,果然,这里也有灵脉,而且是难得的水火双脉,两脉交织,这才形成了如此冷暖交替的奇景,一年四季,永不改变。

只是……

就如同刚刚黑风口的灵脉一般,这里的灵脉几乎也被消耗殆尽了,这个世界是末法时代,灵脉这种东西,似乎难以久存于世,或许,百年之后,这处美丽的风景就会慢慢消逝了。

这时,就见小水怪一马当先,一个猛子跳入水中,整个黑漆漆的小身体慵懒的浮在水面,朝着某萝莉挥动着袖珍的小爪子。

果然,这里就是小水怪的目的地了!

不得不说,小水怪还是一个难得的绅士,知道拿人手短,吃人嘴短的道理,眼前这个温泉泡汤,显然就是它的回礼了。

林绮梦也没客气,三下五除二脱了雪白的衣裙,宛如一条美人鱼,轻灵的融进了温泉。

登时,温暖的水波将她包裹,由下而上沸腾翻滚的水花磨蹭着她的玉体,让某萝莉舒服的眯起了眼。

小黑和小冰也不例外,直接将温泉当成了游泳池,仰泳蝶泳蛙泳,各种发挥。

就在这一人三兽无比享受的时候,在距离他们千米于外的密林深处,两个男子正骑着高头大马,并肩而行。

只见左边的那个男子俊美如画,半月形的长眸,眼角微挑,仿佛盛开了一场酣红腻绿的花事,那道不尽的清幽雅致一路蜿蜒迤逦,延伸至唇角,又由浓转淡,化为了桂月兰芝般优雅迷人的笑意,更兼几分野性的痞气,让人欲罢不同。

仍旧是那身墨绿色的夏日军装,上衣大敞四开,一头黑发被凌乱的扎起,他骑着一匹黑色的宝马,慵懒的走在林间,宛如视察自家领土的狼王,优雅无双,却又狂放肆意。

这人正是京城宋家嫡系第一人——宋玉珏!

跟宋玉珏并驾齐驱的,则是一个在气势上不分轩轾的男子。

那男子看身形比宋玉珏还要高大两分,和欧洲人的骨架有些相似,皮肤白皙剔透如水晶宝钻,五官有着欧洲人的立体深邃,又有着东方人的精致秀美,一双眸子好似金玉燃焰,于奢华璀璨的暗金色中闪烁着如渊的理性和睿智,一头金黄色的及肩长发,被一条孔雀绿色的丝绸一丝不苟的系住,其上竟是嵌了三颗黄豆大小的祖母绿钻石。

他的服饰也极为考究奢华,穿着一身复古的夏季跑马服,半袖衬衫上绣着精致的暗色花纹,淡金色的马甲,纽扣居然是罕见碧绿色猫眼石,腰上别着一款土豪金色的腰包,下身的白色马裤看起来毫不出彩,但是那面料却细致的犹如少女的肌肤,一双跑马靴,是用纯正的鳄鱼皮手工定制的,就连他身下乘坐的那匹枣红色的骏马,都穿金戴银,华衣美服。

不得不说,要是常人换上这身行头,行走在这种深山密林,绝对会被当成从精神病院跑出的患者。

但是,因了这名男子的存在,这一切过分奢靡的铺张和不合时宜的华丽,仿佛都有了生存的意义。

尤其是头顶上的那只青黑色的尖角,分明是进化的象征!

就在某萝莉观察这只水怪的时候,就见这只水怪突然长大了嘴巴。

不得不说,那样一颗黑溜溜的大脑袋,张大嘴巴,露出满口的利齿,还是相当可怖的,小黑和小冰立刻紧绷了身体。

但是,下一秒,他们就欢呼雀跃了。

原因无他,这只水怪居然从口中,哗啦啦的倒出了三十多条虹鳟鱼!

倒出这些虹鳟鱼后,大水怪就像泄气的皮球一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了小水怪,伸出两只相当袖珍的前爪,将那堆虹鳟鱼朝着林绮梦一人二兽所在的方向推了推,那丑萌丑萌的小模样,显然是在示好!

小水怪这一手无疑将小黑和小冰征服了,它们试探的围拢过去,小心的碰了碰小水怪身上黑色的鳞片,眼见小水怪淡青色小眼睛没什么反应,两个小东西当下胆子大了起来,吱吱吱呐呐呐的又蹦又跳。

不过,某萝莉却对那一堆沾着口水的虹鳟鱼有些嫌弃。

她虽然是一个吃货,但却是一个高追求高品位的吃货,于是乎,她指挥着三只小兽,把这些虹鳟鱼拿到湖水边清洗。

好在此刻时间太早,晨曦微露,四野静寂,还没有游客,要是有人过来看到这一幕,绝对会吓到心肌梗塞!

只见两黑一白,三只形态各异的小兽,居然并排整齐的站在湖边,一个个撅着小屁股,用它们袖珍十足的小爪子努力的清洗着一条条比它们本身小不了多少的虹鳟鱼,那画面实在是萌的人一脸血。

当然,作为指挥者的某萝莉也没闲着,从芥子空间中,掏出了她的万能烤架,摆好,生火,调料一字排开。

等三只小兽完工了,林绮梦拿出精致的铁签子,将这些鱼串了起来,放在火上烧烤。

话说,那些铁签子,还是某帝王特别给某萝莉赶制的,用的是上等的精铁,手柄为深红色的橡木,好拿好用,环保方便,当真是居家旅行必备物品。

很快,经过烧烤,虹鳟鱼变的焦黄诱人,香气四溢。

小水怪闻着那袅袅飘散过来的香气,淡青色的小眼睛登时亮了,一张与脑袋不相符的大嘴,稀稀拉拉的开始往下滴口水。

它不由得朝前走了几步,两只小爪子按在某萝莉的**上,仰头眼巴眼望的瞧着,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平常吃惯了的虹鳟鱼会散发出这样好闻的味道。

小冰和小黑看到它的样子,皆是嘲讽的龇牙咧嘴,手舞足蹈,一副鄙夷的模样,它们完全忘了,自己当初比小水怪好不了多少。

不得不说,虹鳟鱼不愧为天池传说中的美食,烧烤之后,再抹上各种香料,实在是肉质细滑鲜嫩,清爽可口,外焦里嫩,入口即化,让人流连忘返。

直到阳光破云而出,霞光消散,林绮梦和三只小兽才算是吃饱喝足。

这一人三兽可谓战力惊人,那四十多条虹鳟鱼转眼就成为了他们的腹中餐,小黑和小冰还好,小水怪直接就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林绮梦也揉了揉自己的小肚子,双眼灿灿的眯起,一副餍足的可爱萌样,只是——

某萝莉抽了抽小鼻子,嗅了嗅自己的身上那股子鱼腥味和炭火味儿,觉得有些不适,“好难闻呀。”

她刚想用净化术把自己好好的清洁一下,就感觉自己的裙角似乎被什么东西扯住了。

林绮梦低头,就见小水怪正用袖珍却有力的小爪子拉着她的裙角,似乎要带她去什么地方。

“你要带我去哪里呢?”某萝莉眨巴眨巴纯净无暇的大眼,好奇的问道。

小水怪也不开口,只是蠢萌蠢萌的拉着她。

“知道了,知道了,我跟你走。”林绮梦看到那双淡青色的小眼中蕴含的期盼,感受到小水怪的善意,不由答应了下来。

听到这话,小水怪心满意足的点了点头,率先朝前跑去。

林绮梦紧随其后,小黑和小冰相当有眼力见的跳上了她的肩头。

很快,林绮梦跟着小水怪就来到了长白山黑风口的黑石下方,这里有十几处地热,大如碗口,小有指粗,长白山的泉水流入其中,就形成了一汪汪热气腾腾,烟雾袅袅的温泉。

这里也是耿欣雅几人定下的景点之一,只是,她们还没得空过来。

等等!

某萝莉感受了一下地底的情况,纯净无暇的眸子陡然大亮!

难怪地下会形成地热,原来这里竟是隐藏着一个小型的灵脉,只是这灵气太过稀疏,俨然已经消散的差不多了。

眼见林绮梦停下,小水怪又扯了扯她的裙角,显然,这里并不是小水怪的目的地。

林绮梦跟着小水怪又走了好一段路,直接深入到了长白山内部的原始森林,在浓密的红松阔叶林中穿梭,抬头便是高耸笔直的美人松,脚下有各色的苔藓和样貌鲜妍的野生蘑菇,甚至还有许多不知名的野果,入目葱葱郁郁,充满了鲜活的生命力。

终于,就在他们走出一片密林之后,白色的世界骤然出现在了他们眼前。

很难想象,在密林深处,居然会有这么一方净土!

现在明明已是盛夏,这个小型的天然峡谷却是四面白雪皑皑,岩石和植物上覆了厚实的坚冰,如水晶美玉,镶嵌在一片葱郁的碧绿当中,显然,这些都是冬天落下的,而且是日久天长积累而成的。

最让人惊讶的就是,这个小山谷中央居然也有一座天然温泉,它的直径不过三米,水面沸腾的盛开着一朵朵冒着热气的水花,明明像是滚开的沸水,林绮梦却没有任何炙热感,相反,一种温和持久的暖意沁入肌肤,让人通体舒畅。

林绮梦踏着一路冰雪,蹲在温泉边上,伸出白嫩嫩的玉手,撩了撩泉水。

果然,不烫人却暖和的让人毛孔大开,温度刚刚好。

若是冬日,看到这样的景象还不算稀奇,但是,在炎炎夏日,也能看到这种被银装素裹的温泉,无疑就是让人惊讶的盛景了。

某萝莉闭目仔细感受了一下,随即唇角露出了一抹甜美至极的笑意,果然,这里也有灵脉,而且是难得的水火双脉,两脉交织,这才形成了如此冷暖交替的奇景,一年四季,永不改变。

只是……

就如同刚刚黑风口的灵脉一般,这里的灵脉几乎也被消耗殆尽了,这个世界是末法时代,灵脉这种东西,似乎难以久存于世,或许,百年之后,这处美丽的风景就会慢慢消逝了。

这时,就见小水怪一马当先,一个猛子跳入水中,整个黑漆漆的小身体慵懒的浮在水面,朝着某萝莉挥动着袖珍的小爪子。

果然,这里就是小水怪的目的地了!

不得不说,小水怪还是一个难得的绅士,知道拿人手短,吃人嘴短的道理,眼前这个温泉泡汤,显然就是它的回礼了。

林绮梦也没客气,三下五除二脱了雪白的衣裙,宛如一条美人鱼,轻灵的融进了温泉。

登时,温暖的水波将她包裹,由下而上沸腾翻滚的水花磨蹭着她的玉体,让某萝莉舒服的眯起了眼。

小黑和小冰也不例外,直接将温泉当成了游泳池,仰泳蝶泳蛙泳,各种发挥。

就在这一人三兽无比享受的时候,在距离他们千米于外的密林深处,两个男子正骑着高头大马,并肩而行。

只见左边的那个男子俊美如画,半月形的长眸,眼角微挑,仿佛盛开了一场酣红腻绿的花事,那道不尽的清幽雅致一路蜿蜒迤逦,延伸至唇角,又由浓转淡,化为了桂月兰芝般优雅迷人的笑意,更兼几分野性的痞气,让人欲罢不同。

仍旧是那身墨绿色的夏日军装,上衣大敞四开,一头黑发被凌乱的扎起,他骑着一匹黑色的宝马,慵懒的走在林间,宛如视察自家领土的狼王,优雅无双,却又狂放肆意。

这人正是京城宋家嫡系第一人——宋玉珏!

跟宋玉珏并驾齐驱的,则是一个在气势上不分轩轾的男子。

那男子看身形比宋玉珏还要高大两分,和欧洲人的骨架有些相似,皮肤白皙剔透如水晶宝钻,五官有着欧洲人的立体深邃,又有着东方人的精致秀美,一双眸子好似金玉燃焰,于奢华璀璨的暗金色中闪烁着如渊的理性和睿智,一头金黄色的及肩长发,被一条孔雀绿色的丝绸一丝不苟的系住,其上竟是嵌了三颗黄豆大小的祖母绿钻石。

他的服饰也极为考究奢华,穿着一身复古的夏季跑马服,半袖衬衫上绣着精致的暗色花纹,淡金色的马甲,纽扣居然是罕见碧绿色猫眼石,腰上别着一款土豪金色的腰包,下身的白色马裤看起来毫不出彩,但是那面料却细致的犹如少女的肌肤,一双跑马靴,是用纯正的鳄鱼皮手工定制的,就连他身下乘坐的那匹枣红色的骏马,都穿金戴银,华衣美服。

不得不说,要是常人换上这身行头,行走在这种深山密林,绝对会被当成从精神病院跑出的患者。

但是,因了这名男子的存在,这一切过分奢靡的铺张和不合时宜的华丽,仿佛都有了生存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