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用我生命的最后时光做出最大的努力研究它。我不需要任何人的否定和赞美,我只需要它最终能令夜街变得光明。
神给予我这项任务,我将一定用最大的能力做到最好。我祈祷上帝,能让我的神从黑暗里走出来最后再见一见世界上希望。
世界上,是有希望的。”
神?
夜街?
最后再见一见世界上的希望?
赫云深越看面色越冷。
日记肯定隐含了什么,但他和薛教授并没有任何接触,他怎么能揣摩出薛教授日记里的深意呢。
不管了。
“南一,找书架,但凡有和神经末梢间歇性失眠相关的,都拿出来。”
“是。”
“不对不对不对!”史密斯激动的声音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他怎么会和夜街有联系呢?不会的不会的。”
赫云深盯向史密斯。
“不不不,他会!他确实会!”
史密斯望向窗外,恍然大悟:“我明白了,我明白了。他是个了不起的科学家,他是无人能及的!”
史密斯说着说着,眼里闪出欣慰的泪花。
他转身,看向赫云深,道:“他的梦想是夜街能重见光明。”
“夜街是哪里?”
“那是菲尔拉卡小镇老城区的一条旧街,那里混乱不堪, 到处充斥着血腥、欺骗和殴打,那就像一个封闭的人类原始社会,人们为了生存,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那里没有法律,没有道德,有的只是病乱和残酷。”
赫云深神色一凛:“怎么回事?”
“很早以前,统治者统治W王国的时候,因为一些原因使用暴力在菲尔拉卡发起了一场战争,其实完全可以避免的战争,却还是在这里上演了。因此,许多人对新的统治者不满,老城区的原著民更是不愿向统治者下跪臣服。”
“残暴的统治者很生气,下令将老城区一条街全部封锁,在里面投放慢性毒药,定期向里面给水和食物。”
“但这个定期,是隔很久很久给一次,完全超出了人体能正常承受的饥饿情况。”
“久而久之,里面的人为了生存,开始向自己的亲朋好友下手,烧杀抢掠,无一不做。他们的基因也因药物和生存环境的原因变得不正常, 他们就像没进化成功的原始人,准确的说,他们是退化成了原始人。”
“几百年下来,那里没有人敢靠近。不仅因为里面个个都是原始人,更因为,那里面病乱横行,除了里面的人,外面的人一靠近就染病。”
“所以即使是新时代来了,也没有人能拿出治理老街区的办法。那里本来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光明街,可现在,它已经变成了代表黑暗的夜街。”
“综合他的这些笔记,我想,他有一个伟大的梦想,他要给夜街重新带来光明,他一定是想治疗那里的病乱。一定是的。”
“哦!我想起来了!”史密斯先生眼睛睁地极圆:“几十年前,夜街莫名其妙出现了从未有过的香味,有人远远经过的时候闻到了,说是桂花香,但没有人敢上前一探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