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他,哪里配得上

那群人面面相觑,被陆旻烨强大的气场威压着,抬头看了眼府邸牌匾,镌刻着三个遒劲有力、龙飞凤舞的烫金大字:清风院。

清风院门口,并未有石狮虎雕,那群小厮心想,这绝对无法和太傅府相提并论!仗着太傅府做靠山,当即口气都要蛮横些。

“小姐,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回府,不要不识抬举!要不然你娘就惨了。”

“你们把我娘怎么了?”周念欢捏紧拳头,“要抓便抓我,这件事和我娘没有关系!”

“夫人说了,你若晚回去一个时辰,你娘便挨五十个鞭子,晚回去两个时辰,便挨一百鞭子。那鞭子是钢铁鞭上面全是倒刺,一鞭子下去皮开肉绽,你病秧子娘撑不了多久的!”

周念欢顷刻脸色惨白,差点没站住。

陆旻烨皱眉:“我只给你们一次滚的机会。若她不想走,没人能威胁她。”

“你说话客气点!你敢坏我主子好事,小心吃不了兜着走明年今天就是你忌日!”

“敢让我们主子客气?我倒是好奇,你们是谁的狗?”风晚双手抱剑,窄眼尽是不屑。

“我们,我们是——”

小厮刚欲自报家门,又想了下,周念欢的替嫁身份决不能让外人知道,若旁人知道新娘逃婚会让太傅府贻笑大方,怕太傅饶不了他们,旋即改口,“我们主儿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势滔天。”

“哦?呵!”陆旻烨修长冷性感的手捂住周念欢眼睛。

在那头子还没说完话时,风晚寒剑出鞘尖刃已刺入他腹中。

风晚身影如鬼魅般穿梭在十几个人中间,血光闪烁。

顷刻,十几个人已然被灭口。

末了,风晚擦干剑上最后一滴血,冷笑:“我家主子,那才是真正的万人之上,权势滔天!放眼天下,再厉害的人物也得对他客客气气的!”

“清理干净。”陆旻烨声音凉凉的。

周念欢眼睫又长又密,扫在陆旻烨的掌心里,眼上仿佛覆了层冷纱。

待那双手离开时,眼前尸体和鲜血都被擦得干干净净,周念欢抬头,以她微微仰视的角度,正好看到面无表情的陆旻烨,眼神淡漠。

他负手而立,光是站在那里,便也透着指挥千军万马的气势,霸道、冷厉、说一不二。

大哥哥,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那双吊梢眼,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笑意。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那他内心一定很冷很冷吧。

周念欢埋头垂眸,长睫不停颤栗。

陆旻烨抬手,宽大衣袍落在她的脸上,他冰冰凉凉的手尖,抬起了周念欢的下巴,让她正视自己,淡淡问道:“很难过吗?还是害怕?”

周念欢脸色惨白周身发抖。

“嗯?”陆旻烨屈指,将她落下的一滴泪缓缓摩挲着擦掉。

“委屈了?”陆旻烨放低嗓音,耐心安慰道。

“若你害怕他们,我可以帮你把他们都杀掉。若你想救娘亲,我也可以帮你。我非良善之人,但这次,可以好人到底。乖,别哭了。”

周念欢心里泛开一股暖流,小脸勉强扯出笑:“大哥哥,你是在哄我吗?原来你也会哄人。”

陆旻烨下意识道:“我可不会哄人!”

“大哥哥,你可真是个嘴硬心软的好人。”

嘴硬心软?

钟铭嘴角一抽,腹诽这姑娘莫非是对心软和好人有误解?

在周念欢心里,陆旻烨确实是个好人,救她帮她还安慰她,虽然他不承认那是哄,但她都感受得到。

“大哥哥,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子?”周念欢抬头,目光灼灼地看他。

陆旻烨挑眉:“我?”

“嗯!”

这个问题真是来的毫无铺垫和征兆,陆旻烨轻弹周念欢额头:“我没有喜欢过人,所以也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大概,我这辈子也不会有喜欢的人。”

说完,他拧紧眉头,觉得自己有病,他一个大男人,和个小姑娘谈这些做什么!

周念欢小声道:“那希望大哥哥早日遇到一个两情相悦的大姐姐,能……”

“嗯?”陆旻烨微勾唇。

“能让大哥哥眼底有笑,心里温暖。”

陆旻烨听进心里去,沉默了下。

周念欢匆匆说完这两句话,根本不敢耽搁,感谢陆旻烨是真的,希望陆旻烨好也是真的,可她得走了。

她拼命逃出来,本打算偷偷救韩斐和周燕,却没料到太傅府如此狠辣,竟然用钢鞭,以母亲的命威胁她…

好歹那也是教书育人的太傅啊,不是向来都乐善好施吗!?也会如此卑鄙!

她想好了如何设计救走母亲,却算漏了人心。

太傅府好狠…

周念欢粉拳几度发硬:“我得走了,我要回去救母亲。”

“你不要我帮你?”

“大哥哥,还是不要趟这浑水了。”周念欢咬唇苦笑,正一品太傅,那权利顶端的人,她何必拉大哥哥下水?

权当这是个劫难,若垮的过去,她全家就平安,若不跨过去,一家人死在这道坎上,那也不要连累旁人。得罪卑鄙的太傅府,没有好下场。

“你确定不要我帮你?”陆旻烨微眯眼睛,“怕连累我?”

“我会解决的…”周念欢咬紧后槽牙。

“好。”陆旻烨倒是欣赏她这样的性子,“我给你一只信鸽,有事便写信给我。”

风晚叫人带来了一只信鸽,交给周念欢暗号,周念欢学的很快,她朝陆旻烨深深地看了眼,转头,一步步离开了。

“不要硬抗。”

“不要逞强。”

陆旻烨还是忍不住交代两句。。

周念欢背脊微僵,加快了步伐。

她背影瘦削清丽,如初涉人世的小鹿,干净且充满灵气,一不小心便会被猎人射杀。

“王爷,这姑娘性子倒挺好,不知道得罪了什么人,还生怕连累了您,和那些耍心思利用和依附别人的女子大有不同。不过,您真不帮她了吗?”钟铭好奇道。

“帮?”陆旻烨道,“先让她自己处理,吃点亏锻炼下。现在本王帮她,日后谁帮她?本王答应她不插手,便不会插手,倘若事关生死本王自会救她。”

钟铭点头,他看见晔王对着那小姑娘消失的方向沉默伫立…

良久后。

陆旻烨凝视着自己那双满是杀戮的手,声音寒凉如东风。

“本王踽踽独行二十多年,未曾想还有人希望我眼底有笑,心里温暖。可惜,我这样的人,配不上温暖两个字!”

钟铭与风晚二人叹息。

“回府。”

陆旻烨白衣带血,神色难掩疲惫,回了晔王府第一时间便是进书房:“风晚研磨。”

他连血衣都未换,便提笔在纸上写下:请辞书。

“请辞书?!”风晚顿时脸色大变,与钟铭齐齐失了规矩,异口同声地喊道,“不可!王爷不可!”

二人双双跪下。

“本王心力俱疲。”陆旻烨俊脸寒凉,满眼厌恶与决绝,“其在朝堂上与那群狗东西尔虞我诈,不如解甲归田,活完剩下的几年光影。”

风晚神色紧张,着急道:“王爷,您的病肯定还能治!一定能找到神医压制您的怪病。”

“够了!”

陆旻烨蹙眉,神色不悦,“本王这一身怪病,从前每月只犯一次,如今一个月却连犯数次,很难想,本王下次发疯会做出什么丧失理智的事情。”

“本王既坐在摄政王这位置上,便要担这份责任,一个随时发疯的摄政王是国家祸患。”陆旻烨的脸上,透着深深的疲倦与苦涩,“本王……受够了千夫所指的日子…”

最后一句,风晚与钟铭皆是心里泛酸。

二人自十四岁便跟着陆旻烨打仗,最了解他不过了。

他自十五岁戍守边关,战场死人堆里摸爬滚打五年,二十岁封王,成为家喻户晓的战神,风华直逼中宫,权势滔天,深得民心!

同年,战神得了怪病,每到月初就会发疯,要杀一百多人,杀无辜的百姓、杀拥戴他的良将、杀身边照顾他的家丁。

无数医师束手无策,根本找不到病因,开的药见效甚微,都说,战神是杀人太多,养成了嗜杀成性的性格。

此后,他依旧战无不克,却成了全天下都厌恶也恐惧的杀神。

从前风光霁月的摄政王,一夜间千夫所指,偏偏骂他的,还是他浴血奋战保护的子民。

如今,他确实是累了。

风晚回想完从前,红着眼郑重地劝:“王爷……三思呐!”

陆旻烨已经写完了那封请辞书:

冒然请辞,或属不敬。

然臣已思索良久,挣扎月余,终决意就此辞去,归隐山田,此后不问世事。

风晚已失望的跌落在地。

那请辞书末尾,陆旻烨填上姓名:摄政王,陆旻烨。

他停笔,坐在了座椅上,目光孤寂冰冷:“收入密室,等过几日,本王盖上印章后呈给皇帝。”

他此生鲜少做善事,既然那小姑娘夸他好人心善,那他便用自己那滔天的权势,以权谋私一次,替那小姑娘铲平坎坷后,再彻底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