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9章抱头鼠窜

噢!宝贝徒弟这是在骂他还是在赞他啊?蜜蜂和老鼠那是两种东西好不好?就算没见过,一个在天上飞,一个在地上跑也不一样是不是?老顽童的脸不由地抽了两下。

“师父,那些黄蜂的作用只是给杨峥他们引路,让他们能顺利找到那人的藏身之处。而想要端掉他的老窝,甚至是擒住他,蜜蜂是不行的,因为蜜蜂不能进入密道,所以,继续追踪的任务就不能继续依靠蜜蜂们来完成,而要换成别的动物。在地下密道中,除了老鼠,师父您还能想到其他更好的动物吗?”

“可是,那人长年生活在地下密道中,便是老鼠也与他称兄道弟,怎么可能会追踪他?”

“门主!”实在忍不住,杨峥插嘴道:“自然是我们王妃神机妙算,利用蜜蜂在那人身上下了另一种药将老鼠们引来的,而且,门主您仔细瞧瞧,这些老鼠可有什么特征么?”

另一种药?借助夜视镜放眼细瞧,果然,老顽童眼睛一亮,立时顿悟:“哈哈哈哈!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嘿!老顽童就是老顽童,即便改不了嗜玩儿如命的性子,却依然拥有强大的智慧和细致入微的观察力。

云清的长相自然集中了来自老顽童和萧震天两方面的优势,但智慧和缜密,只怕遗传老顽童的更多些。

话说,开春时节,万物复苏,动物们是不是也该谈恋爱了呢?既然动物们都要谈恋爱了,老鼠岂能闲着?开春乃是所有的动物交配繁殖的季节,不管是田野里的老鼠,还是深宫密道里的老鼠,都一样。众所周知,雌鼠比雄鼠强壮,发情也比雄鼠早,且主动,所以,当密道中弥漫着某种雄鼠身上散发出来的性激素气味时,这里的雌鼠就会大批量地发情。雌鼠们发情会怎样?呵呵!当然是成群结队地区追逐雄鼠。如此一来,精神病这只深宫密道中的大雄鼠还不得被潮水般涌来的雌鼠追得团团转?

老顽童在地宫里住了一辈子,对于他这样的人,分辨雌鼠还是雄鼠简直跟分辨黄瓜还是辣椒一样简单。

其实这是个很简单的医学实验,沐之秋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经常做。她方才说过,她将“死亡村”丁桂树上的陈年蜂蜜进行了改良,改良后的蜂蜜先是引来了大量的黄蜂。精神病武功高强,那些黄蜂想要追上他倒也不易。可不易并不代表追不上,一旦追上了,总会有几只能趁机在他的背部到腰部蛰几口。对于这样的小痛苦精神病自然不会在意,但黄蜂的蜂针一旦刺入他的身体,就会将那种改良过的蜂蜜带进去。蜂蜜和血液作用,立刻会在药物的作用下合成沐之秋想要的那种雄鼠身上的性激素气味儿。

这种气味儿人是闻不出来的,但密道里的老鼠们,尤其是雌鼠们却会像苍蝇盯上了臭肉一般死死咬住不放。有了这么好的恒温动物带路,便是野战部队都是沐之秋这样的身手,也能毫不费力地将精神病堵在密道内。

倘若雌鼠们都从一个方向过来,想要堵住精神病倒也并不容易,因为深宫密道四通八达,指不定这厮就会从哪个出口逃出去。问题是雌鼠们涌过来的方向并不止有一个,所以,最后的结局就是精神病变成了彻头彻尾抱头鼠窜的大老鼠,杨峥手下的战士只要发现他的踪迹,只管将密道一路挖掘堵掉便是。

这般下来,就算是一座迷宫,在几百名野战军的围追堵截下,迟早也会给他夷为平地。

以老顽童的聪明,有些话哪里需要说得那么透彻?老顽童自然心知肚明。

老顽童抬手摸了摸宝贝徒弟的脑袋,得意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果然,秋儿像我,像我。哈哈!这等法子,普天之下只有秋儿才想得出来。天恢恢疏而不漏,王八蛋,逍遥了这么多年,今日遇到我徒儿,当真该你霉运连连,也让你好好尝尝什么叫做抱头鼠窜的滋味儿!”

师徒二人相视一眼,不由哈哈大笑起来。

但见王妃和“生死门”门主仰首大笑,杨峥心头一紧,这般,岂不是要将整个后宫的人都引来?哪想,明明瞧见他们在笑,却听不见一点儿声音。愣了愣,才意识到乃是“生死门”门主的手笔,当下又是羡慕又是佩服,直恨不得跪下给门主磕几个头,让他老人家也收自己做个徒弟,不,做个提鞋的小厮也行。

这边喜气洋洋,密道内却惊心动魄。面对潮水般涌来的老鼠们,小殇双眸喷火,顾不上伤势,排山倒海的掌风已拍出。怎奈一片老鼠被排成肉泥,却有更多的老鼠从黑暗中涌出来。像是同伴的血腥味儿刺激了它们,便是雄鼠也源源不断地冒出来往上冲。

小殇此生除了当年恋慕婷芳小公主落入褚云鹏手中差点死于非命之外,何曾这般狼狈过?被老鼠们围攻倒也罢了,区区老鼠岂能奈何得了他?可是,他才一转身,身后的密道就接二连三地塌方,随后就是铲凿挖敲的声音,就算他再笨,也猜得出到底是怎么回事。好一个沐之秋,他只道这小丫头黔驴技穷才会使用人海战术对他轮番进攻,实在没想到她的目的竟是要将他经营了一辈子的深宫密道毁于一旦。当下,对沐之秋的恨意又浓郁了几分。

到底他对地形熟悉异常,又长年与鼠蛇毒虫打交道,此时倒也不慌乱,从怀中掏出一支短笛,立时便飞出一阵刺耳的唿哨声。

声音未落,便听见更多悉悉索索的声音,原本疯了般扑向他的老鼠们顿时慌乱起来,向四面八方开始逃散,透过四处乱窜的老鼠们,隐约能瞧见有密密麻麻的光亮向他这里涌来。

不敢再耽搁,收起短笛,两把将全身的衣衫尽数剥下,下一秒,小殇已赤着身子隐入黑暗之中……

“王妃!”一名战士从密道内迅速跑出来,冲沐之秋端端正正行了个二十一世纪的军礼,道:“启禀王妃,老鼠逃跑了!”

“笨……”

“哎!”打断杨峥,沐之秋蹙眉道:“如何逃跑的?”

“他不知使了什么手段,竟招来了许多身体发光的黑虫。我等曾听夜袭旅长说过,像这样的昆虫一般都有毒,所以不敢靠得太近,他便趁乱脱下衣服逃跑了。”

“脱下衣服?果然聪明!”眸光一凛,沐之秋淡然道:“师父?真不愧是你师弟的徒儿。看来,我们是真的遇到对手了。”

“王妃?要不要追?”

“无需,再追下去他势必狗急跳墙。无妨,沐雨还没有上场呢!”

……

好不容易从深宫密道中脱困而出时,天已经蒙蒙亮了。

经此一劫,小殇不敢托大,京城内外,他的据点不少,但安全又隐蔽的着实不多。他素来不喜人多热闹的地方,那样的地方多麻烦啊?七嘴八舌的,当真惹人厌恶。像他豢养的虫儿、鱼儿多好?不会说话,也不会烦人,却堪当千军万马。师父的武功虽不如“生死门”的老狗,但这样的技能,却是那老狗这辈子也学不会的。

只恨那个沐之秋,当年他寄养在活人体内的一条母虫就是被她催吐出来白白便宜了“生死门”的老狗。那日他和老太监就站在新年灯会比试的台下,原想着那老狗定会出手杀了沐之秋,岂料,最终却偷鸡不成蚀把米,还成就了沐之秋神医的美名,更让她与那条老狗结成了同盟,当真是损兵又折将。

今夜就更狼狈,不仅仅丢了深宫密道,折了那些虫儿们,自己也落得如此下场。

此仇不报非君子,沐之秋,你且等着!

此时小殇心头燃着无明业火,只恨不得找个出口发泄出来。所以,他首选的藏身之地便是龙脉之巅。因为在那里,裳云在等他。

没错,裳云在等他。他可以在龙脉之巅,在阳光普照大地的一瞬间狠狠要了裳云,让天地都来见证他的强大和不可战胜,他连一分一秒都等不下去了。

自那日裳云办事不利,小殇便在裳云身体里下了一种蛊,这种蛊不经他召唤绝不会破体而出,不经他召唤裳云亦会像冬眠的蛇一样永远沉睡下去。

今日,他便要让裳云醒来。

急匆匆地行到龙脉之巅,才走进洞口便察觉不对。然反应还是慢了半拍,脚下倏地一下塌陷下去,没等他跃起,一道冲天的火焰已窜了起来。

顷刻间飞沙走石,巨大的爆炸冲击力将小殇的身体狠狠拍飞出去。

一个晚上两次栽在火药阵上,这也算是老马失蹄吧?可是,怎么会?怎么可能?这龙脉之上的山洞,除了他和裳云,便只有一名长年侍奉的仆人老鬼知道,沐之秋是怎么知道这里的?沐之秋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晕过去之前,借助黎明前微弱的曙光,小殇似乎看见整座山巅之上漫山遍野都是人,勾唇一笑,道:“沐之秋!算你狠!”

脖子一歪,终于昏死过去……

沐雨快憋屈死了,他虽不知道王妃是如何推断出那人会来这里的,但却知王妃交给他的任务与沐雷和杨峥的不一样。

沐雷在靖王府内的任务仅需一百名野战军便足矣,杨峥那里稍微麻烦一点,所以杨峥留下了五百人。他们的野战部队一共有两千七百人啊!三个团的兵力,有两千一百人都由他指挥,为的只是王妃的那一句话——“沐雨,就算你一块石头一块石头地检查,也要在那片山巅之上,将那人的老窝给我找出来。”

王妃将这样艰巨的任务交给他,乃是对他沐雨的信任啊!说明他沐雨更加细心稳重,说明他沐雨更有统筹全局的能力。可是,他却把那人弄丢了,他如何配得上王妃赞他的一个“稳”字?

小殇当真太高估沐之秋了,其实沐之秋根本就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神。因为,在确定了这片山头之后,沐雨带着野战军们整整找了一夜,才找到了这个隐蔽之极的所在。

幸亏沐雨手下有不少人参加过当初的五个月野外生存拉练,不少人对荒野觅踪已练得出神入化,所以,这片貌似毫无痕迹的山巅,硬是让他们在大晚上找到了人烟的气息。

只可惜他们来晚了一步,山洞里虽有人居住的痕迹,但洞内却没有活人,仅有一具被肢解得七零八落的尸体,面目全非难以辨认。不过,却能看出此人的脑袋是和正常人是反着长的,就像脑袋被人拧了个圈,把脸对到后背上去了一样。<

噢!宝贝徒弟这是在骂他还是在赞他啊?蜜蜂和老鼠那是两种东西好不好?就算没见过,一个在天上飞,一个在地上跑也不一样是不是?老顽童的脸不由地抽了两下。

“师父,那些黄蜂的作用只是给杨峥他们引路,让他们能顺利找到那人的藏身之处。而想要端掉他的老窝,甚至是擒住他,蜜蜂是不行的,因为蜜蜂不能进入密道,所以,继续追踪的任务就不能继续依靠蜜蜂们来完成,而要换成别的动物。在地下密道中,除了老鼠,师父您还能想到其他更好的动物吗?”

“可是,那人长年生活在地下密道中,便是老鼠也与他称兄道弟,怎么可能会追踪他?”

“门主!”实在忍不住,杨峥插嘴道:“自然是我们王妃神机妙算,利用蜜蜂在那人身上下了另一种药将老鼠们引来的,而且,门主您仔细瞧瞧,这些老鼠可有什么特征么?”

另一种药?借助夜视镜放眼细瞧,果然,老顽童眼睛一亮,立时顿悟:“哈哈哈哈!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嘿!老顽童就是老顽童,即便改不了嗜玩儿如命的性子,却依然拥有强大的智慧和细致入微的观察力。

云清的长相自然集中了来自老顽童和萧震天两方面的优势,但智慧和缜密,只怕遗传老顽童的更多些。

话说,开春时节,万物复苏,动物们是不是也该谈恋爱了呢?既然动物们都要谈恋爱了,老鼠岂能闲着?开春乃是所有的动物交配繁殖的季节,不管是田野里的老鼠,还是深宫密道里的老鼠,都一样。众所周知,雌鼠比雄鼠强壮,发情也比雄鼠早,且主动,所以,当密道中弥漫着某种雄鼠身上散发出来的性激素气味时,这里的雌鼠就会大批量地发情。雌鼠们发情会怎样?呵呵!当然是成群结队地区追逐雄鼠。如此一来,精神病这只深宫密道中的大雄鼠还不得被潮水般涌来的雌鼠追得团团转?

老顽童在地宫里住了一辈子,对于他这样的人,分辨雌鼠还是雄鼠简直跟分辨黄瓜还是辣椒一样简单。

其实这是个很简单的医学实验,沐之秋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经常做。她方才说过,她将“死亡村”丁桂树上的陈年蜂蜜进行了改良,改良后的蜂蜜先是引来了大量的黄蜂。精神病武功高强,那些黄蜂想要追上他倒也不易。可不易并不代表追不上,一旦追上了,总会有几只能趁机在他的背部到腰部蛰几口。对于这样的小痛苦精神病自然不会在意,但黄蜂的蜂针一旦刺入他的身体,就会将那种改良过的蜂蜜带进去。蜂蜜和血液作用,立刻会在药物的作用下合成沐之秋想要的那种雄鼠身上的性激素气味儿。

这种气味儿人是闻不出来的,但密道里的老鼠们,尤其是雌鼠们却会像苍蝇盯上了臭肉一般死死咬住不放。有了这么好的恒温动物带路,便是野战部队都是沐之秋这样的身手,也能毫不费力地将精神病堵在密道内。

倘若雌鼠们都从一个方向过来,想要堵住精神病倒也并不容易,因为深宫密道四通八达,指不定这厮就会从哪个出口逃出去。问题是雌鼠们涌过来的方向并不止有一个,所以,最后的结局就是精神病变成了彻头彻尾抱头鼠窜的大老鼠,杨峥手下的战士只要发现他的踪迹,只管将密道一路挖掘堵掉便是。

这般下来,就算是一座迷宫,在几百名野战军的围追堵截下,迟早也会给他夷为平地。

以老顽童的聪明,有些话哪里需要说得那么透彻?老顽童自然心知肚明。

老顽童抬手摸了摸宝贝徒弟的脑袋,得意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果然,秋儿像我,像我。哈哈!这等法子,普天之下只有秋儿才想得出来。天恢恢疏而不漏,王八蛋,逍遥了这么多年,今日遇到我徒儿,当真该你霉运连连,也让你好好尝尝什么叫做抱头鼠窜的滋味儿!”

师徒二人相视一眼,不由哈哈大笑起来。

但见王妃和“生死门”门主仰首大笑,杨峥心头一紧,这般,岂不是要将整个后宫的人都引来?哪想,明明瞧见他们在笑,却听不见一点儿声音。愣了愣,才意识到乃是“生死门”门主的手笔,当下又是羡慕又是佩服,直恨不得跪下给门主磕几个头,让他老人家也收自己做个徒弟,不,做个提鞋的小厮也行。

这边喜气洋洋,密道内却惊心动魄。面对潮水般涌来的老鼠们,小殇双眸喷火,顾不上伤势,排山倒海的掌风已拍出。怎奈一片老鼠被排成肉泥,却有更多的老鼠从黑暗中涌出来。像是同伴的血腥味儿刺激了它们,便是雄鼠也源源不断地冒出来往上冲。

小殇此生除了当年恋慕婷芳小公主落入褚云鹏手中差点死于非命之外,何曾这般狼狈过?被老鼠们围攻倒也罢了,区区老鼠岂能奈何得了他?可是,他才一转身,身后的密道就接二连三地塌方,随后就是铲凿挖敲的声音,就算他再笨,也猜得出到底是怎么回事。好一个沐之秋,他只道这小丫头黔驴技穷才会使用人海战术对他轮番进攻,实在没想到她的目的竟是要将他经营了一辈子的深宫密道毁于一旦。当下,对沐之秋的恨意又浓郁了几分。

到底他对地形熟悉异常,又长年与鼠蛇毒虫打交道,此时倒也不慌乱,从怀中掏出一支短笛,立时便飞出一阵刺耳的唿哨声。

声音未落,便听见更多悉悉索索的声音,原本疯了般扑向他的老鼠们顿时慌乱起来,向四面八方开始逃散,透过四处乱窜的老鼠们,隐约能瞧见有密密麻麻的光亮向他这里涌来。

不敢再耽搁,收起短笛,两把将全身的衣衫尽数剥下,下一秒,小殇已赤着身子隐入黑暗之中……

“王妃!”一名战士从密道内迅速跑出来,冲沐之秋端端正正行了个二十一世纪的军礼,道:“启禀王妃,老鼠逃跑了!”

“笨……”

“哎!”打断杨峥,沐之秋蹙眉道:“如何逃跑的?”

“他不知使了什么手段,竟招来了许多身体发光的黑虫。我等曾听夜袭旅长说过,像这样的昆虫一般都有毒,所以不敢靠得太近,他便趁乱脱下衣服逃跑了。”

“脱下衣服?果然聪明!”眸光一凛,沐之秋淡然道:“师父?真不愧是你师弟的徒儿。看来,我们是真的遇到对手了。”

“王妃?要不要追?”

“无需,再追下去他势必狗急跳墙。无妨,沐雨还没有上场呢!”

……

好不容易从深宫密道中脱困而出时,天已经蒙蒙亮了。

经此一劫,小殇不敢托大,京城内外,他的据点不少,但安全又隐蔽的着实不多。他素来不喜人多热闹的地方,那样的地方多麻烦啊?七嘴八舌的,当真惹人厌恶。像他豢养的虫儿、鱼儿多好?不会说话,也不会烦人,却堪当千军万马。师父的武功虽不如“生死门”的老狗,但这样的技能,却是那老狗这辈子也学不会的。

只恨那个沐之秋,当年他寄养在活人体内的一条母虫就是被她催吐出来白白便宜了“生死门”的老狗。那日他和老太监就站在新年灯会比试的台下,原想着那老狗定会出手杀了沐之秋,岂料,最终却偷鸡不成蚀把米,还成就了沐之秋神医的美名,更让她与那条老狗结成了同盟,当真是损兵又折将。

今夜就更狼狈,不仅仅丢了深宫密道,折了那些虫儿们,自己也落得如此下场。

此仇不报非君子,沐之秋,你且等着!

此时小殇心头燃着无明业火,只恨不得找个出口发泄出来。所以,他首选的藏身之地便是龙脉之巅。因为在那里,裳云在等他。

没错,裳云在等他。他可以在龙脉之巅,在阳光普照大地的一瞬间狠狠要了裳云,让天地都来见证他的强大和不可战胜,他连一分一秒都等不下去了。

自那日裳云办事不利,小殇便在裳云身体里下了一种蛊,这种蛊不经他召唤绝不会破体而出,不经他召唤裳云亦会像冬眠的蛇一样永远沉睡下去。

今日,他便要让裳云醒来。

急匆匆地行到龙脉之巅,才走进洞口便察觉不对。然反应还是慢了半拍,脚下倏地一下塌陷下去,没等他跃起,一道冲天的火焰已窜了起来。

顷刻间飞沙走石,巨大的爆炸冲击力将小殇的身体狠狠拍飞出去。

一个晚上两次栽在火药阵上,这也算是老马失蹄吧?可是,怎么会?怎么可能?这龙脉之上的山洞,除了他和裳云,便只有一名长年侍奉的仆人老鬼知道,沐之秋是怎么知道这里的?沐之秋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晕过去之前,借助黎明前微弱的曙光,小殇似乎看见整座山巅之上漫山遍野都是人,勾唇一笑,道:“沐之秋!算你狠!”

脖子一歪,终于昏死过去……

沐雨快憋屈死了,他虽不知道王妃是如何推断出那人会来这里的,但却知王妃交给他的任务与沐雷和杨峥的不一样。

沐雷在靖王府内的任务仅需一百名野战军便足矣,杨峥那里稍微麻烦一点,所以杨峥留下了五百人。他们的野战部队一共有两千七百人啊!三个团的兵力,有两千一百人都由他指挥,为的只是王妃的那一句话——“沐雨,就算你一块石头一块石头地检查,也要在那片山巅之上,将那人的老窝给我找出来。”

王妃将这样艰巨的任务交给他,乃是对他沐雨的信任啊!说明他沐雨更加细心稳重,说明他沐雨更有统筹全局的能力。可是,他却把那人弄丢了,他如何配得上王妃赞他的一个“稳”字?

小殇当真太高估沐之秋了,其实沐之秋根本就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神。因为,在确定了这片山头之后,沐雨带着野战军们整整找了一夜,才找到了这个隐蔽之极的所在。

幸亏沐雨手下有不少人参加过当初的五个月野外生存拉练,不少人对荒野觅踪已练得出神入化,所以,这片貌似毫无痕迹的山巅,硬是让他们在大晚上找到了人烟的气息。

只可惜他们来晚了一步,山洞里虽有人居住的痕迹,但洞内却没有活人,仅有一具被肢解得七零八落的尸体,面目全非难以辨认。不过,却能看出此人的脑袋是和正常人是反着长的,就像脑袋被人拧了个圈,把脸对到后背上去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