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红糖小粥

程小芳跟着她妈到厨房。

瞧见她妈偷偷地,不知道从哪个地方翻出来一指甲盖大的红糖来。

“这块红糖本来打算回头逢月给你喝的。”孙美淑还可怜任雨生,抹着泪小声道,“现在救急要紧,就先化在粥里,给那孩子补补身子。”

“行,我其实不用的。”程小芳回了句,用勺子把红糖在碗里搅开。

因为生了五个女儿,没一个儿子,孙美淑在程家很没地位,如今家里放东西的柜子钥匙都还在程老太手里管着。

红糖不知是孙美淑什么时候偷偷留下来的,她自己倒是不舍得用,就想着贴贴小女儿。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块红糖来之不易。

弄好粥,程小芳端着回去。孙美淑则去叫其他人吃早饭。

粥到了,任雨生缓缓“醒”来。

因为手上完全没劲,他只能靠在一床被子上,靠别人喂进食。

赵医生是这么说的:吃慢点好。

于是程小芳喂得很慢,感觉自己在喂小孩似的,很需要耐心。

任雨生咽下去好几口温热的粥,肚子里有了东西,才感觉魂慢慢地回来。

回了魂,他也终于想起来——喂他的是个人美心善的小姐姐。

任雨生偷偷用余光打量程小芳。任老三知道程小芳的名字,任雨生也就通过他的记忆知道了。

程小芳小圆脸,一双眼睛又大又水灵,黑白分明。

任雨生想起那句“像林间小鹿一般的大眼睛”,就很小学生,让他唾弃自己没文化。可心底又觉得这个比喻已经足够,因为真的又乖又水灵!

她留了两股麻花辫,粗粗的,发量惊人,发色微黄,看起来是个十足的乖妹妹。

任雨生快些咽下一口粥,趁着程小芳还在凉粥,认真地开口:“谢谢你救我一命,程小芳。”声音微哑。

程小芳看着他认真的表情,愣住。

然后程小芳眨眨眼,小声问任老三:“任三哥,你不是以为自己死了?”

这反应、也太不连贯了。

不应该意外死了怎么能喝到粥?意外怎么死了后,喝的粥也是有味道和温度的?

任雨生:……

忘了自己演过的戏,又被问起,确实有点尴尬。

任雨生尬笑两声,很想挠挠自己的头,但手刚抬起就被迫放弃,没力气。

任雨生清咳一声,老实告诉他的救命恩人:“那是我演的。他们演无辜嘛,我更无辜。”

简单来讲,刚刚是一场看谁更能把自己演得无辜的比赛。

任老三那么好的可怜小白菜底子,任雨生随便发挥就超神了。

感谢现代网络,让任雨生这种宅男,门不出户就能知天下事,粗通各种奇妙吵架招数。

绿茶白莲虽然傻傻分不清,但怼起来都一样——爽!

程小芳莞尔,又喂他一口粥:“想通了好,我还怕你回头又犯傻呢。”

任雨生点点头,表示自己听进去了。

不过任雨生的兴致却是不高,因为在缓解了生存危机后,任雨生想起来——这是个艰苦的年代!

没网啊。

任雨生心里发愁:这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没网的日子,难道要靠武侠小说度日了吗?他可是已经把修真、玄幻都淘汰了的先锋正版读者。

沮丧浮现在任雨生脸上,他探头,又吞掉一口粥。

咽下,然后打起精神,告诉自己:一步步来,肯定都能习惯的。

没网就没网,这时候的先辈们不都是这么过来的么?他一定也可以。

孤儿院的出身,让任雨生身上有种异于常人的成熟感,这种成熟不来自外表、也不来自行止,在于他的思想。

——永远不怕困难和问题,动手总能解决。

程小芳给他喂着饭,感觉这个时候什么都不需要说。

她感觉,任老三从沮丧到打起精神,就像重新活过来,变成了一个更坚强的人,焕然一新。

程小芳没说话,倒是任雨生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她聊起来。

“你是不是也没吃?”

“还没。”

“那我吃快点!”

程小芳看着一大口接一大口的青年,心里嘀咕:别是想骗她喂很多吧?

于是程小芳强调:“赵医生说了,你这顿最多只能喝两小碗稀粥。”

任雨生乖乖点头:“好,就吃两碗。”

然后任雨生反应过来,笑着看向大眼睛的麻花辫姑娘:“虽然我真的很饿,但我是真的想你快点去吃饭。饿着的感觉太难受了,我知道。”

穿越的第一个夜晚,虽然意识不怎么清醒,但任雨生绝对永生难忘。

程小芳听了想叹气,心说:任三哥果然脾气挺好。这个时候他应该饿极了,可依然很听话、克制,还知道体恤别人。

就是可惜……脾气太好,却没搭上好人。

闲聊还在继续。

程小芳又舀来一碗粥后,任雨生问:“你当时从老屋那儿过,是去干嘛啊?多亏你从那儿过。”

“是去挑水的。”程小芳眉头皱起来,“我的水桶还在那儿呢!”

任雨生没想到还让别人把东西给落下了,连忙道:“你现在去拿?”

“不用,小芳你接着喂人。”孙美淑道,“妈去挑。”

“成。妈,就在他们家老屋门口。”

孙美淑怕自家的水桶、扁担被别人拿了,刚吃完,放下碗就走。

程家堂屋,饭桌上。

程德胜心痛地扫一眼解释个不停的任大顺,指着人对胡高义道:“支书,我家的桶要是丢了,我可要找任大顺要的!都是为了救他儿子丢的,他得负责。”

胡高义对他的胡搅蛮缠也头疼:“成,丢了让他们家赔。”

姜梅风不乐意了:“凭什么啊?又不是我们让他去的……”

姜梅风早上过来没来得及吃早饭,从昨晚饿到现在,肚子早叽咕叫唤。

偏生抠门的程德胜还不让她跟任大顺喝口粥,眼下只能坐在边上看着别人吃,又饿又尴尬。

胡高义冷哼一声:“人家闺女救了你儿子,救命的恩情,别说一个桶,再多都得赔!”

胡高义懒得跟姜梅风说,这女人素来爱胡搅蛮缠,没理都能扯出来歪理。

胡高义看向任大顺:“大顺,你是个男人,说话一个唾沫一个钉,你要是跟你媳妇一样闹腾,那回头别人怎么说,可别说我不管。”

在村里,活就活个名誉。虽说是小人物,但也有自己那份自尊心。

甭管任大顺怎么想,胡高义看准了——他是个爱面子的人。

任大顺在桌子下面拿住姜梅风的手腕子,对胡高义道:“支书,别听她胡咧咧,程德胜家的桶要是丢了,我们肯定赔。他家救了老三,我真心感激!”

话说到这,终于有了漂亮的模样。

胡高义满意地点点头:“回去可不许这样了。好好照顾老三。那孩子是个好的,你看看他,都那个样子还叫妈,我这个大老爷们听了都心软。”

胡高义说到这,看向姜梅风:“一回不小心,行差踏错不要紧,但坚决不许再犯!回头也好好教训你家老四。”

刚刚任大顺又努力解释了一通,又因为这些年从没闹出过这回这样的大新闻,胡高义还是相信了任大顺的解释,相信他们家是一时忘记,并非故意要饿坏任老三的。

毕竟将任老三真出事了,最麻烦的也不会是他胡高义,而是任家。

现在也是新社会了,不是那个吃人的旧社会。

“我也会跟老三这孩子说的,有事就来找我,我会时刻关注着他的情况,一直放在心上。就算我偶尔打盹了,村里也有这么多双眼睛,每一双都是雪亮雪亮的!”

最后胡高义扯上大旗,目光凉凉地道:“上个月,县城有个人打断了他儿子的腿,直接进去吃国家粮了。”

这话没假。但胡高义没告诉他们,被打断腿的是个小孩,而且其中也有些别的原因在。

任大顺和姜梅风都被吓住了。

“吃国家粮,那、那是坐牢了吧?!”姜梅风抖了下,又问,“支书,你别是吓唬我们的吧?”

胡高义看向她:“你出去打听打听,我胡高义是会胡说的人?我是靠什么当上支书的?”

胡高义年轻时候,就是人如其名——高义。

夫妻两想想他的名声,彻底怂了。完全不知道,如今的胡高义早已被村支书的生活磨砺得失去了棱角。

姜梅风道:“支书放心,这回我亲手照顾老三,我可疼他的。你看他上心我,就知道我这个妈做得不差!”

程德胜听着怪恶心,故意拆台:“别又是这会一套,过会一套。他现在动都动不了,还不知道会不会又被你们老任家饿死一回呢。”

这会一套,过会一套,是在翻任大顺的旧账。

换做往日,任大顺早就跟程德胜拍桌子了。

可这回任大顺被程德胜抓住把柄,又欠下明面上人情,叫任大顺只能硬吃下这个亏。

胡高义却是又被点了一下。

任老三不能动,在任家待着他还真不放心,难不成他还天天上门不成?多麻烦啊。不如就让他在老程家再待几天,待到至少能下地,也让子弹飞一会儿,给任大顺夫妻两一点压力。

胡高义放下扒粥的筷子,拍拍程德胜的肩膀,满脸赞许:“老程这话说得不中听,但考虑的确十分周全啊!”

程德胜瞥任大顺一眼,得意地笑笑:“一般一般,也就是做了个人。”

胡高义:“那就让老三这孩子在你家再住几天吧!米粮让大顺出双倍。”

程德胜:???

他明明是去坑任大顺的,怎么反倒是坑了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