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了付世贵的同事后,他本来打算好好的上班工作,等自己存够了钱,还清了账务之后,再考虑自己要不要重新做生意。
但是,付世贵再听到了他这么多消息之后,觉得他放弃了这么好的生意,放弃了这么好的创业项目,来这个小公司当一个小小的保安,实在是有些大财小用!
所以,付世贵非常积极主动的想要让他的这个同事重新出去创业,而他,则想成为他的投资人。
面对付世贵的多次游说,他这个同事本来是不愿意的,还提出,说自己不想找合伙人了,以后就算要做生意,做多也就是需要投资人,即只能投钱分红,对经营没有任何干涉权利的人,而投资人要明白一个事实,那就是要能承担风险,生意做好了赚钱了,自然有分红,生意做差了,亏损了,那自然就亏损了!
面对他同时这样的说法,付世贵不但没有退缩,反而完全同意这个说法,并且表示他愿意做他的背后的靠山,表示愿意做他的投资人,能赚钱就看着分给他,不能赚钱就算了,付世贵这样的话语,并且是多次游说,真心实意,的确是打动了他的同事。
再加上,他的同事也的确是对之前的生意有些不甘心,觉得自己明明把这生意做得非常好,为什么就落到了现在的结局,为什么没赚钱到钱就算了,反而还欠下了一屁股债?
于是,在付世贵这么看好并且真心实意想要投资的情绪下,他终于答应了付世贵,决定重新开始创业。
于是,本来答应了要投资五十万的付世贵,直接把家里的自己和父母的所有积蓄,总共四十万,先期预投资给了他的同事,他的同事便拿着这笔钱,辞职了,开始注册公司,租门面作为中央厨房,购置了厨房内的各种设备,购买了用于经营的骑车,把四十万都花费在了准备工作上。
然后,付世贵这个时候提出,他必须要占有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不是分红股,是能干涉经营的股份!
他的同事在吃惊的同时,自然是坚决不同意,然后两个人就开始了股份的拉扯,经过长达三个月的谈判,最终,两人没有达成一致,付世贵要求同事退还四十万,但同事本来欠一屁股债,这四十万都用于准备工作了,哪里能退还出来这四十万?
所以,在付世贵的要求下,他不得不写下了借条。
然后,付世贵就拿着借条去起诉了,说他的同事借了他四十万不还,他的同事自然是把事实情况在法庭上如实的说了出来,但付世贵不但不承认这个事实,反而坚决说被告是在撒谎,说他就是单纯的借了他四十万,连借条都写了。
经过双方列举的证据,法官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最终得出了结论,认定付世贵没有遵循诚信诉讼的原则,驳回了他的所有诉求,不支持他借钱的说法。
一审判决后,付世贵不服,提出了上诉,在市中五院的终审中,法官维持了原判,因为付世贵一没有提供任何新的证据,二没有任何新的话术。
付世贵不服气,自然就演变到了今天这样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