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救了个人

乡下的天黑的早,家里只剩下一点蜡烛头,乔暮暮对着黄豆大小的烛火把林诚的袄子一点点的缝补了起来。

林雪雪在屋外瞧着努力和针线做斗争的乔暮暮,小声对林诚说:“哥哥,她今天护着你了呢。”

“不过是在外人面前装模作样罢了,她是什么样的女人我们还能不清楚吗?”

林诚的脸上泛起一丝冷笑,阴鸷的眼神实在是不像个孩子。

乔暮暮废了好大的功夫才把破袄勉强缝补的算是能穿了,但她的针线功夫着实不太行,针脚粗的像是有只大蜈蚣趴在衣服上一样。

算了,先凑合穿吧,总比冻着强。

她能感受到三个孩子对她的疏离,也知道是林诚煽动王猎户上门找麻烦为的就是能把她赶走。

一个半大孩子就懂得借刀杀人,她真不知道要是在原主手下在多待几年,林诚会变成什么样子。

乔暮暮其实有点委屈,想想以前她最讨厌的就是熊孩子,可如今不仅莫名其妙的成了三个孩子的后娘,这三个孩子还总想着要把她弄死。

要是她能扔下这三个孩子不管不顾,倒是能活的轻松自在,只是一想到他们未来会变成暴戾扭曲的人都是因为原主,她便觉得愧疚。

她还是不够心狠。

乔暮暮叹了口气,想着自己虽然有库房里的东西可以随意取用,但万一被人发现了这个能力只怕是会惹上麻烦。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在没有能力保护自己之前要懂得藏拙于巧。

原主赖以生存的便是这个食肆,只是原主手艺一般,还喜欢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平日里又总是打骂孩子,坏名声早就传遍了,因此基本上没什么客人。

她想了想,便把三个孩子都叫了过来。

原主性格暴戾古怪,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把三个孩子聚在一起,先是柔声细语的说她嫁到林家多么的不幸,然后说到伤心时就会变得非常暴躁,用细细的藤条把孩子都抽的全身青紫。

林雪雪瑟缩着和林然站在一起,林诚眼中更是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意味,三人都像是要上断头台一样。

看三个孩子怕成这样,乔暮暮无奈的说她这些天仔细反思过了,以前种种是她做得不对,以后她会尽可能的对她们好些。

林诚很是不屑的轻哼了一声,林然和林雪雪则还是一脸的担惊受怕,生怕下一秒藤鞭就会落在他们身上。

“就算我千不好万不好,我也是你们的娘,与其想办法勾搭外人算计我,倒不如先相信我一次。”

她这话是说给林诚听得,她能原谅林诚一次,但绝对不会容忍同样的事情发生第二次。

她果然知道了。

林诚怨恨的看着乔暮暮,如果不是被乔暮暮折磨的痛不欲生,他也不会想出这种办法。

“我也不指望你们现在就相信我,来日方长,日久才能见人心。”

乔暮暮伸出手揉了揉林雪雪和林然的脑袋,两个孩子虽然一脸的不情愿但到底没有躲开,想去摸林诚的时候,他一扭头闪了过去。

翌日,乔暮暮把整个房子里里外外都收拾了一遍,把食肆里的桌椅板凳都擦得可以映出人影来。

干干净净的才能让客人有食欲不是。

她揉了揉已经快要直不起来的腰,看到林雪雪站在门口探出半个脑袋,便笑了笑问她是不是饿了。

她在米缸里搜刮下来了最后一点米熬了粥,配上几条酱萝卜,这是林家最后的家底了。

三个孩子都知道家里已经没吃的了,所以这碗粥喝的都十分沉重。

她吃了饭以后便到对几个孩子说要去山里转一圈,碰碰运气,林诚很是怀疑的看着她。

如今正值冬日,就算是老练的猎户也很难在山中找到活物,更何况是乔暮暮一个女人呢?

“放心,娘今天晚上一定要让你们吃上肉。”

乔暮暮信心满满,林雪雪目送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村头,怯怯的问林诚她还会回来吗?

“她最好是死在山里。”

林诚丝毫不掩饰他对乔暮暮的厌恶之情。

山里确实是一点生气都没有,连野菜都没剩下一根,乔暮暮也没想着能猎到什么东西,她只是借机拿点库房里的东西出来,免得让人怀疑。

当她拎着两只兔子准备回去的时候,忽然感觉脑后一阵风刮过。

她敏感的转过身,可身后除了光秃秃的石头以外什么都没有。

莫非是她多心了?

刚想离开,她的脖子上一凉,耳边响起了一个低沉的声音。

“你是谁的人!”

对方的气息不太均匀,而且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如果她没猜错,此人应该受了伤。

“这位好汉,我只是来进山找点东西吃的,我家里还有孩子在等着,求你放了我吧。”

在这种时候,装柔弱是最好的选择,但凡对方有一点良心,也不至于伤害一个可怜的小寡妇。

对方显然也察觉到了乔暮暮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并非追杀她的人,他犹豫了一下,手中的匕首离开了乔暮暮的脖子。

趁此机会,乔暮暮猛地拎起手中的兔子反手朝着身后砸了过去。

那两只肥肥的大兔子再加上她做了这么多年厨师掂锅练出来的手劲,冲击力绝对不小,而且对方显然也没想到乔暮暮会突然发难,毫无防备之下,便让她得了手。

乔暮暮拔腿就跑,跑出了一箭之地后感觉对方没有追上来才停下来喘着粗气。

远远的,乔暮暮看到那人的身下全都是血,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好像是晕了过去。

犹豫片刻后,乔暮暮折了回去,她一脚把地上的匕首踢开才敢蹲下来仔细的打量着男人的脸。

他身上穿着得冰蓝色的袍子,布料一看便知不是寻常人能穿得起的,脸上满是血污,可依稀还是能看出他的五官棱角分明,定是个样貌俊美的公子。

他出血量很大,若是丢下他不管的话,再过一时三刻就要去见阎王了。

上天有好生之德,好歹他也没有真的伤了她,若是真的让一个人死在自己眼前,乔暮暮的良心过不去。

她一边默念着无意冒犯一边把男人的衣带解开,看到他腹部的的伤口时,倒抽了一口冷气。

他腹部的伤口至少有三寸长,并且深得已经快能看到肠子了。

如果只是用布条包扎显然血是不可能止住的,唯一的办法就是缝合。

乔暮暮虽然是个好厨子,但她绝对不是个好裁缝。

她想着就把眼前的男人当成烤鸭就好了,可是下针时穿透人皮肉的那种感觉,实在是让她的两只手都止不住的发抖。

“我能做的都做了,能不能活下去就看老天的意思了,万一你运气不好死了,变成鬼也千万别来找我。”

乔暮暮已经尽力,她捡起地上的兔子,把手上的血洗了一下,飞快的跑下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