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为公主裙下臣

甘为公主裙下臣

作者:沈日十 状态:完本 日期:09-03

6号开v~! 沈浮初入江湖,出道即巅峰。 沈双刀的名头就代表着一块少年英雄,侠义无双的招牌; 就这么一个英雄人物,却干了一件混账事—— 她竟然胆大包天,睡了长公主后,跑了! 传闻长公主美艳无双,心狠手辣, 克死了五任丈夫,还养着面首三千。 大伙都心想:沈浮要完。 长公主一声令下,绣春刀就将人抓到了自己面前。 她挑起沈浮的下巴问道:跑什么,还怕我克你不成? 阅读指南: 1、1v1,江湖浪子攻X霸道公主受…

最新更新98、完结

《甘为公主裙下臣》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孤荷
    【本文在5月26日从第23章入V,届时掉落万字肥章,请大家多支持QVQ】【下本开《我被反派赐死后,穿作了他白月光》,预收文案在最下方】沈春芜是京中第一美人,一朝家族失势,满门伏诛,她被指婚嫁给顾家世子爷。祸不单行,婚前又生一场意外,她失了明。成婚宴上,未婚夫突然寻不到人,公婆将烫茶泼在她身上:你这种扫把星,谁会娶你?!莫须有的骂名排山倒海砸来,她步步后退,有人蓄意夺走她的盲杖,让她狼狈。倒下之时,一只冷韧有力的手,扶住了她。本王娶她。男人嗓音清冽,如沉金坠玉,独一无二的好听。同时,她听到所有人伏地跪地的声音——他们尊称他为襄平王。这是大楚最腥风血雨的男人,权倾朝野,武官说他是战场上的活阎罗,文官称其为官场上的刀笔吏,甚至,连帝王都惧他三分。-当夜,全京城都传遍了:襄平王这个疯子,回京第一日,肆无忌惮毁了圣婚,将罪臣之女强娶进门。未婚夫和那些嫉妒春芜、恨不得让她活成笑柄的人一样,等着春芜懊悔,等着她回来对他乞怜,等着她求他,救她脱离苦海,可等啊等啊,只等来她从王妃到皇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女主篇】沈春芜自知与襄平王有云泥之别,他娶她,不过是指间施舍出来的一丝慈悲。她很清楚,想要什么便需要先付出什么。身作王妃,她恪守本分,娇柔顺从,做他的解语花,当他的温柔乡,陪他演尽琴瑟和鸣的戏。她的伪装无懈可击,甚至也骗过自己,以至于整个奉京都知道,王妃爱王爷爱得彻骨。直至家族昭雪那日,她大仇得报,留下一封和离书远走他乡。她不知,此事闹得沸反盈天,都传素来一切皆在掌控间的襄平王,枯红一双眼,为寻王妃将城池掘地三尺,如疯如魔。-雨声潺潺,山屋之中,男人负手静立,春光完美雕刻出他的轮廓,冷峻清隽,如山川丘壑。竹门发出吱呀一声,他漫不经心偏眸。沈春芜嗅到雨雾之中的龙涎香,先是僵住。过去的他,是闻风丧胆的王,现在是至高无上的九五之尊。转身欲逃的时候,盛轼钳住她的纤腰,力道强势地收紧,她被动又脆弱的折戟在他的怀里。新帝俯下清冷克制的目光,目光却潦烈如炬,仿佛要吞掉她,春芜不禁腿软。与目光垂落下来的,是他近乎呢喃的温热耳语——阿芜,你只有两条路。要么回去当我的皇后,共享河山。要么,我陪你一起下阿鼻地狱。【男主篇】盛轼是一个缺乏感情、感受不到喜怒哀乐的怪物。身为天子膝下第七子,因庶出备受冷落,外放至边陲二十年。战役让他麻木,以至于让他漠视生死。一次敌军突袭,他血快流尽了,是一个小女郎将他救了回去。她有一双极为漂亮的眼睛,眸底尽是盎然星河。哪怕过了这么多年,他依旧记得当时她说过的话:-我给你算了下命,你呀,是天降武曲星,天生是要到很远的地方,要守护大楚的河山。-我刚刚去阎罗殿通禀一声,阎罗王可不敢收你。-你必须活下去,才对得起我,知道吗?颠沛流离的少年,等到了那个来弥渡他的少女。他活下来了。从无名之辈到戴冕称王,前半生铁血戎马、刀口蹀血,都只为最后一句话——阿芜,我回来娶你了。【她在疯子心里种花,从此,他的人生少了荒芜,多了月光。】-真强娶,假豪夺-人设:【偏执占有欲超强忠犬男主vs明艳娇柔隐忍太阳花女主】【食用指南】女主前期没有将男主认出来,后期会恢复视力本文1v1,he,sc这是一个俩小可怜相互治愈、彼此疗伤的故事,希望大家喜欢呀————预收:《我被反派赐死后,穿作了他白月光》老皇帝驾崩,沈莺歌身为贵妃,被指为祸国殃民,赐了一杯毒酒。亲自送她上路的人,是权倾朝野的佞臣谢瓒。此人是出了名的刻薄暴戾,狠而无心。沈莺歌入宫前,想攀谢瓒的高枝,费劲心机爬上他的床,百般勾引,他不为所动,把她扔出了谢府。他天生高贵,衬得她如此低贱。沈莺歌留着所剩无几的自尊,咬牙在宫斗中求活路,一步一步往上爬。后来终于成为帝王的心尖宠,她伺机报复,弄残了谢瓒的腿,让他下半生只能在轮椅上渡过。没想到他的仇一直记到了现在,执意要置她于死地。也是,她从来不是一个好女子,这一生自私凉薄,恶事做尽。沈莺歌漫不经心将毒酒洒在地上:毒死太难看了,哪怕是死,我也要死得好看。她拔走谢瓒的佩剑,嫣然一笑:若有来世,我情愿与你不复相见,安安分分做个好人,你信吗?谢瓒没有说话,但唇畔冷诮的一抹笑,就是在回答她。他根本不信。她笑了,手起剑落,自刎在他面前。-好消息:她重生了。坏消息:但没回到过去,竟然穿成了谢瓒刚过门的妻子。原配体弱多病,据传是谢瓒的白月光,沈莺歌哀莫大于心死,干脆认了命,善待原配,安安分分坐享贵妇生活。直至一日,她意外在谢瓒的书房里,看到了自己的画像。—谢瓒寡情冷血,先帝驾崩,他架空小皇帝的权利,满朝文武噤若寒蝉,时人斥他为奸相。他曾以为,和她之间的爱恨,还能继续纠缠一辈子。蓦然回首,她已不在灯火阑珊处。她入宫前,他忠正清直。她入宫后,他为妃做宰。——莺歌莺歌,听起来就是吵闹的名字,他起初觉得烦,后来他却觉得,她不吵,反而热闹。当初赐死的毒酒,他换掉了,是一杯甜水。她以为他想让她死。其实,他想让她活。他想要的热闹,只有沈莺歌能给。
  • 作者:果汁清酒
    边沅辞出生在一个家道中落的八旗贵族之家,母亲是二房。十一岁那年,母亲去世。三年后,被夫人以擅弹琵琶送到青楼弹琴赚钱。边沅辞不甘心一双玉臂千人枕,费尽心机勾搭上当地一名土霸王的儿子。可惜男人懦弱,不敢救她出火坑,他母亲还要将她弄去最低贱的窑子。边沅辞索性勾搭他老子,成功当上他爹的第八房姨太太。她年轻漂亮,着实给大太太添了不少堵。可惜世道艰难,战火连连,土霸王倒了,府里男的都被枪毙,女的则被当成物品赏了人。边沅辞也无所谓,左右别人当她是玩意儿,她也没把自个儿当人看。没想到,大太太受辱前还不忘喂她一颗枪子儿。闭上眼那一瞬间,她想,自己总算解脱了,下辈子定要做个清清白白的好人。再睁开眼,她穿到了几十年后,成了一名叫边榕的知青。她喜极而泣。可惜欢喜不过数日。看着掌心、脚底板的燎泡,沉得跟铁块一样的胳膊、腿,安分度日的想法几乎没怎么挣扎就化为了一缕轻烟……黎权见过边沅辞儿时乖巧读书的模样,也见识过她得了势嚣张跋扈、恃宠生娇的恶状。她每跟人剑拔弩张一次,他便心疼一分。然而所有的心疼、遗憾都深埋于炮火之下。跨越时空,他再次见到了记忆中的她。注:双穿女主前期毛病多了亿点点,非真假千金。
  • 作者:大木
    本书原名《组织部长前传》。本书从主人公贾士贞以一名普通的党校教师被借调到省委组织部工作写起,详实地记述他-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人,到了神圣的省委组织部却处处不适应,自认为有才华和正确的做法不仅得不到承认和认同,反而受到排挤甚至被退回党校。严峻的现实教育了他,他慢慢调整自己的心态和做法,逐渐适应组织部门的工作。于是在日常工作的激烈竞争中不断地成熟起来,叙述了由科级、副处到正处级职务变化的全过程;并通过他在省委组织部8年的所见所闻所为,目睹了组织部门在选拔、考察、任用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弊端,提出了改革建议,但遇到种种阻力和矛盾,在困难和压力下,他不断思考,巧妙地把握机遇,使得公开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办法初步得到实施,为实现干部人事制度的制度化、法制化作出一定努力的描写,让人们全面深刻地了解到省委组织部大小官员的另一幕人生,给人们留下无限的深思。作家通过对省委组织部一幅幅台前幕后的传神描写,生动地刻画出了那些掌握着全省晋升高级干部大权的人的现实生活里的真实形象,展示出了这些特殊人物们的人生轨迹。以现实主义的笔触,以写实的手法,对官场、欢场都做了细微的描写,给人强烈的现场感和透视感。可谓是:于细微中尽显形象的深刻,于平凡中透视灵魂的颤栗。不失为一部全新题材的佳作。
  • 作者:九天揽兔
    ??网文填坑节,12月1日大佬包场,请你免费看独家番外、人气连载新章??【末世种田+养成+异能+丧尸+异兽】一觉醒来,世界巨变,先是丧尸爆发,异兽横生,再是血雨,极寒,极热,接踵而至。被系统强行绑定的苏阮阮,还没等她笑出猪叫,系统说它绑错人了。主角团个个有异能,而她?妥妥送温暖的工具人建立基地,种田囤货,猎杀异兽,凭借辅助系统苏阮阮所在的根据地成为华夏最强大的安全区,而她也在末世里成为了炙手可热的人物,直到这一刻她才发现,更大的灾变才刚刚开始……
  • 作者:珑韵
    *聪慧皇子受前期狼狗后期忠犬攻* 云舒一朝穿越,成了权谋争霸文里,开头就嘎掉的弱小皇子,上面有七个对皇位虎视眈眈的哥哥,下面还有两个母族强大的弟弟。 想到两月后就要开始的九子夺嫡,毫无靠山的云舒决定当场跑路。 他自请封王,去了最为苦寒的西州。 西州地处边关,这里的百姓们吃不饱穿不暖穷得叮当响,还整日提心吊胆生怕邻国跑来劫掠。 所有人都嘲笑云舒脑子坏掉了,好好的皇子不当,非要去边塞吃土。只有云舒知道,那里可是个聚宝盆。 京城里十多位皇子争太子之位争得头破血流死伤惨重。老皇帝身心俱疲,终于想起还有个儿子在边关。 此时的西州早就不复当初的模样,这里城坚池固、粮草充足、牛羊遍地 京中来人,请十五皇子速速回京,继承储君之位,云舒大手一挥,不去!这皇位谁爱要谁要! 见前来劝说的太傅还不死心,云舒一拉身边人,喏,这是我丈夫,你们要承认他太子妃的身份吗? 老太傅:也不是不行 随手拉了个挡箭牌,信口胡诌的云舒:???你们的原则呢? 理了理衣襟满心欢喜的萧谨行:!!!他终于要上位了吗? 【阅读指南】 1.大概是一本基建争霸爽文
  • 作者:寄秋
    农家小财迷 朱小蝉:天下无难事,只怕有钱人!现在我有钱了,你有啥问题直说,换我罩你~新科秀才 王秀轩:钱能解决的都不是问题,偏生我没钱。要不,你把自己借给我,来年我还你一大一小?从一介女强人穿越变成在山里挖土刨根果腹的小女娃,是想逼死她就对了?!那可不行,她平生啥都吃,就是不吃亏!既然老天玩这麽硬,她就来个「柔能克刚」,种棉花翻身总行了吧?只是种棉花事小,怎麽靠卖棉花致富那才是真功夫,然而跟个小丫头做生意,旁人不是质疑她便是想骗她,好在有她竹马哥哥罩,他呵护的程度连她阿爹阿娘都得自叹弗如,四处蒐罗新鲜玩意的种子给她,还助她免於地税农税万万税之苦,说起来,她能在短短几年内奠定了「富酬者之路」,还得谢谢他呢,而他的心意,她也不是不知道,可坏就坏在他那眼高於顶的娘,看不起她出身农家不说,还早早备了个娘家侄女等着给儿子当妾室,打小为帮家里脱贫,她已吃了不少苦,可不想再嫁人自找罪受,所以很抱歉,竹马哥哥莎哟娜拉……拉个鬼啊!
  • 作者:策马听风
    【星际abo文】 本文将于3月24日入v,入v当天发三章。 陆盐是‘贫民窟’肆意生长的荆棘,心思险恶一omega. 赫淮是伯爵之子,会弹钢琴,做手工,烤小饼干,还插花的小公主型alpha。 当荆棘遇见小公主。 陆盐:他怎么比我还o? 赫淮:他身上好香。 - 26岁时,陆盐被星际第一军校录取,成为那届年纪最大的学员,还很碰上了军校有史以来,最‘臭名昭著’的教官。 陆盐看着淬着寒芒,气场三米八的教官,表情龟裂。 居然是‘小公主’!? 七年前,他跟赫淮除了成结标记,其他该做的都做了。 但陆盐还是一脚踹了他,一消失就是七年。 没想到怨侣终成——师生。 - 男人将陆盐死死摁在墙上,膝盖抵着膝盖,眸底幽深暗沉。 昨天晚上,忘记一件最重要的事——标记你。 陆盐感受着暴虐的信息素,他喉咙梗了梗。 艹,我可爱的小公主哪里去了? 这变态谁啊! 心狠手辣.口嫌体正直强受x前期小公主,后期真.大佬的腹黑攻。 预收文:《太子这活,真不好干》 【古代abo,买股文,第一人称】 我是大晋太子,世人皆知的草包太子。 大概是怕大晋的江山,断送在我这个不孝子手中,父皇打算为我选一位贤内助。 人选有三。 一是才学惊世,敢在殿前饮酒舞剑的桀骜状元郎。 二是峨冠博带,天下读书人楷模的世家弟子。 三是百姓谈虎色变,被称为皇权刽子手的禁军统领。 - 跟三位预备太子妃,相处了一段时间。 我(自信满满):三位爱卿,似乎都倾慕本宫,这可如何是好? 跟三位预备太子妃,又相处了一段时间。 我(脸色苍白):狗贼们,竟然都想鲨了本宫! 就,他娘的离谱。 本文又名《谁都想鲨了我》
  • 作者:华如桃李
    :下本预收——《被囚外室她带球跑了》、《夫君是女装大佬》,新文待开,文案可见下,点我专栏,求收藏。——本文文案:褒九玖承认当初会捡落魄的谢宏回家,只是因为看他长得好看,觉得就这么死在臭水沟里太可惜了。那时候的她虽然也落魄,却成了他的主人,甚至他的小命都捏在自己手里。每每看着他小狼似的怨毒眼神,凶狠地盯着自己,她心里就会有种莫名的满足。在外面被人当狗惯了,回到家里,她就喜欢看他这副不屈不饶的狠劲儿。就像看到了一直忍耐的自己。她有着顽强的生命力,但她似乎也发觉到了,自己的喜好似乎跟别人不太一样。她喜欢养狼,但这头小狼崽长大了,她却是真的感到怕了。明明她也拿刀杀过人,手上沾了无数人的血,但经过了这么多事后,她的胆量却是越活越回去了。风水轮流转。现在她是镇国公主,而他却成了自己的主人。阿颜,给朕生个孩子吧。每夜,他总是这样抱着自己,目光忧伤道,如果我们有了孩子,你就不会总想离开朕了。他只是想留住她,但却因此执念,禁锢了她一生。任他弱水三千,朕只取酒酒一瓢饮。他如是说,但这誓言却仿佛魔咒。苟活于后宫中,她表面上还是如以往那般衣着光鲜,高贵冷艳,然而鲜红的唇上,却是又勾起了一抹自嘲的冷笑。我可真是作茧自缚。……然而四下寂静,无人敢回答她。她甚至感觉自己真的有些像个疯子了。一个精神失常,寂寞的自言自语的疯子。良久后,她终是叹息一声,苍白的面上又流露出一抹无奈的悔意。回想自己过往一生,竟是如此得可悲,可笑。如果当年自己没有手贱去救他,如今还有自由的天地,更不会像个囚犯一样,被他禁在这深宫里。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没有后悔药,她也只能依靠自己。注:女主与男主男二为表姐弟、表兄妹关系。以及一句话人物简介:女主——失忆前脑回路清奇,(缺根筋)恢复记忆后扮猪吃老虎。(反被吃)男主——隐忍小狼狗到狗男人的成长史。(一脸无辜深情的心机渣狗)男二——迎风咳血的腹黑病弱暖男。(隐忍藏爱的虐心暖男)——下本预收——《被囚外室她带球跑了》(求收藏)文案:战乱年代,食不果腹,乞儿婠婠恰好就苟活于最兵荒马乱的边荒蛮城,却有幸遇到了从京城而来的权贵公子。她孤身一人,没有亲人,更失去了过往的记忆,但是为了活命,却是不顾一切跌落至那疾驰的马车前,扬起的马蹄险些将她瘦弱的身躯踩踏,却被他及时拉住了缰绳。这一刻,他们云泥之别,她看到他谪仙般俊美的脸庞,犹如天上最清皎矜贵的明月,仿佛触及他,便能彻底摆脱这肮脏苦饿的卑贱命运。她流着眼泪,卑微地朝他伸出了艰难颤巍的手,求生的本能迫使她忘却了一时的尊严。现在,他是照亮她黑暗命途的光,她更渴望攀附这能拯救她脱离苦海的救命稻草,却没有想过他会是甜蜜的毒药,此后将又陷入另一个沉重的深渊。救……救我……求求你。她面容苍白,只是虚弱开口道,那时的她还不知道他叫江景寒,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贵胄。哦?你想随孤走?他的眸里渐渐燃了新奇的光芒,只是又看着她,一脸玩味道。这时的他高高在上,如同神祇主宰着她的一切。你确定?她下定决心点点头。……上来吧。她只看到他朝自己伸出了修长的手,欣喜抓住时,却未顾及看到他眸底晦暗难明的冷静。后来,她便做了他养在外面私宅里,见不得人的外室,虽然一开始,她只是想给他做丫鬟,哪怕是当牛做马来报答他救命的恩情。只可惜她没有决定自己人生的权利,他说从他救她的那刻起,她的命就是属于他的。自此,他便囚她于掌中,霸道地强占了她的所有。不过这也没关系,历经苦难的她,一直都有顽强的适应力,而且江景寒为人大方,也给了她不少银票首饰,自从入宅以来,她都好好攒着,以备不时之需。她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对他容忍,可是这一天却还是过早到来了。那晚他过来,只是声音清冷地命令她道,孤送你入宫吧,到了皇帝身边后,记得给我监视他的一举一动。最近疲于政事,思虑过重,他一时也忘了向她解释。其实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将她献给皇帝为妃,就连叫她入宫为婢的打算,也是迫不得已。而她却是会错了意,终于还是对他彻底心灰意冷,携钱跑路的计划也被迫提上了日程。等她好不容易逃出去时,老天却又跟她开了个天大的玩笑,她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她唇角一抽,勉强……还可以接受吧,反正他也不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以后跟他更是再无瓜葛。在历经千难万险后,婠婠她也终于过上了一娘一孩,富贵安逸的平静生活,可是却没料到,某日他竟又凶神恶煞地出现在了她的面前。婠婠,你带着孤的孩子,还想躲孤到何时?他双目猩红,只是又看着她咬牙切齿道,终于找到你了。他恶狠的目光近乎怨毒,冰冷嗓音隐忍了怒气,直叫人不寒而栗。——接档预收文——《夫君是女装大佬》(重生性转,求收藏)文案:人都道郎才女貌,可王婠身为大夏国的第一美人,生得倾国倾城,花容月貌,却是得不到那名动天下的第一才子——谢玉的芳心。她很沮丧,不明白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于是去向长公主杨妩请教。阿妩姐,你说我长得这么漂亮,为什么玉哥哥他就是不喜欢我呢?他是不是不喜欢美女,只喜欢漂亮的男孩子?不然他为何宁可跟那些芝兰玉树的世家子们踏青,也不肯陪她放一会儿风鸢呢?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漂亮的女人脑子都会笨一点,绾绾你就是个典型,而越是有内涵的男人,越不喜欢空有外表的女人,你这样的小白花,对谢玉没有吸引力。长公主杨妩只是看着她,目光嫌弃道。那我该怎么做呢?王婠知道自己不聪明,但是她上进啊!她可以学啊!于是她不禁又着急道,阿妩姐你那么聪明,能不能教教我如何成为一个有内涵的女人?杨妩见她这么执着于谢玉,脸色不禁有些阴沉,然而他沉默片刻,终是又开口应了声。……好。后来绾绾又哭着跑回来,在他跟前抹眼泪,声音委屈得不行。唔啊……玉哥哥他说不喜欢我这样搔首弄姿的女人!他变得更讨厌我了!她哭得超大声,而杨妩原本紧张的心,却是终于松了口气。他上前两步,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又将她揽进怀里安慰道,绾绾乖,谢玉那块木头欣赏不了你的美与可爱,是他没眼光!咱不去喜欢他了啊,宝贝儿,以后你得嫁给我,可不能再去爱慕旁的男人了。绾绾听罢顿时心一惊,如梦初醒。她望了望面前那平坦的前胸,只是又看向他惊愕道,阿妩姐你竟然是男人!难怪一直以来他都没有胸!身材高挑,却发育慢……以前她只当杨妩是天赋异禀,没想到他竟然真是男人!杨妩只是一脸黑线。……咱们形影不离,我以为你早该明白了。日常分饰两角的当朝太子杨慕(傲娇毒舌冰美人御姐杨妩)生性纯良的世族第一美人王婠太子杨慕有话说:孤在不得已女装的时候,被那个人美心美的姑娘偷了心,即便在旁人眼中她是个笨丫头,但在孤的心里她却是大智若愚,至纯至善的第一美人儿,嗯……就这样,即便性情上南辕北辙,我们也还是做了好姐妹,后来又成了恩爱的夫妻……注:婚后会有互穿身体性转的剧情,涉及前世今生,男主前世是真女人,女主真爷们!——接档预收文——《假装爱他骗婚逃跑后他疯了》(求收藏,如果收藏够多就先开这本。)文案:前燕废太子元弘蛰伏民间时,认识了对他总是爱搭不理的小丫头冯莲。某天她却是转了性,竟拉着他的手,脸红支吾道,弘大哥,你娶了我吧。元弘不禁大惊。她又将一小包裹交到他的手上,这是我所有的积蓄,算作嫁妆,你可以用这些钱置办婚礼,我不要聘礼红妆,不要金银首饰,不要华服衣裳,只要能跟着你吃饱饭就行了。他当真信了她的虚情假意,红着脸故作骄傲地娶她为妻,直到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那不花一分钱娶来的小媳妇跑了,他才如梦初醒。他被她抛弃了。元弘内心不禁非常沮丧。他很伤心,她为什么要跑呢?明明家里有了肉都先给她吃,剩余的钱都留给她做衣裳,买首饰,而他每餐只吃菜叶子,穿打补丁的衣服,又旧又破了都不舍得换,就为了让她跟着自己过得好一点儿,不再吃苦受累。他明明那么疼她!元弘想不明白。黑着眼圈,胡子拉碴,他醉鬼般趴在桌上,又抬手猛灌了自己一口冷酒。心一冷,他便也清醒了。既然想不明白,索性也就不再想了。他直接断了自己的念想。跑就跑吧,养不熟的白眼狼,根本就不值得他伤情挂念。……后来,他于乱世中杀出一条血路,成为西燕的皇帝。某日在军营中,他发现自己手下的一员小将,有些奇怪。他的屁股处,裤子上,竟有些红?!他几乎一眼就能认出是她。目光一凛,直接掀了她的头盔,露出了她惊慌失措的真容。……果真是你。他红着眼,目光爱恨交加,只望着她又咬牙切齿道。……他知道自己对冯莲有近乎疯狂的执念。原来这些年来,自己从未真正忘记过她。夜里,他抱着她抵死缠绵。直到事后,他渐渐平复了喘息,又目光痴迷地望着她的腰身、小腹……好在他终于如愿以偿,失而复得。他要得到她的人,更想得到她的心。宽大的手掌来到那片平坦之地轻柔细致地摩挲。紧贴她甜腻湿润的发,他目光激动炙热,嗓音沙哑而性感,只是尽量放柔了声线诱哄道,阿莲阿莲!给孤生个儿子,好不好?你想要什么,孤都给你。被他禁锢在怀里,鼻息间满是他男人浓烈麝香的味道,冯莲没肯说话。她想要自由,他能给她吗?答案自然是不用问,也知道结果。一想到自身的处境,她简直欲哭无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