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你从梦中醒来,发现忘了自己是谁。
你会怎么做?
从别人那里听来,他的名字叫做西弗勒斯普林斯。听到这个名字的瞬间,他感觉到一种强烈的归属感,像是找了无数把锁,终于找到了那把能够用他手中的钥匙打开的那一把。但有一点他感觉很奇怪,他真的姓普林斯吗?
“普林斯,你在克拉克制药研究所工作,还记得吗?”
“你好呀,普林斯。还记得我吗?我是你以前的同事……”
“哎呀,普林斯,你果然对摆弄这些仪器爱得深沉。连我都不记得了,却记得这些东西怎么用。”
……
听别人叫他普林斯七年,他始终觉得不对劲。他总在想,这个姓应该藏在某本书里面,不被人知道。
突然之间,一本叫《哈利波特》的书在孩子间风靡起来,他姐姐的孩子人手一本,每看到激动处,就开始大叫,有时候还在咒骂一个人:“那个斯内普教授太坏了!”
斯内普?一个比普林斯让他更有归属感的姓。
他翻开了书,找到西弗勒斯斯内普——一个牙齿发黄,头发油腻腻的魔药学教授。
他对着镜子看,很好,今天的他依旧衣穿着得体,打扮得很体面,头发更是一丝不苟的束在脑后。他又龇牙,每一颗牙齿都很白净。
说真的,他很欣赏书里的教授,欣赏他的作风,如果哪天要他去面对一群学生的话,他肯定也是先来一个下马威再说。
如果他真的是西弗勒斯斯内普呢?他不禁这样假设。
那么他喜欢收集棍子的习惯就有了解释。他收集来的棍子有两类,一类在十二英寸左右,一头细,一头粗,木质。他把棍子握在手里,学着书里的魔法小声道:“羽加迪姆——勒维奥萨。”
桌子上的羽毛依然在桌子上,纹丝不动。
他放下棍子自嘲的笑,和侄子侄女们在一起久了,被同化了吗?
另一类棍子是搅拌棒,玻璃质地,五十来厘米长,粗细均匀。第一次在实验室碰到搅拌棒的时候,他把棒子放入坩埚里,想象里面有一锅无色无味的水。他顺时针转动三圈,就能获得一锅蓝色的药水。
为什么是顺时针转动三圈呢?不能是逆时针或者转动四圈吗?直觉告诉他,这样坩埚会爆炸,透明的药水会变成泡沫,争先恐后的从坩埚里涌出。
在温火下,药水表面有泡泡吐出,一股药水特有的香味飘出……
然而这一切都是他的想象,他面对的,不过是一个又一个滴管和在电脑屏幕里上下起伏的指标线。
可是一个人怎么可能是书里的人物,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了。
他在这样的心情下,走进了离家不远的酒吧里。这家酒吧他不常来,但今天却鬼使神差的进来了。
他在吧台碰见了一位喝醉了酒的女士,她很漂亮,蓝色的眼睛就像姐姐养的那条布偶猫。她的头发也很柔顺,发丝在他指间穿梭时,还给他一种冰凉的感受。
“西弗勒斯,带我回家。”
一个只在酒吧里见过一面的女士,是怎么叫得出他的名字的呢?或者说,她在叫另一个人的名字吗?
在一个美妙的夜晚后,一段记忆冲进他的大脑。
他撑着桌子,忍受着大脑快被撕裂的痛苦。
得知真相的那一刻,他觉得没有谁的人生比他的更荒诞了。
虽然知道了他就是西弗勒斯斯内普,但仍有很多谜团没有解开。比如说还躺在他床上的女人,她是怎么跨越了时空的?
斯内普不觉用手指敲打着椅子扶手,想起每次放假时,都会消失一段时间的梅。这段时间,她都去哪儿了?
在种种假设间,斯内普选择了最夸张也是最不可能的那一种:梅是一个食死徒。她学会了黑魔王分裂灵魂的方式,所以她才会在圣芒戈不见后,又出现在大洋彼岸。
那么她还有别的灵魂碎片吗?她这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她会来杀我吗——让他再一次明白背叛黑魔王的代价?
一个摄魂取念根本没有用,他找不到答案。将这段记忆从梅的大脑中清除后,他将梅送回了酒店。
他找不到答案,也许米里亚姆可以。
米里亚姆是他和梅的儿子,也是梅算计得来的。即便是全魔法界最厉害的魔药大师,也不免落进迷情剂的陷阱里。
米里亚姆跟着乔长大。乔是托比亚斯的姐姐,一个善良的麻瓜。当年西弗勒斯把米里亚姆托付给乔,请求她将米里亚姆抚养大。
等西弗勒斯找到他时,他已经从魔法学校毕业,成为了一个没心没肺的大小子,其人来疯程度,和他妈忒像。
米里亚姆表现出的模样,就是个人畜无害的大男孩,他很快相信了西弗勒斯的说辞,跟着西弗勒斯来到美国。但西弗勒斯知道,他的儿子,怎么可能这么简单呢?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保护色,他并不想改变什么。
但是在后来的接触中,他发现自己的想法错得离谱——就以艾弗里小姐的智商,她是怎么也不能加入食死徒还学会灵魂分裂的。
巨大的愧疚感快要将他淹没,为他当初站在食死徒阵营,看着倒在地上“死去”的梅而却无能为力而愧疚。还为他之前怀疑梅,用了摄魂取念而愧疚。不过他又想起当年梅用过的招数,很快他就将这种没用的愧疚感抛之脑后,毫无心理负担的和梅观看了网球赛。
网球赛的确比魁地奇有意思得多,没有激烈的碰撞,没有满天乱飞的扫帚,但有精妙的计算和控制。一颗黄色的小球在场地两边来回,极具观赏性。
这是一场拉锯战,谁都想把球打到对方的场地里,用刁钻的角度,大力的击球,让过去的球再也别回来。但双方技术相当,每次球看似要回不来了,它又飞起来,跨越球网,急速落地。
或者说,比赛双方都不想这场比赛这么急促的结束,所以他们拼命的奔跑,使出浑身解数,接起一个又一个球,再抽击回去。
在全场的欢呼声中,他灵敏的耳朵瞬间捕捉到了她的声音——为什么会这样呢?看着梅的侧脸,西弗勒斯想。
在你消失的那一刻,我以为我们的故事已经结束了。却没有想到,那只是一个开始。
世界上不会再有谁,比你还要磨人了。也不会还有谁,能够在我心中占据那么地方。
在我们纷纷跨越了时空,遇见彼此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成为了彼此的命中注定。
“西弗勒斯,我爱你。”
“我知道。”
但我并不急着对你说出相同那三个字。等你陪我一路走到两鬓斑白,陪我到子孙满堂,陪我到我再也握不住魔杖时,我再说给你听吧。
“嘶,干嘛又咬我?”西弗勒斯摸着嘴唇问,这真的不是一个好习惯,亲爱的。
“惩罚你,谁叫你不说‘我爱你’的。”梅怒视抱着她的男人,威胁道,“你不回一次,我就咬你一次,咬到你愿意说为止。”
西弗勒斯想要不要松手,让这个胆大妄为的女人摔地上去。不过他舍不得。
“快说,我爱你!”梅的眼睛亮闪闪的。
等了有三秒,西弗勒斯的嘴唇又被咬了一次。
“快说,我爱你!”
……
这次,他恐怕是等不了那么多年了。他微笑叹气,“梅,我爱你。”
我愿意一直对你说着三个字,直到时光尽头,直到你我都化为齑粉,直到生与死将我们分离。但“我爱你”这三个字代表的含义,永不会改变。
作者有话要说:还剩最后一章番外。
突然想如果把米里亚姆写进《我是僵尸》怎么样,不过估计依旧是炮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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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完了《大奥~第一章》,推荐给大家。很欣赏春日局这样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