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七刀

“所以?”于思齐单手托腮,身上白色的里衣松松垮垮,看起来没有什么兴致,甚至还明目张胆地打了个哈欠。

这跟想象的不一样啊!阳南一边在心中呐喊,一边用她那贫瘠的语言继续说:“修真了之后,你就会变得很强!”

“我现在也很强了。”于思齐有些好笑地看着她。

“那不是一个等级的。”阳南试图淳淳诱导:“修仙者的能力特别超过你的想象!”

于思齐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理完也不矫情,直接自己把衣服给套上了。

“行了行了,反正我不修,爱谁修谁修。”他把手对着阳南的方向伸过来:“出去溜溜?”

“嗯?”

阳南立刻同意了,说完就觉得自己太好哄了。这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最容易被骗就是这一种人。

确实和书里不一样。于思齐不仅对修真这件事显得兴致缺缺,甚至隐隐有些反感。

两个相似的名字确实不一定就能说明她穿越到了《仙界万人迷》里,阳南选择对这件事持怀疑态度。但是隐形的大腿也是大腿,先抱为敬,不管是不是,抱错了也不会被人骂非礼。

今日他穿一件莹白色的上襦,衣袖处用银线绣了只白狐,脸上病容略显,却不觉得难看,反而让人觉得雪中冻梅,心生怜惜。

可他一开口便打碎了这种美感:“你想干嘛?看戏?听曲?听评书?还是喜欢看看杂耍?虽然我不喜欢赌,若你有兴趣,我们也可以去赌坊看看。”

赌博PASS!黄赌毒一个也不能沾!

“评书!”

“好咧。”于思齐睡了三天三夜,醒来就见到了大管家和几个侍候他的汉子,就想往外跑,十足的没良心。

他一出了房间口,被两个看起来文文弱弱的书生逮个正着。

“唷,三弟。”一个眯眯眼笑着打了个招呼。

“啊哈哈哈。”于思齐背条件反射地贴在了墙上:“大哥,好久不见了啊,还有二哥。你们怎么回来了。”

于思齐是家里三子,大哥二哥拜了一位当世大拿为师,醉心学术,京城和临安城虽挨着,但也鲜少回家。

眯眯眼大哥笑得如沐春风,二哥冷着一张脸:“不欢迎我们?”

于思齐义正言辞地拍拍胸脯:“哪有的事!”

“这么急着去哪呀?三弟。能不能带上我们啊。”

“呵。出去厮混也要有些分寸吧。”

在大哥二哥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攻势下,于思齐成功地蔫了,垂头丧气跟在他们后面往主院过去。

阳南笑他。于思齐低声威胁了一句:“还想不想听评书了?”

于思齐见到正在抿茶的于沛,蔫哒哒地喊了一声:“老爹。”

于沛瞟了他一眼:“你去了京城和老大老二见见世面,今天刚回来。”

于思齐点头如捣蒜,特别上道:“到了京城,我水土不服,人都瘦了。”

这个理由太二缺,二哥嘲讽地看了他一眼,于思齐光棍地回看过去。大哥挑挑眉头,于思齐目不斜视。

“今晚老大老二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思齐你跟他们好好聊聊。”于沛道:“晚上有家宴不要缺席。”

他装作不经意地应了一声:“阳南今天起就是你的佩刀了。”

于思齐脸上悲喜交加地应了一声。

一出书房门,他的脖子就被大哥勾上,偏偏于思齐下盘稳、大哥又没什么气力,拽他不倒,姿势看起来很是滑稽。

大哥不在意地继续问:“老爹怎么舍得把这宝贝佩刀给你的?嗯?”

“我天资聪敏,承让啊承让啊。”于思齐的语气十分谦虚。

二哥声音冷得很:“那世界上天资聪敏的人也太多了。”

于思齐痛心疾首地摇了摇头:“嫉妒啊嫉妒啊。”他问阳南要不要去听评书,得到肯定的回答后,话锋一转:“你们带我去听评书,我就给你们说道说道。”

大哥好笑地应了一声,二哥那冷冰冰的脸上也难得有了点笑意。

于思齐一行人在茶楼找了一个偏一些的地坐下,于思齐见有人还账,大手一挥随便点。

他嗑起瓜子:“哎,你们尝尝,他家的瓜子可香了。”

于家三只排排坐,嗑起瓜子,兴致勃勃地看着那个白发苍苍的说书人。

说书人捋了捋自己长到胸口的白胡子,清了清嗓子,用响亮的声音说道:“各位爷可曾听过——”

“那一人血洗岳牙山贼寇的英雄好汉——章乐清!”

“话说…”

阳南听得很是专注,说书人结束之后还在回味:“这件事是真的吗?”

于思齐捻了粒花生米往上一抛,直落落地掉进嘴里,他说起这件事来也是眼睛发亮:“这件事是真的,此人也确实姓章,真名不详,乐清只是一个化名。”

“没有现在传得那般夸张,但他确确实实是位以一当百的好汉。”

于思齐十七岁,正是对这些英雄推崇的年纪,他说到最后,眼中光亮愈盛,言语尽是佩服之意。

大哥颔了颔首:“说起来,三弟你之前不是崇拜一个侠士吗?”

二哥接上:“姓顾,真名不详。”

于思齐脸上显出为难的神情,他揉了揉脸,两根眉毛在跳踢踏舞一般。

他给在一旁的阳南解释:“那位顾姓江湖侠士,武功很是了得,个性也是嫉恶如仇,一时风光无限,我也崇拜过他。”

“但他武学陷入瓶颈,遇到了一个修仙者,为追求强大的实力——”

阳南第一次在于思齐脸上看到那么阴郁的表情。

“他选择了杀光家里人,斩断俗世之缘。”

两个轻飘飘的字从于思齐口中用一种陌生的口气说出:“证道。”

于思齐神情郁郁,两根手指摩挲着花生,把一层带着盐粒的薄皮褪下,而复将其扔进了嘴里。

“我起初不信,认为这不过是风言风语罢了,后来自己派人去查。确实是真的。”

大哥脸上笑容依旧:“修仙不见得是件好事。”

二哥嘲讽地说:“这样就证道了?无稽之谈。”

于思齐道:“是,我也是这般想的。不如说,修仙这回事似乎也没什么了。”

“诶,于兄此言差矣。”谢家小少爷穿得一贯招摇,金光灿灿。他夸张地展开折扇,扇了扇。他身后跟着两个墙一般的家将。

“修仙这件事,可遇不可求。”他直直地坐下。

于思齐笑容和煦,他与谢家少爷关系还成。见他拿了一个杯子,倒了一杯茶,往谢蕴的方向推去,并不与他争辩。

“兄长,这位是谢家少爷,谢蕴。谢蕴啊,这便是我那两位兄长了。”

谢家少爷无趣地看他一眼,向大哥二哥打了个招呼,就起身离开了。

大哥笑得无奈:“他心气倒是高。”

“哇塞,这个劲爆了,离京城也就十几里,他们居然讲皇家轶事!”阳南早已把注意力转移到了说书人讲的下一个故事,尽管成为了一把刀,她还是没有脱离低级趣味。

于思齐的注意力也迅速转移。

大哥二哥对视一眼,都笑了。

“不修仙,确实挺好的。”

在于思齐听得乐呵乐呵的时候,阳南突然说。

比起日后于思齐每日每日地修炼,阳南觉得这个模样更适合他,无聊的时候逗逗猫、耍耍狗、听听曲,偶尔练练武艺,开开心心地过每一天。

【“很多人漂泊一世,碌碌无为。”】

就算碌碌无为,但每一天都过得快乐而充实,这又有什么不好呢?

“嗯。”笑意攀上了少年的脸颊。

晚上家宴,于家本就是泥腿子出身,在饭桌上只讲究基本的礼仪,因而也并无食不言的规则。

这是阳南第一次见到于夫人,于夫人看起来温婉可人,身子上带着中药味。可她一开口,中气十足:

“好哇?十天半个月回来一趟。现在连思齐也要拐走了是吗。你们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娘!嗯?”

她眯起眼睛,眼神极具威慑力。

被推到第一线的大哥晓之以理:“三弟年纪不小了,出去外面看看长长见识也是好的。”他在桌子下伸出右手掐了一把二哥。

冷面二哥表情狰狞地甩锅说:“是这兔崽子一定要去的。”

于思齐眼睛圆睁,不可置信,在被掐了一把迅速应下:“是,是我一定要去的。”

他声泪俱下。

“呵。”于夫人气场爆表地扫过全场每一个人,着重盯了几秒在假装饭很好看的于沛:“吃饭!”

晚饭过后,谢家小少爷让人给他递了个帖子。

“我倒是醒了个好时机,明日的游园会听起来不赖。”于思齐笑着说:“之前老爹对外宣传我病了,现在去赴约正好可以说明我病好了。”

至于跟于夫人说的,去京城则是对她一人的托辞。对外这么说,极容易穿帮,于老爷子干脆真假参半,谢绝探病。

“游园会?干什么的?”阳南沉浸在于夫人的气势,冷不丁听到这个词,也非常好奇。

于思齐伸了个懒腰:“欣赏一下风景,投投壶,射射箭吧?偶尔会有吟诗作对,左右不过那几套。”

“去一起凑个热闹呗。”于思齐眨着眼睛看向她。

“好好好!”

“说起来你的眼睛在哪?”于思齐为难起来也很是好看:“我平时应该看你哪儿啊?”

“我也不太清楚……”

第二日,大哥二哥早起,离了家。

于思齐起来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开了。他今日穿了一件淡青色的长袍,脸上还带着一点病态,整个人看起来清清冷冷。

可当他拉开弓的时候,浑身气势徒然一变,便再也没有人会在意他身体是否有恙了。

箭矢如流星一般迅速,正中红心。离箭靶子恰好是一百步。

谢家少爷看见在箭靶子旁边的人比了一个手势,赞道:“百步穿杨,真是好本事。”

他笑骂于思齐的病太像假的。

于思齐摸了摸鼻子,笑而不语。

×

“小小姐。”马上他难得用上这个调侃的称呼:“您是要让我把这些比试都参个遍不成,小的可没这个气力。”

刘姥姥阳南对这些古代游乐项目心中好奇得很,拉着于思齐在游园会又是投壶,又是射箭,于思齐本身武艺还强,几次下来成绩名列前茅。

“哎哟,你别说了。快开始了。”

本来以为游园会过去了就总算可以歇下了,结果隔几日的十五也有人给他下了打猎的帖子,甚至有几个年轻气盛的少年郎在游园会比输了,得知他接了帖子,也邀着比谁的猎物多。

于思齐摸摸鼻子,便真的没再说话。环顾四周,周围都是年纪不大的男儿,正是好胜心最强的年纪。要在里面博一个好成绩,确实不容易。

“思齐,你等下想打些什么?”顾家少爷凑了过来。

兔子,挺好吃的。

“我被人过了病气,刚好没好久,跟你比起来,这太像一个托辞,你可不要把我比得太惨啊。”

“我看顾兄今日定能满载而归,指不定还是我技不如人哩。”

于思齐没撒谎,他确实不打算在这次打猎中出风头。

此次打猎,是在临安城的郊外的大猎场,临安城挨着京城,听说有大人物要来。大哥二哥这几日抽空回了一趟家,让他行事小心些,便没再叮嘱。

这次来的人,确实太多了。

家世尊贵的,怕是已经知道了真正目的。而他家,于沛是个退伍的小将军,长兄二兄名声在外,却还没有真正出仕。这风头出得起,也要拿得起才好。

在人声鼎沸的时候,于思齐一门心思想吃兔肉。

乐声一起,骏马如飞,尘土飞扬,许许多多的少年郎嬉笑着潜入了森林,四处分散。

于思齐骑着他枣红色的大马,轻轻松松地跑在了前头。

“我们烤个兔子吃?”于思齐一门心思琢磨吃的,马上的包袱里装的大多数是调料和处理的小刀,甚至还有一个小锅,看起来鼓鼓囊囊。

他眨眨眼睛,一脸正直地问。

“我又吃不了!”阳南悲愤万千。

“就当你同意了!我的手艺可还不赖。”于思齐笑得见牙不见眼。

阳南愤怒谴责了这个吃兔兔的无情人类,在下一秒就迅速投入了为人类抓捕兔子的伟大事业:“诶!那只灰的!肥美!”

“得令!”

在闻到锅中一阵阵地传出香味的时候,阳南明白了于思齐说手艺还不错,是在谦虚。这哪里是还不错啊!简直就是大厨!

兔肉的香味还吸引到了别的人。

一个穿着白衣的少年骑着一只毛皮光滑的大马前来,赞道:“兄台好手艺!”

白衣远看的时候只觉得普普通通,可凑近一看,连下摆的弧度都像精心设计好的。白衣少年身后跟着一个身穿斗篷的人,整个人笼在斗篷里,看不清面貌,连男女都辩不出。

当今既有飘飘渺渺活在传说中的修道者,也有江湖人士,再加上胡人大举迁徙,各种观念的大碰撞。使得许多人一瞧于思齐摆弄伙食,第一反应不是嗤笑,而是佩服。并且来打猎的,里面不仅有男儿郎,也有女郎。

于思齐笑笑,邀请一同进食。少年摆摆手,仿佛只是为了夸赞他一句,才过来的。

阳南在一旁静静地闻着味。馋得一大把刀都要流口水了。

他翻身下马,好奇道:“怎么?你不博个好成绩?”意有所指。

于思齐掀开盖子,用削干净的树枝捅了捅煮得软烂的兔肉,他奇道:“我为何要博个好成绩?还望兄台明示。”

在这个半拼爹的公子哥的世界里,于思齐虽然相貌姣好,武艺超群,因而有许多人与他交友。但确实是个边缘人物,虽然知道里面有文章,却不清楚具体是何事。

见这个少年有想结交的意思,于思齐干脆就落落大方地明着问。

白衣少年笑笑:“你不知啊。”他用余光扫了一眼依旧在马上坐着的斗篷人,继续说:“都是些风言风语。”

“你不必太当真,听说七皇子有慧根,此次是为了找个同龄人,一同去。”他用了很暧昧的说法。

于思齐点点头表示明白。

时人尚武,也崇拜修仙者。但修仙不是谁都能修的,不管你是不是达官贵人,都要讲究一个缘分和所谓的“慧根”。所以才会有那个顾姓侠士杀亲证道的行为发生,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踏入仙门的。

七皇子今年十五岁,年纪不算太大,却有些尴尬。真踏进里修仙这个门,至少需要十年八载才可能有点小成绩,甚至可能一去不复返。他这个举动就说明:他是想退出权利斗争的漩涡。

知道是这个消息,于思齐没了兴致,琢磨着下一个对哪个小动物伸出魔爪。

白衣少年见于思齐不为所动,心中讶异。但也没在此地多留,翻身上马,对他打了个招呼,便落落大方地离开了。

骑马行驰至闻不到香味的地方,白衣少年才问道:“那位兄台,先生以为如何?”

一直坠在身后的斗篷人道:“武艺不错,慧根看起来是有的,一般。”

白衣少年颔了颔首。

整个下午于思齐吃到腹中圆滚,撑的不行。连那匹枣红大马都狠狠地喷一口气,以此来谴责越来越重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