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这呢,这呢!”强子猛一抬头,看金敏站在楼梯口掐烟,立马拨开人群迎了过去。
这TimeBar窝在一个地道里,曲成一个“U”字,这地方,以前是毛纺厂上辈子职工们挖了好多年的“防空洞”,一直也没派上什么用场。
现在,被几个有商业眼光的开发商征了,加固一番,改造成类似地下商业区的地方。
TimeBar独占一条,冬暖夏凉,里面怎么噪,外边都不嫌吵。算是旧城区这片唯一像个样子的livehouse了。
金敏看着熟悉的灯光、熟悉的店员,勉强挤出一个微笑,抬一抬手臂,算是打了招呼。
“还以为你不来了呢,”强子和金敏一般高,不过却能壮上一倍,一胳膊搂下去,压得金敏往下沉了一截,“早说啊,我们等你一块儿。”
“等什么,又不是找不着地儿,”金敏说着,把压在肩头的手臂往后推了推,“今儿晚上哪个乐队啊?”
“仨!”
“啥?”
“仨乐队!”强子在前面开道,带着金敏穿过人群往台前走,被划开的人群一会儿又合起来了,“刚下去一个‘土匪鸡’,还剩‘七个傻子’,’Bingo’。”
金敏从人群里抽回自己的半截手臂,抖抖肩膀,不由自主地咧嘴笑,“呵,这仨名字聚一块儿,别有一番风味啊?”
不过这前两个乐队,他都是知道的,算是这里的常客了,“冰狗是什么鬼?”
“没文化真可怕,”强子从身侧拉出一个黑长直、闪着亮金金大眼的妹子给金敏介绍,“这我女朋友,小雨。”
然后在妹子小脸上蹭了一下,轻轻摆一摆头,“这我发小,敏子。”
“敏哥好。”妹子倒是礼貌,立刻微笑着点头,伸出半截粉嫩的手臂。
“这,”强子把小雨的手压下去,嬉皮笑脸,“认识一下得了,握手就不用了吧?”
“切,”金敏嬉笑着,推了强子一把,冲着小雨点一点头,“你好,叫我金敏!”
“嗯。”小雨似乎还有话要说,却被强子推开了。
他扭过头,冲着金敏:“哎,咱刚说哪了?哦,对,我说你呀,没文化,真可怕!最后那乐队叫‘Bingo’,英文,就是‘得嘞’的意思,明白?”
“切,”金敏其实早就知道了,刚站门口盯着那块写着“Bingo”的手绘海报看了半天才进来的,问强子,只是顺口。
突然,灯光一闪,站在身后的人们“哇哇”乱叫。
金敏抬头,第一眼就看到了“七个傻子”里的大傻,打鼓的棒槌,也是这片一块儿长大的发小。
棒槌似乎也瞅到了金敏,好久不见,有点意外,微微仰一仰下巴。横着眼,剔一个带青皮的光头。无论春夏秋冬,打鼓打热了就脱上衣露出一身腱子肉,算是他的风格。
金敏冲着台上轻轻抬一抬手,咧嘴微笑着打个招呼。
一阵激烈的鼓点过后,另外六个傻子也一一上台。
他们这乐队的风格,一直让金敏摸不着头脑,说民谣吧带着电声合成器,说电子吧还有立在地上的大贝斯,说西洋吧还搞了两把锁呐……总之,这七个傻子玩得欢脱,台下的人们也听得开心,这就得了。
七个傻子也没啥新曲目,金敏随着左右摇摆的人群,三晃两晃地,几首曲子就演完了。
中场休息时,他掏出手机瞅了一眼时间,差不多十点半,有点困。livehouse里乐呵呵地气氛也渐渐冷却了下来,三分之一的人晃晃悠悠地爬上楼梯往外走,三分之一聚向后面的吧台。舞台前面的空地上也就零零星星地剩下了三分之一的人。
“哎,你们再玩会儿,我先走了,有点困……”金敏侧着脑袋在强子耳边咕哝了一句。
“别啊,”强子丢开小雨的手,反手拉住金敏的衣袖,指着不远处,“不看看新鲜啊?看那,马上就上场了。”
没了人群的遮挡,舞台侧面,乐手休息区倒是一眼望尽。金敏抬手遮住从左侧顶上照下来的一束光,以前,自己最喜欢坐的那个大音响上,坐着个人——看着眼熟,就是想不起来是谁。
“那再看会儿?”金敏打了个瞌睡,嬉笑着和强子、小雨聊了几句后,那个叫“Bingo”的新乐队登台了。
主唱居然是个女的,看样子还是青春少女,在这片很少见。
不知道是谁一声尖叫,人群又朝着舞台聚拢过来。灯光一闪,就差金敏面前主音吉他手的位置空着。他侧侧头,半眯着眼睛,目光再次投向了休息区。
坐在音响上的家伙,站起来,脱了外面的深色羽绒服,从幕布后面提出一把吉他来,那吉他色儿——蓝不蓝又绿不绿的——那小子?!
金敏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自己的瞳孔会骤缩,然后在冬暖夏凉的地道里竖起了汗毛——这是视频里那小子啊?!
鼓点已经响起来了,女主唱还兼着节奏吉他,贝斯手也轻叩琴弦配合着节奏。
只有吉他手,一个人,晃晃悠悠地上台,边走边跨上吉他,到了属于他的位置,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根带插头的电线,也不管台上的另外三位和台下的观众什么反应,慢悠悠地拿电线在背带上缠了两下,插|进电吉他底部的输出插孔。
“嘶。”
啸音,引得大部分人紧缩了一下脖子,面露不悦。不过,这不悦仅停留了两三秒钟。吉他手指间随之倾泻而出的一阵绚丽solo,让人们的脸很快就舒展了,还换上了笑意。
金敏却和大家反着,从笑意变成了冷脸。
尽管,看视频的时候,他真心地夸赞过这是“高手”级别的演出,就在刚才看到那把蓝不蓝绿不绿吉他的时候,心里还有一丝地窃喜——居然能见到活人。
可,当这吉他声穿过电线、穿过效果器、穿过音响,就在现场,直勾勾地穿进他耳朵的时候,他只知道,这种感觉不爽!更何况,台上这人还特么不用耍帅就这么帅!
这是金敏的地盘!两三年了,无人撼动!
在老城区这片儿,在他从小躁大的这片儿,只要他敢谦称自己电吉他玩的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
如今,被这个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毛头小子抢了风头。
不是气也不是恨,是怨!深深地责怨!这世界上,唯一能让自己有点自信的东西,被他人夺去了。
就在眼前!
台上的吉他手一脸轻松,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更像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与周围绝缘。
灯光从顶上滑来滑去,无论从哪个角度打过来,他的五官都精致地像是被雕琢过一般。眉眼不屑地低垂,睫毛的阴影半遮着眼眸,高挺的鼻梁,自然微张的唇……一切的欢呼和吼叫对他没有丝毫的冲击。他的波澜由他定。
他越是从容淡定,金敏就越是——怀恨在心!
恨不得冲上台去猛揍几拳。
可,场子里好多老熟人,比起自己的小情绪,他更不想让旁人觉得他小心眼。勉强换上一个微笑,太假,拉丧个脸,也不对,算了,还是学台上那位,波澜不惊,面无表情吧。
“不错昂?”强子怕是猜出了金敏的心思,用胳膊肘撞了撞他,“不过和你比差远了。”
啊!!!这是同情吧?呵呵,他最不愿意听到的语气!
“哎,这上边谁啊?挺牛逼啊。”不知何时棒槌已经穿上了衣服,窜到金敏他们身后,热烘烘地,宛如一个炽热的火球。
“不知道,哪来的小兔崽子,敢惹我们敏爷不开心。”强子捏紧小雨的手,把她搂进怀里。
“敏爷不开心啦?”棒槌把脑袋硬挤过来,看金敏的脸。
“哪有?呵,”金敏摆一摆头躲开,不知不觉鼻尖冒出了一小撮汗,“太热,我去外面透透气。”
“别啊~”
“让他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