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啊?”白母一边拿着毛巾擦手,一边不满地从厨房走出来,没有看到儿子的身影,就疑惑地看向于爱珍,刚才她正美滋滋地想着心事,没有听清他说了什么。
“婶子,白大哥被朋友喊走了。”于爱珍满脸委屈地解释道。
“刚子?”白母想到自己的乖儿子又跟那个没娘的混小子玩到一起去了,胸口就觉得憋闷,但顾虑到于爱珍还在,只好掩饰住了心中的不满,不好意思地说:
“爱珍啊,都怪刚子那混小子,伟光本都答应陪你吃饭了,以后我得跟伟光好好说说,不能总对那不着调的小子太心善了。”
说完就坐到了于爱珍的身边,拉起她的手婉言安慰着:“今儿你白大哥没口福,那就咱们娘俩一块吃,吃顿好的,让他回来后悔去!”心里却不禁埋怨起了儿子,怎么好好的就跟人走了,坏了今天的好事。
于爱珍听到“娘俩”两个字,心中恶心得不行,面上却无法表露出来,可她又不愿跟眼前的人一起吃饭,只能乖巧又无奈地说:“婶子,正好我也想起我爸明天又要出差了,我得早些回去帮他收拾下,等下次我再来看望您。”
白母听到于爱珍要走,心中有些不舍,但挽留两句没成,就只好同意,临送人出门时,还从柜子里拿了两包茶叶出来塞给她,“爱珍啊,这是婶子托人从北省捎来的红茶,你拿回去跟你爸一起喝,对胃最好了。”然后就依依不舍地把人送走了。
于爱珍走出白家一段距离后,忍不出啐了一口,“还娘俩,真你m的恶心,我妈可是在地下好好睡着呢,你个不要脸的货色也真好意思说!”
颠了颠手里的茶叶,于爱珍略显狰狞的脸上倒是露出了一丝笑意,这娘们出手还真大方,看来她前些日子看上的那双羊皮短靴有着落了......
*
“明哥哥,喜欢吗?”李依秋带着陆明倒了两趟公交车才到达了今天的目的地,站在大门外,装作不在意般,目光扫向陆明。
陆明倒是猜过李依秋今天会带他来哪里,可怎么也没想到他会直接被领到了京大门口!
京大是华国历史最悠久的高校,创办于一百多年前,有无数优秀学子毕业于该校,知名度在华国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整个学校的建筑风格也如出一辙,典雅大气,跟周围的房屋比较起来,韵味十足,令人百看不厌。
陆明一下子就被这里吸引住了,尤其是大门上立着的领导人亲自题写的牌匾——京都大学,更是令他的心神颤了颤。
想到日后有一天,他真的可能会跟李依秋相携在这里读书,他就无比地悸动,这种潜在的满足感让他不顾身边是否有人,紧紧地握住了李依秋的手。
李依秋对这里倒是没什么太大的感觉,她此时的情绪更多的是受到了陆明的影响,看到他眼中迸射出的那抹耀眼光芒,她就开怀地笑了。
但她这会儿要比陆明更清醒一些,周边已经有人注意到他们了,她赶紧脱开了他的手。这可不是开玩笑的时候,遇到那较真的人,真的会因为作风问题,把他们扭到派出所的!
陆明也被李依秋的行为警醒了,他刚才太激动以至于有些失态了,这时反应过来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她一眼。
李依秋并没有没在意这些,她从原书中知道陆明成功后对于没能继续学业的遗憾,所以也猜到了他会对大学生活的向往,再加上最近这段时间两人共同学习的经历,更让她了解了他对学习的热爱与执着。
能来到自己梦寐以求的高校一日游,他肯定是会喜欢的,这也是李依秋事先没告诉陆明的原因,她想给他一个惊喜,不想这确实令他又惊又喜!
现在是寒假期间,校园里面并没有人,大门也紧闭着不准随意入内,两人从远离值班室的一处矮墙翻过去,小心翼翼地进去了校园。
从几处经典的校园大楼,到前世闻名的维泽湖、象牙塔,李依秋和陆明几乎逛遍了整个校园,直到翻出校园许久,陆明脸上都一直带着笑,令李依秋深深沉迷。
她老公真帅,冷着脸的时候就帅,这下笑起来更帅,真想把他折吧折吧塞进口袋装起来,怎么办啊!
“对了,依秋,咱们在这里找找房子吧!”陆明认真地看着李依秋。
“房子?”李依秋倒是想过先买个房子备用,只是现在手头钱不够,她还准备等考完后过来想想挣钱的法子,可她没想到陆明会提到房子这事。
因为考到学校后,学校会安排宿舍的,住宿舍虽说不太方便,可他们俩又没有结婚,现在还用不到房子吧,要不是这里距离爷爷家太远,她倒是觉得住家里最合适。
“对,依秋,看看有合适的可以先买下来留着以后用。”陆明没说的是,他昨晚就考虑好了,如果能参加高考,那就等考过来后,留着给媳妇住,省得媳妇在宿舍跟别人挤那点地方,他还可以过来给媳妇多做点好吃的补补。
如果三年内还没有高考,那他就让媳妇听爷爷的话回京市工作,到时候他也想办法跟着过来,这里还可以留给媳妇做落脚点。
而且不管哪种情况,以后还都能作为两人的小家,真是想想就期待!
李依秋对陆明的心思并不太清楚,但她对陆明如此有先见之明还是很赞赏的,于是并没有反对,跟着他在学校周围转了几圈。
今天是腊月二十八了,家家都忙里忙外地准备着春节,人来人往的,路上倒是并不冷清。
不过可惜的是两人转了两个来回,也没有打听到有要出售的房子,想想也是,这时候城市里的住房是相当紧张的,很多人家都是十来口人,祖孙三代,挤到一个十多平的筒子楼里,哪里有那么空闲的屋子往外卖呢!
“没事,媳妇,还要留在这边十来天呢,我没事就过来转转,如果咱们临走还没有合适的,就等下次过来再找,肯定会遇到的!”陆明见媳妇有些郁闷,就赶紧安慰道。
“嗯。”李依秋遗憾地回道。
京大附近以独立的小院居多,并不是大多地方的那种筒子楼,虽然价钱上很可能会高出不少,但面积大啊,格局还比楼房强得多,她更倾向于选择这种。
如果能买上一套这种独门独户的房子,不说以后增值多少吧,就是自己住着也要舒心很多,可惜啊!
不过李依秋很快就转换了情绪,距离恢复高考第一届学生入学,怎么也还有一年时间呢,足够他们找房子了,到时候让爷爷帮着打听打听,她就不信买不到!
“我们去百货大楼看看吧?”脸色又好了的李依秋想到爷爷家里的布置,就拉着人去买东西了。
她想让家里看着喜庆一些,也许是前世习惯了过年时跟王奶奶一起收拾屋子、剪窗花、挂灯笼,现在看到爷爷家光秃秃的摆设,就不像过年的样子。
“好,听媳妇的!”陆明笑着看向她。
“谁是你媳妇了,不许瞎说!”李依秋虽说被陆明喊了无数次媳妇,可她每每听到这个称呼,还是会觉得脸红。
“你就是我媳妇,跑不了了!”陆明无比坚定地说着。
李依秋看到他那认真的样子,心中一暖,但还是白了他一眼,这可是在大街上呢,多不好意思!
刚走到京市最大的百货大楼门口,一道尖锐的女声就传了过来,“李依秋?”李依秋停下脚步,顺着声音看过去。
出现在李依秋面前的是一个身材略显单薄的姑娘,个子大概一米六,脸上化着粗糙的妆容,看不出肤色,一根麻花辫搭在脸侧,细长的眼睛正怒视着她。
这姑娘穿着红色的短款棉袄,黑色裤子,脚上蹬着一双小跟的黑皮鞋,在当前的人们看来是很时髦的打扮,但李依秋眼里却土得掉渣。
棉袄虽是短款,却不像几十年后那样掐腰合体,反而跟麻袋一般套在身上,尤其这人长得还瘦弱。套在棉裤外面的黑色棉料裤子,容易吸灰还爱出褶,穿在她那本就不长的腿上,更显得下.身臃肿不堪,即便有双跟鞋配着,散腿的裤子也搭的不伦不类。
总的来说,这姑娘就像是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小孩子,除了白.粉覆盖下那张还算年轻的脸,简直是丝毫没有美感可言,偏偏这人还狰狞地盯着自己。
李依秋竭力控制住了想笑的冲动,不解地看向她,不知道这人对自己是有什么深仇大恨。
“没听见我喊你啊,哑巴了?”于爱珍气愤地喊道。
没错,惹得李依秋想笑的姑娘正是从白家出来的于爱珍。她刚从百货大楼办公室下来,拿了茶叶换的钱票在二楼买了心心念念的羊皮短靴。
本来她心情正好得不得了,刚走出百货大楼的大门,竟然就见到了令她厌恶万分的李依秋。
她不是应该在农村吗,不是应该做农活、风吹雨淋的变成丑八怪乡妹子吗?怎么脸色会是那么白嫩红润,举手投足间依然那么优雅得体,穿着打扮也比上次见她时还更时髦了呢?于爱珍一时冲动,没忍住叫住了她。
“你是哪位?今早上出门没刷牙吧,说话怎么这么臭!”既然这人上来就骂人,那李依秋自然也不会让她好受,就怒声斥道。
门口路过的有听到两人对话的人,大多都好奇地看向了于爱珍,怎么人家都不认识她,她还上赶着骂人呢,当然也有被李依秋的颜值吸引而停下脚步的。
于爱珍唰的一下子脸就都红了,她毕竟是个小姑娘,还从来没有在外面当着这么多人被这样数落过,她说别人的时候不觉得什么,可难听的话说到自己头上,她就受不了了。
被人围着她又不好意思骂回去,只好憋在了心里,转而变了策略,柔声细语道:“李依秋,你怎么能这么说我,虽说你是在乡下待了几年,但也不能跟着乡下泼妇一般学习啊!”
这话听似示弱,可实际就是在告诉大家李依秋现在是个乡巴佬,所以她刚才就是泼妇骂街。
这会儿周围几个爱看热闹的人就又都把目光转移到了李依秋的身上,长得挺俊的一个小姑娘,怎么还跟乡下泼妇一样骂人呢?
李依秋嘴角不屑地冷笑了一声,她已经猜到这人是谁了,住在京市,还跟原身不太对付的女人,不就是对邻居哥哥爱而不得,反把怒气都撒到原身身上的恶毒路人甲吗,好像叫什么珍的。
她看小说时倒是没特意关注过有这样一个人,只是记得后期原身考回京市时,有那么一个角色对她使了几次绊子,还是男配(陆明)出手相助的,也正是那几次经历,让两人之间尴尬的前堂嫂VS前堂弟关系发生了转变,所以吸引了李依秋的注意。
“这位同志,你这么说是在蔑视我们广大的农村同胞吗,这是赤.果.果的破坏工农关系!怎么,你家往上数两代不是农村人?”
李依秋定了定心神,继续回击道:“我确实是在农村下乡,可我为我们祖国生长在农村的优秀儿女而感到骄傲,我跟他们学到了很多,朴实无华、勤劳上进!你吃的粮食、蔬菜谁种的,你穿的衣服,棉花又是哪里来的?好人还是坏人,并不是由他出身城市还是农村所决定的,就像你生活在条件这么优越的京市,不还是一样长歪了吗!”
周围看热闹的人,虽说京市人居多,可大部分都是农村出身,或者有亲戚、爱人是农村来的,听了李依秋这话,都深受感染,这姑娘说的对,可不就是这样吗!
那些土生土长的京市人,还真的有看不起他们的,可他们有什么资格看不起农村人,没有他们农村人,城里人连吃喝都解决不了,衣服都做不出来,还有什么可牛的!
都说农村有泼妇,难道城里就没有了?城里人撒泼起来也不比农村妇女差!这个瘦瘦的姑娘看着挺时髦的样子,怎么心眼这么坏,话里话外地贬低农村人,真不是个东西!这要是往前数一年,可是得押着去批D的!
有两个比较激动的群众甚至公开为李依秋的话叫好,这让于爱珍有些心虚退缩。她确实是看不上那些泥腿子的,她妈就是农村人,小时候她没少被大院里的孩子嘲笑。
谁会知道她的努力?从妈妈去世后,她渐渐懂事起,就想方设法地讨好爸爸,长大后她又省吃俭用地攒钱买新衣服、新鞋子,将自己打扮得比京市人还像京市人,为的就是怕被人喊那一句“乡下来的泥腿子”。
于爱珍没想到,只是一年多没见,李依秋的嘴皮子变得这么厉害了,能当着众人的面让她下不来台。
不过向来要强的她也没有直接离开,还是竭力反驳了回去,“你不要乱说,我什么时候看不起农村人了,我只是在说你干嘛听到我叫你也不回话。”
她没敢再提泼妇、乡下等字眼,虽说现在时局明朗了些,可经历过那场浩劫的人,谁能不怕担上个“破坏工农团结”的帽子啊,于是她就精明地转而言说李依秋没回应她的事情上面。
李依秋正想说一句“你以为你是谁啊,你叫我,我就要回应你!谁知道是不是哪里来的骗子!”
可还没等她说出口,一道憨直浑厚的男声就传了过来,“于爱珍,你怎么在这里,你奶奶在家急着找你呢!”
于爱珍听了这话,心里习惯性地一颤,她那个恶毒的奶奶急着找她了,完了完了,等她回去又要没有好果子吃了。
想到这里,她看李依秋就更不顺眼了,都怪她,要不是因为她在这里耽误了自己回家的时间,那个疯婆子也不会到处找自己!
这李依秋就是跟她八字相冲,来克自己的,她千挑万选的白大哥,即便是有白母的支持,他仍然对自己爱答不理的,却偏偏对李依秋好!
凭什么跟她同样是没有母亲的李依秋,甚至她连父亲都去世了,却还能被爷爷宠着,而她自己则每天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就担心哪天她那个疯婆子奶奶一时心情不好又拿她来撒气?
李依秋对于爱珍的心理活动不感兴趣,所以看着她渐变的脸色也丝毫没有触动,只不过在听到男人喊她“于爱珍”的时候才记起她的名字。
她现在只想离这个神经病路人甲远远的,就不耐地说了一句,“哟,你是于爱珍啊,打扮成这样我还真没认出来,既然家人在找你,你还是快点回去看看吧,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说完,李依秋就想跟着陆明往百货大楼里面走。
陆明之前一直在李依秋的身侧不远处,刚才不是他不想帮自己媳妇,他媳妇被人欺负,他是更生气的那一个。
他保持沉默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对方是个姑娘,两个姑娘家的争执几句,外人倒是不会觉得怎么样,他若是出声相助,反而会显得媳妇理亏,再加上李依秋转身过去之前就示意他不要参合了,他只好暂时在心里默默地支持她。
不过这也是媳妇厉害,对方没得到什么好,没用上自己出马,如果她真的敢对自己媳妇怎么样,那他可不管对方是男是女,肯定会第一时间出手的,只要有他在,谁也不能欺负他媳妇!
于爱珍在白了李依秋一眼后,就随着人群往外走,她那个疯婆子奶奶可不是个好糊弄的主儿,还是赶紧回去看看吧。
只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刚往前走了几步,下了大楼的台阶,就觉得脚背一麻,爬叉一下摔了个狗啃屎,穿的小跟皮鞋后跟都摔断了一个,附近了解刚才情况的人对这姑娘本就没什么好感,这下见到了,都忍不住捂着嘴笑。
于爱珍向来爱面子,今天出了这么大的丑,也不再多逗留,爬起来就一瘸一拐地往家走去了,心里把李依秋翻来掉去地骂了个遍。
李依秋自是不知道她心里如何想的,只是禁不住随着大家也笑了几声,哼,活该,她可不是一般人能欺负得了的呢,也要看她空间里的小石子们答不答应!
随着周围看热闹的人见没什么后续,渐渐散去后,刚喊了于爱珍一声的男人也从外围走了过来,吃惊地看着陆明和李依秋:
“明哥,嫂子,你们怎么在这里?!”
李依秋和陆明转身一看,一个喜得露着大白牙的高壮小伙子正站在两米远的地方惊讶地望着他们。
“郑立国?”李依秋也觉很意外,京市这么大,他们竟然会这么快就再次遇到。
“嫂子好,真是太巧了,我还想着去哪里能找到你们呢,这就遇上了,嘿嘿。”郑立国今天是被他妈催着无奈才过来百货大楼买东西的,本他还不想来,逛街买东西那不是娘们儿的事吗,可惜母命难为啊。谁想会碰到熟人,这倒是意外之喜了!
“是啊,你家在附近?”陆明脸上仍是淡淡的,只有李依秋还算热情地跟郑立国攀谈着。
“不算远,我家在政府大院里面,嫂子,你跟明哥住哪里啊?”下火车的时候走的太急了,他都没来得及问他们的联系方式。
“我们住在陆军大院爷爷家。”李依秋并没有刻意隐瞒,她觉得郑立国这小伙憨厚实在,是个值得交的朋友。
“嫂子你家是陆家大院的啊,哈哈,咱们军政一家亲啊!”郑立国对他们的背景并没有打探的意思,只是高兴地调侃,李依秋也跟着笑了笑。
“依秋,快中午了。”陆明看到媳妇对着别人笑,他心里就有些别扭,郑立国这臭小子,真是没有眼力见儿,对着人家媳妇笑什么笑,他还是快把媳妇拉走吧。
“明哥,嫂子,一起走,我请你们吃个饭去,火车上竟吃你们的了,这来到京市我的地盘了,我也要尽一次地主之谊啊!”在火车上郑立国就知道李依秋是在外地下乡多年,两人这次是回她爷爷家探亲的了,所以这话说着不算有问题。
李依秋看了陆明一眼,忽略了他眼底的小情绪,笑着回道:“好啊,正好我们也要去吃些东西的,一起吧。”
陆明本意是告诉李依秋都快中午了,他们得赶紧去买东西,没想居然促成一顿饭局,没办法,媳妇说去,他怎么也要跟着,看着傻呵呵的郑立国,他愈发觉得这家伙看不懂眼色了!
郑立国可真没想到那些,他听两人同意了,脸上的笑容更深了,引着他们就去了隔壁一条街上的国营饭店,这里的菜是京市最好吃的一家,他没事的时候,每周都回来。
“明哥,嫂子,你们看想吃点啥,随便点,不用给我省钱!”坐在国营饭店里面,郑立国就帮着摆好了碗筷,热情地招呼道。
李依秋知道他是真心实意的,也没跟他客气,点了两道自己和陆明都喜欢吃的菜,郑立国看了看,又加了两道菜,一个汤,正好四菜一汤,菜的量足,三个人尽够了。
吃过饭后,在陆明的默许下,郑立国和李依秋交换了京市的联系方式,由于都有需要买的东西,几人就往百货大楼去了,到了一楼才分开。李依秋两人去了二楼百货区,而郑立国留在一楼食品区买东西。
“明哥,怎么不高兴了?”李依秋看着陆明从饭店出来后,就一直板着张脸,于是故意学着郑立国叫起了明哥。
陆明其实并没有什么哪里不高兴,他只是突然感觉到他的小媳妇这么优秀和独立,好像自己并没有什么用武之地似的。
郑立国住的政府大院,距离京大那边不算远,他都能帮着打听房子的事情,那他自己呢,还能给媳妇做些什么?这让他有些挫败的感觉。
看到李依秋不解的眼神张望着自己,刚刚吃过饭,脸蛋还是红扑扑的,光泽白嫩,陆明的小情绪就都消散掉了,他觉得自己这辈子真的是栽到这姑娘手里了,怎么看到她就仿佛什么忧愁都没有了似的,只有一种想靠近的谷欠望,想将她揽在怀里,紧紧地,不让任何人觊觎。
“没什么,我们快去买东西吧,爷爷还在家等着。”陆明忍不住揉了揉她的发顶,轻声说道。
看来他下午要给白伟光那边打个电话了,再不行动起来,他真的怕会越来越觉得配不上最好的姑娘。
李依秋虽然还是有些疑惑,但也没再纠结,反正陆明从来不对她隐瞒什么,有机会再问好了,既然他不太开心,那自己就多哄哄他好了!
于是,想着哄人的李依秋就偷偷从空间里求了一些小礼物,准备回去后再悄悄送给他。
没用多少时间,两人就把需要买的红纸等东西买齐全了,虽然李依秋很不满意现在的商场,商品种类太少,但她也只能接受,不过暗自还是在想着等回去或许可以从空间里偷.渡点什么东西出来。
中午吃过饭后,几人都回了各自的房间午休,陆明一个人悄悄出了院子,家里虽然有电话,但有些话现在就在老爷子跟前儿说起来,还是不太方便,他只能出去找个邮局试试。
快步往大院门口走了一会儿,陆明就在前面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个身影也很意外能在这里见到陆明,挑了挑眉,便走上前去。
作者有话要说:不出意外的话,晚些还有一更哦,今天共计万字更新,感谢小可爱们订阅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