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第 39 章(合并)

冯兰一大早就起来了,昨晚跟林芳芳分开前,定了今天一起去镇上。本来以为她自己就够早的了,没想到了两个大队的岔路口后,发现林芳芳已经等在那里了,看来有人比自己还着急呢。

冯兰不由呲出了声,看着大家闺秀、出身名门的模样,心思不还是一样龌龊,真能装!不过想到自己即将能到镇上去工作,还要借她的光,冯兰缓了缓神色,加快步子走了过去。

“你怎么才来啊!”林芳芳大冷天的在路口等了十来分钟,早已不耐烦起来。

“现在才七点多吧,到了镇上也就刚八点,邮局正好开门。”冯兰再是想顺着她些,也受不了她那挑剔轻蔑的口吻,再说她说的也是实话,去那么早,不也什么事办不了。

林芳芳听了冯兰的话,瞪了她一眼,“行了,赶紧走吧,晚了排队的人多。”她要先去给舅舅打电话,他是部队的,七点多就应该在了。

冯兰跟在她的后面,翻了好几个白眼,就她这德行,那郑知青能看得上她才是眼瞎,要不是想利用她搞臭李依秋,她都想直接让她去照照镜子,就算没了李依秋,人家也看不上她!

*

很快,在邮局挂了电话后,林芳芳脸上露出了势在必得的笑容。

她舅舅可是说了,那几味药磨成粉末后,放到水杯里,无色无味的,根本发觉不了,而且见效很快,十多分钟就差不多了,效力强劲,没人能控制得住。

冯兰和林芳芳本来想分头去医院买药,可是镇上能买到正规中药的就那一个镇医院,其他的小地方还不知道药效好不好呢,别到时候费了个大劲,药再不起作用,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两人一起去了镇医院,冯兰是想着看看方子是什么,没准以后还能用到,顺便监督一下,别让林芳芳再临时改了主意。

而林芳芳也不放心冯兰一个人去,她得亲眼看着才行,再说,给开药的人是她找的关系,钱也等着她出呢!

就这样,两人一起在镇医院抓了几味药,还研成了末,分成两份,包在两个小油纸包里,兴致冲冲地出了医院。

在兴头上的两人自然没有注意到药剂师那疑惑的眼神,不过就算两人看到了,估计也不会在意,买个药而已,怎么用关他什么事。

陆明和郝新军到了镇上,往约定地点去的时候,正好路过镇医院。陆明飘忽了一路的心,此时才算稳定下来,恰好看到两个有些熟悉的侧影。

其实他平时对女人从来没有关注过,要不也不会连自己救过的赵春芝都认不出来,可林芳芳和冯兰这两个人,他是有印象的。

一个是他媳妇学校的同事,之前有事去学校两次,偶然间听到过她背后说自己媳妇坏话,所以刻意看过几眼。另一个他自然更熟悉了,不就是那天晚上媳妇拖着的人嘛,对他媳妇有很大恶意的那个。

这两个人怎么又凑到一起来了,昨天晚上好像就是她们俩,在教室门口匆匆忙忙地往外赶,差点撞了自己。

不过陆明也就是皱了皱眉头,觉得物以类聚而已,并没有太过在意。一会儿的那个单子,才是他今天的目标。

当然,成竹在胸的陆明此时考虑的并不是待会如何去跟客户谈,而是已经在思考拿到这笔钱后,要怎么花在他媳妇身上了!

不知道他媳妇是喜欢在他老房子那里住,还是再重新盖一个院子,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什么的,管他几大件,别人有没有的,他都要买给媳妇,还有海市过来的新衣裳、布拉吉什么的......

其实陆明以前也没少挣钱,只不过除了一少部分孝顺大伯和师傅张老大夫,其他的都重新投入配方研究了,很少用在自己身上,他现在穿着的衣服,还是两年前做的。

可现在不一样了,他有媳妇了,挣钱给媳妇花,那可是天经地义的!

抱着这样的想法,陆明后来在客户跟他讨价还价的时候,一个子儿都没有让,气得对方脸红脖子粗的,还不得不接受下来,这也让旁边的郝新军更加对这个明哥钦佩不已、誓死追随了。

*

回了宿舍的李依秋,做什么都提不起精神,但脑子里又兴奋得很,浮现的都是陆明的样子,本想把换下来的棉袄洗了,也没有心情,最后被丁小雨拉着去卫生所买药了。

丁小雨这两天嗓子有些不舒服,李依秋一听她的描述,就猜测估计是咽炎的症状,这可算得上是做老师的职业病了。

七十年代也没什么特效药,买些金银花、胖大海之类的泡水喝效果就很好。她也准备存上一些菊花、枸杞之类的,平时泡来润润嗓子。

虽然这些东西可以从空间获得,但她还是要注意影响的,她可不想被人当成是怪物送去研究。最近她甚至有些觉得她的金手指给她是不是有点浪费了,空间拿得出来最多的就是吃食了,而她根本不缺钱票啊!

知青点去卫生所的路不算远,就是周围没什么人家,有些荒凉,李依秋跟丁小雨两人有伴,自然不担心什么,一边聊着天,一边挽着手往前走。

在走了大概一半路程的时候,李依秋突然听到一声声粗吼,这吼声听着还不太正常的样子,好像是有人一边奔跑一边吼叫,间或还能听见一个明亮的女声在喊着什么。

由于这旁边都是山,传来的声音还有回响,所以没那么容易分辨声源的方向。只听声音越来越近,还不待李依秋和丁小雨做出什么反应,两人身后就传来异样。

李依秋赶忙回头去看,只见一个壮硕的男人,穿着破烂的棉袄,头发也胡乱支棱着,看着就不大正常的样子,一边乱吼,一边往她们的方向跑过来。最主要的是他手里拿着一个像菜刀似的东西,跑过来的同时,手里还胡乱挥舞着。

李依秋反应快些,连忙拽着丁小雨往旁边躲去,可也不知道这人是受了什么刺激,看到两人拐了方向,他也跟着改了路线。

两个小姑娘心都悬到了嗓子眼儿,赶紧掉头就跑,李依秋一边跑还一边跟丁小雨说分散开,两人跑向不同的方向,这样获救的可能性更大些。

不想这个疯子就奔着李依秋去了,跑了半天,李依秋才注意听清后面还有个女声一直在喊着“铁蛋等等我!”

看来这男人叫铁蛋,可他这是精神不正常吗,怎么会做出这样的行为来?

李依秋这会儿心中更多的是害怕和无助,跑到哪里去都不知道了,只知道不停的往前跑。

她来这里之前也就是个大四学生,没经历过太多的社会磨砺,连工作都还没找到。穿到书里后,她和陆明刚刚有了点进展,都没点破窗户纸呢,甚至小手都没牵过一次,难道就这样被个精神病砍了?

她怎么这么悲催啊,要是她被砍死在这里,会有人给她收尸吗,她是不是最倒霉的穿书者?有个破空间,自己还躲不进去,要它有什么用!

她要不要把电棍拿出来拼上一拼?还是拿个长刀出来?李依秋心里乱极了,力气也有些用尽了,步子慢了下来。

不知为什么,后面的男人也跟着慢了下来,嘴里不停喊着“为什么不要我,为什么不要我!”

李依秋脑子都有些空白了,根本顾不得后面的人在说些什么,只知道她跑不动了,还有前面好像到山根底下,她没有路了。

这时,李依秋有些孤注一掷的感觉,干脆停下脚步,转过身子,差点就要把电棍拿出来了,一个急促清脆的女声叫停了她,仿佛也镇住了那个男人。

“铁蛋别伤到人,我在这里,小芝妹妹在这里!”李依秋顺着声音望去,赵春芝通红着双脸疾步跟过来,对着那个男人喊道。

那个叫铁蛋的男人好像是在琢磨小芝妹妹这个名字,眼神涣散,目光有些呆滞地看着李依秋。

趁着他呆愣的时候,赵春芝连忙走到李依秋前面,挡住了铁蛋。

李依秋不敢乱动,她知道精神不正常的人很容易受到刺激,她不知道自己此时跑掉会不会激怒他,到时候别再害了赵春芝。

赵春芝盯着铁蛋的眼睛,轻声地重复着:“铁蛋,不要怕,我是小芝妹妹,我在这里,不要怕......”

铁蛋眼神好像清明了一些,转而看向赵春芝,嘴里嘟囔着:“小芝妹妹,小芝妹妹......”

赵春芝继续说道:“铁蛋,小芝妹妹在这里,你把菜刀放下好不好?”

铁蛋看着赵春芝柔和的目光,举起的手慢慢往下放,刚要放下来,就听见村里传来几声狗叫,他看向李依秋,人立马又不正常起来。

“坏女人,你为什么不要我,我要砍死你!”说完就举刀砍向李依秋的方向。

赵春芝没有想到他会有这样的转变,李依秋还好,她刚才在赵春芝身后已经冷静了一会儿,第一时间发现了铁蛋的不对。

他虽然是向自己砍来的,可赵春芝在他们俩个之间,最先遭殃的必然是她!李依秋快速地从后面狠扯了赵春芝一下,让她错开刀锋,不想动作还是慢了一些,菜刀砍到了赵春芝的左胳膊。

这时丁小雨带着喊来的陆队长、张寡妇等人赶到了,几个青壮年动作迅速地在后面控制住了铁蛋,铁蛋砍了人后菜刀也掉到了地上,蹲下身子就捂着脸痛哭。

赵春芝并没有管自己受伤的胳膊,反而忍痛走过去跟着蹲下,摸着铁蛋的头安慰他,“铁蛋不哭,小芝妹妹在这里,小芝妹妹在这里。”

陆队长叹了口气,说道:“春芝啊,我们先送铁蛋回去了,你赶紧去老张那看看你的胳膊吧。”

张寡妇双眼通红地过去拉开闺女的手,“小芝啊,我送他回去,你去上点药吧。”

李依秋也赶忙过去扶起赵春芝,今天还真是多亏了她,要不遭殃的就很可能是自己了。

队里的人都跟着陆队长和张寡妇一起回去了,只剩下李依秋、赵春芝和丁小雨,赵春芝模糊着双眼,慢慢起身。

李依秋对她和铁蛋之间的纠葛并不了解,但是赵春芝今天救了她,原先她对她的印象就很好,挺爽朗的一个姑娘,拿得起放得下,这会儿她也是发自肺腑的关心赵春芝。

缓了一会儿,赵春芝擦了擦眼角,笑着对李依秋两人说:“让你们看笑话了,真是不好意思。”

“没事,我还要感谢你的,刚才多亏了你,谢谢你,春芝。”李依秋真诚地说道。

“没什么,是我没看护好铁蛋,要说也都是我的错。”赵春芝苦涩地笑了笑。

“我们快去卫生所吧,你的胳膊流血了,得赶紧处理一下。”李依秋知道她不想多说,她的胳膊也确实需要紧急处理。

“好。”赵春芝点了点头。

丁小雨还没有完全从刚才的惊吓中缓过劲来,一直安静地跟在两人后面。

这一路上,几人都没有说什么,就这样沉默着到了卫生所。

张老大夫先给赵春芝的胳膊消了消毒,又上了些消炎止痛的草药,缠上绷带,李依秋认真记下了注意事项。

幸好铁蛋头脑不清楚,下手没有那么重,李依秋拉她的那一下,让刀没有直接砍到手臂,还有棉袄的缓冲,但也是一个五六厘米的口子,不算太深,要不就得去镇上缝合了。

李依秋看到那凝着血的伤口,以后恐怕要留下疤痕了,心里很是感激赵春芝,又心下暗自决定,待会有机会一定要从空间里要点最好用的祛疤药膏给她。

赵春芝从卫生所出来,神情已经恢复正常了,看到李依秋两人愧疚的样子,还主动说不是很疼,没关系,不用在意,甚至还会跟李依秋开玩笑说刚才医药费还是她付的,自己是占了便宜了。

李依秋真心觉得赵春芝这个姑娘很好,也有些开始好奇那个铁蛋和她的关系,陆队长和张寡妇他们好像对铁蛋都很容忍。不过她也就是好奇那一下下,想过了就算了,这都是别人的隐私。

*

“明哥,你真是我明哥,我这辈子就跟你混定了,你以后可不能不要我!”郝新军现在看陆明简直就像在看神一样,佩服得五体投地,都想把他当财神爷供起来。

陆明一边往前走,一边面无表情地说:“今天才真是你明哥,之前都是假的?”

郝新军激动得赶紧回道:“哪儿啊,你一直是我明哥,以前是,现在是,以后永远都是,明哥什么时候有事吩咐,小弟一定拼命!”

“军子,你什么时候能遇事不这么慌乱,难道以后每次有这样的单子,你都要来找我?”军子这小子哪儿都好,就是性子太急,遇事容易冲动,还是需要锻炼。

“明哥,我这不是第一次见这么大的单子吗,以后肯定不会了,再有下一次我就能习惯了,绝不会像这次这么丢脸。”

见陆明还要说些什么,机灵的郝新军赶忙转移话题,“哎,对了,明哥,咱这到镇医院门口了,你要不上去检查检查?”

陆明听了这话有些不解,“我检查什么?”

郝新军担心地说:“心脏啊!你上次来我家,我就看你一直捂着心脏那里,不是心口疼吗,咱们这回仔细检查看看,别耽误了病情!”

陆明想了一下才明白他说的是哪一次,难得不淡定一回,抬腿就踢了郝新军一脚,“滚蛋!”

郝新军揉了揉被踢疼的屁/股,委屈地说:“明哥,不检查就不检查呗,你踢我干嘛,我这不是为你的身体操心,你都这么老了还是光棍一个,也没个人疼的。”

陆明冷厉地瞪了他一眼,咬牙切齿地说:“老子我身体好着呢,不用你操心!”没有说出口的是,他哪里老光棍了,他的媳妇还在等着他呢!同时,心中也是无比担忧他这个兄弟的智商,心脏病的人会是他这样的吗!这合作伙伴十分不靠谱,以后必须换掉!

*

李依秋和丁小雨回到宿舍后,都瘫在了炕上,一动也不想动,刚才经历的那一场实在太耗费心力了,跑了那么久不说,就心中的那种绝望和无助,都够年轻小姑娘缓个好几天了。

不过她俩今儿个还真不能歇息太久,陆队长通知说下午镇里有干部去二大队调研,指明让一大队的知青们也过去参会。这会儿已经快一点了,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该出发了。

今天马翠菊和冯兰都是一早就出门了,不知去了哪里,王欢和李小白跟往常一样,找地方看书备课去了,估计两人会直接去二大队。

剩下也就李依秋和丁小雨两人了,约定好到时候跟男知青那边一起过去就行。

果然,李依秋两人刚收拾完,垫了口吃的,王青山就已经在外面喊起来了,李依秋赶紧背上挎包跟着丁小雨出了门。

男知青这边除了王青山还有四个人,不过李依秋跟他们接触的不多,也就吃饭时碰个面,点个头什么的,私下交流几乎没有,即便是有什么事情,也都由王青山这个负责人交涉了。

令她印象比较深也有一个,那人叫张玉博,长得不怎么样,脸上都是青春疙瘩痘,还戴着一副眼睛,小眼睛滴溜溜的,看着就很猥琐的样子。

她之所以能记住,是因为书中写到这个张玉博曾经打过原身的主意,还说过几次带颜色的话,只不过后来知道陆队长儿子对她有意思后,就没再怎么样。他虽然是大城市来的,但也不想得罪队里人。

前段时间,李依秋有一次下午回来,在院子里看到他,他那落在自己身上的眼神还很令人不舒服呢。李依秋晚上回顾原文内容的时候,特意想过这个人,是个胆小如鼠、有贼心没贼胆的货,隐约记得最后好像是跟一个女知青结婚了。

这会儿走在去二大队的路上,几个男知青走在前面,她跟丁小雨跟在后面,就那张玉博步子慢,还时不时地回头看她,让李依秋恶心得不行。

到了二大队后,王欢等人已经在了,来调研的镇领导跟两个队的知青聊了不少内容,包括对镇里开展扫盲班的看法、队员和知青的关系等方面。

郑浩宁还代表知青做了发言表态,会议气氛热烈,知青们也都很活跃,持续了三个多小时,镇领导才满意地走了,二大队队长想留饭都没留住。

散会后,林芳芳对冯兰使个了眼色,就对着两个大队的知青们说,“今天难得大家聚到一起,我们两个大队离得最近,平时知青们接触的也最多,差不多吃晚饭了,一块儿在二大队吃一顿吧。”

因着昨晚就跟冯兰说好了,林芳芳上午从镇上回来就买了不少好东西,还特意在队里争得了大多数人的同意。郑浩宁是二大队的负责人,他自然也是愿意有机会跟李依秋多接触,

她这刚一说,二大队知青附和的就不少,这年头,能吃上些好的,不是那么容易的,林芳芳自己买了二斤五花肉呢,他们也愿意凑这个热闹。

一大队这边,李依秋肯定是不想留下的,但备不住男知青那边愿意啊,好几个男知青和二大队的知青都是同乡,还有几对是一批过来的,感情都不错,聚聚也挺好。

再加上冯兰暗地里的鼓动,即便再不愿意,集体活动大家都支持,李依秋也只能随大流留下来了,这么多人在,应该也不会有什么事。

说是一块聚聚,其实粮食还是需要大家平分的,一大队的知青也要交一些粮票或者粮食,毕竟这时候谁都不宽裕。

就这样,两个队的知青们一起往二大队的知青点走去,手艺好的几个女知青去厨房做饭,剩下的人有的去队里借碗筷,有的去搬桌椅。

很快,饭就做好了,摆在堂屋里两张大桌子,好在这边地方比一大队的宽敞,二十多个人在这里也不算拥挤。

看到桌子中央的那盆油汪汪的红烧肉,好多人都偷偷咽了下口水,刚才聊了那一阵,大家都差不多熟悉了,这时也没人再客气,开动后,就热热闹闹地吃了起来。

男知青那边还有人拿出了私藏的粮食酒,不少人分着喝了,这一顿饭吃的都很尽兴,知青们也都兄弟、姐妹的叫的亲热,感觉关系更近了一些。

李依秋也很喜欢这种苦中作乐的气氛,虽然菜品上逊色了一些,除了那红烧肉还算是个肉菜,其他的炖萝卜块、白菜粉条、清炒土豆片什么的,只有一点点油花,但大家的感情都很真挚,仿佛他们还在学校,没有下乡,也没有周而复始的辛勤的劳作。

甚至她还喝了一小碗底的白酒,这么多人在呢,她还是挺有仪仗的,再说只是一口而已,也不会醉人。大家座位是男女穿插着坐的,郑浩宁就坐在她的旁边,在她喝酒的时候还担忧地劝说了几句,看她坚持,也没有办法。

吃过饭后,大家气氛还是很热烈,不只是因为聚在一起吃饭,也是因为下乡这么久,第一次有上面领导关心他们的生活,这让他们很是激动。

没有下过乡的人不会懂,本来是学校里面的天之骄子,却来到了艰苦的乡村支援建设,想的是很好,但实地跟农民们比起来,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那种有力无处使,还每天被人嫌弃的感觉,太难受了。

就这样,大家聚在饭桌,侃天侃地地聊着。林芳芳从宿舍拿出两个暖水瓶,又拿了几个茶缸和碗,给在座的知青都倒了些水。

郑浩宁坐在靠墙的最里面,旁边是李依秋,林芳芳过来递水的时候,把缸子都递给了李依秋,李依秋又传给郑浩宁。

李依秋虽然只喝了那么一点点白酒,这会儿还真有些渴了,端起茶缸子就喝了一口。

郑浩宁看到旁边李依秋红扑扑的脸蛋、笑得明亮的双眼,他就觉得口渴,猛喝了一缸子水。今天晚上他都有些不在状态,这时更有点眩晕的感觉,他就坐在她的身旁,离她那么近,一伸手就能触摸到,她今晚笑得真甜,甜到了他的心窝。

林芳芳看着郑浩宁那目不转睛的样子,都快抠破了手心,但又一想到一会儿会出现的场面,心中就又舒坦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由于霸总这篇文情节展开的需要,并不是从头到尾都甜的,两人的相处需要个过程,在一起后就开始甜啦。不过下一篇预收的《七零兔精女知青》,我是打算彻底走甜文路线的,娇娇软软的小兔精,对上钢铁直的憨厚本土汉子,应该会挺腻人,喜欢这种类型的小可爱们点个预收吧,如果收藏数涨的不错,也许不用等这篇结束,会提前开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