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第 29 章

陆婶子这些天在陆队长的威慑下收敛了不少,但这队长位置还放在那,她心情却也不似前段时间了。

去知青点找过几次马翠菊都没碰到人,陆婶子心里就更有底了,这妮子怕是心里另有打算,那正好,一个不想娶,一个也不愿嫁,这事碍于双方的名誉还不能外露,在这种默契下不了了之也不错,就是她家男人那边可能不太好说话。

说到她心目中的儿媳妇人选,看样子李依秋那是够呛了,三番五次的装傻推拒,可剩下的姑娘里,能拿得出手的也没谁了。

但她儿子这事,还真得尽快定下来,省得有一天马翠菊那妮子再后悔,她可就没什么指望了。

这两天还在寻思儿媳妇这事的陆婶子没想去镇上卖个鸡蛋,在供销社门口就见到了人。

“陆婶子来卖鸡蛋啊!”马翠菊想明白后,见到这个很可能会成为她婆婆的人,马上积极地打着招呼。

“啊,是啊。”陆婶子还没计划好自己儿媳妇的事情,此时最不想见的人就是马翠菊,她敷衍了一句就想往供销社里面走。

马翠菊想法已经有了变化,目前对她最有利的选择就是嫁到陆家,怎么会轻易放过这个机会,忙走近拿过陆婶子手里的筐子。

“陆婶子,我来帮你拿吧,这鸡蛋看着就跟别人家的不一样,能大一圈呢,婶子还是你会养鸡。”

马翠菊从小就看着后娘的脸色长大,只要她想讨好谁,基本没有失手的时候,那小话说的都是一套套的,要不之前也不能在冯兰面前装了那么久好人,最后得着机会还踩了人一把。

陆婶子本就是被队里的人恭维惯了,自从陆队长说不干了之后,这种话就很少听到了。

马翠菊这话可是说到她心坎里了,她养的鸡下的蛋就是比别家的强,听了后,她心里那丝厌恶都淡了不少,甚至还觉得这妮子也不是那么差,脸色好了不少。

马翠菊见人没刚才那么疏远了,就故意问道,“婶子,听说你去宿舍找我了,是强子哥的事吗?”

她本来还没想这么直接地说出来,但看刚才陆婶子那避之不及的样子,怕是她跟陆强的婚事有了什么变数,想了两秒,这事还是说的直白些好,毕竟他俩已经有了实质性关系这是事实,之前陆队长也做了承诺的,不怕她不认。

陆婶子愣了愣,不妨这姑娘家的大剌剌就把结亲的事这么说了出来,心里不喜,但事情确实发生了,孩子爹也说了要赶紧定下来,再怎么样有小心思,她也不能装傻。

可这妮子也是奇怪,前些天还一直避着自己,不像是要嫁的样子,怎么今天这么反常?

马翠菊要是真改了主意就要嫁过来,她还真没办法推脱掉,本来她是打着借冯兰事发的机会也败坏败坏这妮子的名声,到时候就是她把自己儿子的事情说出来也没人信了,可还没等她寻到机会下手,这妮子居然又想嫁了!

...

陆明自从中午跟李依秋说过话,虽然心里因为她的态度还是有些堵,但比昨天可是强多了,最起码没有耽误手头的活儿。

现在天冷,队里的农活停了,他这几天有空都是在卫生所和镇上两头跑。在卫生所是跟着张大夫学药物和诊疗的知识,去镇上则是他不为人知的一些小动作。

虽然来大伯家后日子还能过得去,可毕竟有大娘在,而且这年头各家日子也都不宽裕,他想敞开了吃东西还是有些顾虑的。而他那一米八多的体格,就是小时候,胃口也比同龄的孩子大许多。

张老大夫就是他在闲时去山上找吃的时熟悉的,一开始只是跟着认认草药,后来慢慢地就去了卫生所接触看诊,这些年下来,他也算是半个大夫了,简单的诊疗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自从跟张老大夫学了那些药草的知识后,陆明就有了些小心思,村子附近的山上有不少可以入药的植物,只是大家都不太熟悉,而且每天上工挣工分也没那意识去采药。

可他有啊,地里的活不在话下,多起几个早上山,就能攒下不少药草,而且张老大夫前些年看他可怜,帮他联系过有渠道的老朋友,他拿过去的药草都能顺利出手,价格还比镇医院高上两成。

这几年,陆明也慢慢地有了自己的路子,不只是药草,私下里他还鼓捣过余粮、菜肉等,说起来,他在这个年代也算是个隐形富豪了。

就是大伯那关不好过,要不他早就想着回自己家住去了,怎么也比现在自在。

最近陆明跟镇上的一个老朋友做了些营生,所以跑的次数多了些,这不,中午发完愣后,就去了镇上,跟人谈完准备回去的时候,发现朋友家桌上放着一块红艳艳的丝巾,停下了脚步。

郝新军看到平时严肃清冷的人居然盯着一块女人用的丝巾发呆,起了调侃的心思,“哟,明哥这是有心上人了?”

陆明刚才脑海中都是这丝巾李依秋用起来的样子,不想顿了一下就被人调笑,也没有理会,反而问道:“军子,这丝巾你是从哪里弄来的?”要知道这东西连供销社都是没有的,有钱有票也买不到。

郝新军此时已经确定他猜对了,可对上陆明那冷着的脸,面上倒也不好再调侃,“这是我妹子在海市给我媳妇买的,这边没有,明哥你看上了,那就拿去,一共捎来两条呢。”

他明哥别的都好说,就这副面瘫脸真让人受不了,而且平时也不能跟他说关于女人的事情,一说绝对会让他感受到什么是掉进冰窟窿。

他媳妇私下跟他逗乐都说他明哥这是还没开窍,可他看着刚才明哥盯着那丝巾时眼里所流露出的那一闪而过的柔情,怎么可能是没开窍呢。既然明哥有了心思,管那丝巾贵不贵、好不好买,他会不会挨媳妇揍的,他也得支持啊!

不想陆明留了两个字就顾自走了出去,“不用!”

他的女人自然一切都要用最好的,而且都要是自己给买的,拿别人送的算是怎么回事!

冯兰自从上次事发后,心情一直很抑郁,她心里清楚于癞子根本就不是值得托付的人,又能吃又能喝的,手脚不干净不说,还没什么本事,没看之前一对上陆明,连大气都不敢出。

于癞子能忍下,她可不行,就这么被李依秋和陆明给算计了,名声臭到只能委身给那么恶心的人,她心里那股怒火根本遏制不住。

这些天虽然她明面上没有找李依秋的麻烦,但心里却没少琢磨,大事上坑不到她,最起码也要搞点小事情膈应膈应,要不看到她每天那逍遥自在的样,她的心就要往外喷火。

今天跟着宿舍几人来镇上买东西,拿着于癞子给她的钱票,她也算是难得的舒坦了一些,尽管她买的都是为年底婚事准备的东西,那也不妨她小小的体验了一把想买什么买什么的畅快。

出供销社的时候,马翠菊看到陆婶子迎上去后,剩下的三个人就结伴先回去了。

跟李小白和王欢不一样,冯兰是知道马翠菊和陆强的事情的,所以这马翠菊打着什么主意,她也是清楚的。

虽然对马翠菊之前的落井下石很痛恨,但现在冯兰还真没那个心思对付她,也就没有理睬她去套近乎。

早上出来的早,往回走的时候也才十点多钟,到村口时已经十一点半多了,正赶上队里小学午休,二大队的知青们也要回自己队里吃晌午饭。

沉默着寻思了一路的冯兰看到迎面走过来的郑浩宁和林芳芳,顿时有了主意。

“芳芳,回去吃饭呀。”冯兰没有理会身边的李小白等人,热情地上去跟林芳芳打招呼。

林芳芳这些日子在一大队,对冯兰这人也算是比较熟悉了,只不过由于不是一个大队,对她那些龌龊事还不清楚,见人好心跟她打招呼,她自然不会冷脸相对。

“是啊,你们去镇上了?”林芳芳自然地招呼着。

李小白和王欢两人附和着点了点头,冯兰则有心地继续攀谈着,虽然林芳芳很不喜她打扰了自己和郑浩宁的相处,耽误了午休的时间,但看着冯兰像是话里有话的样子,还是聊了起来。

看这两人谈得没有停下的意思,其他的几位知青都告别先走了,就只剩下她们两个。

冯兰见周围没有别的人在,收了收话,引到了李依秋的身上。

“芳芳,你们队的郑浩宁是不是家里条件很好啊?”

林芳芳心里嗤笑一声,就冯兰那样子的,也敢打浩宁的主意,但面上却是忍住了没显露出来,“是啊,浩宁的爷爷和爸爸官职都不低,家里还就他一个孩子,那条件自然差不了。”

说着这话的林芳芳,脸上还明晃晃地挂着与荣有焉的样子,引得冯兰心里没少嘲讽,人家条件好,跟她有什么关系,没见她那么上赶着,郑浩宁一眼都没多看过她吗!

不过这话冯兰可不会说出来,脸上自然也不会表现出来,仍是一副羡慕的样子,嘴里轻声嘀咕着:“是啊,难怪李依秋对他那么上心,原来是这样。”

这话说是嘀咕,但两人挨得近,林芳芳自然是听到了的,心里一惊,据她观察,那李依秋貌似对郑浩宁没心思啊,虽然郑浩宁看上去有些不一样。

可冯兰也不可能随便瞎编来说吧,她跟她也没什么来往,看来这李依秋这人还真不能小瞧了,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

“你说什么?”林芳芳装作没听到的样子,想从冯兰嘴里打探到更多的消息。

冯兰像没想到那话被人听到一样,惊得捂住了嘴,在林芳芳刻意讨好追问之下,她才为难地多说了几句,“芳芳,这话你就听听算了啊,千万别跟别人说是我说的,要不我就惨了。”

林芳芳不耐地应下来,“知道,你快说吧,怎么回事?”

冯兰掩下了眼底的那一丝了然,小声说道:“还不是那李依秋,平时就装的大方贤惠的样子,其实可有心计了,勾着我们队长的儿子不说,跟他那堂弟也牵扯不清,现在有机会了,看你们队的郑浩宁条件更好,天天寻思怎么勾引人呢!”

看到林芳芳眼中的怒火和若有所思的样子,冯兰嘴角不觉翘了翘,她就不信那李依秋能禁得住这林芳芳的闹腾,之前林芳芳怎么折腾黄胜利的,她可是知道不少。

就算自己不在学校,跟李依秋接触机会不多,她也不想让她有消停日子过,她的名声不好了,李依秋也别想好!

告别了林芳芳后,冯兰嘴里哼着小曲儿回了知青点。

李依秋这原身之前就不差钱,对自己也舍得,加上爷爷给邮来的东西,她吃的用的都不差,所以即使是来了乡下这么久,不论是脸色还是身材,在所有知青和队员里面,都算得上是最出挑的。

她平时为人处事也不错,所以队里不少人家都对她青眼有加,虽然对她动心思的男青年有不少,但碍于之间差距太大,敢于跟她表白,或者亲近的人却着实不多。

这年代乡下人都淳朴老实,即便踩了狗屎运,娶到个貌美如花、家世还好的女知青回来,他们也会觉得不踏实,过不安稳,所以真想把李依秋这样的人娶回家的,并付诸行动的,到目前为止,还真没有。

因此,李依秋下乡的这两年,过得还算不错。

可这年代就是条件再好,吃的用的东西种类也就那样,本身国家的条件就摆在那里,对于从二十一世纪过来的李依秋来说,还是有种“吃不饱”、“用不好”的感觉。

别的不说,就队里学校上课用的黑板,这哪里是黑板啊,就一块破板子,刷了点黑漆,用粉笔在上面写字,据说就这黑漆,还不是那么好得来的呢。

粉笔也不是她在后世学校用的那种无尘粉笔,写的没那么清楚不说,还直掉渣,写出来的那字断断续续的,光今天这一天,李依秋就有无数次想把它们扔粪坑里的冲动。

好不容易挨到晚上放学,李依秋就决定今晚要找机会试试,空间里能不能搞到些老式的黑板和粉笔,要不这也太影响她第一次当老师的心情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老话说的真是太有道理了,适应了二十一世纪的各种便利,来到这么落后的时代,她太难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追了迫降的第十集,玄彬真的太帅了,不过我看了这集后才后知后觉,好像有的时候,文的逻辑并不是那么的重要!你看人家北边的几个人,一下就被男主的父亲送去南边了,都不用细究,你就说合不合理吧?那我以后是不是也不用抓心挠肝地在这方面费神了呢?只要大致过得去就行?作为新人的我有些混乱,让我捋捋哈......欢迎收藏作者专栏!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