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第二十二章

爱丽丝·拉勃朗特·欧内斯特成为新领主的第一个半月,领地里很是平静,城堡中既没有新的指令出现,也没有变更任何税收政策,甚至都没有招揽新的仆人。

这让城镇上的很多居民们都松了半口气。

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同样地,没有动静的领主就是好领主。

原本略有些浮躁的空气也开始重新安稳下来,人们回归到日常的生活中。

能在城镇定居的,除了富商,乡绅或者贵族之外,就是一些手艺人了。

玛佩尔太太就是其中之一,她是一个养育着两个女儿的寡妇,年纪大概在四十岁左右,是个性格爽利开朗的妇人。

她开着一间小小的面包店,手艺在镇上很出名,小麦制成的白面包自不必说,松软到几乎入口即化,就连她家的黑面包,也比领主的面包坊做出来的面包好吃好几倍,价格又十分实惠,绝不缺斤少两。因此镇上的人都乐意到她的店里来买面包。

玛佩尔先生去世之后,玛佩尔太太过了一段艰难的日子,后来招了三个学徒,再加上两个女儿也长大了,足够在面包店做帮手,才渐渐又恢复了以前的生活。

天刚蒙蒙亮,玛佩尔太太就从干草床上爬起来,穿上外套,和三个学徒一起,把昨晚发酵好的几十个大面团放到烤面包炉里,然后生火。

她用的是专门向林事官那里购买的果树枝和柏树枝,她相信这样烤出来的面包格外有一种清甜的味道。

这比一般的树枝价格要足足贵上一倍,但是玛佩尔太太认为是值得的。

她很喜欢做面包的感觉,当烤的完美的面包从滚烫的炉子中被取出的时候,她就感到十分心满意足了。

因此,她很乐意在尽可能的范围内,让做出来的面包更加优质一些。

这样认真的态度自然让烤面包的成本上升了不少,不过玛佩尔太太本身没有多少需要开销的地方,因此日子还过得去。随着她的面包物美价廉的名声越传越远,生意也越来越好,慢慢积累下来,倒是有了一笔积蓄。

玛佩尔太太和学徒们一边烤面包,一边打扫面包房,扫干净尘埃和污秽,等到外面市场上人开始变多的时候,面包也差不多烤好了。

玛佩尔太太打开烤箱,一股白色的热气扑面而来,她稍微后退了一步,挥了挥手扫开遮挡眼睛的白雾,就看到烤箱里的面包一个个浑圆滚胖,发酵地十分完美,略一呼吸,就能闻到令人腹中馋虫大作的诱人香气。

这时候两个女儿也都起床了。大女儿把木柜子擦干净,二女儿把橡木板门打开,玛佩尔太太把烤盘取出来,将面包规规整整地放在柜面上放凉,玛佩尔面包店忙绿的一天就正式开始了。

外面早就有人在等待,玛佩尔太太和两个女儿三个学徒,一共六个人忙碌了好一会儿,才让早上这波人都满意地离开了。

趁着好不容易得来的空隙,三个女人终于坐了下来,擦了擦脸上的汗,准备稍微休息下。而三个学徒则扛着装满了黑麦、小麦的麻布袋子,去几条街外的磨坊磨面。

玛佩尔太太从凌晨开始,一早上没好好休息过,终于迷迷糊糊地闭上眼,就听到自己的大女儿惊喜的声音:“中夏,你来了!”

玛佩尔太太睁开眼睛,就看到一个漂亮的银发脑袋。

玛佩尔太太不知道‘蓬荜生辉’这个词,但是她觉得,每次中夏·罗特在店中出现,这个不起眼的小面包店都像是被照亮了一样,甚至有了一种上档次的感觉。

虽然中夏·罗特实际上只是一个私生子,没有父母的流浪儿,但是他却有一种连在贵族身上都看不到的气质,似乎对什么东西都不在意,又十分的游刃有余。

他的脸上并不常带着笑容,却没有人觉得他失礼,这种不卑不亢的姿态放在别的流浪儿身上,会让人觉得高傲地可笑,但在他的身上,却没有人会觉得不自然,仿佛他天生是一个高贵的王子那样。

这样的中夏·罗特自然吸引了镇上很多少女的目光,玛佩尔太太知道自己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就都非常喜欢中夏。

对于这种小儿女之间朦胧的感情,玛佩尔太太是喜闻乐见的,这不仅是因为中夏曾经救了她一命,把在山上摘野果差点坠入悬崖的她救了回来,更因为中夏·罗特是一个非常有才能的人。

他来鹰羽镇不过一年多的时间,就已经站稳了脚跟,笼络住了镇上的流浪儿们,和好几个地头蛇的关系都不错,俨然成了鹰羽镇上一股小小的势力。

才十五六岁的孩子,有这样的能力和胆识,是非常难得的。

等到中夏·罗特成年,一定会有个很好的前程。

再加上他没有父母,对于玛佩尔太太这种没有儿子的人家来说,简直是再好不过的女婿人选了,可以直接让他入赘到家里来。那关系就更亲近了。

可惜的是,虽然自己的大女儿和二女儿都喜欢中夏·罗特,但对方对她们,却并没有半点男女之间的感情。

对于大女儿的热情招待,二女儿给他端来的麦酒,中夏·罗特只是礼貌地微微点了点头,就拒绝了:“今天要去农庄干活,就不喝酒了,玛佩尔太太,请给我三个黑麦面包。”

“好的。”玛佩尔太太站起来,特意挑选了三个比较大个一点的面包,“一个面包三里克,一共9里克。今天怎么会需要到农庄干活?”

鹰羽镇上说起农庄,那不是指任何一个贵族的庄园,而是特指的,是指伯爵老爷那三个巨大的庄园。

那三个庄园位于城镇西郊的森林边上,那可是块难得的好地,平坦,一望无际,旁边还有护城河流过,大概是因为沾染了护城河护佑的力量,那几个庄园的产出总比其他地方更加丰厚。

没有人不羡慕的,但是也只有羡慕的份,那可是伯爵老爷的东西,伯爵家的东西都是最好的,那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儿吗?

不过,现在正值春耕时节,所有的农奴都要到伯爵老爷的庄园里面服役,一般来说应该是不会缺人手的啊。

中夏·罗特说:“本来人手应该是够的,但是前两天农事官说要把一些杂草种到地里去,所以就需要另外招人。”

玛佩尔太太吃了一惊:“种杂草?为什么啊?那不是会让地荒掉吗?”

中夏·罗特摊了摊手:“没有人知道为什么,据说是新领主的命令。”

玛佩尔太太沉默了下来,这个新来的领主是想要干什么呢,把地里种上杂草,难道不是胡来吗?

但是,还好,她只糟蹋自己的庄园,并没有要求镇上别的贵族、农民也这么干,不然的话,玛佩尔太太也不会这么晚才知道这个消息了。

这也算是一个好消息,只要领主不折腾别人,他们在自己的庄园里面掀翻了天,也没有人会有意见。

中夏·罗特带着十几个人到了城镇西郊的农庄里。

伯爵的庄园和其他庄园一样,分成一条条的,土地有一半是耙过的,而另一半仍然维持着冬天以来冻土的形状。耙过的土地散发着一种泥土的清香,比城镇上的味道好闻多了。

田地上四散着耕地的农奴,还有巡逻检查的警役,他们腰上别着小臂粗细的木棍子,要是有人敢偷懒的话,就给他来上一下子。

中夏注意到好些农奴不知道为何,脸色看上去比之前好多了,不再是那种青白相间的颜色,有了一点血色。尽管这血色几乎看不见,但却让他们的气色好了很多。

春天对农奴来说并不是轻松的季节,因为开春并没有多少可以裹腹的东西,而农活又格外繁重,特别是经过一个冬天的饥饿,突然加重的农活会让有些本来就体弱多病的人累倒、累死。所以许多人会在服役的时候偷懒。哪怕挨上几棍子,也比累死强。

但现在,伯爵的庄园却没有多少偷懒的人,这可真是一件怪事。

中夏·罗特只是看了一眼,没有时间多想,因为农事官看到他们来了,走了过来。

中夏能联系到这个活计,是因为他认识的一个地头蛇和农事官是兄弟,因此,对于中夏的名声,农事官也略有耳闻。

他上下打量了一下中夏,两撇小胡子吹了一下:“中夏·罗特?按照说好的,每种完一条地,我会给你们三十里克。记住,只能种金光菊、小冠花和草木犀。”

瓦格纳·罗特小小的脑袋从中夏的身后钻出来:“为什么要种这几种杂草呢?”

农事官瞪起了眼睛:“小鬼,问这么多干什么,吃饱了没事做?这可是领主的命令,你们只要老实干活就行了!”

等到农事官走开,瓦格纳才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哎呀呀,可真是吓死我了!”

要不是站在中夏的身后,瓦格纳觉得自己的心脏都会吓得跳出来。

中夏笑着拍了拍他的脑袋,他的眼光瞄到了瓦格纳的身后,那是护城河的位置,中夏突然发现对岸有一群人正在朝这边走来。

中夏眼尖地发现,走在人群最前方的是个黑发的女孩。

她应该就是最近的话题中心,爱丽丝·拉勃朗特·欧内斯特伯爵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