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礼思忙着在阳台上栽种啤酒花的时候,莫雷斯管家正在房间里,就着灯火看今年的农事安排。
好半晌,他才缓缓地问道:“爱丽丝小姐要了50个农奴去砍树?”
农事官像只淋湿的鹌鹑一样,垂头丧气地站在他的面前:“是的,老爷。”
“还说以后要给农奴每天一碗豆子,得了饿病的农奴要给两碗?”
“是的,老爷。”
莫雷斯管家‘啪’地一拍桌子,“你是怎么帮伯爵小姐做事的?”
他在屋子里面转了两圈,然后指着农事官骂道:“伯爵小姐不懂农事,你身为农事官,不应该帮着她把关吗?怎么能任由她胡来呢?!”
农事官喊道:“管家老爷,伯爵小姐作为领主大人下的命令,我能有什么办法呢?”
莫雷斯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唉,爱丽丝小姐这么任性的领主,我也是第一次见。哪有这样管理农奴的,真是一点经验都没有。这领地要是被她这么管理下去,迟早会败光的。”
农事官也叫苦不迭:“我都劝了好几次,不应该这样放纵农奴,可是爱丽丝小姐根本不听我的!”
“那,爱丽丝小姐还问什么了吗?”莫雷斯管家靠近农事官,轻声问道。
“什么?”
“她没有问庄园的产出之类的事情吗?”
“没有啊,她这样的大小姐,只知道瞎挥霍,哪里知道我们庄园的收入,那也是来之不易的。”农事官无奈地说道。
“那就好,咳,咳。”莫雷斯咳嗽了两声,挥了挥手,“你回去吧,爱丽丝小姐的事,我会想想办法的。”
“管家老爷,现在伯爵老爷不在,我们这儿,可全靠你了呀!”农事官拍了一个马屁,才退出莫雷斯管家的房间,回去庄园上了。
莫雷斯捏了捏眉心,这个爱丽丝小姐,看来真的有暴君的潜质,从农事官的描述来看,她一点也不像伯爵那么随和,或者伯爵夫人那么温柔,完全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也不知道这性格是像了谁。
他本来还以为这样脱离修道院那种枯燥生活的大小姐,绝对会花大量的时间在游玩、宴会、舞会上。
结果这位大小姐,完全不知道搭错了哪根线,伯爵走的第一天,她在城镇上逛了一圈,结果什么也没买,空手回来了。伯爵走的第二天,她又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几个铁匠,然后带着农奴去砍树了,农事官还说她在森林里找了些杂草。
这到底是要干什么?
莫雷斯总管本来信心满满,这种年纪的小女孩,对于他这样的人精来说,那心思简直比安纳隆山上的湖水还要容易看穿,没想到爱丽丝小姐的行动,让他完全没有一丝头绪。
不过,不管怎么说,爱丽丝小姐在农奴上的事,暴露了她的无知。
对于这种信心过于十足的小女孩,就需要个人来敲打敲打她,让她认识到原来自己的行为举止是如何地荒诞,然后才懂得收敛。
当然,这个敲打的事儿,是不能由他来做的,他可要跟爱丽丝小姐搞好关系的。
莫雷斯管家披上披风,走出自己的房门,朝客房那边走了过去。
……
冬天到春天是移植苗木的时节,这个时候的植物处于休眠期,移植的成活率最高,艾礼思第二天一大早就起来,看望他昨晚花了大量时间伺候的啤酒花,为了这几个小家伙,他昨晚让几个男仆从花园中挖最肥的黑土,搬到了阳台上,还仔仔细细地浇水,固架。
功夫不负有心人,今早起来一看,成果喜人,原本有些恹恹的啤酒花藤,此时都恢复了青绿的颜色,略有些黄枝,也是因为现在气候寒冷,等到春夏来临,自然会恢复生命力。
应该可以放心了,艾礼思打开房门,告诉三个女仆这个好消息。
贝西先是恭喜了他,随后才说:“哈代男爵问您早上有没有空,想跟您共同享用早餐。”
哈代男爵?
艾礼思仔细地在脑海里面检索了一番,才模糊地回忆起一个留着卷胡子的长脸中年男。
这应该是伯爵家的某个亲戚。
葬礼过后,伯爵家的大部分亲戚都回到了自己的封地,也有少部分留了下来,要么混吃混喝,要么游手好闲。
对于中世纪的人来说,出门在外到亲戚或者朋友家打一段时间的秋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因为这里几乎没有‘旅馆’这种供旅人住宿的地方。
平民很少出远门,贵族出门都借宿在别的贵族家,旅人都没有几个,旅馆也就没有多少存在的必要了。
伯爵家常年有这种‘旅途经过’的亲戚借宿,有些甚至一呆大半年,这在这个时代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城堡中有专门的仆人和房间提供给这些客人,艾礼思没必要花心思多做安排。
因此,这倒是艾礼思第一次碰到想要和他共进早餐的亲戚。
哈代男爵。
男爵,有这个爵位的人,应该不至于沦落到呆在伯爵家蹭吃蹭喝。那么,他现在还留在伯爵城堡的行为,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艾礼思点点头,一边梳洗一边问道:“哈代男爵和我们家的亲属关系,你们有谁知道吗?”
贝西点头:“哈代男爵的爷爷的表弟和伯爵老爷的舅舅的妻舅是兄弟。”
艾礼思:“……”
这关系可真是够遥远的,但这个时代的贵族集体就是这么紧密。
那么这么算下来,伯爵和哈代男爵是平辈,不过这都八竿子打不着了,他还有必要叫叔叔吗。
贝西接着说道:“哈代男爵的男爵领在加卡山脉那里,大概有4千英亩,效忠哈代男爵的骑士老爷本来一共有20个,但是这回征召,哈代男爵本来也在应征范围内,结果他摔断了腿,因此用了10个骑士代替……”
贝西滔滔不绝,将她所知道的哈代男爵的情况都说了出来。
不得不说,在这个时代,有这样的情报意识,能收集到这么多的信息,贝西简直可以算得上是女仆中的FBI了。
听到哈代男爵摔断了腿,艾礼思忍不住笑起来,那人的瘸腿根本就是装的。
先不说他走路的重心和力度与真正摔断腿的人完全不一样,这人有时候甚至会忘了自己在装瘸子,正常地走了两步之后,再突然回过神来,一瘸一拐地走路。
一个自负却又胆小,高傲却又自卑的男人。艾礼思心想,他已经大概能猜测到哈代男爵的目的了。
这样的人绝没有面对强者的勇气,但是对于弱者却毫无怜悯之心。
他在地位高的人面前,连半点的不满都不敢显露,但当面对比他地位低的人的时候,却又刚愎自用,傲慢自大。
这也是为什么伯爵还在的那些日子里,艾礼思对他几乎没什么印象,而伯爵才离开了两天,这位哈代男爵就迫不及待地想要跟他见面的原因了。
他是万万不敢冒犯伯爵的,但是对于爱丽丝·拉勃朗特·欧内斯特,这个年仅十四岁的小女孩,一个经验尚浅的女领主,他的小辈,他就大可以摆出长辈的姿态了。
看来,哈代男爵,是想要给他一个下马威啊。艾礼思脸上露出一个微笑。
他没有去找人麻烦,麻烦倒是先找上他了,真是稀奇。
他放下原本挑选的朴素的暗棕色羊毛裙服,转而拿起了一条绣着白色玫瑰和黄金浮雕的红色长裙。
这条长裙用丝绸制成,做工繁复、价格昂贵,绝不是一般的小贵族能穿得起的。
他又挑选了黄金发冠,黑色长发用镶嵌了月长石的发网编织成一个高贵的发髻,整套的猫眼石珠宝衬得他的眼睛闪闪发亮。
看上去就是一个字:贵!
一眼就能让人想起他伯爵之女,现任的女领主的身份!
三个女仆看呆了。
她们一直知道艾礼思长得很好看,但是不知道他认真打扮起来,气质竟是这样的威严凛冽,宛如烈火中的女王,令人忍不住想要跪服。
十四岁的领主身材高挑,颜色仿佛能够灼烧眼球的轻软长裙令他像是从火焰中诞生的高贵凤凰,或者不死鸟,带着超乎凡俗的气息,银色的发环围绕着他的黑色长发,简直像是装点夜空的灿烂星辰,美丽地令人转不开眼睛。
房间陷入了沉默,好半天之后,贝西才仿佛轻叹般地询问道:“大小姐,现在就去客厅吗?”
艾礼思摇摇头,他拿了一份羊皮卷,在藤椅上坐下:“让他再等些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