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这么一问,爱丽丝的脸险些扭曲了一下。
什么毒药,是我穿越之后好不容易!兢兢业业!不辞辛苦!收集的一点石灰,再加了一些辣椒粉,薄荷粉,茴香粉,可谓五毒俱全,谁用谁知道。
本来准备救急用的,没想到做好没几天,就用在了这伙平平无奇的盗贼身上。
所以说,flag立不得啊伯克卫队长!一说没劫匪,这不劫匪马上就来了吗!
还害的我打破伪装,娇娇大小姐变大力金刚,也不知道伯克卫队长他们有没有起疑心,看破我女装大佬的身份。
唉,穿越贵族虽然有一定的好处,但像上次穿越那样乞丐窝里开局也有优点,起码可以光明正大地掀马甲说自己其实是男的。
艾礼思是第一次穿越中世纪,但女巫审判什么的他还是听说过的。
要是现在身为爱丽丝的他敢跟别人说他其实是男的,十有八九会立刻被当做被恶魔附身了,吊起来烧。
所以在情况未明,信息量稀少的现在,女装的小马甲,他还是要牢牢地穿好的。
艾礼思回答道:“你会把自己的底牌给别人看吗,绑匪先生?”
拉格伦发现自己很喜欢听她喊自己‘绑匪先生’,尾音微微上翘,像是一把小钩子。
为了让她多说几句,他随意地聊道:“这样立竿见影的毒药,要是在大城市的普通商店出现,那应该早就出名了。气味也很奇妙,想必是很昂贵的奢侈品吧。用在我身上不觉得浪费吗?”
艾礼思手下停了一瞬,咬牙:“是啊,确实很浪费。”
现在想起来还是心痛地不行。
拉格伦听到这牙痒痒的抱怨,差点大笑出声,他想了想,说道:“我们做个约定吧。”
“什么?”
“我叫拉格伦,大小姐。我会把你浪费在我身上的毒药买回来送给你,到时候,你告诉我你的名字好不好?”
艾礼思愣了一下,他刚刚进来的时候,看守的骑士已经喊过他的名字。拉格伦应该听得到。
那这话的意思就是,他想要‘她’,‘爱丽丝’,亲口告诉他‘她’的名字。
那估计这人这辈子别想知道‘她’的名字了,毕竟这玩意是他自己做的啊,哪里都买不到。艾礼思耸耸肩:“随便!”
拉格伦顺理成章地将这个态度视为对他提议的默认。
最后一点残留的粉末都被干净地清除了,艾礼思站起身来准备离开:“可以睁开眼了,等你能自由活动,用水清洗掉脸上的‘解药’,就没事了。”
拉格伦睁开眼睛,看向眼前黑发碧瞳的少女,明亮的月光照在湖面上,照在她的脸上,发出微微的光,令她看起来就像湖中的仙子,视人间为尘埃。
拉格伦当时不知道自己会永远记住这一幕。
他仰头,看向转身离开的少女:“最后一个问题,你怎么知道我是这伙人的头领?”
“徽章。”
“徽章?”
艾礼思点点头:“绣在你们袖子上那拳头大的狼头,只有你的眼睛是睁开的。你是狼群的头狼。”
拉格伦哑然,那棕黑色,一眼和衣服布料分不清楚的狼头,他自己都差点忘了。
能在一瞬间分辨出这图案,并且立刻找出领头者的人,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贵族少女吗?
“可惜,”艾礼思打断了拉格伦的思路,“与其说是狼,你们现在更像是——”
“野狗!”
所有人都抬起头来,一瞬间灌木林边爆发了高声的咒骂,守卫吓了一跳,以为发生了什么危险,连忙走进来,想要带爱丽丝大小姐离开。
拉格伦沉默而又锐利地看着艾礼思,对方完全不被他冰冷的眼神吓到:“不是吗?狼是不吝于挑战强者的,只有野狗才会在这种荒凉的村落山路徘徊,只敢掠夺落单的弱者。”
拉格伦看着‘她’说完这句话之后,跟迎上来的守卫们点点头,说了一声‘走吧’,就再也没有回头。
他闭上眼睛。
身边的同伴们骂了一通,但是那个大小姐半点回应也没有,终于也渐渐地安静下来。
半夜,骑队里的人早就吃完了晚饭休息了,那烤兔子的香气残留到了现在,让大半天没吃饭的劫匪团肚子咕噜噜地响个不停。
所有人都睡着了,包括本来在守夜的伯克卫队长和斯维尔骑士——这两个人头一点一点的,已经睡得不觉人事了。营地里只剩下猫头鹰的叫声。
灌木林旁,一个身影忽然抖了一下,他身上的绳子就像变戏法一样,纷纷散开。
他凑到了拉格伦的旁边,轻声说道:“老大,我帮你把绳子解开。”
塔纳,从小在马戏团长大,最擅长囚身逃离。
“解什么,我口袋里还有一把小刀,拿出来直接割开。”
五个人偷偷地溜出了营地,直到走到远处的山路上,才停了下来。
夏普挠了挠他那头红色的卷毛:“就这么走了?”
拉格伦依然沉着脸,眼神如同钢刀,射向那湖边的营地:“不然呢?愿赌服输。我们已经输了。”
最沉不住气的卡罗尔喃喃道:“可那个该死的女人,她管我们叫野狗!”
“想要不被人看不起,就不要做会被人看不起的事。”拉格伦苦笑道,“这么简单的道理,我差点忘了。”
他长吸了一口气,似乎下定了决心,说道:“我打算回王都,你们呢?”
“什么!”“老大你说什么?”
所有人瞪大了眼睛看着拉格伦,卡罗尔甚至跳了起来。从‘那件事’之后,王都在他们之间几乎成了禁词,万万没想到今天老大会自己说出来。
这是真实的吗?
“我打算明天就出发,你们呢?留在这里,还是跟我走?”
夏普、卡罗尔、塔纳、谢利互相看了一眼,随即共同上去抱住了拉格伦,脸上带着惊喜的笑容,欢呼起来:“当然是一起回去!”
连卡罗尔也完全忘记了对那个叫他们‘野狗’的女人的怒火,不,要是她站在他们面前的话,他们甚至愿意去亲吻她的手背,因为她竟然激起了老大的斗志!
被劫匪团小弟感谢着的艾礼思并没有像他们想象的那样,正在呼呼大睡。
他依然穿着整齐,在他们离开后不久,就从马车上走了下来,来到了营火旁:“他们走了?”
原本一副‘睡’得昏昏沉沉样子的伯克和斯维尔立刻睁开了眼睛,眼神清明,半点没有睡意。
带着火把去灌木林边看了看,斯维尔急急忙忙地跑回来,脸上是惊异的神色:“真的跑光了,绑成那样,是怎么逃跑的!”
艾礼思去给拉格伦洗脸的时候,就看到不远处那个棕发的男人手上绑的死结已经松了很多,对方以为他没看到,还在偷偷摸摸地试图解开。当时他就知道这些人会趁着夜色逃跑。
艾礼思长舒了一口气,放跑这些人是个互惠互利的双赢结果。要是他们老老实实呆在原地,他反而要发愁怎么不动声色地放走他们了。
他点点头:“让骑士们休息吧,可以睡一个安心觉了。”
不光是他们几个人,其他骑士都被要求待命。事实上这个营地真正睡着的应该只有女仆芬妮夫人和车夫。
伯克嘴巴张开又闭上,想了想还是问道:“爱丽丝大小姐,为什么要让这些人逃跑呢?他们看起来可有几把子力气,就算做奴隶也不错啊!”
虽然听从了大小姐的话,装作守夜睡着,但伯克心中还是很惋惜失去了这几个优秀的劳动力。
要是他们只是一般的劫匪平民,艾礼思倒是不介意把他们带回去。
但是想想看吧,吃不饱穿不暖,不得不落草为寇的平民,怎么可能有那样强壮的体格、上好的身手,还有那威严的徽章!
这几个劫匪,一定有些背景。
而且那个叫拉格伦的金发男人,一看就知道绝不会是屈居人下的家伙。他的眼神中,充满了自信和野心。
背景未知的野心家,他一个刚穿越没多久的女装大佬,是脑子有坑才会把这种人放在身边。
艾礼思用手帕擦了擦眼睛:“嘤嘤嘤,那样凶恶的人放在队伍里,我真的很害怕!”
伯克,斯维尔:“……”
他们努力地把傍晚大小姐那英勇的身姿从脑海中抹去,换上现在这副梨花带雨的姿态,然后感慨道:嗯!大小姐,果然还是个娇弱的小女孩啊!
除了这一夜的几个劫匪,整个旅途再没有什么波澜。骑队平平安安地来到了科特卡平原,也就是欧内斯特伯爵老爷的领地。
但这不意味着他们来到了人烟密集的地方,骑队又走过了时晷上两个刻度,才碰到了一个村庄,他们在这里休息了一会儿,然后沿着低缓的山谷又走了小半天,才终于隐隐约约地看到了那位于平坦山地上高大的石头城堡。
伯克高兴地驾着马,走到后面被围在中心的马车旁:“爱丽丝大小姐,我们快到了!”
马车门打开了,艾礼思探出头来,他看到橡树和山毛榉绵延的路途尽头,三四道黑烟冉冉升起。
与此同时,一点冰凉落在他的脸上,他抬头,细小的白色雪花纷纷落下,落在他的眉间,落在他的唇际。
伯克惊讶地伸出手,落在手上的确实是雪珠子而不是小冰雹。
他咋舌:“这应该是最后一场冬雪了吧。”
艾礼思轻轻‘嗯’了一声。
此后,将是春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