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过纳俄沼泽,就到了阿克那森林的边境,再顺着山腰一路往下走,终点就是那一望无际的平原——也就是伯爵老爷的领地了。
卫队长伯克·泰德看了看日头,抓紧把嘴里的干粮咽了下去,然后拍了拍手,站起来招呼:“收拾一下,准备出发了!”
围在他身边的几个青年骑士赶紧站了起来,灭火,拉马,整装。
伯克也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佩剑和甲衣,然后看了一圈,终于在一个枯死的老树桩旁找到了他想要找寻的那个身影。
黑发的少女身姿笔挺,犹如初绽的玫瑰那样纤细,柔弱的脸庞上那双美丽的眼睛紧闭。
她双手合在胸前,似乎在祈祷着什么,眉头紧皱,看起来多情又忧愁。
一个标准的、养在温室中的贵族大小姐。
伯克叹了一口气,虽然他并不喜欢这种脆弱的、动不动就要哭晕过去的贵族少女,但是他不得不承认,爱丽丝大小姐现在的伤心是有理由,且让人同情的。
爱丽丝大小姐生在猎鹰堡,作为唯一的掌上明珠,受尽了伯爵老爷和夫人的宠爱,到了十岁,而不是传统的七岁,才前往王都的修道院学习。
如果顺利的话,她将会在那儿渡过八年轻松又愉快的少女时光,然后伯爵老爷和夫人会为她找寻一门上好的婚事,这样,她这辈子就再没有什么烦恼啦。
可是世事总是不会如同人们想象地那样顺利,去年冬天,夫人艰难地产下一个女婴之后,不幸离开了人世。
伯爵老爷伤心之余,本来想举办一个盛大的葬礼,结果王都那边传来了征召令——所有领主都要随同国王,再一次组建讨伐军,前往大陆的那头,讨伐异端。
于是本来只是接爱丽丝大小姐回来参加葬礼的伯克一行顿时又多了一重任务——将伯爵老爷的信件带给修道院院长,让大小姐办理离院手续。
因为按照传统,爱丽丝大小姐将会作为唯一的继承人,代理伯爵老爷管理领地。
征伐少则三五年,多则十几二十多年,无论如何,大小姐的学业是没有办法继续下去了。
想想看,母亲离世,父亲随即就要外出打仗,又要离开熟悉的环境,对于任何一位十四岁的少女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痛苦。
更何况爱丽丝小姐那细弱的肩膀上,还要承担管理那么大一块领地的重担呢?
因此,当伯克发现爱丽丝大小姐的性格,并不像他记忆中那样活泼骄横的时候,也自然地表示了理解。
痛苦,总是让人变得沉静。
希望这位娇弱的大小姐不要崩溃,伯克记得从出发到现在,一个多月的路程,大小姐一路上吃得都很少,大部分时间只吃一点干粮和生的水果,或者麦子做的糊糊。像他们带的奶酪,路上抓的野猪、野兔,她连碰也不碰。
大概是心情太糟糕了,所以没有胃口吧。
好在目的地就在眼前,这朵娇花,马上就能回到温室了。
伯克走到闭眼祈祷的少女身边,右手抚上前胸,微微弯腰行礼:“爱丽丝小姐,日头已经过了三分,我们该出发了。”
按照现在的速度,到傍晚的时候,他们应该能到达一处小湖旁扎营休息,可以烧点热水做汤和糊糊。
要是出发晚了,那就只能在路边住宿,啃干粮了。
听到伯克的声音,黑发少女终于睁开了眼睛。
她有着碧绿如湖水一般的眼眸,眼角微微下垂,似乎永远带着说不尽的忧愁,然而她的神情却平静而从容。
她放下手中用于祈祷的项链,示意伯克直起身来,然后问道:“离父亲的领地还有几天的路程呢?”
“马上就到啦,只有两天的路!”伯克轻快地回答道,“蒙主庇护,这一路上都如此平安,连劫匪都没有碰到!”
难得和平的旅程令他心情很不错。
爱丽丝奇妙地眨了眨眼睛,但终于还是没说什么,只附和了一句:“蒙主庇护。”
护送爱丽丝大小姐的骑队有七位骑士,两名侍从(其中一名是照顾小姐的女仆),一名车夫,浩浩荡荡的队伍从山野间穿过,激起无数尘土。
终于,在太阳快要贴近地平线的时候,骑队到达了目的地的湖泊旁。
伯克跳下马,指挥一半的人到周围的森林中捡拾树枝作为生火的燃料,剩下的人张罗营地。
拉德和萨特是两个鬼精灵的小伙子,饮马、绑马的活计都做完后,他们俩笑嘻嘻地走过来:“头儿,刚从森林边走过的时候,我们看到好几只野兔,可肥了!要不,我们去打两只回来开开荤?”
啃了好几天的干粮,可把他们憋坏啦。
伯克本来不想答应——那样的话,营地就只剩下三个护卫了,其中一个还是车夫。
只是拉德和萨特好一阵软磨硬泡,终于把他说服了:“要是晚饭前还看不到你们两个回来,就等着挨木棍吧!”
离伯爵的领地已经很近了,这里一向很安全,从来没听说过有盗贼劫匪出没,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
“遵命!”得到同意的两人迅速地跑远,消失在了林地中。
暮色逐渐深沉,山间染上苍蓝的颜色。伯克卸下货物,深吸了一口气,享受这片刻的悠然和宁静。
突然,一抹冰凉触到了他的喉头,伯克的身后一个年轻的声音轻笑着:“大人,我想您有不轻举妄动的智慧。”
伯克浑身僵硬着,他的心砰砰狂跳,血液直冲上脑袋,令他黝黑的脸上蒙上一层血红的色彩。
劫匪!劫匪出现了!
虽然按照骑士的要求,他应该悍不畏死地与劫匪搏斗,但是面对这完全不按照常理出牌,突然出现,掌握自己命脉的恶徒,伯克一下慌了神,呆愣愣地被身后的劫匪拉扯着,走到了放着箱子和马车的空地边上。
五六个十几二十岁的青年从阴影处出现,伯克一看,更绝望了,他剩下来的那个同伴斯维尔也已经被人抓在手里,而那个车夫,已经哆嗦成了筛子,连裤子都湿透了。
领头的金发男子吹了一声口哨:“干得不错,夏普。箱子的钥匙在哪儿?”
后一句话是问伯克的。
骑队把爱丽丝大小姐在修道院的东西都搬回来了,自然有不少箱子,劫匪不可能全部带走,需要钥匙打开箱子,把值钱的东西挑出来。
伯克犹豫了一下,就感觉喉咙口的利刃压深了几分,只好交代:“在小姐的身上……”
看到金发男子笑了一下,就朝马车走去,伯克着急地说道:“请不要这样,让我来跟小姐要钥匙吧,她是一位娇弱的小姐,受不起你们这样的惊吓……”
话音还没落下,就听到‘砰’的一声巨响,金发男子一脚把马车门给踢开了。
完蛋了,完蛋了……伯克心中惨叫连连,爱丽丝大小姐那样纤细,会被这粗暴又无礼的暴行吓晕过去吧!或许从此香消玉殒了!
拉格伦看向车内,意外地发现这位大小姐并没有被刚才的巨响吓晕,但是情况也不怎么好——她脸色苍白地缩在马车里头,浑身瑟瑟发抖,像被野狼逼近死角的小白兔。如同他以往接触过的所有贵族少女那样:高贵而胆怯。
拉格伦从来没有什么怜香惜玉的神经,但他现在心情不错,不介意展示一下风度:“尊贵的小姐,能不能请你把箱子的钥匙借给我呢?”
他看到一双碧绿色的眼睛缓缓朝他看过来,似乎还带着一丝泪光。
拉格伦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一位美人坯子,只是他向来铁石心肠,眼泪攻势对他毫无作用。
这位可怜的大小姐柔声问道:“我把钥匙给你,你能把我的骑士们放开吗?”
拉格伦眯起眼睛,他被这大小姐的天真逗笑了,俊美的脸上露出一个放肆的笑容:“小姐,我们这是打劫,可不是交易啊。”
看到那双亮晶晶的绿眼睛湮灭了亮光,拉格伦才故意慢吞吞地补充说:“当然,尊贵的小姐,您尽可以放心,只要你们都乖乖的不要乱动,让我们拿到想要的东西,我保证,不会伤害你们分毫。”
绿眼睛的大小姐又抬起眼来,缓缓地打量了他一下,似乎在考虑要不要相信这番话。
拉格伦有点不耐烦了,他的人手不多,要是等到这骑队的其他人回来,必然有一场争战。
他可不想在这十拿九稳的事儿上出什么意外。
他上前一步,带着威吓地说:“难道要我来帮你找钥匙在哪儿吗?”
这话带着几丝轻薄,拉格伦不出意外地看到绿眼睛的大小姐脸上染上了绯红,然后急急忙忙地在衣兜里找寻什么。
他紧盯着她的右手,没有在意她的左手紧紧攥着什么。
这种无意识的,对娇柔大小姐的轻忽令他在阴沟里翻了船——随着一声娇喝‘闭上眼睛!’,拉格伦下意识地闭上眼,视线的最后似乎是大小姐把什么东西扔了过来。
然后他感觉脸上覆上了一层‘尘土’,凭着战斗本能,拉格伦没有去管脸上的东西,他迅速地按照视觉残留的印象伸手去抓那躲在角落里的大小姐。
然而角落里空无一人,几乎就在他扑到角落的瞬间,一个温热的身体从背部贴住了他——左手勾住他的脖子,右手手肘顶住了他的肩窝,双腿死死地盘住了他的腰际。简直像条八爪鱼一般裹住了他。
“不要睁开眼。”声音贴住了拉格伦的耳朵,温热的呼吸让他耳畔发痒,这大小姐的声音不再是那种胆怯的菟丝花,她简单而明确地说出残酷的事实,“我洒在你脸上的毒药很容易致盲,要是被毒瞎了,我可救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