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狗腿

宋鑫很暴躁。

他臭着张脸,脚在桌下用力打着节拍。每根头发丝儿都透着不高兴与抗拒。如果不是旁边坐了商皓,他只想掀桌走人。而对面坐的两位,仿佛对这谜样尴尬的氛围浑然不察,专注调制着酱料。

掰开芝麻油罐,加葱蒜香菜,再加上一点点蚝油。

少年,不,按年纪实际该说是青年的那位行云流水做完这一切,将调料碗推到陌生的男人跟前,“辰哥,你试试,你的口味清淡,我只放了一点点蚝油。这家火锅的微辣还算好,估计是为了配合江浙人的口味。”

男人勾勾唇,用筷子搅动了一下,尝了一口,“可以。”硬生生吃出点皇帝用御膳的派头。

“那就好。这家味道真的不错!你知道我的吃货雷达一直很准!”伺候得妥帖的小橙子登时喜笑颜开,仿佛受到了什么不得了的褒奖一样,笑眯眯将牛肉丸,鱼豆腐之类的东西放进锅里,“先把这些不容易熟的放进去,虾饺就算了,辰哥你不爱吃。肥羊,千层肚、鹅肠什么的,涮一小会儿就能吃了。辰哥你喜欢吃鱼,这家还有秘制调料腌制的乌鱼片,鲜香爽口,一定要试试。”

宋鑫:“……”这狗腿的方式,隐约有几分眼熟。

“小鑫?”商皓担忧地看了他一眼,就怕他气不顺跟人吵起来。

“没事。”因为有商皓在,再大的气也要憋着,免得影响他的食欲。

宋鑫的视线习惯性的掠过桌上的调味碟。

嗯……皓哥虽然看上去温和,但饮食上的怪癖却有点多。别看平日剧组的盒饭也能勉强入口,但较真起来雷点太多了。

比方说芝麻油里面要放花生酱,葱蒜香菜必须在固定的比例,不能多也不能少,另外还要放些香醋跟剁椒碎。家里人总是吐槽这口味过分清奇,只有他这么些年孜孜不倦地将这份清奇摸得透透的。

看到他的一番动作,林澄邈就像看到了经年奇观,“吃火锅为什么要放花生酱啊,这是对辣椒的不尊重!宋哥,你配个调料配出了化学试剂的感觉。”

宋鑫白了他一眼,将碗推到商皓面前,低声道:“皓哥,你试一下味道对不对?”

然后转向林澄邈,声调陡然抬高一个八度:“要你管!吃火锅你凭什么要放蚝油?那条法律规定吃火锅不能放花生酱?”

说完福至心灵,终于找到了觉得林澄邈动作熟悉的源头。神色转为诡异,古怪地瞥了他一眼。

“……”

过了半天,又忍不住看了一眼。林澄邈正殷勤地将各种肉片放到沈辰碗中,嘴里还不停念道,“我感觉你瘦了一点点欸,辰哥。你要是像星期三那样能吃就好了。来来来,男人就是要吃肉!”转眼就把油碟堆得冒出一个小尖尖。

沈辰:“……”想不到有一天居然被人拿来跟猫比。

宋鑫再也不忍住了。眼角抽搐了一下,“林怼怼,你有点鸠占鹊巢的自觉行不行?”

这家自助火锅餐厅与影视城毗邻,因为环境好,价格适中,生意一直很火爆。他订包间是为了方便跟商皓单独相处。哪知走到门口刚报了预约信息,忽然从等候队伍里杀出个程咬金。

“宋哥,你有预约啊。那真是太好了。”来人的脸皮可以说是相当的厚,但身为公众人物他不可能站在门口跟人吵架。于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忽悠服务生:“我们跟这位是一起的。什么?之前只订了两位?那是他口误。你看我们人都来齐了,总不能不让我们进吧。”

林澄邈正在咬一颗爆浆肉丸,方要张口就被滚烫的汤汁烫得嘶嘶直跳,眨眼下巴就红了一大片。他皮肤本来就白皙,乍看之下尤为触目惊心。

他捂着下巴,眼睛里泪光点点,口齿不清道:“堆不奇,耸钩。折蹲,我买。”

沈辰蹙眉站起来,“我去问服务员有没有冰块。”推门出去之间,阴恻恻看了始作俑者一眼,不满之情溢于言表。

商皓也责备地看了宋鑫一眼,抓起帽子口罩戴上跟了出去,“我也一起去找,外面好像有放冰激淋的冰柜。”

宋鑫:“……”为什么理直气壮的事情,偏偏搞得他跟个反派似的。再看看林澄邈那张引发热议的“初恋脸”。纯白、无辜,懵逼,状况外。

啧……这大概就是所谓“反派的脸决定了群众们的是非观”。

“真想拿面镜子让你看看自己今晚的作派。”不过如果因为一张脸就放弃怼人的话,他就不是那个张扬的宋鑫了。

林澄邈:“什么作派?有什么不妥吗?”他自认为除了硬挤进包厢有些失当,没别的出格的事情啊。

宋鑫深吸了口气,“你不觉得对那位朋友太狗腿了些吗?”看上去格外羞耻。

“很狗腿吗?”林澄邈反问,没等他回答就嘀咕道:“行吧。那我下回做得不要那么明显。”

瞧你那点出息。宋鑫一拳打在棉花上。人家非但没不好意思,还挺得瑟。

“你那位朋友一定很厉害。不然你犯得着这么巴结他嘛。”他忍不住吐槽。

林澄邈搁下筷子,笑嘻嘻的表情说没就没。他十分严肃地晃了晃手指,“宋哥,你这话就不对了。你对皓哥好叫巴结吗?”

“那不一样。”宋鑫一噎,除了演戏还是头一回看到他如此严肃的样子。

“是不一样,但道理是一样的。你对皓哥好,是因为他是商皓。我对辰哥好,不是因为他有多厉害,而是因为他是沈辰。”

下一刻,他话锋一转,“不过……我辰哥确实厉害!虽然家境很好,但从来不贪图享乐。既认真能力又强。遇到他之后,我真的受了很多照顾。运气也像坐火箭一样,逆风翻盘!缘分真是神奇!所以对他好正常!”

这话他自认为说得真诚,落在宋鑫耳朵里却隐隐觉得有哪里不对。

他花了不短的时间,才从眼前这位逻辑鬼才的坑里爬出来。林澄邈偷换了定义。且连自己都没发现。

他跟商皓是伴侣,付出与得到是相互的。可就算再亲密的朋友,也不至于连对方吃油碟的口味都掌握得分毫不差,更别提喜欢什么,讨厌什么食材尽在掌握。

“你管这叫正常?”宋鑫宛如在看一个智障。

平日里台词记得飞起,梁超还夸他领悟力强,没想到是真蠢。

“对啊。有什么不对吗?”

正说着,沈辰与商皓一前一后,去而复返。

沈辰一手拎着只冰袋,递给林澄邈一盒冰激凌。

“抹茶红豆味的?”

“嗯。”

“谢谢辰哥。你从来不吃这个,我还以为你不会注意到冰箱里的存货种类呢。”

男人捏着他的下巴,看向他的目光深且沉,“别动,还好没有肿起来。”

“小事。欸,辰哥,轻点轻点啊。”

“不是小事吗?”

“……说说而已,你那么较真干嘛。”

而商皓则一脸惊喜地展示战利品,“小鑫,你看。这里竟然有你最爱的豆乳口味冰激淋。真没想到!”

宋鑫:“……”清醒者总是孤独的。

看他一脸严肃。商皓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不禁问:“怎么了?”

怎么了?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吗?

宋鑫爱怜地摸了摸恋人的脑袋,“没什么。快吃吧。明天还得忙呢。”

同样是蠢,皓哥怎么就显得如此可爱呢。说到底大概是因为滤镜吧……

再没有比吃得扶墙而出,偶遇粉丝被认出来,随后被大部队追赶更糟糕的事情了——

“小哥哥,你是不是宋鑫?”被认出来的是宋鑫。结账的时候,跟在后面的两位小姑娘瞅了半天,鼓起勇气问道。

宋鑫当然不会自寻烦恼,“不是。你们认错人了。”

“可是看眼睛真的很像啊。”

“遇到很多人都这么说过。”宋鑫下意识将帽檐压得更低些。

小姑娘们忽然凝固了。其中一个指着宋鑫的手腕尖叫道:“那个纹身!还说你不是宋鑫!啊,哥哥,你别跑啊!”

宋鑫手腕内侧有纹身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因为样式很特别,很快成为了他的个人标志。出道至今,其包含的意义一直是个谜。

女孩的声音极富穿透力。人声鼎沸的大堂乍然一静,年轻的食客们纷纷拿起手机,开始四下张望。还有人离开座位朝收银台方向奔袭而来,整个店面陷入一片嘈杂与混乱中。

宋鑫低咒一声,大吼道:“快跑!到大街上反而安全。”当红艺人都领教过粉丝的疯狂。他们今天既没有带助理,也没有保镖跟着,要是发出踩踏事故就遭了。

刚跑出火锅店,还没摆脱后面尖叫着追上来的粉丝团,商皓就跟一位路人撞了个满怀。

那人浑身上下散发着呛鼻的烟味,用浑浊的目光扫了商皓一眼,哼哼道:“怎么回事?走路不看路啊!”

“对不起。”商皓这种好修养的人,第一反应是先道歉。

又跑了几步,就听到远远有女人哭喊道:“抓住他!抓小偷啊!我的包!”

商皓停住脚步。不对,刚才不是他撞到那个男人,而是那个男人故意撞的他。

“我的手机。”他摸了把裤包,“那人顺走了我的手机。”倒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只是好多工作资料都在里面,丢了还挺愁人的。“要不报警吧。这条美食节有监控。这附近肯定不止一个受害者。”

话音刚落,就见林澄邈摆摆手,撤下稍显碍事的帽子和口罩。他指着前方某个点,“皓哥,你别着急。我知道他往哪里走了。”

只要用力去听,就能捕捉到那名小偷一路得手后得意洋洋的心声。

作者有话要说:小偷:嘤嘤嘤,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闹市里面好下手,却不知道有些人是不该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