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儿,施传宗、白公子、赵公子等王怜花昔日的旧友,纤纤、蓝玉、香香等丽春院的红妓,听到王怜花这句话,情不自禁地都向贾珂瞄去,均想贾珂不到六岁,就割下石观音的头颅,看穿吴明利用翡翠宝塔生事的阴谋,大破西泥国皇太妃屠戮卫国使臣来嫁祸天山童姥的算计,做了这么多六十岁的人都做不来的事,人人皆知他聪明绝顶,不似寻常儿童,不想在婚姻大事上,居然也这般早熟。
更有妓|女寻思:“那日贾侯爷当着皇上的面,说他对王公子海枯石烂,至死不渝,虽然咱们听过他们的故事了,却还是也想不明白,贾公子身边聚着这么多爱慕者,怎的就偏偏挑中了王公子。原来王公子早在贾侯爷声名鹊起之前,就慧眼识人,看出他是一块金镶玉了,趁着没人和自己争夺,就哄着贾侯爷和自己定下婚约了啊。”
连贾珂也是心中一怔,脸上一红,心道:“你怎的越说越夸张了!我小的时候,可只把你当成朋友,那日收到你向我求婚的信,还吓了一跳呢,怎么就变成我和你谈婚论嫁了?”他心下又好笑,又好气,不由看向王怜花,只见他坐在椅上,满脸通红,就像恨不得钻到桌子下面去,却硬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笑嘻嘻地看着熊猫儿,就好像他对熊猫儿说的那些话,半句也不放在心上。
贾珂明知道妓院向来人多口杂,今日王怜花说的这些话,明日必将沸沸扬扬地传遍整个扬州,到时江湖上不知道又会冒出多少乱七八糟的传言来,但他更知道王怜花这么说,只是想要在众人面前挣回面子。省得众人听了熊猫儿的话,想起他当年的所作所为,继而在脑海中转过数个画面,皆是当年他如何倾心于自己,自己如何对他不屑一顾,之后两人分开,他如何苦苦打听自己的消息,自己如何对他不闻不问,待两人重逢,他又是如何费尽千辛万苦,才追到了自己。
贾珂想到这里,心下登时软了,暗道:“罢了,又不是什么大事,随他去吧!”当下微微一笑,算是默认了王怜花这句话。
熊猫儿笑道:“好吧,好吧,是你赢了!只不过么,就算你不承认我是你们俩的媒人,但我从前帮你打听了贾兄那么多事,你总不会不承认吧!”
王怜花摇头笑道:“好个无赖,你明明就不是我俩的媒人,却硬要说是我不承认。”说完这话,又拿起酒碗,看向站在旁边的仆妇。
这仆妇衣衫甚窄,举止妖娆,本也是妓|女,只是上了年纪,既没客人点她,又没攒够赎身的银子,便留在丽春院中做杂活,比如上菜倒酒,铺床叠被等诸多红|妓无暇顾及的事。那仆妇见王怜花向自己使了个眼色,正待拿起酒坛,替他斟酒,突然之间,施传宗向怀里的纤纤使了个眼色,纤纤站起身来,接过酒坛,替王怜花满满斟了一碗酒,然后双手捧着酒碗,向王怜花递了过去。
那酒稠稠的微带黏性,颜色金黄,甜香扑鼻,名叫“香雪蜜酒”,是扬州一家酒庄的师傅多年前去了一趟昆仑,喝过昆仑山的名产“琥珀蜜梨酒”以后,回到扬州,就照着琥珀蜜梨酒的方子酿成的美酒。只不过这琥珀蜜梨酒是由昆仑山顶上的琥珀蜜梨酿成的,扬州没有琥珀蜜梨,这酿酒师傅只得用另外几种甜梨替代这琥珀香梨,酿成了美酒,口感上虽然逊了琥珀蜜梨酒一筹,但在扬州很受欢迎,尤其是在丽春院这种烟花场所。
王怜花虽然适才喝过一碗香雪蜜酒,但是那时他心中羞愤交加,恨不得手上端着的这只酒碗,盛的不是美酒,而是熊猫儿的鲜血,最好自己一口饮了下去,熊猫儿便登时倒在地上,昏迷不醒,他那张遭人恨的嘴巴,再不会没遮没拦地乱说一气,因此这香雪蜜酒究竟是什么滋味,他竟然半点也没有尝出来。
这时他要站在一旁的仆妇倒酒,一来是听到熊猫儿要自己承认他的好,疑心他又要乱说一通,便打算再陪他喝几碗酒,将他的嘴巴堵住,二来他冷静下来后,只觉口中又香又甜,颇有点回味无穷之意,他向来善饮,此刻尝到了一种没喝过的酒,自然好奇心起,想要好好的品上一品。
王怜花见纤纤将酒碗递到面前,便要伸手接过来,哪想手还没抬起来,就听到耳边有人轻轻地咳嗽一声,却是贾珂的声音。
王怜花心中一动,看向贾珂,见他拿着酒碗,站在身旁,微微含笑,看了过来,王怜花也不知怎么的,竟然心头怦怦而跳,继而心虚起来,寻思:“别人给我倒一碗酒,贾珂有什么好吃醋的?我又干吗心脏跳的这么快?”
他听着自己擂鼓一般的心跳声,不禁暗暗唾弃起自己来,只恨自己怎么这般没出息,贾珂只不过咳嗽了一声,自己的心脏干吗要跳这么快!想到这里,他性格中的执拗发作起来,心道:“哼,这么多人在这里看着呢,我哪能因为你咳嗽一声,就不敢去喝别人倒的酒了?那样岂不是很没面子!”
纤纤在欢场上混迹多年,如何愿意轻易得罪别人,只是施传宗平日里看在自己那厉害岳父的份上,对薛红红十分敬畏,她若说往东走,自己绝不敢往西,久而久之,心中怨气太深,竟对其他恩爱夫妻,也不自禁地记恨起来。
适才他见王怜花放着旁边年轻貌美的姑娘不理,却吩咐旁边那略有些年纪的仆妇替他倒酒,他自己和薛红红坐在一起时,也总是这么做,因此一瞥之下,便知道王怜花这是想要避嫌,一时坏心大作,就让纤纤推开仆妇,自己给王怜花斟酒,只道纤纤已经将酒碗递到王怜花面前了,王怜花这般好面子,绝不会当着这么多朋友的面,不敢去接纤纤这碗酒。他想到这里,嘴角微露笑容,眼中也露出幸灾乐祸之意。
眼见纤纤已将酒碗递到王怜花面前,就待王怜花伸手接过,突然之间,纤纤双膝一软,登时立足不稳,腾地向后退了一步,一跤摔在施传宗的怀里,手中的酒碗也飞了出去,一时酒水淋漓,洒在地上,酒碗也当的一声,摔在地上。
原来王怜花既不想推开纤纤手中的酒碗,显得自己好像怕了贾珂,也不想接过纤纤手中的酒碗,惹得贾珂生气,于是他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那纤纤本站在他的左手边,他便将左臂叠在右臂之上,同时右手食指曲起,向纤纤的膝盖轻轻一弹。他这道劲力无声无息,破空飞至,打在纤纤的膝盖上,虽然劲力不大,但是纤纤猝不及防之下,哪受得了这一道劲力,当即便如他所愿,将酒碗摔到了地上。
其实这甘露厅中坐着这么多宾客,不少人学过武功,但是一来王怜花出手既快,动作又小,众人只道他一直懒洋洋地靠着椅背,动也没动一下,既然他没什么动作,又哪能推倒纤纤?二来众人想不到王怜花居然为了一碗酒,就舍得对纤纤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出手,因此除了贾珂以外,竟没有一人发现这件事是王怜花做的,只道是纤纤自己太不小心,才不慎摔了一跤。
施传宗虽然就坐在王怜花的左手边,但他也没有察觉到王怜花出过手,只道是纤纤一时不慎,才坏了他的计划,心下自是大为不悦,只不过等他抱住纤纤温软的身子,感到她根根柔丝落在自己的脸上,心中再大的怒气,也都烟消云散了,笑道:“唉,你怎的这样不小心?”
纤纤心知自己这一跤绝不是意外,定是有人动了手脚,只是无论那人是谁,既然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对自己出手,并且不被任何人发现,可见这人的武功一定很高,自己绝不是他的对手。当下脸上一红,露出歉疚之意,腻声道:“都是妾身不好,既惊扰了大家,还洒了王公子这一碗酒。”
纤纤一面说话,一面向贾珂看去,只见贾珂眼望王怜花,一手拿着酒碗,一手轻抚王怜花的脸颊,看也不看她一眼。
纤纤本就觉得出手的人是贾珂,这时见贾珂看也不看她一眼,更认定他这是做贼心虚。纤纤素来心高气傲,虽不幸沦落红尘,以色侍人,但她从不觉得自己就低人一等了。适才她出了这样一个糗,本就心下羞愤难当,此时发现那个害她至此的人,竟然是贾珂,心下更加不忿。
她心想:“我从前总听人家说你是一个大英雄,大丈夫,既然你这大英雄、大丈夫的武功这么高,又何必用在我这样一个弱女子身上!你若是不喜欢我给你老婆倒酒,那你出言阻止就是了,何必让我当着大家的面摔倒?”只不过她知道纵使不提武功,贾珂也是位高权重,权势滔天,绝不是自己这样一个小小的妓|女能报复得了的,当下死死咬住贝齿,脸上满是笑容,不露出半分气恼。
她又看向王怜花,只见王怜花脸上微露惊讶之色,似是没想到她会摔倒,随即微微一笑,说道:“不过一杯酒罢了,这么一点小事,你无需放在心上。”
纤纤听了此言,不禁好感大生,随即竟对王怜花生出几分同情来,寻思:“这可奇了,为什么他们都说王公子是醋汁子拧出来的人,京城再没有人比他更能吃醋了,贾侯爷娶了他这样一个公老虎回家,那可真是倒了大霉,再过几年,等贾侯爷清醒过来,一定会对他去找皇上赐婚这件事后悔万分呢?明明爱吃醋的人是贾侯爷啊!并且看王公子脸上的惊愕,他显然是根本没有发现,我不是自己摔倒的,而是被贾侯爷摔倒的。
唉,王公子从前就爱极了贾侯爷,不然也不会听我说了句‘那些传闻也未必是真的,毕竟那位贾公子是京城人,京城离咱们扬州这么远,谁知道这其中有多少添油加醋的成分,说不定是荣国府的老爷们想要捧家中子侄出名,才特意买通了人,来了一个移花接木,将别人做的事情,移到了这位贾公子的头上呢。依我看啊,咱们扬州城的徐公子,自小就饱读诗书,出口成章,那位贾公子一定比不上他’,就生起气来,对我大肆嘲讽了一番。
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王公子对贾侯爷这般情根深种,自然看不清贾侯爷的真面目了,也难怪他会说贾侯爷是一个很单纯的人了。唉,多情却被无情恼,王公子定会在贾侯爷身上狠狠栽一个跟头的,真是可怜!”
这些心思说来话长,但在纤纤心中,只是叹息之间,她便已经想完了。正待站起身来,向王怜花说:“那纤纤再给王公子斟一碗酒。”就见王怜花先她一步,站起身来,将贾珂手中的酒碗拿到手中,向熊猫儿笑道:“你这猫儿只要闻到酒香,就开始信口开河,满嘴胡说了。我什么时候否认你从前帮我做的那些事了?便是我要否认,我从前请你喝的那么多美酒,也可以当作证据啊!来来来,你我先干上三碗,算是我向你道谢了!”说着端起酒碗,咕嘟咕嘟地喝了下去。
熊猫儿哈哈一笑,说道:“只干三碗,怕是不够。”又向施传宗说道:“老施,咱们先换个位子。”
施传宗知道熊猫儿十有八|九是要跟王怜花说那两位如今面目全非的姑娘的事,当下点了点头,笑道:“好啊,你们俩先亲热亲热。”说着站起身来,左手搂着香香,右手揽着纤纤,走去熊猫儿的位子。
熊猫儿端着酒碗,走去施传宗的座位,先前坐在他身边的妓|女玉茹自然也跟着他换了个位子。
贾珂和王怜花见熊猫儿特意和施传宗换了座位,知道他十有八|九是有什么私密事跟他们讲,两人对视一眼,也各自坐下。
那仆妇见王怜花拿着贾珂的酒碗,便又打开柜子,拿了一只酒碗,放到贾珂面前,然后给三人满满地斟上酒。王怜花和熊猫儿各自端起酒碗,将这一碗酒也喝了,那仆妇再斟两碗。
须知这一大碗便是半斤,而这香雪蜜酒虽然香甜如蜜,入口生津,一碗酒喝下去后,唇齿之间,仍留有浓郁的甜梨香气,但是这酒的后劲却不亚于高粱这样的烈酒。并且这香雪蜜酒在外面买是一个味道,在丽春院这样的烟花场所买,却是另一个味道,便是因为酒庄会酿两种香雪蜜酒,这些专门送往丽春院这样的烟花场所的香雪蜜酒中,多了几种行气活血的药材,毕竟男人的气行了,血活了,就会心猿意马,想要做某种事情。
这甘露厅中,除了贾珂、王怜花、熊猫儿和沈浪这样的外地人以外,无人不知这香雪蜜酒中藏着的秘密,因此大家都是用酒杯慢慢品尝,这时见他二人这般轻描淡写,谈笑风生地连着喝了好几碗酒,不由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提醒他们这件事,便是有人想要说话,刚生出了这个念头,便被其他人用眼神喝止了。
王怜花平日在家里,虽然贾珂愿意陪他喝酒,但是贾珂总担心会有人趁着他们喝醉了酒,就过来生事,因此不敢喝醉,从来都是他一碗接一碗的喝,贾珂就在旁边帮他斟酒,喝得很不尽心。这时和熊猫儿你一碗,我一碗,喝了个旗鼓相当,心中很是欢喜。熊猫儿自小爱酒,从前他和王怜花的交情,也有一大半是因为两人都是酒鬼,这时与王怜花喝得兴起,一时竟忘了那两个姑娘的事。
这席上想要和贾珂结交的人,绝不在少数,王怜花和熊猫儿在一旁拼酒,自有人凑上来和贾珂搭讪。这倒合了贾珂心意,他向王怜花瞄了一眼,见他只顾喝酒,没有注意自己在做什么,便低声向他们询问,当年王怜花在扬州的所作所为,众人既想卖他人情,自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只听一人笑道:“其实我和林显钰都是在书院里和王怜花认识的。”
贾珂倒不知道王怜花去过书院,自是好奇心起,笑道:“常兄,还请你详细说说。”又伸手一指王怜花,压低声音道:“只是声音小点,可不好打扰别人。”
那常公子知道他这是担心自己说的事情给王怜花听见,王怜花心中不满,就阻止自己继续说下去,当下点了点头,笑道:“不知贾侯爷你有没有听说过甘泉书院,这是咱们扬州城中最大的一家书院,我和林显钰就是在这家书院里读的书。
在我十五岁那年,书院里来了一个新学生,便是王怜花了。他那时还不到十四岁,是我们班上年纪最小的学生,但是模样生得十分俊俏,不过几天时间,就在我们书院中小有名气了。不过真正让他在我们书院中声名大噪的事,还是另一件事。我们甘泉书院素来有一个规矩,就是新生入学以后,我们这些老生要带新生做一件事,给新生一个下马威。”
那林显钰坐在旁边,一言不发地听着常公子的话,听到这里,他突然看向贾珂,笑道:“贾侯爷,这是我们书院历来的规矩,可不独王兄一人经历过这件事,我和老常也都经历过。”
贾珂知道他这是担心自己太过疼惜王怜花,既而迁怒于他们,点头笑道:“我明白的,两位继续说便是。”
那常公子续道:“当时书院里有一个人,姓马,名叫吉燕,他家在扬州城中颇有权势,并且马吉燕这人,素来胆子很大,心眼很多,为人霸道,因此书院中人,大多以他为首,听从他的吩咐。就是……”说到这里,脸上露出尴尬之色,干笑几下,继续道:“就是他喜好男色。”
贾珂听到这话,已然猜到他接下来会说什么,不由脸色微变,伸出手,握住了王怜花的另一只手。
王怜花虽然喝得兴起,没留意贾珂在说什么,但他感到一只温暖有力的手掌握住了他的手,立时便回握过去。
只听那常公子说道:“王怜花来书院之前,马吉燕就调戏过不少学生,书院中也有好些学生,图了他的银钱吃穿,或者惧怕他的威势,就被他哄上了手。王怜花年纪虽小,但他在我们书院中,是出了名的俊俏,这马吉燕就动了心思,想要和他好,被他当着众人的面拒绝以后,就想出了一个恶毒的法子来整他。他跟我们说,这次要给王怜花的下马威,就是让他自己去城西的乱葬岗中住一晚上。”
贾珂目光虽冷,心中却甚是得意,心想:“怜花不到七岁,就独自一人,在停了一百多具尸首的宅子中,过了一整晚,还挨个检查这一百多具尸首的模样,你这可是失策了!”当下微微一笑,说道:“我猜当时怜花听说这件事后,一定立刻答应下来了,是不是?”
那常公子和林显钰对视一眼,心中大为惊讶,林显钰笑道:“贾侯爷,莫非王兄已经和你讲过这件事了?”
贾珂摇了摇头,笑道:“我不过是随便猜了一下罢了,两位还请继续说。”
那常公子拍手笑道:“贾侯爷果然神机妙算,随便猜了一猜,居然就猜中了。当时马吉燕找到王怜花,将这件事告诉他,本是想着这乱葬岗中埋了许多死人,不仅恐怖,还有闹鬼的传闻,咱们扬州城很多人,都声称在那里见过厉鬼。王怜花年纪这么小,知道他须得独自一人,去乱葬岗中过一夜以后,心中一定十分惧怕,到时他便可以用这件事来威胁王怜花,倘若王怜花服了软,答应和他好了,那他自然会帮王怜花换一种下马威。
不料王怜花听说这件事后,居然笑嘻嘻地答应下来。这一下大大出乎了马吉燕的意料,他可能是觉得王怜花不是扬州人,不知道这乱葬岗的传闻,就连着和王怜花讲了二十多个乱葬岗闹鬼的传闻,但是王怜花始终不为所动。马吉燕见状,只好放弃说服王怜花,就等着明天他被乱葬岗吓坏了以后,自己再想办法对付他。
那天晚上,王怜花自己去了乱葬岗,马吉燕怕他临阵脱逃,便自己带人送他去了乱葬岗,马吉燕还吩咐他家的仆役守住乱葬岗,不让王怜花逃出来。那天晚上,谁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总之第二天一早,王怜花毫发无损地离开了乱葬岗,看上去神清气爽,似乎这一晚睡得特别香甜,马吉燕反倒再没来过书院,
过了两天,我和几个朋友在马家门前经过,见马家的大门前面,挂着两盏白纸大灯笼,门楣上钉着几条麻布,门旁插着一面招魂的纸幡,知道马家这是有了丧事。当时我们只道马吉燕这是在家服丧,所以没来书院上课,不由起了好奇心,就走到门前,敲响大门,
哪知马家一片安静,没有半点声响,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个全身缟素的仆役走了过来,将大门打开,问我们找谁。我就向那仆役说:‘我姓常,是你家公子的同学,见贵宅在办丧事,才敲门询问,不知是谁不幸过世了?’
那仆役本就脸色发青,两眼发直,好像中了邪似的,这时听了我的话,脸上刷的一下,半点血色都没了,他打了个寒噤,然后结结巴巴地说:‘都死了!老爷,太太,大公子,二公子,三公子,大姑娘,大姑爷,二姑娘,三姑娘,四姑娘,还有七个姨娘,他们……他们全都死了!’”
贾珂知道王怜花向来心狠手辣,王云梦更是从不把别人的性命放在眼里,他早在听到这常公子说,马吉燕一直没来书院以后,便猜到他十有八|九已经死在王家的手上了,但是这时听到常公子说,他们将马家这十六口人全都杀了,不禁暗暗心惊,随即转念,心想怜花向来瞻前不顾后,做事也爱丢三落四,这等斩草除根的狠辣行为,可不像是他的风格。
只听那常公子继续道:“当时我们听了这话,自是吓了一跳,忙问道:‘你家主人是患什么病逝世的?’那仆役摇了摇头,牙齿打架,发出格格之声,说道:‘不……不是患病,是见了鬼了!’
据那仆役说,那日马家人用过晚膳以后,便和往常一样,各自回房休息了。到得夜深人静之时,他们的卧室之中,突然响起了数道凄厉的惨叫声,这惨叫声中,还夹杂着十多道诡异的笑声,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等他们提着油灯,赶了过去,就见上至马老爷,下至马家七姨娘的卧室的窗纸上,都溅上了鲜红的血,顺着窗子和墙壁,汨汨地流到地上,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他们看到这一幕以后,都纷纷呆在原地,只有一个人胆子很大,走到马老爷的卧室门前,伸出手,去推屋门。
这屋门刚一推开,众人就觉眼前一花,一道红影在面前一闪而过,随即很多人都觉脸上一热,伸手一摸,就见手上热热的,湿湿的,还发着腥味,竟然是大滴大滴的鲜血。很快大家又听到一声惨叫,连忙顺着声音看过去,就见马老爷那间卧室的地上躺着一个人,却是马太太,只是她衣襟大开,左胸口破了一个大洞,显然是心脏被刚才那个东西挖走了。
我们扬州关于乱葬岗的传闻之中,有一条传闻,说的就是挖心鬼。据说很久以前,扬州有一个姓张的员外,他家里有一个丫鬟姓郭,生得花容月貌,那张员外越看越喜欢她,便对她施以暴行,事后向她承诺,等时机成熟,一定将她收入房中。
但是那张员外的夫人生性好妒,她本就伤心自己年华渐老,嫉妒郭小姐年轻貌美,听说这件事后,更是勃然大怒,立刻派人将那姓郭的丫鬟抓了起来,用刀子剖开她的左胸口,将她的心脏取了出来,几口就将心脏吃了下去,然后让仆人把郭小姐的尸体扔到了乱葬岗中。
次晨一早,张家的仆人前去敲门,叫他们起床,但是敲了许久,始终没人应门,那仆人发现情况有异,于是破门而入,等他闯进房中,就见员外夫人躺在地上,左胸口破了一个大洞,心脏不翼而飞,而那张员外则被衣带挂在了屋顶上。
据说是那郭小姐生前先遭受张员外的虐待,再遭到员外夫人的虐杀,死后怨气不散,化为厉鬼,就来找张员外和员外夫人报仇。她报完仇以后,本应该离开人间,喝下孟婆汤,投胎转世了,可惜她的尸首被员外夫人扔到了乱葬岗之中,与其他怨气极大的尸首混在了一起,再也没法分开。
便是如此,她只得留在乱葬岗中,永世不得超生,并且三不五时,百年会离开乱葬岗,在扬州城的大街小巷上漫步,看到那些善妒的夫人,就会跟着她们回到家里,等到夜深人静之时,再将她们的心脏挖出来吃掉。”
贾珂本来觉得这挖心鬼的故事颇为有趣,听得十分认真,待听到最后,不由失笑道:“依我看啊,定是当年有个男人想要纳妾,但是他的夫人生性好妒,而他呢,又对夫人心怀畏惧,不敢做下违逆夫人的事情,只好编了这样一个故事来吓唬夫人,盼望夫人听完这故事以后,对这故事信以为真,担心这挖心鬼也会来挖自己的心脏,就主动给他纳妾了。”
那常公子虽然一心想要讨好贾珂,但他亲身经历过马家这件事,对这些传闻深信不疑,只道这世上当真有鬼,自然不好附和贾珂的话,只得干笑道:“贾侯爷,这话可不能随便说啊,毕竟那天晚上,马家那么多仆役,都看见那个从马老爷和马太太的房间里跑出来的恶鬼了,何况马太太确实是被什么东西挖走了心脏,而马老爷也确实是被衣带掉在了屋梁上。”
那常公子说到这里,突然之间,想起王怜花以好妒名闻天下,而这几年来,贾珂身边确实除了王怜花以外,再没有其他人了,不禁暗暗担心:“这样一看,王怜花的所作所为,可比那马太太过分多了,毕竟那马太太也只是给马老爷的七个姨娘,灌了好几次打胎药,而王怜花却是一直霸着贾侯爷,让贾侯爷无后啊!
倘若那挖心鬼知道了他的所作所为,今天晚上,非得去找他不可!我和他认识这么久了,总算有些交情,须得设法提醒他一二,也不枉了兄弟间这个‘义’字了。不然的话,要是今晚,他真被挖心鬼挖走了心脏,往后我想起来他,心中一定止不住的愧疚!”
贾珂自不知道这常公子已经想得这般深远,他既已猜到这马家的血案,是王云梦的手笔,自然也能猜到,王云梦之所以派人挖走马太太的心脏,又用衣带将马老爷悬在房梁上,便是想要误导大家,让大家认定马家人是死于厉鬼手中。但是这件事和王怜花有关,他自然不好拆穿这件事,当下哈哈一笑,说道:“常公子所言有理,还请你继续说下去吧。”
那常公子见贾珂说自己所言有理,心中很是欢喜,点了点头,继续道:“除了马老爷和马太太以外,马家余下的人,也都死相凄惨,并且暗合了我们扬州乱葬岗中的那些传闻。马家那些仆役从前哪见过这些事,一时吓得呆住了,过了好半天,才有人想到去报官。
很快官府的官差赶到了马家,据那仆役说,那些官差看见马家人的尸首,也都吓了一跳。后来那些官差在几个人的指甲和头发之中,找到了一些泥土,那些泥土中混着些许血污和尸蜡,咱们扬州城中,只有一处地方,泥土之中可能有这些东西,便是乱葬岗!”
他顿了一顿,又道:“那之后又过去了半个月,马家的案子始终没破,这件事越传越烈,大家都认定马家这是得罪了乱葬岗中的厉鬼,所以全家一十六口人,全死在了厉鬼手中。又因为马家人被厉鬼杀死的那天,正好是王怜花去乱葬岗中过夜的那天,马家人没有去乱葬岗,却被厉鬼杀死了,他去了乱葬岗,厉鬼却放过了他,所以大家都说他有通灵之能,厉鬼才放过了他。”
其实也有人疑心既然王怜花能从厉鬼手中全身而退,那他说不定也能指挥厉鬼杀人,只不过相信这猜测的人不多,那常公子自然不提此事,笑道:“自那以后,我们书院自然再没人敢招惹王怜花,只不过他只待了三个多月,就离开了我们学院。
临走之时,他写了一首文赋,来讽刺我们书院的先生,说他们在诗词歌赋,文史经传上的造诣不深,在不懂装懂,阿谀奉承上的造诣之深,只怕京城的那些大官,都望尘莫及,还在最后出了十道生僻难懂的试题,问我们学院的先生们,能回答上来么。
他写完以后,就去找人印刷了一百多张,贴满了整个书院,然后扬长而去。嘻嘻,当时他自己拍拍屁股走人了,我们书院的那些先生看到他写的这首文赋以后,皆是脸上一阵青,一阵红,不少人担心我们向他们询问,这十道试题,应该怎么解答,索性装病不来,过了大半个月,这件事才渐渐平息了下来。”
贾珂听到这里,脑海中关于十三岁时王怜花的想象,突然之间,变得清晰异常:他看见王怜花恃才傲物,不将天下所有人放在眼里;看见他意气风发,大骂书院先生一通后扬长而去;看见他洋洋得意,在家里翻书寻思,下一次再出一个什么难题呢?……瞬时之间,他脑海中已经浮现千百个王怜花,他看着十三岁的王怜花的一颦一笑,不禁悠然神往,忍不住侧过头去,看向十八岁的王怜花。
但见王怜花坐在椅上,侧身对着熊猫儿,正喝得兴起。他二人手边放着四只空空的酒坛子,便是四十斤酒,那仆妇手上还抱着一个酒坛子,见王怜花和熊猫儿放下酒碗,连忙走上前去,又给他二人斟了满满的酒。
贾珂见那仆妇脸上满是震惊,显是从没见过这么能喝酒的人,心想自己脸上的震惊,一定不比她少。于是一手去揽王怜花的肩膀,一手接过王怜花手里的酒碗,放到桌上,王怜花竟然没有反抗,就这样顺势倒在了他的怀里。
贾珂低头一看,只见王怜花靠在自己的肩头,眯起眼睛,似笑非笑地看了自己一眼。灯光映在他水汪汪的眼睛里,便仿佛一轮圆月映在明净的湖面上,他眨了一下眼睛,就好像一阵微风吹过,湖面上生出了涟漪,月影也碎在了这涟漪之中。
贾珂见到他的眼波,已是心头怦怦而跳,身子立时酥了半边,又见他满脸红晕,给酒气一蒸,更是说不出的妩媚风流,于是另一半也酥了。一时神为之夺,魂为之消,物我两忘,所思所想,就只有怀里这个王怜花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把上一章末尾那句【我和贾珂认识的时候】改成了【我和贾珂谈婚论嫁的时候】
然后灭门惨案其实王小花没想杀人,下一章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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