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第34章

两人再出来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大半个小时了。

于夏在大厅里头等得十分不耐烦,公司这会儿已经放假,实在没什么人陪她聊天,而旁边的沈佑又是个木鱼脑袋,即便之前两人已经被林溪带着见过好几面,可单独凑一块儿了,他身姿笔直,依然能够沉默寡言得理直气壮。

于夏无法忍受这样无趣的气氛,只能抓着旁边的何笑笑一个劲地聊化妆品,听那头电梯的声音响起,立马大喊一声“终于下来了”,扭着脖子小跑上去,有些意外地发现林溪这会儿身后,还跟着个杨子规。

云鹤山庄一别之后,于夏这还是第二次见到杨子规本人。

那天人多,他们接触不多,大晚上也看不真切,不像现在,杨子规长腿、高个、风衣笔挺明晃晃地走过来,玉树兰芝的往那儿一站,气质十分突出,立马体现出一丝明星相较于普通人格外的优越性来。

在于夏眼里,这家伙帅是真的帅,侧脸跟林溪说话的样子也是真腻歪,她捂住自己发酸的牙,招手喊了一声“林溪”,迈步向前,把手里的糕点递过去,嘴里咬上一口,没好气地问了句:“嘛呢,一早就下班,搁办公室种蘑菇呢。”

林溪这会儿脑子还有些晕。

她刚才被身边的狗东西抓着又亲又啃了好一阵,两人气喘吁吁,要不是跟眼前这祖宗有约,他两真说不定就直接上酒店干架去了。

见于夏面露委屈,林溪赶忙开口安抚:“对不起嘛,人家心里其实一直装着你的呀。”

于夏被林溪这声音酥得半边身子都要软掉,侧头一看,瞧见她那个涂了唇蜜的嘴巴,软软乎乎,甜甜腻腻的,跟专门勾着人含上一口似的,心中大喊一声不好,立即连声求饶,“七姐,七七姐,您饶了我行不行,别诱惑我,我好歹也是有未婚夫的人,百合虽说无限好,但是孩子生不了,你把我拐上歧路,有啥好处啊。”

林溪压根不知道自己这会儿浑身上下都带着媚,她就是刚才被摸了个透,现在见着姑娘就想往上靠,听见于夏的话,立马翻了个白眼,一边往外走,一边义正言辞道:“还说我嘴里跑火车,我看你一个人就是一舞台剧,吃不吃,不吃我可走了。”

于夏气不打一处来,小步跟上去,嚷嚷着:“我在这儿等你二十分钟,你居然说不吃了!不行,不行!林溪,有异性没人性可不是你这么演绎的啊。”

林溪见于夏是真急了,咧嘴一乐,就又重新伸手把人又拉在了身边,小声说到:“开你玩笑的,谁让你说我勾引你。”

于夏于是靠在她耳朵边上仔细闻了一闻,站直身体,眯着眼睛问到:“这能怪我么,你也不瞧瞧,你刚才那么一副任人蹂/躏的样子,老实交代,你俩刚才是不是干坏事儿了。”

林溪抿了抿嘴唇,难得有些羞涩:“这么明显啊。”

于夏“啧”上一声感叹:“那是,你不知道自己现在身上散发着一股被人滋润过,我他妈十分骚/情的味道吗?”

林溪脸上一僵,摇头否认:“不能够吧,我刚才已经在办公室里换过一身出来了啊。”

于夏一拍大腿:“靠,果然干坏事儿了,我就说嘛,身边有这么极品一男人,你还能不伸出你罪恶的爪?”

林溪听见她的话,想到那天在云鹤山庄,李秀芸那一通话,歪着脑袋,想了想,就忍不住问了:“哎你说,男人那方面的能力真能通过外表看出来啊?那天李秀芸好像也说过这样的话,说看他的手指和鼻子,他那方面肯定特别厉害,诶于夏夏,你和你那小未婚夫试过没有?”

于夏挠了挠头发,回答得不情不愿的:“没呢,他说要留到结婚。”

林溪难得感慨:“呀,没想到这南方小男人还挺精致,和咱们北方大老爷们儿可不太一样。”

于夏咧嘴一笑,戳着她的腰,轻声念叨:“你这可涉及地域歧视啊,是要被批/斗的,北方老爷们儿怎么了,我还想有个人,上来就哐哐一阵造呢。”

杨子规不知道前面两位女同志聊的话题之可怕。

他侧头看了身旁的沈佑一眼,面上神情不显,心中却是思绪万千。

杨子规这人外面看着风光霁月,其实内里心思极重,他一边觉得身旁男人社会地位不高,保镖的身份相较于自己更为庸俗,另一边又担心林溪哪天突然转换了审美,开始好上与自己截然不同的肌肉男这一口。

杨子规知道林溪虽然嘴上说着看中自己这个人,其实她真正看上的也就只是自己这一张脸而已。

他早些时候还能够自我安慰,觉得只要自己这张脸没变,那她就不可能硬下心来与自己分手,可如今见到沈佑,他又开始变得焦躁不安起来,因为女人都是善变的生物,他不确定,如果有一天,自己连这一张脸也入不了林溪的眼了,那他又能用什么,留住林溪那一颗原本就玩世不恭的心呢。

沈佑走在旁边,浑然不觉杨子规对自己深深的敌意,他这人不仅外表与杨子规类型不同,性格也完全不一样。

他这些年因为扎根部队,对待男女之事心思单纯得很,觉得林溪好看,就单纯只是觉得这姑娘好看,就像欣赏一朵花儿,欣赏一幅画儿,那让他心情愉悦,而在得知林溪已经有未婚夫之后,他甚至连起初那点儿追求的心思也悄然隐去。

军人的克制和原则性到底已经牢牢刻入了沈佑的身体里,在他那儿,成为一个别人关系中的第三者,完全是一件让人不耻的事情。

于是此时杨子规连续打量自己几眼,沈佑尴尬非常,轻咳一声,就直接开口了,“我和林溪不是你想的那个关系,我们两家交情不错,只是父母喊着互相照顾了一下。”

他这话的主旨就是为表达表达自己的正直与清白,可听在杨子规耳朵里,却有了一番截然不同的意思——那就是小保镖在趁机向其表达自己不同寻常的家庭背景,无论是从两家父母的角度,还是从社会地位的角度,他都丝毫没有一争之力。

林溪得亏不知道后面两人的对话,不然她很可能会觉得杨子规上辈子是个伤春悲秋的大姑娘。

她今天定了“陶家炉子”的烤全羊包厢,原本是想让于夏喊之前的那位大编剧一起来搓上一顿的,没想人编剧临时有事,来不了,这不,突然出现了个杨子规,她倒是没浪费,直接带着这家伙一起过来了。

陶家炉子开在城东,专做少数民族食物。

李家儿媳妇儿开的,环境好,菜的味道也不错,关键是价格昂贵,一般人吃不起,客人稀少,就十分附和这些大家小姐少爷的喜好。

杨子规跟着沈佑往定好的包厢里走,林溪在他后面,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到:“我和夏夏下去抓鱼玩儿,你两先上去点菜,记得给我点一份酸酪芒芒,那玩意儿我每次来都能吃两碗。”

杨子规点头答好,本来想跟她一起下去,但想着于夏也在,就做了罢,转身继续往楼上走,突然被身后一个声音喊住。

向炀站在二楼尽头包厢的外头,看见杨子规也挺意外的,他看了一眼林溪下去的方向,皱着眉头走过来,显得很不高兴:“不是说了让你不要跟林家的女人多来往吗。”

杨子规连一个眼神没给他,伸手推开面前的人,径直往前头走。

向炀于是也起了脾气,甩开手里的烟,一把抓住杨子规的手腕,难得摆出了一副长辈的态度:“我他妈是你亲舅舅,我还会害你吗。”

杨子规听见这话,倒是突然停下脚步,回过头来,冷笑一声道:“你不会害我,你倒是挺乐意害我妈,向炀,别在我面前指手画脚,你不配。”

向炀差点没被这倒霉玩意儿弄得直接上手,梗着脖子,低声嚷嚷:“你当我他妈多想管你这傻逼,要不是因为我姐,我管你跟谁在一起。壮壮,我告诉你,林家的人,你别去沾染,这事儿没得商量。”

杨子规本来就对向炀意见颇大,此时见他这么说,都差点没被他给气乐了,甩开握住自己手腕的胳膊,倾身向前,一字一句,无比阴沉道:“那真是不好意思,我还就要定她了,我不光要跟她有牵扯,有沾染,我还要让她给我生孩子,要她一辈子挂着我杨子规的名字。向炀,这事儿没商量?你他妈算什么东西。”

向炀脸色一下变得很是苍白,他抬起头来,咬牙切齿问:“你们两不会是已经…”

他话还没说完,身后便有人喊住了他:“向总您在这儿啊,于经理刚才一直在找您。”

杨子规见状也不再停留,直接留下一个冷淡的眼神,迈步往三楼走去。

向炀站在原地,看着自己被烟熏的发黄的手指,许久没有说话,好一会儿了,秘书见他迟迟没有动作,走上来问了一句,他才深吸一口气,呼出来,抹一把脸,重新扬起平日里的虚伪笑容,转身往包厢里走去。

林溪跟于夏在下面抓完了鱼上来,两人玩儿得尽兴,笑声格外爽朗。

于夏迎面走着,遇着她哥于岑的秘书钱和生,眨一眨眼睛,有些意外,张嘴问了一声:“我哥也在?”

钱和生点头笑笑:“今天于经理刚回北城,来谈一个合作,就在那边的包厢里,于小姐要进去打个招呼吗。”

于夏本来准备说不用,但转念一想,意识到自己前些日子因为买了艺声的股份,兜里已经穷得叮当响,如今出门在外也没个买单的冤大头,于是便想着趁此机会,进去跟她哥套个近乎,要点零用钱花花,于是扬起嘴角,狡黠一笑,就点头说了一句好:“七七你先上去吧,我跟我哥要点儿零花钱,过一阵带你吃香喝辣去。”

林溪想到于夏那个倒霉哥哥,心里就发憷,点头答应,巴不得早点儿离开。

拍了拍于夏的背,迈步就要往楼上走,没想于夏刚刚进去包厢,那边房门打开,又突然走出来一个熟人,是前些日子才见过的杜思涵。

林溪觉得有意思,想着这杜思涵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攀上了于岑这颗傻子树。

而后转念一想,又有些疑惑,想着她既然都攀上于岑了,做什么还要扒拉着杨子规这么个小演员不放呢?难道真是纯洁无比、让人感动、痛哭流涕的发小情意?

林溪被这个想法吓得不行。

低头就要装作没看见,没想杜思涵这边瞧见林溪了,倒是很兴奋,眼睛一红,就小跑上来喊她“林小姐。”

林溪一阵头疼,觉得自己下次出门可一定得看黄历。

停下脚步,扯着嘴角笑了一声,就问她:“巧了,你也在这儿啊。”

杜思涵低着脑袋半天不说话,活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见林溪要离开,她才又抬起头来,张嘴说了一句:“林小姐,我为那天的鲁莽道歉,但我也是真的觉得,您配不上壮壮哥哥。”

她在外人面前喊子规哥,在林溪面前倒是总喜欢叫他壮壮。

林溪撩一撩头发,笑了:“怎么,于岑没给你爱的关怀,让你又来挖别人墙角了?”

杜思涵眼睛一红,捂住嘴哭起来:“我和于先生,我和于先生,不是那个关系。

林溪“嘶”上一声,觉得手里真是贼痒痒。

她虽然演技精湛,可一点儿不屑于用在眼前这个倒霉玩意儿身上,翻了个白眼,挥手就干脆转身离开。

没想杜思涵这会儿“哎呀”一声往后退开,直接靠在了身后男人的怀里。

于岑是跟于夏一起出来的,这会儿抱住杜思涵,抬头瞧见林溪的脸,眉头立马皱了起来。

林溪看见这人,心里“咯噔”一声,只觉一个脑袋两头大。

于岑说起来还算是林溪的老同学,两人小学时同过几年的桌,他那会儿长得胖,个儿又矮,林溪才从乡下回到北城,浑身是力气,为他打过几次架,拍着桌子就让他当自己小弟。

于岑没答应,这人长得一般,脾气还挺臭,也不知怎么的,懂事之后就一直坚持认为林溪喜欢自己。

林溪见了他巴不得丢了裤子跑上三百里,于岑大学去美国,她就去英国,于岑公司开南边儿,她就待北边儿,因为他的房子跟自己市中心那个公寓在一个小区,她连那边的房子都不大爱去!

可就这么着,两人还是碰着了。

这会儿于岑看见怀里杜思涵通红的眼睛,心里立马升起一股子义愤填膺,将人一拉,脸上心疼得无以复加:“思涵,是伤着哪儿了吗?”

杜思涵不说话,只是低着脑袋一个劲地委屈,脖子一缩一缩,跟只拔了毛的鸡似的。

于岑这些年没长进,脑子依然不好使,没得到杜思涵的回答,便索性张嘴问林溪:“林溪,我是在追求思涵,她是我想要保护的人,你就算嫉妒,但也没必要这么针对她。”

林溪知道自己遇着于岑一准就没好事,脑中一时间响起好几声惊雷,道道都是为这傻/逼渡劫来的。

于夏站在原地,一脸尴尬,扯了扯他哥的袖子,就忍不住喊了一声:“哥你能不能要点儿脸。”

林溪听见这话,咧嘴一乐,就顺着她的话继续:“可不是,于岑,这话我说了真不下一百次了,我对你没有男女感情,不光没有男女感情,连正常的人类革命友谊也没有!”

于岑不相信。

他觉得自己小时候那么胖林溪都能为他打架斗殴,现在长大玉树临风,事业有成,她更得对自己情根深重,轻哼了一声,上来抓着她的手腕,无比严肃道:“你不用解释,今天这事儿不管是怎么发生的,但你推了思涵,你就得给她道歉。”

林溪一脸茫然,觉得眼前这一切实在难以置信。

她觉得自己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自小接受根红苗正的教育,这种韩剧舅姥姥似的剧情压根发生不到没心没肺的自己身上,可事实的真相是,于岑这位行走活体二百五就能有这么牛逼,硬生生把二十一世纪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出李奶奶垂死病中惊坐起的封建气质,并且以一种蛮不讲理的角度演绎出来。

站在原地,林溪深吸两口气,心中很想操一操于岑的祖宗,有没有外在条件没关系,至少从思想上来,她具有这个条件。

但她想到,于岑的祖宗似乎也是于夏的祖宗,这个想法又暂时搁置下来,刚想张嘴让他撒手,身体便猛地落进了一个高大的怀抱里,而后她被于岑抓住的手腕上又多出了一双男人的手。

那双手比于岑的看上去要白一些,肌肉却更为分明,他抓住于岑的手指往外一掰,发出“咯吱”一声脆响,将人瞬间推出了大半米。

林溪仰起头,看见身后杨子规线条流畅的下颚,神情有些惊讶。

杨子规倒是没看她,只是盯着于岑,面无表情地问:“老子让你碰我女朋友的手了么。”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狗东西似乎有点不太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