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玲芸听见林溪的话,额角的青筋下意识往上一抽,翻了个白眼,赶紧用手抚平自己刚刚花了大价钱做过美容的眼角,干笑一声道:“那感情好,晾这小子再聪明,也跳不过林总您的手掌心。下面好像还有人要见,林总我先下去了哈,等会儿上来再跟您交报告。”
说完也不等林溪回答,直接带上门逃出了办公室,抬头遇见过来的何笑笑,回头偷看了一眼,伸手勾住她的衣袖,把人拉到角落里,小声发问:“咱们林总跟天合那个杨子规在一起了,这事儿你知道吗?”
何笑笑沉默一会儿,也缩着脖子,两人脑袋凑在一块儿,小声回答:“他两不是早就在一起了吗?”
赵玲芸两眼一瞪,觉得她这是在胡说八道:“怎么可能,我刚回来那会儿说要把杨子规弄来公司,林总看着还是一副老大不高兴的样子。”
何笑笑“啧”上一声,颇为不解地看她:“那怎么一样。林总本来就不是那种公私不分的人,公司的事是公司的事,情人是情人。她包养男人,从来只看脸色行事。”
赵玲芸神情一愣,认为何笑笑这是在映射林溪朝三暮四,轻咳一声,就忍不住嘀咕到:“那照你这说法,这姓杨的万事不求,光是在床上被忽悠瘸了?”
她这个年纪可接受不了纯情的爱情,见林溪包过那么多男人,更是把林溪自动划入了床/技高超的人士行列,脑子一抽,就把心里的想法问了出来。
何笑笑脸上一红,觉得这人可真是个流氓,眼皮一撩,就开始很是严肃地纠正她的错误思想:“你别瞎说,林总之前的几任情人,就没谁爬上过她的床。”
赵玲芸有些意外地眨了眨眼睛,显得很是诧异:“不会吧?一个都没睡过?”
何笑笑点头答是:“多新鲜呐,林总长成那样,还不兴人家追求追求真挚美好的精神爱情吗。赵姐,不是我说你,脑子里那些黄色废料趁早收一收,林总玩儿是玩儿,但她前有林家人盯着,后有未婚夫姚家坐镇,可不是能拿名节开玩笑的人。”
赵玲芸知道林溪跟姚家的少爷有婚约在身,听见何笑笑的话立马点头如蒜,低声保证:“你放心,这不是在你面前呢嘛,跟外人聊的时候,杨子规的事我一概不知,不光杨子规,就以后的张子规,赵子规,那也跟我没半点关系!”
何笑笑挑了挑眉毛,憋嘴回她:“这样最好,反正他两的关系也长不了,你就当不知道,过一阵这事儿自然就过去了。”
赵玲芸听罢又有些疑惑起来,小心翼翼地问她:“你怎么知道他们长不了,不是我说,就这杨子规的长相,放眼整个娱乐圈,那可也算头一份儿的。”
何笑笑“啧”上一声,回答的很是心平气和:“长得再好那又能怎么样。林总的大伯母,明天就要回国了。她这大伯母历来不是什么善茬儿,心理变态,还十分缺爱,婚姻不幸福,就总爱搅和别人家里的私事儿,但凡杨子规这人有一点动静传到她耳朵里,你看着吧,两人立马分手。”
林溪这个大伯母文蔷就是林苑的妈,林家多年前去了新加坡养病的大媳妇儿。
这位中年妇女同志长相一般,性格却十分刻薄,因为家庭背景突出,在谁面前都有一股子毫无作用的心高气傲。和林文民结婚后她家庭生活艰辛,生的又是两个女儿,被老太太念叨了大半辈子,年纪一大,及至更年期,平时除了奚落自己的妯娌秦梳,就爱上了在小辈儿身上找存在感,林家二房三房的这几个小辈,以前没少被她抓着教训。
赵玲芸过去也见过文蔷,在林文玉的葬礼上,印象不深,就是觉得这女人穿得挺富贵,可看着不像太聪明,露出个厌恶的神情,连忙小声说到:“行,我知道了,你放心,我一定好生管教下面的人不让那老女人抓住林总的把柄。”
说完,她叹一口气,又不无遗憾地加了句:“哎,何秘,其实不瞒你说,刚才我还挺指望林总能在床上把这杨子规拿下的呢,我第一眼看见林总,就觉得她有这样的能力。”
何笑笑一挠自己的耳朵,都被她气乐了:“你又来了是不是。”
赵玲芸连忙装作害怕,捂住嘴巴,钻进电梯自我反省:“行行行,我检讨我闭嘴,我再也不胡思乱想,我去关爱我那些新来的小伙儿去。”
林溪当天下班挺早,第二天一大早起床,刚从外面晨跑了回来,她妈秦梳就坐在她的房间里,一脸忧郁地告诉她,“你大伯母回来了,今儿晚上老太太让我们回老屋一起吃饭去。”
林溪对文蔷这个大伯母本身没有多大看法,两人不是一个辈分,很多事情犯不着。
就算她那倒霉闺女林苑这些年总像个大脑残疾似的跟自己过不去,她对此多有鄙夷,却也从不迁怒长辈。
此时听见秦梳的话,林溪想到自己心里想要求证的事情,点一点头,心情还挺好,立刻满口答应下来。
当天从公司下班,她特地提早去了老屋。
看见她那位脸色的大伯母,上去装作很是恭敬的样子,张嘴就喊了句“大伯母,您回国啦。”
文蔷看见林溪就像是见着了她那个狐媚子的妈,浑身难受,“嗯”上一声没有应付搭理的意思。
林溪也不在乎,左右看了两眼,很是自然的在她身边坐下来,继续笑着感叹:“大伯母这两年在新加坡看来过的很不错,脸上水色都好了许多呢。”
老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文蔷听见林溪的话,也笑了一笑,拿起手边的茶杯,喝上一口回答:“没有你们这些不省心的在我面前晃悠,我的水色当然不错。”
林溪眉毛一挑,装作丝毫听不懂的样子,故作天真地笑话:“你们大人原来都是一个样,我妈以前也总这么说,她说,跟我爸分开的那几年日子最轻松,因为没人打扰,看不见我和我哥,心里无烦事,哪哪儿都是好景色。”
文蔷低头喝着茶,听见林溪的话,也不说话,手里动作只是微微一顿,合上茶盖扯着嘴角笑,低头看向手里的杯子,显然是不想再开口的意思。
林溪得到这样的反应,心里不禁越发疑惑起来。
毕竟,在她眼里,文蔷此人嫉妒心强,又习惯了在语言上刻薄他人,常年瞧不上秦梳这个小家庭出身的妯娌,巴不得他们二房出些笑话供她消遣,按理说,她爸林文瑾当年要是真娶过另外的女人,她最应该时不时拿着这事儿在家人面前刻薄几句,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对此事绝口不提的。
林溪没有得到想象中的结果,两人坐了没多久,林家其他人就陆陆续续到了。
林涧像是也看出她的异状,吃完饭,特地给他拨了个橘子,拉着她到后院散步,问她:“怎么心神不宁的,是工作上出了事?”
林溪嘴里的橘子酸涩参半,咬一口,汁水横流,她牙齿使劲往下一嚼,沉默好一阵,终于没忍住心里的好奇,抬起头来,目光闪烁,轻声问到:“哥哥,爸爸跟另外的女人结过婚,你知道么。”
林涧脸色微微一僵,显然是知道这件事的。
他皱起眉头,侧过脸问:“七七是从谁那里听见这件事的。”
林溪抿了抿嘴唇,没有回答:“不管我是从哪里知道的,我只是想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我对这件事一无所知。”
林涧停下脚步,随后又重新跟上,低声道:“因为没有必要,不论爸爸跟妈妈之间发生过什么,我们做人子女的,没有过问的权利,也没有那个必要。”
林溪于是又问:“那为什么家里人对这件事也绝口不提呢,特别是大伯母,她不是最讨厌我们二房的吗,为什么连她那么大的嘴巴都从来没有提过这件事情。”
“因为你们林家人本来就是一群虚伪的家伙。”
姚信安的声音忽然从两人背后传过来。
林溪被这突如其来的言论着实吓了一跳,下意识往林涧怀里靠过去,眉头深深皱起。
姚信安走上来,目光还是和过去一样冷淡得很,他看着林涧半搂住林溪的手,难道笑了起来:“哥哥,大姐似乎在找你。”
林涧对姚信安的恨意不比林溪来的少,此时听见他的话,伸手拉住林溪,转身带她转身回屋。
姚信安却忽然将林溪的手抓进自己的掌心,低声说到:“我和七七说一说话吧。”
林涧没有同意,一边看向姚信安的眼睛,一边摇头回答:“不了,晚上太冷,有话以后再说。”
林溪见姚信安脸色阴冷下来,担心两人生出矛盾,便轻声开口,推了推林涧的胳膊道:“哥哥大姐找你,你还是先过去吧。我再走走,没事的。”
林涧想要说话,姚信安却突然笑了起来,垂着脸告诉他:“这是在林家,哥哥不用担心我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林溪望着自家哥哥愤然离开的背影,转过身来,望着眼前的男人,面色不悦地问:“你要找我聊什么。”
姚信安耸了耸肩膀,将林溪的手举起来,放在自己眼前,缓慢的把玩,像是个不厌其烦的玩具,声音也带着格外的愉悦:“七七,你的手还是这么好看,特别适合用针头把药水一点点插进去。”
林溪即便深知此时的自己已经不是过去手无缚鸡的孩子,听见姚信安这样的话,身上依然忍不住发凉。
她收回了手,冷声道:“你不如将那么好看的东西用在自己身上。”
姚信安此时笑起来,像个孩子,又像个疯子:“如果你希望的话,这也是可以的。”
林溪看他重新抓住自己的手,放在他的鼻下一点点闻,一点点磨蹭,神情陶醉得让人害怕。
“姚信安,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姚信安手里的动作突然停下,抬起头来,目光有些冷,也有些茫然,他说:“我好像有些想你。”
林溪露出一个讽刺的笑,沙哑着声音问:“想我?姚信安,谁都可以想我,但唯独你不可以。”
姚信安像是个阴晴不定的孩子,突然难过起来,他把林溪抓进自己的怀里,低头闻着她的头发,轻声问她:“为什么不可以?我比谁都可以想你,我不光想你的脸,我还想你胸口那颗被我舔过的痣,想你像个快要死掉的婴儿一样颤颤巍巍的样子。”
林溪一辈子活得肆意,可唯独面对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或许不能称之为人的家伙时,她会本能的害怕。
姚信安是异常的,他没有正常人类的思维,他的身体像溃烂的沼泽,灵魂却像飘在雨中的云。
他优越的智商贡献给了的学术,残忍的欲望给了林溪。
他或许真的想要将药物打进林溪身体里,只为让她疯癫,只为看见一个丢弃羞耻的林溪,姚信安在失去理智的时候,真的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这样一个人,没有弱点,没有期盼,他不像周梅染,有割舍不掉的纯情;不像赵泽青,有自欺欺人的精神慰藉;更不像杨子规,有追求不完的名利。
姚信安本身是无欲无求的,他活着,或许只是因为他还能呼吸,而这个世界,需要他活着。
林涧到底没有放心,很快又折转回来,他将林溪拉到自己身边,带着她回到屋里。
林溪当天没有回家,住在了老屋,夜半醒来,十二点半,老屋的佣人还没有睡,偶尔发出轻微的笑声。
林溪靠在阳台上,觉得头昏脑涨,她心里空荡荡的,闲来无事,便打着电话给杨子规,张嘴说话,声音像是带了些格外的干哑:“闲着?”
杨子规拿开手里的剧本,点头回答:“嗯,闲着。”
林溪于是眯眼笑笑,轻声地问:“如果没睡,不如出来陪陪我?”
这是她在需要情人时一贯的句式,心情不好了,便找一个人,安安静静地陪陪自己。
这个人不能知道她的过去,不能对她存有过多的奢望,他得是一个完美的情人,一个可以说话的哑巴,一个懂得情趣的傻子。
杨子规起身答好:“你在哪儿,我来接你。”
林溪从阳台回到屋里,摇头回答,“不用了,我会让笑笑去接你。”
杨子规知道她担心两人再次被拍,没有反对,“知道了。”
挂上电话,他将剧本全部扔在一旁,站起身来,问身后的助理:“我之前那件格子风衣呢。”
新助理是个半大小子,听过前一个助理的评价,有些害怕杨子规,此时听见他的声音,立即缩了缩脑袋,小声回答一句:“棕色那件?那件送去干洗了。”
说完,见杨子规皱眉,又转身大喊起来:“不过,玫姐早上又送了两件过来,也是品牌赞助的,不比那件差的。”
杨子规不是感觉不到小助理对他的畏惧,但他丝毫不在意,转身进到卧室,“嗯”了一声告诉他:“行了你回去吧,今天没你的事了。”
刘宁原本一直坐在外面的小客厅里看剧本,这会儿见助理离开,立马站在杨子规身后,笑着问他:“是林家小姐喊你出去?”
杨子规没有否认,找出里面刘玫刚刚送来的新风衣,往身上一撑,回头问:“还行?”
刘宁摸着自己的下巴,啧啧称奇:“苟富贵,勿相忘啊老杨,我要是女人,就干脆把你锁起来,就你这张脸,这身段儿,看一眼动凡心,看两眼掷千金。”
杨子规丝毫不搭理他的感叹,转身进到浴室,一边挤牙膏,一边回他:“我以为在你眼里,一切类似包养的关系都是庸俗的代名词。”
刘宁摇头否认:“我不是,我没有,你胡说。被仙女儿包养那能叫包养吗,那是探索人类的生命奥秘。真的,你别不信,你俩在我心里一个塞一个的像神仙,我都根本不能随便想象你们靠在一起的画面,因为我觉得你两在一起就得玩了命地上/床,你们必须得上/床,生命和谐的本质在你们身上最具有观赏价值,你两的结合,比一切庸俗的爱情都更具艺术性。”
杨子规觉得这人要是活在古代,他可能见不着明天的太阳,吐出嘴里的牙膏,低声发问:“你这么思/春,我建议你姐给你找一个富婆,自己创造一下这种具有观赏价值的结合。”
刘宁挥手表示不同意:“我和富婆不一样,我们在一起,只能叫做猩猩的苟合,丝毫没有艺术的价值,咱们男人的菁子多么珍贵,得用在更加畜生的事情身上。而且我姐这两天忙得焦头烂额,外头有风声说我姐夫弄死了自己的前妻,就是你那前经纪人秦一蓁,这事儿太可怕,我光是听着都不能呼吸,更不要说博/起。”
杨子规稍稍有些意外,侧过脸来,想要开口说话。
没想话到嘴边,房间的门铃突然响了起来。
杨子规用毛巾擦净嘴角的牙膏沫,打开门,发现是赵晓年。
两人站在原地说了一会儿的话,再关上门,刘宁已经满脸兴致盎然,无比断定地说到:“老杨,这个女人喜欢你,你可真是个禽兽。”
杨子规转身回来,没有回答,只是问他:“你对她有兴趣?”
刘宁连忙摇头,举手发誓道:“我对于心有所属的女同志一向十分尊重,我坚决维护她们独立思/春和共同致富的权利。”
说完,他又思考一瞬道:“她好像是明润的人,跟你在剧里演的是一对?”
杨子规点点头,没有否认:“是。”
刘宁于是往墙上一靠,看着他问:“那你说,她会不会是想要和你炒一炒。”
“炒一炒?炒什么。”
“炒CP,现在年轻人流行的说法,由剧里的情侣引申到现实,一种观众潜意识里的寄情效果。”
杨子规皱眉回答:“不会,我不会同意。”
“为什么?有时一个剧组为了热度,会专门打造这种东西,效果不错,这是你家林仙女儿的剧,她想来也不会怪你。”
杨子规也不知道怎么的,听见刘宁那句“你家林仙女儿”,低头扣腰带的小拇指就微微一抖,低声回答了一句:“我不会同意。”
刘宁于是没有再说,他看着杨子规认真整理衣服的样子,轻声叹一口气,把脑袋靠在自己的手肘上,装作不在意地开口道:“不过,就算是仙女儿,这上/床的事情做得多了,其实也就那样。我听郑玲珑说,林七的未婚夫是姚家人,美国回来的,搞科研,专门做化学药品,一心给畜生扎针,很不是个东西。”
杨子规手上动作一顿,挑眉问他:“你跟郑玲珑关系这么好了?”
刘宁脸色一变,连忙反驳:“你可别乱说,我上次光是给她拍了个短视频,就两天没睡好,下面这哥们儿一个月没有战斗力。”
杨子规没搭理他,他知道,刘宁在劝解自己,但他也不只是在劝解自己。
林溪等他的地方是城北一个高档酒吧。
杨子规到的时候,她已经在包间里吃了两盘水果,看见杨子规推门进来,便弯起眼睛,勾嘴笑了起来,也不起身,只是抬起手,隔着沙发,从后面搂住了杨子规的脖子,让他稍稍弯下腰来,那一副娇气柔弱的样子,和她当初在赵泽青面前时极其相似。
杨子规伸手轻刮她的鼻梁,轻声问她:“心情不好?”
两人虽然不是能够互相打听彼此隐私的关系,但在这样温柔煽情的气氛里,一个合格的情人,总该有些嘘寒问暖的义务。
林溪于是松开自己的双手,轻拍身旁的位置,笑着回他:“是呀,坐过来。”
杨子规脱下身上的风衣,走在她身边坐下,让林溪自然而然地靠在自己怀里,她身体的柔软通过手掌传到他的头顶,彼此靠近,像他们天生就可以这样毫无芥蒂的亲密。
“我过几天要去南边,可能会离开半个月,你会想我吗。”
林溪拨弄着手里的点歌遥控,一边漫无目的地挑选,一边轻声问他。
她其实并不期待得到杨子规的回答,轻笑出声,只是伸手轻抚他的下巴,小声问他:“为了给我送行,唱首歌吧,你喜欢唱歌吗?”
杨子规不喜欢唱歌,他不但不喜欢唱歌,他甚至极少在别人面前唱歌。
因为他自小五音不全,唱起歌来没有调性,魔性穿耳,很要人命。
林溪才不相信他的推辞,点了一首《朋友》,转身便将话筒递到杨子规手里。
杨子规无法拒绝,闭眼深深呼气,只能起身走向了那边的屏幕。
林溪望着他的背影,手里的摇铃渐渐停下,趴到在沙发里,笑声十分响亮。
世间总有一些不期而遇的快乐,就像你不知何时神仙落入凡间,成为了一只不解风情的猪。
杨子规觉得自己或许就是那一只猪,坐回沙发,双耳发烫,脸上故作沉静。
林溪伸手轻揉他的脑袋,看似安慰,气息喷在他的侧颈,毫不客气地定下结论,“别人唱歌要钱,你唱歌要命。”
杨子规点头回答:“所以我一般不干这种要人命的行当。”
林溪于是笑容越发灿烂,她像是在这一刻忘记了那些埋在心里的压抑与苦涩,倾身靠在他的怀里,小声问他:“那你以后还会给我唱吗。”
杨子规沉默一瞬,告诉她:“嗯,只要你想听。”
林溪于是伸手拉住他的手,将他修长的手指放在掌心翻来覆去,她问:“你知道吗,很多少数民族,其实是靠唱歌来寻找爱人的。”
“我知道。”
“哎,你如果生在那样的地方,可要怎么办才好。”
杨子规将怀里的人渐渐抱紧,不以为意:“这没什么好担心的,只要等我唱歌的姑娘愿意听,我就会从天亮唱到天黑,被人嘲笑也不要紧,我不光要唱,我还要没日没夜的唱给她听。”
她歪着脑袋,在那一刻,她觉得自己成了那个寨子里等待情郎的姑娘,而杨子规是那千里迢迢来的小伙儿,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利用与情/欲,只是单纯的渴望。
山路拐了好几个弯,他跨过几个月亮,只为了唱歌儿给她听。
“你也唱一首好吗。”
杨子规抱着林溪很久,见她又一次沉默,突然开口道。
林溪侧头看向他。
他的这张脸可真好看啊,即便他唱起歌来十足吓人,可只要看着他这一张脸,似乎那些难以入耳的音律也变得没有那么可怕,甚至带上了格外的意趣。
林溪从他怀里起身,笑着告诉他:“好啊。”
她给自己点了一首简单的情歌,不长,短短三分钟,像是专门为了音乐而生的嗓子,入耳不忘。
她唱歌的动作十分随意,左脚搭在高脚椅的横梁处,右腿随意伸直,触及地面,双手握着面前的话筒,长长的脖颈向上扬起,像是天鹅落在地上的羽毛。
她唱完了歌,也不放手,依然坐在原地,盯着屏幕,脸上没有表情,目光很长,屏幕里的色彩打在她的脸上,阴影变换,晦暗不明。
好一阵,她像是忽然清醒过来,终于转过了头,嘴角微微往上勾起,看向沙发里的杨子规,嘴唇对着话筒,低声问他:“好听么。”
杨子规没有回答,他看不见林溪此时眼里的情绪,那让他觉得失落,当你爱上一个声音的时候,你总会本能地渴望它的表皮。
林溪没有生气,从座位上起身,一边脱下身上的外衣,一边走到他面前坐下,伸手搂住眼前男人的脖子,低头轻蹭他的鼻尖,睫毛微微抖动着,继续问他:“好听么。”
杨子规伸手勾画出她的腰线,他终于看见了林溪此时眼睛里散发着的光,哑声回答:“好听。”
林溪于是轻声笑开,歪着头又问:“有多好听。”
杨子规闭上眼睛,抬头轻吻她的手指,脑中浮现无数画面,他觉得好笑,于是便告诉她:“如果我得用歌声来找到自己心爱的人,那我一定会为了你翻无数的山,爬无数的河,跑死无数的马,不管多远,我都会追着你的声音去。”
“就为了我?”
“就为了你。”
林溪于是笑得越发开怀,她解开自己衣扣,露出里面幼白的皮肤,将杨子规的脑袋抱在怀里,让他可以看见自己胸口那一颗痣,那痣的旁边有一块细小的疤,像是经年留下的,淡了,却依然丑陋,“那如果你发现,那个歌声其实来自一个被囚/禁多年的老妖怪,她可能会吃人,可能随时会杀了你,你怎么办呢。”
杨子规手指微微颤抖着,他低头靠在上面,深深地呼吸,把所有骨子里的欲望安静地放进怒吼的灵魂里。
“我能怎么办,傻子一向不长命。”
林溪沉默一瞬,终于扬起嘴角,低声笑了出来,她垂下头,下巴抵在杨子规的头顶,手指插在他的头发间摩挲,轻声告诉他:“以后有机会,跟我去黑山的马场看看吧,那里有我的马,它也会唱歌给我听。”
杨子规点头答好。
他此时一整个灵魂都是饱满的,思想的欢愉充斥着他身体的每一个毛孔,所以他并不知道,那匹马其实已经老得跑不动,他当然也不知道,那匹马的名字,曾经叫作信安。
有些事,就像一颗胸口的痣,那些咬不下来的肉,就算贴着骨头,有一天也终会腐烂老去。
作者有话要说:把自己给写牙疼了,啧,有点发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