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郎整理完卷宗,又把有关卢文康的生平资料,以及与其有紧密联系的人研究了一会儿,放下书卷,揉了揉眉心。
一杯才刚沸好不久的银丝水芽热茶汤被轻放在桌案上,二郎伸手可及之处。
“点茶三昧须饶汝,鹧鸪斑中吸春露。”
乳白清亮的茶汤映衬在鹧鸪黑釉盏中,极为赏心悦目。
活儿要干,二郎也真不亏待自己。
银丝水芽,乃是只取熟芽心一缕,以清泉渍之,芽头细若银丝,光莹如玉。
泡茶的鹧鸪黑釉盏则是土与火历经千万次的融合与碰撞,偶然天成,烧制成功极为不易,而若要品相完美就更是难上加难。
二郎端起茶盏,玉白的指节与黑釉盏相映衬,说不出来的风流美感,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文弱书生竟然掌管了虎狼般凶残的锦衣卫。
只是,但凡看过他是如何面不改色的审讯重犯,你就绝不会觉得他与这里格格不入。
放下茶盏,周二郎站起身往外走,随身侍从忙从后面跟上。
阴暗潮湿的地下诏狱内,卢文康蓬头垢面,佝偻着腰身,面朝墙壁在牢房一角蜷缩成虾米样,很难让人想象出眼前人是昔日卢家那位风光矜贵的大公子。
卢文康的视线内,满是血渍污垢的发霉墙皮上爬着一只正在结网的黑蜘蛛,长相诡异,个头儿大的有些渗人。
若是平日里见到,他定被吓一大跳厌恶摒弃地皱起眉,此时却觉得这蜘蛛还有几分可爱,至少人不犯蛛,蛛不犯人,比起那些在房间里到处乱窜的蟑螂老鼠讨人喜欢多了。
卢文康忍不住想起去年的这个时候,他正呼朋唤友,与人泛舟湖上;佳人在侧,饮酒唱诗好不快活,那才是人的日子,而不是像现在,被囚禁在这种阴森恐怖生不如死的牢笼里牲畜不如,毫无尊严。
什么意气风发、什么理想抱负,千般不甘万般委屈,全都在严刑拷打中化作苟延残喘的绝望和麻木。
原来没有了权势、地位、钱财,他与别人并没什么不同,他也没有自己想象中那般意志坚定,哪怕活得连畜生都不如,他仍旧害怕死亡到来的那一天。
他卢文康这辈子还有重见天日之时吗?
“囚犯卢文康!”
冷不丁听到有人叫自己,卢文康吓得一哆嗦,循声扭头望去,狱卒举着火把,骤然明亮的光线让他眼睛有些不适应,只模模糊糊看到来人身姿挺拔如松,端得威严。
“还不速速起来见过指挥使大人。”
狱卒厉声呵斥。
卢文康慌忙挣扎着爬起来跪拜,带动着身上的铁链哗啦啦作响,“罪臣卢文康见过大人。”
卢文康跪伏低头,脚步声渐近,不染一丝尘埃的黑色官靴出现在他视线里。
一瞬间,他很想抱住男人的靴子把头磕破,对方让他做什么都可以,他只求对方给自己一条活路,他不想死,他才二十七,他想活着,只要活着,活着熬死了永和帝他就有希望出去。
卢家百年书香世家,身为卢家人的最后一丝尊严让他用力咬住了嘴唇。
只听靴子的主人道:“这里连只苍蝇都飞不出去,还带着镣铐做什么,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而已。”
“卸了吧。”
“是,大人。”狱卒领命上前给卢文康卸刑具,卢文康抬起头来——您是周大人?
周二郎点头。
做人与做狗其实只在一念之间,当恐惧的念头被尊严压制住,卢文康凄然一笑,“我与周兄同科殿试,想不到如今命运却天壤之别,大人竟然又升职了,而我——”
他深吸一口气,借力使自己表现出无惧无畏。道:“劳烦大人亲自前来走一遭,是在下的死期到了吗?”
周二郎一抬手,身旁的贴身侍从以及狱卒无声退下,那侍从退下时不吭声把牢房一角散发着恶臭的恭桶拎出去了。
犯人吃喝拉撒都在一个地儿,诏狱里的味道着实不好闻,端王爷几乎是不怎么进诏狱的,周二郎的侍从对自家大人佩服至极,刚才还在仙宫里品仙茶,到了这地儿,人家一样淡然。
一旁的老狱卒则老脸一红,这就是人与人的区别,要不人家能在大人身边伺候,而他只能做个又脏又累有没银子拿的狱卒呢,眼力价就不够。
身居高位,人家的身边人,哪怕是个端茶倒水的,也不会简单。
周二郎伸手把卢文康搀扶起来,轻笑了一下,语调轻松中带着几分揶揄,“卢兄风华正茂,正是当打之年,说死岂不是为时过早,阎王愿意收,本官却不舍得放呢。”
卢文康愣住,反应过来后激动得猛抓住周二郎的胳膊,颤声问:“大人您……”
卢文康身子一软,滑跪在地,知道自己还有机会活命,刚才那点子气节一下子泄光了,想站都站不住。
周二郎给他找了个台阶,“卢兄体力不支,不必强行站立,坐着说话即可。”
卢文康忙摆摆手,扶着牢门的木栅栏一点儿点儿站起来,“让大人见笑了,文康是激动的,被关在这里的每时每刻都度日如年,乍一听自己还有救,绷不住了。”
周二郎一笑,“这里的折磨没人能熬得过,否则镇抚司的诏狱也就不叫鬼见愁了,还如何能震慑百官,卢兄说是不是?”
卢文康忙拱手受教:“大人说得极是,经此一遭,文康以后必当谨言慎行。”
“为官谨言慎行自是应当,可当表态时也要表态嘛,漩涡之中,无人能独善其身,卢家也一样。”
语气稍顿,周二郎微微垂眸,看向卢文康,“否则就如现下这般,出了事也无人护着不是?”
言外之意:出了事只有本官有本事能救你,以后你该跟谁混?你们卢家该跟谁混,听懂了吧。
卢文康微怔。
周二郎似是微不可察地叹了口气,道:“换做是别人本官必不会来趟这遭浑水,不过本官有幸拜读过卢兄的农商论,对卢兄的才华见解十分钦佩,实不忍我大干朝痛失栋梁。”
他强调自己是因为惜才爱才,所以才愿意出手相助,淡化了自己与卢老头的交易,一个人情分两次卖给卢家,让卢文康本人则更加感激他。
即便以后卢家不愿意站队自己,也能把卢文康争取过来,而卢文康某种程度上就代表着卢家,他若在卢家的影响力不大,又何以让卢家的大家长拉下脸来为他四处奔走呢。
世间有哪个人不希望被夸,尤其是在卢文康如此落魄之时能受到周二郎这样人物的肯定。
这亦让正处于精神崩溃边缘、渴望被救赎的卢文康无形中对周二郎产生一种依赖。
以至于在后来,卢文康对周二郎做事有莫名的信心,且周二郎对他的一句否定就能让他怀疑人生,而周郎的肯定亦能让他欢喜不已。
操控人心,二郎是专业的。
在找卢文康谈话之前,他没有对卢文康用刑,却让他对面牢房里的人受刑,当着卢文康的面用大刑,让卢文康的心理压力大到极点,恍若惊弓之鸟。
卢文康绝望到极点时,周二郎有如神降,如何能不给他留下深刻印象。
而周二郎同他说的这番话更是滴水不漏让人抓不到丝毫把柄。
首先,他强调自己知道卢文康是冤枉的,所以你冤枉人家故意包庇谋逆同党就不成立,其次,人家为卢文康奔走,不是为了他自己,是为了不让大干朝、不让皇帝陛下损失栋梁之材,可以说人家毫无私心,一心为国。
尽管这场谈话只限于他与卢文康二人,但谨慎二字早已刻进了周二郎的骨子里,成为他的本能。
临走前,周二郎命人把卢文康这里清理干净,换上干净的草褥子,又吩咐人过来给卢文康查看伤势。
卢文康自是千恩万谢。
翌日一大早,周二郎从屋里出来,恰巧云娘也从对面屋里走出来,周二郎率先开口,“夫人起得早。”
云娘亦笑道:“是啊,今日城南的铺子开张,要过去看看。”
周二郎点点头,“夫人若是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
云娘道:“好。”
两个理智的人都异常平静。
二郎的马车走后,云娘的马车亦驶出家门,车轮滚滚,两辆车一前一后驶出胡同口,一个向东,一个向西。
云娘坐在马车上默默流泪,如此客气,她知道二郎彻底放下了她。
秋霜陪在一旁,默默给她擦眼泪。
哭着哭着,云娘又“扑哧”笑了,她对秋霜道:“你也爱慕过他吧?”
“夫人,我……”
秋霜震惊的瞪大了眼,就要给云娘跪下。
云娘拦住她,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其实换做我们女人也一样,像他这样的男人你生出爱慕之心也是正常的。”
“只是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语气一转,她又道:“你是个明白丫头,似老爷这般完美的男人,你觉得他对枕边人的要求会低吗?”
“如今退回到亲人的位置,他反而宽容了许多,甚至因为内疚,还会拼命想要补偿我,”
“所以你看,做他的亲人其实远比做他的妻子要好得多。”
秋霜默然。
其实,其实夫人说的也不无道理,老爷他好像是这样的……
朱姨娘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恍然道:“对了,城南这间新开的铺子,就让你的哥哥来打理吧,总归是自己人,咱们用着放心一些。”
秋霜忙推辞,“夫人,这万万使不得,我哥哥他为人太过憨厚,不是那做生意的料。”
朱云娘勾了勾嘴角,换做一般的丫鬟,这会儿早已经高兴得磕头谢恩了,秋霜却是个聪明人,看似拒绝,实则以退为进,对他哥哥明贬实褒。
试问哪个东家不喜欢老实人呢?
她喜欢老实人,更喜欢秋霜这种会办事儿又知进退,做事拎得清的丫头。
云娘轻拍了拍秋霜的手,道:“你是个忠心的,我得得意时也好,落魄时也好,你始终如一,我自也不会亏待你。”
说完,朱云娘闭了眼假寐:老爷如今的官是越做越高了,她这个周夫人也水涨船高,应酬越来越多。
爹说得很对——
男人啊,你要么爱他,要么用他;最傻的就是怨他、恨他;除了让自己一身狼狈什么都得不到。
不管如何,她跟老爷的目标是一致的,从尘埃里好不容易一步步熬到今天,既然上来了就绝不能再被人踩下去。
周二郎很自然的称云娘为夫人,云娘的下意识里对二郎的称呼也很自然的转为老爷;那年的杏花微雨,虚幻得像是一场梦。
两个太理智太清醒的人,约莫是谈不起爱的。
还是兰姐儿这般单纯的小丫头,说她傻也不傻,说她精明那是完全没法和云娘以及秋霜这样的人比,缘分来了,最容易一头扎进去。
马车到了宫门外,胡安弯腰往拴马石上系缰绳时,怀里掉出个荷包来,好巧不巧得,正掉到路过的周二郎的脚底下。
周二郎顺手捡了起来。
胡安脸色大变。
周二郎没注意到,一脸嫌弃表情把荷包扔给他,“这什么针线活儿?这绣得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好意思拿出来送情郎?这姑娘脸皮也忒厚,你喜欢这样的?”
胡安的脸色看不出来是红,是白,还是黑,总之神色极为复杂,喏喏道:“我觉得挺好看的,再说,也不是人家送的,是我非要抢来的。”
周二郎点点头,“挺好,你俩绝配。”
胡安:“……”
这可是你说的,将来你可别不认账。
周二郎心里想着今日找皇帝解决卢文康的事,根本没有把这个小插曲放在心上,直接入了宫门。
等看着他走远了,胡安拍拍胸口,刚才心都要跳出来了,惊了一身汗。
这兔子不吃窝边草,他不但吃了,还是老牛吃嫩草,这可太要人命了。
他是真的正人君子,毫无邪念,绝对没有想过要招惹兰姐儿!周二郎家里的白菜,给他一万个胆子,他也不敢拱。
千不该,万不该,就怪他那次元宵佳节嘴贱话又多,把人家小姑娘给招惹上了。
他是真想拒绝来着,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就稀里糊涂地拒绝不了了,非但拒绝不了,现在要是一天看不见那小丫头,他还难受得不行。
这荷包是兰姐儿特意绣了送给他的,他每天贴身放着,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感受,就觉得这么个小玩意儿在胸口放着,好像两个人就能互相知道对方心里放着自己一样。
没能拒绝对方的荷包就罢了,他还不怕死的,把自己的贴身匕首送给了兰姐,那把匕首这么多年陪伴着他出生入死,杀过无数次人,在别人看来是凶器,于他而言,却是无数次救他性命的护身符,能保佑他,必定也能保佑兰姐儿。
还有,把匕首交给兰姐儿,就代表着他愿意金盆洗手,不干杀手这一行了,成天的杀人,指不定哪天也就被人收割了性命。
漂泊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一个姑娘像兰姐儿一样真心的喜欢他,甚至仰慕他,崇拜他。
连他自己都不清楚,他一个破赶车的,有什么好仰慕好崇拜的?
兰姐儿却说他有英雄气概。
有吗?
或许是兰姐儿从小没有父亲,对他这样年长的男人有一份依赖吧,这或许就是上天安排的缘分,这么多年他就是在等兰姐儿呢。
想着想着,胡安的老脸红了,可别往自己的脸上贴金了。
他把手里的荷包小心擦拭干净,没有放回胸口处的贴身里衣里,而是收了起来。
算了吧,胡安。
人家姑娘年幼无知,你也不懂事儿吗?兰姐嫁给自己,终有一天她会后悔的,与其这样,倒不如自己先放手,说不定哪天兰姐儿还能想起他的好。
挺好,他也被姑娘爱过,知足了。
周二郎到达永和帝的东暖阁时,五皇子母子刚刚离开,永和帝看上去心情极为不错,同周二郎笑道:“朕的这个老五呀,孝心一向可嘉,刚才来同朕说要修建大慈恩寺,开万灯塔,着九千九百九十九僧侣为朕点灯祈福求寿,周卿家以为如何?”
周二郎听得眉心一跳,万灯塔?九千九百九十九僧侣点灯,这背后得花费多少银子?
先不说修建大慈恩寺的费用,也不说这耗资巨大的万灯塔,光这九千九百九十九名僧侣你得从全国各地往京城调吧?这赶往京城的一路开销,再加上来京城后的吃喝拉撒,最后再给原路折腾回去,何等的劳民伤财!
大干朝的国库从哪儿倒腾出这么多银子?
这是其一,最重要皇帝此时病急乱投医,听了如此让人心动的建议必定会办,也必定是将此事交给他最信任的人来办。
换句话说,就是这烂摊子要砸到自己的头上,办不成被皇帝降罪甚至是杀头,办成了则被万民千夫所指。
所以说办成,办不成都没有他的好果子吃。
更重要的是,他当初发出去的那些借粮票,可是快要到期了,到时候还不上,朝廷的信用没有了,他周二郎的信用也一样跟着完蛋。
人无信则无本!
没了信用,叫手下人如何敢追随与你?又叫天下人如何敢信你!
自己小心翼翼谋篇布局,单一个“信”字,就能让自己的所有心血付之东流。
他还是太过自负了,以为全天下只他周二郎一个聪明人,徐庚能坐上首辅之位,且盘踞多年,又岂是无能之辈。
这一招来的真够狠,也真够毒,出手的时机更是好得不能再好。
若是永和帝的身体无事,他还能尝试着劝谏一番,可如今的永和帝寿命将尽,但凡是有可能让他延长寿命的事,无论多荒唐,他都会尝试。
最重要祈福一事,向来有传统,永和帝自己也信佛。
“周爱卿?你如何不说话,可是觉得有什么不妥啊。”
永和帝言语间吐露不快。
他这是明知故问,这事儿没银子难办,而他自己有多少家底心里门儿清,可是事关为他自己祈福求寿,交给别人他还真不放心,真办砸了,那就太膈应了。
周二郎回过神来,他能说反对么,再说永和帝这也不是在跟他商量。
一边迅速思考对策,周二郎一边顺着永和帝的意思往下说。
“陛下,五皇子如此仁孝,实乃陛下之福,这番孝心必能感动上天,为吾皇增福增寿。”
永和帝满意点点头,道:“这是个大工程啊。”
“是的陛下,此建寺祈福一事,乃是为陛下求寿,万万马虎不得,更不能出一点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