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周二郎走了半天,朱云娘才突然意识到夫君对于钰哥儿不是他亲生儿子一事没有给出任何反应,反而是转移了话题……

书房内,周二郎独自静坐了一上午,半晌午的阳光实在让人困倦,他单手撑住额角,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爹,救命啊,哥哥是个大坏蛋,欺负小鱼。”

一个三四岁的漂亮男娃躲进一个中年男人的怀里,抱住大腿告状。

“明熙,不准欺负小鱼,看看你,哪有一点儿做哥哥的样子。”

中年男人放下手中书卷,一边抱起幼子安慰,一边训斥长子。

被训斥的孩子约莫九、十岁左右的样子,一脸桀骜不驯地瞪着中年男人,“哟,哟,哟,老来得子就是不一样,心肝儿宝贝呗,周淮远,麻烦你照照镜子,看看你自己有多偏心眼儿,哪还有一点儿做爹的样子。”

“放肆!周明熙你是不是又皮痒了?”

中年男子恼羞成怒。

周明熙冲着叫小鱼的男娃恐吓,周小鱼,你还想跟着哥哥出去吃臭豆腐不?想就赶紧滚过来。

周小鱼大眼睛眨了眨,不上哥哥的当,“臭豆腐臭死了,小鱼才不会喜欢吃,小鱼喜欢吃大虾,爹,你带哥哥和小鱼去吃大虾好不好?”

中年男人低头看着幼子,道:“好,带哥哥和小鱼去吃大虾,对了小鱼,张记家的臭豆腐好吃,还是李记的臭豆腐好吃呀?”

“当然是张记的好吃!”

……

画面一转,青灯、古佛、禅寺,木鱼声声,香火缭绕中,年轻的小和尚双手合十于胸前,静坐在蒲团之上,周二郎感觉小和尚好生面熟,可惜小和尚却不肯睁开眼。

梵音入不了二郎的耳,二郎溜溜达达来到外面,只见一池碧荷亭亭如盖,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他亦喜欢莲花,不由走到近前,一尾漂亮的小红鱼忽地跃出水面,溅了些许水珠在二郎身上,湿了衣衫。

禅房内,木鱼停,小和尚紧闭双眼,仍旧控制不住一滴眼泪淌出眼角,愿以己身侍佛,百世为善,罪业加诸吾身,赎我父兄之罪孽深重。

周二郎听到木鱼乍停,不由回头望了禅房一眼,木鱼声声,仿佛刚才一刹那的停顿只是他的错觉而已。

“咚,咚,咚。”

秋霜在外面敲了半天门,没人应她,皱了皱眉,秋霜在外面直接提高了一些声音道:“老爷,奴婢发现一封少爷给您的信。”

哐当!屋内传来椅子倒地的声音,紧接着书房门被猛地拉开,“信呢,信在哪里?!”

秋霜忙递上一封书信,书信封皮上赫然几个大字:父亲大人亲启!

“连着下了好几天雨,这会儿天放晴了,原想着把少爷的枕头洗洗晒晒,没想到在枕头里发现了这个。”

秋霜道。

周二郎接信的手微微颤抖,“砰!”一声,书房门被用力关上展开书信,熟悉的字迹跃然纸上。

“爹,本来还想着能活过二十岁,谁知道计划赶不上变化,端王的药好像对我越来越不起作用了,不知道还能陪您多久,您也知道喘症这病一旦发作起来,生死有命,全看运气,钰哥儿不敢保证每次运气都站在儿子这边。

所以,我不得不早做准备,把这封信藏在枕头里。

大干朝死去的人都会把枕头烧掉,若是烧的过程中这封信没被爹发现,那就是天意不让爹知道真相,若是被发现了,爹若原谅钰哥儿就烧个回信给钰哥儿,那样钰哥儿这辈子就圆满了,爹若不能原谅,就不要烧信告诉钰哥儿了,钰哥儿就当您没发现这封信。

爹,真相是什么,恕我不能在这里说,钰哥儿怕信不小心落到别人手里给爹带来麻烦,所以请爹去看钰哥儿藏着的另外一封信,信就放在钰哥儿写的人生中第一副字的卷轴里,爹知道哪儿。”

周二郎红着眼睛迅速打开书柜第二层,右手边第三个抽屉,拿到从左往右数的第一个卷轴,卷轴是空心的,打开其中一端,往外一倒,果然藏有书信。

“爹,能找到这封书信,说明天意要您知道真相,钰哥儿不能隐瞒。

接下来钰哥儿要说的可能会让您难以接受,可这就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爹还记得钰哥儿三岁那年差点儿死掉那次吗?其实那次真正的钰哥儿已经死掉了,代替他活着的是我。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还魂到这具身体上了,当时的我害怕极了,害怕被你们发现,害怕被当成邪祟烧死,我只好先努力扮演你们的儿子,走一步算一步。

钰哥儿怕被发现,不敢太接近熟悉原来钰哥儿的人,反而是常年在外求学的爹让钰哥儿感到亲近和安全。

爹对钰哥儿真的很好,给了钰哥儿上辈子梦寐以求的温暖,钰哥儿不知道该怎么报答您,写了一些可能对爹有用的东西,就放在钰哥儿房间的衣柜里。

钰哥儿知道爹不会允许别人碰钰哥儿的遗物,即便您没有看到这封信,在整理遗物的时候也会发现钰哥儿留给爹的东西。

爹,或许您不相信,钰哥儿其实来自千年以后,一个您所不知道的世界,穿越到这里非我所愿,无意中占据了您儿子的身体更非我的本意,但在这里钰哥儿获得了满足,感谢您给予钰哥儿的一切。

另外,还想要告诉您,不要太伤心,您的亲生儿子他或许并没有消散,而是以另外一种方式生活在另一个世界,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他应该是活在我的身体里。

我没有切实证据,只是一种直觉,感觉我和他好像产生了灵魂互换,或许是因为我们俩名字相同,所以被搞错了吧。

哦,忘记告诉爹了,千年以后的我也叫周锦钰,本来是叫周小鱼的,我爸爸,嗯,爸爸就是爹的意思,说我出生的头一天晚上,梦见他抓住了一条小鱼,滑不溜秋的,差点儿没抓住,所以就让我叫周小鱼了。

后来上学以后,大家总拿这名字来开玩笑,说是个女孩儿名,我就给自己改了个名字叫:周锦钰,希望自己前程似锦,钰嘛,跟鱼谐音。

本来想画一幅那个世界的我的画像给您,眼睛其实长得和您有些像的,但我画技不佳,还是不要污了爹的眼。

……

周二郎的眼睛里蓄满了眼泪,那不是梦境,那就是他曾经经历过的前世,周明熙,周小鱼,他们都是他的孩子呀,只不过是轮回千年,小鱼以另外一种方式回到了他身边,而原来的钰哥儿,也就是明熙去了千年以后小鱼的世界。

端王府,湖心岛书房。

“啪!”

一记耳光毫不留情地甩在了端王的脸上。

瞬间有鲜红的血迹顺着端王的嘴角儿往下流。

半晌——

端王伸出舌尖卷掉嘴角儿的咸腥,勾唇一笑,“初次见面,舅舅好大的脾气。”

对面儿萧祐安嫌弃地甩了甩手指,眉头微皱:“我外甥的脸皮如此之厚,初次见面把舅舅的手打疼了。”

端王咬着后牙,“不是修远的脸皮厚,是舅舅的手太金贵,长这么大修远还是第一次被人甩耳光。”

萧祐安瞥他一眼,“嗯,凡事都有第一次,有一就有二,乖点儿,舅舅怕疼,手疼。”

端王深吸一口气,“舅舅,您就不怕我翻脸不认亲么?”

萧祐安大大咧咧往上首的椅子上一坐:“一口一个舅舅,你现在不是有求于我吗,要翻脸那也是以后的事,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端王抬手揉了揉额角,“萧祐安,钰哥儿是你的亲外孙,你唯一的亲外孙,你忍心见死不救?”

萧祐安居高临下,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瞅着端王,道:“我萧家的血脉掺杂了赵家人的血,果然能让人变得愚蠢,舅舅先教训完白眼狼外甥,再给我外孙治病,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冲突吗?”

端王一怔,“你说什么?难道本王修身炼体的那一套是你给的?”

萧祐安两个字回他:“白痴。”

端王发现再多和萧祐安说两句话,他能活活给气死,一辈子受的气都没今天多,什么风光霁月萧祐安,他怎么不干脆叫萧怼怼。

端王忍气吞声道:“钰哥儿现在的情况不太好,想给他停药,病情不允许;不给他停药,之前的身体状况还能承受,落水之后身体状况变差,吃完那药更是雪上加霜。”

萧祐安抬眼看他,“我看你比钰哥儿更需要吃药。”

端王:“???”

萧祐安:“治疗蠢症的药。”

端王忍无可忍,“萧祐安,你什么意思?”

萧祐安:“没什么,反正最后都是我外孙坐龙椅,你废话太多了,害得我也说了许多废话,带我去见我外孙吧。”

经过一个月的休养,周锦钰的身体恢复了一些,能走走路,活动活动,但不能活动的时间太长,稍微走路多一点儿就气喘得不行,很容易就疲惫。

他非要学弹琴,说他能记得每天要弹琴,说明他以前肯定很喜欢很喜欢,不想荒废了。

端王拗不过他,只好同意他每天练一刻钟的琴,说是练习,其实他连怎么弹都忘光了,端王请了人,从头开始教他。

萧祐安进屋的时候,周锦钰正在跟着师傅学指法,萧祐安没出声,站在周锦钰身后静静地听了一会儿,越听眉头皱得越紧,回过头儿,不满地盯了端王一眼。

端王简直无语,他又怎么招惹他了。

萧祐安上前,冲那琴师道:“今天就先到这儿吧。”

琴师不由看向萧祐安身后的端王。

端王做了个挥手的动作,琴师告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