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将士听令,拿出你们的真本事来,射杀猎物多者,陛下重重有赏!”
随着为首长官一声令下,号角声响起,上千名军士骑着战马冲入猎场,马蹄声震颤着脚下土地,带起半米多高飞扬的尘土。
周大郎略微用力控制着手中的缰绳,却是身下暴脾气的幻影不服管教要当头马,大郎自然不准。
待马匹跑远,离开观猎台上众人视线,周大郎才放松了缰绳,踏入前边树林中,士兵们狩猎可没皇帝的待遇,还特意找人给你把猎物赶进包围圈,因为本身在复杂的环境中控制马匹,寻找猎物踪迹并进行追捕就是一种能力考验。
经过前几天的骚扰扫荡,猎场里的猎物如同惊弓之鸟,警惕性极高,稍有风吹草动就逃得飞快,密林中的猎物虽比外面多,猎捕难度却也成倍增加。
周大郎常年在大青山里混,有足够的丛林经验,知道什么样的猎物最喜欢躲避在什么地方,没多久就靠着手中的弹弓和黑豆捕获了一只野兔,一只狍子。
依据经验,动物都有地盘儿观念,这树林外围差不多也就这些低等猎物了,周大郎驱使着幻影往树林深处走去……
晌午十分,咚咚咚的鼓声在狩猎场响起,狩猎的骑兵们听到鼓声策马返回营地,有专门的清点录入人员记录每个人抓捕的猎物数量以及种类。
贺武等得有些着急,狩猎的士兵陆陆续续都回来了,以贺武对周大郎的了解,他向来规矩且守时,不应该这个时候还不回来,莫非遇到了什么危险……
贺武有点儿不放心,叫人拉了自己的马匹过来,正要去找,忽听得远处一阵马蹄声,一人一马走近了一瞧,却是大哥贺文。
“大哥。”
“你跟我过来。”贺武从马背上跳下来,把弟弟拉到了一边,“周大郎我要了,不进你们锦衣卫,来我们骑兵营。”
“大哥何出此言?”
贺武满脸疑问,不明白大哥怎么突然对大郎感兴趣。
贺文深吸一口气,难掩激动道:“你猜我刚才看到他干什么了?”
“他做了何事?”
贺武追问。
贺文:“我猜你猜不出来。”
贺武:“……”
贺文:“他赤手空拳干翻了一头黑熊!”
“你说什么?!”
贺武不由惊得拔高了音量。
“闭嘴,瞎嚷嚷什么,你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么。”
贺武:难道不应该让所有人都知道吗?尤其是让皇上知道。
贺文瞧出弟弟心中所想,道:“所有人都知道了,还轮得到你大哥我收他?”
“可是大哥——”
“没有什么可是。”贺文打断弟弟的话,“我这是为周大郎好,你们锦衣卫说难听点儿就是个抄家的,入了陛下的眼做个御前侍卫对大郎来说也不是什么好差事,大郎这样的人生来就是属于战场的,入我的骑兵营正合适。”
贺武不赞同大哥的说法,道,“即使大哥说的有理,也应征求大郎他自己的意见。”
“迂腐!这就是周大郎他自己的意思,我看见他把那黑熊拖到洞穴里了,显然他并不想让人知道他猎到了黑熊。”
“……”
贺武竟然无言以对。
“记住,别让周大郎知道我看见他干翻黑熊的事儿。”
贺文扔下话,扬长而去。
贺武看着大哥离去的背影,无奈摇头:是啊,让大郎知道大哥看到他的壮举了,大哥还怎么扮演慧眼识珠的伯乐。
没多会儿,周大郎一人一马跑回来了,幻影一身轻,周大郎把猎到的狍子、梅花鹿、野兔等串蚂蚱似的用绳子绑在一起,自己拖着跑回来的。
贺武一捂脸:这匹马会找主人啊,找了周大郎这么个主儿,不枉马生了。
贺家养马,贺武自然知道像是幻影这种擅长奔跑的马往往负重能力差,而一旦负重过大,脆弱的马蹄就容易受伤,一匹好的战马一旦马蹄受伤就等于废了,而一旦腿受伤则只能让它等死。
知道归知道,但贺武自问做不到周大郎这般爱护。
对一匹马尚且如此,足见大郎是至情至性之人。
周大郎不喜欢张扬,出发前他听到士兵们议论去岁的狩猎情况,想着自己比去岁第一少猎一半儿的数量就差不多了。
不成想,人算不如天算,今年二郎出的主意,让人把树林以及灌木丛中的猎物们驱赶到一块儿,便于皇帝狩猎,一连驱赶几天,猎物也长了心眼儿,躲在密林深处就是不出来,以致于今年的狩猎难度增大,按照他捕获的数量绝对稳稳地名列前茅。
这还没人知道这些猎物是仅仅靠着一把弹弓,一把黑豆打来的,周大郎先用黑豆击毙猎物之后,又把箭支插进去,制造出猎物被弓箭射穿的假象。
贺武得了哥哥的嘱托,又觉大郎太过憨厚实在,确实无论是进锦衣卫或者做皇帝的御前侍卫都未见得是好事儿,不如跟着哥哥锻炼一番,悄没声做了一番手脚,记录名单上,周大郎捕获的猎物又少了一半儿,最终没能上了呈给皇上的名单。
贺武问周大郎愿不愿意进贺文的骑兵营,比起锦衣卫,大郎自然更中意去骑兵营,贺武顺理成章地带着周大郎找到贺文,贺文假模假样询问一番,听到贺武说大郎半天就驯服了贺家马场的刺头,今日的射猎表现也不错,这才点点头,沉吟一番道:“大郎确实不错,不过骑兵营里俱都是精锐,需要有三个月底的考察期。”
周大郎点头应允,贺武瞅了他哥一眼,爹偏爱大哥是有原因的。
周二郎和周锦钰得知大郎第一次射猎就射到了好几只猎物,并且被贺文特招进骑兵营激动得不行。
十来天的狩猎活动落下帷幕,周家兄弟的命运都在这场活动中发生了微妙的改变,大郎进入了军营,二郎似有若无的抓住了永和帝最大的弱点——疑心且怕死。
回到京城,一家子都想钰哥儿想得不行了,孩子在家的时候不觉得,这乍一出去这么多天受不了,老爷子看见宝贝孙子眼圈儿都红了,赶紧给抱过来,嘴里嘟囔着,“瘦了。”
朱云娘也眼眶潮湿,没有钰哥儿,没有二郎,一个人躺在偌大的床铺上,偏生似乎还能感觉到被褥上爷儿俩残留的气息和温度,那种孤寂是很难形容的。
一个女人不能没有丈夫,亦不能没有儿子。
十来天没有洗澡已经到了周二郎能忍耐的极限了,回来第一件事就是赶紧洗澡,若不是腰间挂了香囊,他都怀疑自己身上有酸腐味儿了。
朱云娘早就吩咐丫鬟备好了热水,几个小丫鬟都知道男主人在的时候,少往前凑,兑好了热水就自觉退到外边去了。
云娘过来服侍周二郎宽衣,周二郎有些不习惯,挑了挑眉,“跟着那些夫人学来的?”
朱云娘手下微顿,道:“以前在村里也没那么多讲究,现在进了京城才知道别人家娘子都是要这般服侍丈夫的。”
周二郎单手扯开腰间系带,笑道:“你嫁给我的时候,我亦不是老爷,以前怎样还怎样就好,你这样我倒是不自在了。”
朱云娘:“那我帮你搓背?”
周二郎眼波微挑,“不然我们夫妻一起洗?”
朱云娘顿时脸色烫热,丢下一句“夫君还是自己洗吧”
跑出去了。
周二郎轻笑一声,抬腿迈入水中……
周锦钰坐了一路马车,又被爷爷奶奶大姑姐姐好一顿亲,晚饭还没吃呢,就睡着了,周二郎把孩子抱回屋来,丫鬟忙上前要接过来,周二郎摆摆手。
照顾钰哥儿本身就是一件幸福的事,过不了几年,人家就用不着他照顾了,周二郎不想假手他人。
给儿子略略擦洗了一下,换了套干净的里衣,轻手轻脚放到他自己的小床上,盖被子时,钰哥儿翻了个身,叫了声“爹”,周二郎以为他醒了,再一看闭着眼睛呢,这是说梦话呢。
周二郎忍不住拽着孩子的小手,在自己下巴处轻轻蹭了蹭,又站起身,熄灭了灯,轻轻退了出来。
夜已深,大郎屋子里的灯却还亮着,周大郎正在一笔一划的临摹着字帖,他不会说话,但可以写字,一手好字是一个人的门面,但对他来说,就不仅仅是门面,是他与人交流的工具。
倘若字写得不好看,人家连看下去的欲望都没有,又有谁愿意认真读他想表达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