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葬

有些题目确实富有引人入胜的趣味。不过,若是拿来虚构,不论多么合情合理,却也整个的太令人恐怖了。真正的浪漫主义作家,如果他不想得罪人,不想叫人厌恶的话,当尽力避免作这一类小说。只有用朴素庄严的真实性来证实和充实它们,才能恰到好处地将它们表现出来。比方说,对于有些报道,我们会因为其中具有惨烈的“切肤之痛”而感到心灵的颤栗——别列津纳河之战[1]、里斯本大地震[2]、伦敦大瘟疫[3]、圣巴托罗缪惨案[4]。以及加尔各答“黑洞”[5]中一百二十三名囚犯的窒息死亡等等。不过,在这些报道中,仅仅是事实,是现实的和历史的事件激动人心。而作为创作,我们只会对此感到嫌恶。

我已提到了好几个比较著名的骇人听闻的灾难,都是有案可稽的;不过,有些活生生地铭刻在想象中的东西,其可怕的程度,一点也不亚于那些大灾大难。我不必提醒读者,我本可以从长长的人类苦难的神秘目录中,撷取许多个人的例子,因为他们所遭受的,较之任何群体的不幸,更充满本质的苦难。的确,真正的不幸,最终的悲哀,是特别的,而不是普遍的。真是万幸,忍受痛苦的可怕极限的,是个别的人,而决不是大多数——为此,让我们感谢仁慈的上帝!

活着而被埋葬,毋容置疑,在那些命当一死的劫难中,是最为恐怖的。这种事频频发生,屡见不鲜,不由你不信。生与死的界线,充其量是个朦胧而模糊的影子。谁说得出生在哪儿结束,死从哪儿开始呢?我们知道,在有些疾病中,生命的所有表面机能会出现全部中断,然而,这种中断严格地说来,只能称之为“暂停”。它们只是暂时停顿在那种不可思议的机械状态。过了一定的阶段,某种看不见的神秘的本原又会使人阳还气转,起死回生。灯未灭,油尚存。但此时此刻,魂在何方呢?

一开始我们就得出一个不可避免的结论:什么种子结什么果——此类众所周知的晕厥病症的发作,自然会常常导致过早的埋葬。不过,姑且不去考虑这一点吧,我们还能从医学上和平时的经验中提供直接的证据,证明的确发生了为数甚多的早葬。如果有必要,我马上可举出许多证据确凿的例子,其中最著名的一个,有关它的细节,某些读者可能还记忆犹新。这件事前不久发生在邻近的城市巴尔的摩[6],它在那里激起了轩然大波,使得人人为之扼腕叹息。这个妇人是一位声誉卓著的市民、职位显赫的律师兼国会议员的妻子,她突然身患一种疑难病,简直令她的医生一筹莫展。几经折磨之后,她死了,或者说,人们以为她死了。确实,没有人怀疑,也没有理由怀疑她是假死。她具有死人的所有常见特征:面孔皱缩,轮廓下陷,双唇冰冷苍白,眼睛暗淡无光;身体无一丝热气,心脏也停止了跳动。尸体保存了三天未葬,这期间它越发变得僵硬如石了。总而言之,因为人们担心尸体很快就会腐烂,葬礼匆匆就办完了。

这位夫人的遗体就存放在她家族的墓穴里。以后三年都无人去惊动它。三年期满后,为了放供奉,墓穴被打开了;——她丈夫亲自开了门,可是,天啦!等待他的是多么吓人的场景哟!他把两扇门朝外一拉,一个穿白衣的东西嘎嘎有声地跌落到他的怀抱中。这正是他妻子的骨架,穿着尚未腐烂的尸衣。

仔细调查的结果表明:在葬后的两天中,她就苏醒过来了——她在棺材里拼命挣扎,弄得棺材从搁板或架子上摔到了地上,棺材摔得很破,使她得以钻出来。人们还发现,当初偶尔留在坟墓里的一盏盛满油的灯,现在也空了,不过那可能是挥发掉了。一道阶梯通往下面那个可怕的墓室,在它的最顶上一级,有一大块棺材碎片。看来她为了呼救,曾用它使劲敲击过铁门。大概就在她拼命呼救、挣扎的当儿,剧烈的恐怖使她昏了或者是死了;接着,尸体在滑落下来的时候,尸衣缠在墙上伸出来的一个铁器上,她就这样挂在那儿,就这样直挺着腐烂了。

1810年,法国发生了一起活埋事件:其中的细节足以证实这样一个结论:事实确实奇于想象。故事的女主人公是一位叫维克托里娜・拉富尔卡德的小姐,这位妙龄女郎出身名门,家境富有,且又生得花容月貌。求婚者趋之若鹜。其中有一位叫朱丽安・博絮埃的,此君乃一介寒儒,大概是巴黎的一个记者。他才气横溢,通体温柔,深得这位富家小姐的青睐。看来他真的被她爱上了。但是,门第的骄傲最终使她拒绝了他。她后来嫁给了蒙西厄尔・雷内勒尔,这是一位银行家,也是一位官位颇显的外交家。可是,结婚以后,这位先生就对她弃而不顾,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虐待她。悲悲戚戚同他过了几年之后,她死了——至少她的情形极为像死,竟使每一个前来看她的人上了当。她被葬了,没有葬在墓穴里,而是葬在她所出生的那个乡村,一座普通坟墓里。她的恋人悲痛欲绝,对当年浓情密意的怀念,仍叫他激情似火,怀着罗曼蒂克的目的,他从首都来到那个偏远的乡村,想要挖出爱人的尸体,得到她的一绺美丽的鬈发。半夜里,他来到坟地,挖出了棺材,打开了棺盖。而当他去解开爱人头发的当儿,突然,他注意到她的眼睛没有闭上。原来这位夫人是被活葬了。她的生命力并没有完全丧失,爱人的拥抱和亲吻,将她从那被误认为是死亡的昏睡中唤醒了。他抱着她欣喜若狂地跑到他在乡村的下榻处。好在他懂得不少的医道,他使尽浑身解数,终于妙手回春。她苏醒过来了,认出了她的保护人。她和他就留在那儿,慢慢调养,直至完全康复。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爱的最后一课温软了她那颗女人的心。她终于倾心于博絮埃了。她不再回到丈夫身边,而是将自己复活的事对他隐瞒起来,同爱人一起双双逃到了美国。20年后,考虑到时过境迁,容颜已老,她的朋友都会认不出她来,于是两人回到了法国。但他们错了,初次见面,蒙西厄尔・雷内勒尔竟一眼就认出了她,并提出要认领他的妻子。这一要求遭到了她的拒绝,法院法官也支持她的态度。并作出以下裁决:鉴于特殊情况,加之夫妇分离年深月久,宣布丈夫的权力无效不仅是公正的,且是合法的。

莱比锡的《外科杂志》是一份有很高权威和价值的期刊,哪位美国书商最好翻译和重版这份杂志。在最近的一期上,刊载着一件和上述事件相仿佛的伤心惨目的事。

一位炮兵军官,生得体格魁梧,结实强壮,一日从一匹桀骜不驯的马上摔下来,头部撞成重伤,立刻失去了知觉,头盖骨稍有破裂,但看不出有什么急迫的危险。医生为他成功地做了环锯手术。给他放了血,并采用了许多其他常见的减缓痛苦的办法。没料到,他渐渐陷入越来越不可救治的昏迷状态,到最后,人们都以为他死了。

是时气候温暖,于是大家急匆匆地将他埋在一处公墓里。星期四举行葬礼。到那个星期天,墓地像往常那样来宾济济。大约中午时分,一个农民声称,当他坐在这个军官的坟上时,他分明感到地下一阵骚动,仿佛有人在底下挣扎似的。他的话令人大吃一惊。开始,人们并未理睬他的奇谈,但他那惊恐失色的样子,讲述这件奇闻时的那种固执,终究还是引起了众人的重视。很快,铲子拿来了,好在坟墓浅得可怜,只用几分钟就挖开了,埋在里面的那个人露出了头。当时他看上去真像是死了;可他几乎是直直地坐在棺材里,棺盖在他的猛然挣扎下已被掀开了一半。

他被立刻送到了最近的医院,医生宣布他还活着,尽管还处于窒息状态。几小时后,他苏醒了,认出了在场的每一个熟人,并且,断断续续地说起了他在坟墓里垂死挣扎的情形。

照他所说的来看,显然他在坟墓里清醒了一个多小时,直至后来失去知觉。坟墓里草率而疏松地填了一些非常透气的泥土,这样,空气自然就渗透进去了。他听见了头顶上杂沓的脚步声,于是拼命想让他们也听见他的声音。他说,看来,正是坟墓里的那阵拼命挣扎将他从沉睡中唤醒了——但是,他刚一醒来,就充分意识到他处境的极度恐怖。

据记载,这位病人恢复得很好,似乎大有痊愈的希望,不料却成了庸医们医术试验的牺牲品。他们对他使用了伽伐尼[7]电池组,一阵狂喜发作,他突然气绝身亡。这种电疗偶尔会引起这类事故。

不过,提到伽伐尼电池组,使我想起一个有名的而且非常离奇的有关例子。伦敦的一位年轻律师被埋了两天,通过对他作电疗试验,证明这种疗法确实能够起死回生。这事发生在1831年,当时不论在哪里谈及这一话题,都会产生耸人听闻的效果。

病人叫爱德华・斯特普尔顿,表面上死于斑疹伤寒,附带出现了一些异常症状,他的医护人员对此十分好奇。针对他的表面死亡,医生请求他的朋友允许他们做死后鉴定检查,但他们拒不允许这么做。像这种拒绝往往会导致的结局一样,那些医生决定挖出尸体,然后慢慢地进行秘密解剖研究。伦敦多的是盗尸团伙,他们同其中的一个商议好,不费吹灰之力就达到了目的。就在葬礼后的第三天晚上,他们从一个八码深的坟墓里挖出了所谓的尸体,将它存放在一家私人医院的手术室里。

医生真的在他的下腹部开好了一道有一定长度的切口,此时,一看到病人新鲜而未腐烂的肌体,他们就想到要使用电池组。于是,试验一个接一个。然而,除了有一两次,肌肉的痉挛显示了超出一般的生命迹象外,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试验产生了惯常的效应。

时间很晚了。天亮时分,终于大家认为还是立刻解剖为好。但有一个学生特别希望能检验他自己的一个理论,坚持要在一块胸肌上使用电池组。一道粗粗的口子开好后,他草草地就将电线接通了;此刻只见病人以匆匆忙忙而十分镇定的动作,从手术台上翻身坐了起来,一步步走到房间的中央,不安地凝视了他好几秒钟,然后开口说话了。他说的话晦涩难懂,但字眼清楚,音节分明。一说完,就沉沉地倒在地上。

好一阵大伙儿都吓得瘫软了——不过,面对这一紧急情况,他们立即镇定下来。他们发现,尽管斯特普尔顿先生处于昏厥状态,但他还活着。他复活过来了,而且迅速恢复了健康,这只有天知地知哩。对他的那些亲朋好友,医生将所有关于他复活的消息都隐瞒起来了,直至他完全康复,无复发之虞,才告诉他们。他们的那份惊愕,那份喜出望外的疯狂,就可想而知了。

不过,这件事最令人毛骨悚然的奇特之处,还在于斯特普尔顿先生自己的道白。他说,从医生宣布他死了的那一刻,直到他昏倒在医院的地板上,他没有完全失去知觉的时候,只是隐隐约约、昏昏沉沉地意识到他身旁发生的一切,他一认出他是置身于解剖室,就竭尽全力要说出那几个字:“我还活着。”但他们没听懂。

这一类掌故真是不胜枚举,但我还是就此打住吧,因为,说实在的,我们没有必要去证实这样一个事实:活葬存在。我们很少考虑怎样尽力查明这些事,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既然如此,我们就得承认,它们可能经常发生,只是我们没有认识到罢了。事实上,人们简直没有什么理由去侵占好大一块坟场,当然也就发现不了骷髅的那种足以令人恐惧地起疑的姿势。

怀疑的确是可怕的,但更为可怕的是死!可以毫不犹豫地断言,没有哪件事会有活埋那么恐怖,它足以使身心痛苦达到顶点。难以忍受的肺部的压抑——潮湿的泥土散发出的令人窒息的气味——尸衣的缠附——狭促的棺材盒子,硬梆梆的包裹,无尽之夜的漆黑,没顶之洋一般的死寂,看不见但摸得着的吞噬肉体的蠕虫——这一切,加之想到头顶上的空气、草地,回忆起那些只要得知我们的灾难,一定会飞奔前来援救的亲爱的朋友,意识到他们永远也不可能得知这一灾难——我们绝望的处境就成了真正的死亡的深渊。照我看来,这些念头给那仍在扑扑跳动的心灵带来的惊心动魄和无法忍受的恐怖,其程度即使是最勇敢的人去设想,也会吓得退避三舍。我们对人世间如此痛苦难忍的事一无所知,对地狱的最底层有那么恐怖的事一点也想象不到。因此,围绕这一题目所说的所有故事就显得饶有趣味了;不过,由于这一题目本身的严肃和庄重,这种趣味就严格地和特别地有赖于我们得相信故事情节的真实性。下面我要讲的就是我自己的真实见闻,地地道道是我自己的亲身经历。

多年以来,我患有一种奇怪的失调症。因没有更确切的名称,医生们都一致称之为强直性昏厥症。尽管这病的直接的和易于诱发的原因,乃至确切的诊断,至今仍是个谜。但它的特征显而易见,不难理解。尤其是它的各种变化似乎很有特色。有时病人在一种格外昏沉的睡眠中,只躺一天甚或更短的时间。无知无觉,表面上不动不弹;但心跳仍微弱可触,身上还有些许暖气:面颊中央还泛着一点血色;而且,将镜子贴到嘴唇上,我们会发觉他的肺部仍在有气无力地、时断时续地抖动。而另外一些时候,昏迷可持续好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这期间尽管做至为仔细的观察和最严格的医疗试验,仍是无法在患者的病状与我们想象的绝对死亡之间,建立任何实质的区别。他之所以屡屡免于活埋,仅仅是因为他的朋友们知道他原先就一直患有强直性昏厥症,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怀疑;而更重要的是因为病人根本没有腐烂的迹象。幸亏这种病的发作是逐步而来的。最初的征候尽管有迹可寻,但仍是不甚分明;待频频发作,就越来越明显了。每一次发作都较前一次时间更长。这是病人幸免于活埋的主要保证。不幸的是,有些病人一开始发作竟然就登峰造极,那情景若是偶尔被人撞见,几乎就不可避免地要被活活地送进坟墓。

我自己的病征与医书上说的没有很大的出入。有时无缘无故,我就渐渐地陷入了半昏睡或半痴迷的状态;这时,既不痛,又不能动,或者严格地说,不能想,便是,对生命,对围在我床边的那些人,还是有一点迟钝而淡漠的知觉。我就这样躺着,直至转机来临,云开雾散,眨眼间,感觉全部恢复。而在另外一些场合,我会猝不及防地昏过去。先是恶心、麻木、发冷、昏眩,接着立刻倒在地上。于是,好几个星期,一切都成了真空、黑暗和死寂,宇宙化为乌有,毁灭也统统结束了。但是,在这后一种发作中,与突然发作相对应的是,我会渐次地缓缓地苏醒过来。正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孤独的乞丐,在漫长而凄凉的冬夜整夜徘徊街头,终于盼到了黎明一样,我的灵魂的光芒也是那么缓慢,那么困乏而又那么喜气洋洋地重新来到了我身上。

不过,除了易患昏迷症外,我的体质大体看来是健康的;也没有发觉我就是受了那种流行病的影响——真的,除非可以将我平时睡眠中的一种癖性看做是并发症。我从睡眠中醒来,从未能立刻完全清醒过来。总要在十分糊涂而茫然的境界徘徊好一阵;大脑的功能,特别是记忆力,处于一种绝对中止的状态。

总之,我承受的并非肉体的痛苦,而是一种无边的精神折磨。我的想象变得鬼气森森。我唠叨着“蠕虫、坟墓和墓志铭”,陷入了死亡的幻想之中,而活埋的念头像是魔鬼附体一般,屡屡缠附在我的心头。我所害怕的这个可怖的危险弄得我日夜提心吊胆。对死亡的冥想本已使我饱受折磨,而对活埋的恐怖更使我痛苦得无以复加。当阴森狰狞的黑暗笼罩大地,我就在那种极为恐怖的想象中瑟瑟抖动起来——抖得像是棺架上的羽毛一般,当身躯不堪忍受这种觉醒状态时,我竭力要让自己入睡,因为醒着就可能发现自己住在坟墓里。一想到这点,我就觳觫不已。而最终当我沉沉入睡之后,只不过是立刻撞进了一个鬼影憧憧的世界而已。那同一个阴森的幻想,张开巨大的、乌黑的、遮天蔽地的翅翼,凶猛地翱翔在那世界的上空。

这种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的阴郁的梦幻,多得不可胜数。我要选录的则是其中独一无二的一例。一日我觉得自己陷入了一场其持续时间和深度都超出一般的强直性昏睡。突然,一只冰凉的手放到了我的前额上,一个不耐烦的、喋喋不休的声音在我耳边悄悄地说:“起来!”

我直身坐起。周围一片黑暗。刚才那个唤醒我的人压根儿不见影子。我既想不起何时昏睡过去的,也不知此刻置身何处。我仍旧纹丝不动,努力想要集中思想。这当儿那只冰冷的手凶狠地抓住了我的手腕,粗鲁无礼地摇着它,那个喋喋不休的声音又说道:

“起来!没听见我叫你起来吗”

“谁?”我问道,“你是谁?”

“在我所居住的这个地方,我无名无姓。”那个声音不胜悲哀地答道,“我是人,但也是鬼,我冷酷无情而又慈悲哀悯。你觉得我在发抖吧——黑夜永无尽头,我一说话牙齿就打颤,但这不是因为夜晚寒冷所致。不过这恐怖太叫人受不了了。你何以能安然入睡?那些揪心捣肺的哭嚎搅得我无法安宁。我是不能忍受这一片悲景了。起来!跟我到外面的黑暗中去!让我为你打开那些坟墓,那是多么叫人悲伤的奇观啊!——看哪!”

我看着;那个看不见的仍然抓住我手腕的人,突然打开了全人类的坟墓,枯骨在每个坟墓里闪着昏弱的磷光;于是,我看到了墓穴的最深处,在那里,裹着尸衣的尸体,带着痛苦的神情,在黑暗中凄惨她睡着了。可是,啊呀!真正睡着的没有几个,成千上万的人根本没睡着;他们在有气无力地挣扎,只见一片令人痛断肝肠的骚动。从无数地狱的深处,传来一阵尸衣的凄凉的簌簌声。我看见许多看似已经安息的人,都或多或少地改变了原先被埋葬时采取的僵硬而不舒适的姿势。当我一边看时,那个声音又对我说:

“真是——哦,真是惨不忍睹哟!”——然而,我还没来得及回话,那影子就放了我的手,磷光熄灭,坟墓突然猛地被关上了。坟墓外喧响起一阵绝望的哭声,那个声音又哭着说:“真是——哦,天啦,真是惨不忍睹哟!”

诸如此类的荒诞的幻觉,一到夜晚就出现在我面前。那种毛骨悚然的滋味,在我醒着的时候也久久不散,弄得我的神经极度衰弱,使我终日遭受恐怖的啄食。我不敢骑马、步行,或是享受任何离开家人的运动。事实上,我不敢脱离周围那些知道我易患倔强昏迷症的人,否则,一旦旧病复发,病情还未得到确诊,我就会被送进坟墓。即使是至亲好友,对他们的关心和尽职我也不信任。我害怕哪一次昏睡得比平时更长,他们就可能被迫信了别人的劝诱,认为我是不会苏醒的了。我甚至这么担心:因为我添了太多的麻烦,说不定哪次,他们会乐意以发作拖延太久作借口,来将我了却干净。尽管他们作了最郑重的承诺来尽力消除我的疑虑,但都是白搭,我坚持要他们指天誓日:不到烂得体无完肤,无法继续保存,任何情况下他们都决不能埋我。然而,即便那样,我的致命的恐怖还是害得我听不进一点道理,也不接受任何安慰。我苦心经营了五花八门的防备设施。别的不说,我将家里的地窖修改了一番,以便能从里面迅速地打开。一支长水平仪远远地伸到坟墓里,只要上面有极小的一点压力,就会导致铁门突然朝里打开。为了通风透光,还作了一些专门布置。盛食物和水的方便容器,就放在专为收容我而准备的棺材附近。这副棺材铺垫得又暖又软,棺盖根据拱门原理造型,另外装有弹簧,这么个设计,身体最微小的一点动作都足以掀开它。除开这一切,墓顶上还吊有一个大钟,钟的拉绳打算从棺材上的一个洞眼里穿过,然后系在尸体的一只手上,可是,哎呀!用这种办法来和一个人的命运作对又有何用?即使机关算尽,万无一失,也不能使一个命定要经历这些大苦大难的倒霉蛋,免于活埋的挣扎。

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终于来临。像以前屡次出现过的情形一样,这当儿,我发现自己从浑然无知中浮出来了,对生存渐渐有了微弱而模糊的感觉。——好慢啊,慢得像是乌龟爬行一样,曙色朦胧,晨光暗淡,心灵的白昼缓缓启明了。麻木、冷漠。痛苦也罢,不适也罢,我都不太感觉得到。没有忧虑,没有希望,也没有行动。过了好一阵,这时,耳鸣开始了;接着,又过了更长的一段时间,四肢感到一阵尖锐的刺痛;然后是一阵仿佛永恒不变的悦人的寂静;这期间,各种复苏的感觉竞相进入意识;接着重又陷入短暂的虚无之中;突然我又苏醒过来。终于,眼皮微微颤动了一下,紧接着像是遭了电击一般,一种致命而又模糊的恐惧感,猛地向我袭来。血液顿时从太阳穴直涌向心脏。事不宜迟,当务之急是要努力思考,头等大事是要拼命回忆。好,成功了,尽管只是部分的,稍纵即逝。我的记忆力开始管用了,我多少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我觉得眼下我不是从平时的睡眠中醒来的,记起自己一直犯有倔强昏睡症。此刻,像是一股海浪冲来,我那颗发抖的心,终于被那个狰狞可怕的险怪——那个时时处处都在作祟的妖魔般的念头吞噬了。

被这念头缠住后,良久,我没动一下。为什么呢?我鼓不起一点勇气挪动,我不敢相信自己的命运,所以我就不愿做那种努力。然而,一个声音在我心里悄悄地说:“这是真的。”久经踌躇之后,我绝望了。这可不像别的不幸造成的绝望,唯有这绝望之魔逼促我睁开沉涩的眼帘。我睁开了双眼。哦!只有黑暗,一片漆黑。我知道发作结束了。我明白病痛的转机已挨过了很长的时间,我清楚眼下我已充分恢复了视觉能力——然而,只有黑暗,一片漆黑,黑夜永无尽头,黑暗浓厚无边。

我拼命地想要尖叫;双唇和焦干的舌头痉挛地运动着,一齐使劲。可是肺腔里像是压着个沉重的包袱,怎么也发不出一点声音;每使一次劲、每拚命吸口气,心就急速跳动,喘不过气来。我拼命想要大声叫喊的当儿,我发现双颚难以开合,可见它们是被绑紧了,像通常给死人做的那样。我还感到,我是躺在某种坚硬的东西上面;两旁同样硬梆梆的,而且紧紧地包围着我。到目前为止,我的手脚没敢动弹一下,双腕一直交叉放在身上,此刻我猛地伸出双臂,可它们撞到了坚固的木质的东西,它离我的面孔不到六英寸,在我的身体上方延伸开去,我不能再怀疑了:我终于睡到了棺材里。

来了,在无边的痛苦的汪洋中,那个希望天使翩然而至——因为,我想起了我的各种防备。我转过身子,一下接一下地使劲,想用身体掀开棺盖:可它竟然纹丝不动。我摸索着双腕找钟绳:偏偏也没有找到。完了,我的希望之神无影无踪,一去不复返了!同时,一个更叫人胆战心惊的绝望之魔对我张牙舞爪起来;因为我不能不正视这一点:我那么精心准备的软垫,根本不存在;其次,我还闻到一股潮湿的泥土发出的强烈的怪味。结论是无可辩白的,我不是在地窖里。当我不在家,而是在一群陌生人中间时,就陷入了昏迷,至于在什么时候,或怎么去的,我不记得了——就是他们将我像一只狗似地埋了,将我钉在一口普通的棺材里,深深地,永远地抛进了一个平常的无名的坟墓中。

就在这可怕的念头向我灵魂深处步步进逼时,我再一次奋起挣扎,大声吼叫。第二次努力成功了,一声长长的、狂野的、持续不断的、极其痛苦的尖声号叫,在黑暗的地狱中回荡。

“喂!喂!醒醒吧!”一个粗哑的声音回应道。

“究竟出什么事啦?”第二个人说道。

“你出来呀!”第三个人说。

“你干吗叫得这么难听,像个野猫子似的。”第四个人说。随即,一伙面相十分粗鲁的人,毫不礼貌地抓着我晃了好一阵。我并不是靠他们这一摇才从昏睡中醒过来的,因为当我尖叫时,我已十分清醒,——不过,他们使我完全恢复了记忆。

我想起来了,这次奇遇发生在弗吉尼亚的里士满[8]附近。原来是我同一位朋友,到詹姆斯河下游几哩路的地方一同去打猎探险。夜幕降临了。偏偏又突然遇上了风暴。停泊在河边的单桅小帆船,装满了肥土,只给我们留下一个栖身之所。我们充分利用了这点空间在船上过了一夜。船上仅有两个铺位,我睡了一个。一个仅六七十吨的小船的铺位,无需描绘。我睡的这个铺压根儿没任何被褥。最宽不过十八英寸,顶上的甲板和它的底部相距恰好也是这么多。我感到要挤进去真是件很困难的事。不过,我还是沉沉入睡了,我的全部想象根本不是梦幻,也不是恶梦——由于这种睡眠位置和环境,由于我平时的思想偏见,也由于我上面提到的镇定神智的困难,特别是从昏睡中醒来后好长时间都难以恢复记忆力,我的所有这些幻觉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那些摇我的男人是小船的水手,还有些力气在卸货。那股泥土气就是从船上所载的泥土中发出来的。所谓绑在颚上的绷带是条丝手帕,我用它包着头来临时代替我用惯了的睡帽。

但是,这一次我所忍受的痛苦,不容置疑,同真正的坟墓所给人的痛苦毫无二致。太吓人了,简直叫人魂飞魄散,令人发指。然而,祸福相依,物极必反;因为这一要命的恐怖,给我的心灵带来了不可避免的突变。从此,我就变得心神安定,健康和谐起来。我出了国。我精力充沛地锻炼身体,呼吸着天空的自由空气。我考虑着别的事情,不再去想死。我扔掉了那些医书。布肯[9]的书我也烧了,什么“梦魇”啦,关于墓地的耸人听闻的文章啦,什么妖魔鬼怪的传奇啦,诸如此类的东西,我一概不读,一句话,我成了个新人,过上了人的生活。自那个难忘的夜晚起,我就永远消除了尸骨存放所的恐惧,而强直昏睡症也随之化为乌有。这个病嘛,大概恐惧是其因,而并非其果。

有时候,纵使照理性的清醒的眼光来看,我们这个可悲的人类世界,可能也与地狱甚相仿佛;不过,人的想象之域可是些凶吉难测的洞穴,探微索隐,难免无害。啊呀!这一团活葬的恐惧,可不能都视为想象;但是,真像是魔鬼缠身一般,它们必须睡去,否则会一口吞掉我们——假若不叫它们睡着,我们就会完蛋哩!

丁放鸣 译

[1]别列津纳河在原苏联白俄罗斯加盟共和国境内,1812年11月14日—16日,拿破仑从莫斯科败退至此渡河,与俄军发生激战,桥毁人亡,死于渡河者达一万二千多人。——译者注 [2]里斯本为葡萄牙首都,1775年曾发生大地震。——译者注 [3]伦敦大瘟疫发生在1664—1666年,全市46万人,7.5万人死亡。——译者注 [4]圣巴托罗缪惨案指1572年法国基督教都新教胡格诺派惨遭屠杀的事件。是年8月22日胡格诺派海军上将科利尼遇刺(未死),经调查国王查理九世的母亲卡特琳涉嫌此案,她为了摆脱被动处境,力促国王下令处死胡格诺派首脑。8月24日(圣巴托罗缪节)清晨,屠杀从巴黎开始,仅巴黎一地死者即达3000余人。——译者注 [5]加尔各答黑洞原是东印度公司对轻微罪犯的拘留所,是一间长5.5米,宽4.5米的小室。1756年6月20日,孟加拉的纳瓦布西拉西-乌德-多拉攻占了加尔各答,约翰·霍威尔(东印度公司参事)手下的驻军投降后,被关进了黑洞。据霍威尔称,关了146人,活着出来23人;据后人研究,关了64人,出来21人。——译者注 [6]美国马里兰州海口。——译者注 [7]伽伐尼(1737—1798),意大利科学家,研究电能的先驱。——译者注 [8]弗吉尼亚首府,詹姆斯河下游河港。——译者注 [9]威廉·布肯(1729—1805),苏格兰医生,著有《家庭医学》。——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