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心底都有一座坟墓,是用来埋葬所爱的人的。
——司汤达
抛尸地点是个池塘,昆虫的活动范围有限,捉起虫来应该不困难。我开始配合韩哥采集尸体上的虫类。老高和一帮警员拨开芦苇荡,然后弯腰开始抓虫。
老高本来在值班,接到报案电话说南明市郊外的福门养鱼塘突然出现了一具腐尸。
老高立马通知我跟韩哥赶往凶案现场。由于现场在郊外,所以,我们一路都选择走高速,下了高速公路便步入郊外。老高在车上给我大概讲了讲福门养鱼塘,它属于福门水坝的副产物,水坝下有一个蓄水池,是当年福门水坝经年放水时积蓄下来的。
福门水坝很久都没有放水了。现在,它几乎等于一个废弃水坝,仅供游人参观之用。
水坝下的蓄水池,自然成了养鱼池塘。这池塘本身就是因积水而形成,算一个特殊的浅滩。但由于土质问题,深度比一般池塘深了一倍多。15分钟后,我和韩哥在车上换好法医工作服,拎上法医工具箱,拉开车门分别跳下车去。尸体已经让郊区的分局同事打捞了起来,韩哥跟我一起下车后,脸色异常难看。
老高这时的脸色也比较尴尬,他讪笑着说:“老韩,地方上的兄弟不懂规矩,别生气。”
韩哥没对老高生气,他冲我摆摆手示意我跟上去,我俩朝摆放尸体的地方走。
不出顷刻,我和韩哥已经来到尸体面前,我俩蹲下身子,开始仔细进行观察。
韩哥取出随身携带的手电筒,打开最大强光照向尸体,“小靳,说说你的看法。”
我顺着强光望过去,然后回答道:“单从尸体腐烂程度来看,死者的死亡时间远远超过24小时。尸体出现轻微的淡绿色,头部和颈部的腐烂程度高于别的部位,颈部有非常明显的黑色痕迹,死者有可能是被人勒死后抛尸池塘。不过,也不排除死者是被凶手活活溺死之后,又刻意制造出被勒死的假象。”
我话音刚落,韩哥又把手电筒打向尸体上虫子最多的区域,指着那些尸虫说:“如果是溺死之人,尸体上的虫子种类和一般的尸体有所区别。在水淹尸体中,目前已经统计出了5目12科20种具有法医学意义的与尸体有关的昆虫,大部分属于水生昆虫。其中不乏蜱螨目的水螨科,还有甲壳纲端足目的生物。”
我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关于水淹尸体案,我还是相对比较陌生的。
韩哥扭了扭脖子,又继续补充道:“因为尸体长时间浸泡在水中,先不论死者的真正死因。尸体呈轻微的淡绿色,并且头部和颈部的溃烂速度明显高于别的地方,是因为尸体在水中的时候,头部因为无力支撑,加上质量比别的地方要密,自然下沉很低,血液集中于头部和颈部,首先溃烂的是位于水下的部位。”
我望着尸体的胸腔处解说道:“因为水下还会遭遇昆虫侵蚀,尸体在水中时,陆上昆虫,比如丽蝇、麻蝇等,由于不适水性,所以只能在尸体没有浸水的部位开始产卵。当它们找到尸体后,水下族群就已经侵占尸体了。综上所述,死者有可能是溺死,或者死后被凶手故意抛尸。”
老高听完之后,憨笑着对韩哥说:“池塘很僻静,外带芦苇遮掩,确实是抛尸的最佳场所。”
我却不太乐观,补了一句:“若真是池塘抛尸,那尸体的腐烂速度一定会减慢。”
韩哥看着我,摇摇头说道:“小靳,如果我没有猜错,尸体腐烂程度之所以会减缓,主要是因为水中的比热容比陆地要大。简单来说,就是热量损失比空气中要快,达到了一定的保尸效果。”
老高听了个一头雾水,追问道:“那跟这个案子有什么关系?”
韩哥沉思片刻,才开口回答道:“老高,这在正常情况下来说,算好坏参半。”
老高有些不高兴了,十分不悦地说道:“正常情况?我们这案子还算正常?”
韩哥望我一眼,我顿时心领神会,整理了一下思绪,把老高拉到一旁去。
老高遭我强行拖走,韩哥再继续尸检工作。我对老高解释道:“老高,这个案子如果站在法医学角度来分析,是尸体保存比较完备,尸体告诉我们的信息就能多一点。但坏处在于尸体的腐烂程度与完全暴露在空气中的腐烂程度有很大差别,死亡时间容易判断失误。正常情况下尸体腐烂都会出现延缓迹象,也会让很多信息变为破案的致命错误。”
老高知道我不想他打扰韩哥,依然十分不解地反问我:“小靳,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唯有应付一下老高说:“老高,在水中浸泡的尸体与完全暴露在空气中的尸体有很大差别,主要原因是侵袭尸体的昆虫种类和侵袭时间。浸在水中的部分腐烂程度要远快于暴露在空气中的,因为水中亦存在嗜尸性昆虫,其中不乏鞘翅目的水龟虫科,半翅目的缘蝽科,双翅目的毛蠓科,水虻科,还有鞘翅目的埋葬甲科等,虫子种类较之于单纯暴露在空气中的尸体还要多。首先确定水中昆虫的种类,便能确认尸体所处的状态,从而判断尸体的入水时间。”
老高抓抓额前的短发,继续问我:“确认尸体的入水时间就能破案了?”
我尴尬冷笑道:“不,要先确认尸体的入水时间,才能进一步推断。”
我知道老高属于那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索性说道:“尸体若处于新鲜期的话,上面只可能有水龟甲虫科一类昆虫,但眼下尸体上还出现了丽蝇的成虫,表示不止有有一种昆虫,说明尸体已经过了新鲜期。由于现在是春夏交季,所以尸体在1~2天后就会肿胀,开始上浮。”
老高没听明白,追问道:“这样能确认死亡时间?你该不会故意忽悠我吧?”
我顿时哭笑不得,连忙补充道:“没忽悠你,我还怕你揍我呢。因为在水中,热量散失比在空气中要快得多,所以尸体腐败显然较缓慢。尸体在水中时,头沉得低,血液集中于头部和颈部,所以腐败从头、颈部开始;胁腹在死后5天或者6天才变成淡绿色。在一般气候条件下,死后6~10天,气体产生,才会导致尸体上浮。手的皮肤和脚的皮肤10~12小时后皱起,大约10天后可容易地剥下。到此时,头发松动。死后3~4周,手指甲、脚趾甲很容易取下。”
韩哥这时候恰好刚尸检完毕,冲我和老高走了过来,并补充道:“在夏天时,所需时间会减少一半,最后肌肉掉入污泥骨架崩溃。整个被水淹没的尸体与暴露或土埋的尸体相比,昆虫区系明显不同。但若部分突出水面或侵入前曾暴露一些时候,丽蝇和别的表面昆虫可以出现,淡水中与海水中的区系也不一样。”
想到这儿,我突然感觉非常不爽,盯着老高问:“负责打捞尸体的是谁?”
老高想了想,反问我:“怎么了?打捞尸体的人有问题?”
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回答道:“昆虫很容易受到惊吓,贸然打捞会把它们都吓跑!”
老高听罢,唯有尴尬一笑说:“没办法,地方兄弟不太懂法医昆虫学啊!”
“都来帮我抓虫吧。”我赶紧打开法医工具箱,将网子分给老高和另外几位警员。
因为抛尸地点是个池塘,昆虫的活动范围有限,捉起虫来应该不困难。
“记住,有些虫卵会掉在芦苇里或芦苇上,附近土壤里的虫卵都不要放过!”
我话音刚落,大家便开始抓起虫来。不过,尸体上的昆虫也极为重要,这关系到尸体上浮时间的考证。我开始配合韩哥采集尸体上的虫类。老高和一帮警员拨开芦苇荡,然后弯腰开始抓虫。我看到这场景,忍不住有点想笑—一群警察在池塘里抓虫。
“小靳,千万别出错,别逼我打你一顿!”老高弯着腰在远处捞虫,还不忘大声警告我。
我朝老高比了个OK的手势,又继续开始配合韩哥尸检,前后捣鼓了足足一小时,整个流程才算结束。而老高和地方上的兄弟们也帮忙抓到了不少虫子。总体来说,此次抓虫还算快速,虫子装了整整三个昆虫瓶,我把瓶子放在我的法医工具箱里。韩哥见状,却吩咐老高开车送我回昆虫实验室,提前做详细的昆虫尸检报告,他则留下来帮忙处理尸体的一些收尾工作。
老高自然一口答应下来,换掉身上的装备,带着我发动警车离开了案发现场。
在车上,我一直在想,韩哥为何不让我继续留在现场?难道说有什么东西不能让我知道?
老高微微侧过脸,他仿佛看穿了我心中的疑惑,主动笑着解释道:“小靳,别乱想,老韩那个人脾气比较古怪,他让你回去做昆虫检测自然有他的道理。”
我朝老高微微点头,表示理解。经老高这么一说,我又想起了自己的师父沈建国,他的行踪比韩哥还诡异,经常神龙见首不见尾,永远在关键时刻找不到人。摊上这么一个极品师父也是醉了,或许韩哥也受到了他的影响。
由于开的是警车,老高一路鸣笛基本上没怎么堵车,花了半个多小时就回到了法医中心。我拎着法医工具箱,进入昆虫实验室,准备进行池塘浮尸案的尸虫检测。
我整理好思绪,从头再来仔细推敲一遍,发现这个信息有特别大的漏洞。水龟虫的存在已经毋庸置疑,尸体在一天之内入水的可能性直接被排除。
老高去忙别的事情了。我把三个昆虫瓶从工具箱里取出来,一一摆在实验台上,每个瓶子内都有大量昆虫。在第一个瓶子里,我发现了一只外形似龙虱的虫子,但背面隆起,负面较为平坦,鞘翅具浅色斑纹,触角7节,下颚须线状,中胸腹面常有中脊突,边缘具有长毛。这只虫子我初步断定为水龟虫,也就是水龟虫科。
我在样本中发现了它的幼虫,幼虫呈黄褐色。触角有3节,单眼在头的背面,每侧5枚,上颚有齿。胸足四节,单爪,腹部8~10节,第1~8节侧面有气管鳃,末节具有一对尾突。
水龟虫科常常生活在淡水、沼泽、植物残体之中,幼虫喜欢捕食小鱼和蝌蚪为主食,虽然名为水龟虫科,属于水生科,但很多种类已经不生活在水中,只是幼虫需要在潮湿的环境下长大与进阶。
有趣的是水中尸体处于新鲜期阶段,只有水龟虫会在尸体上寄生。当然,这也只是变相证明了这个推论而已。只不过,水龟虫的成虫会在尸体上停留下来,捕食别的昆虫种类,加速自身繁衍速度。比如,双翅目侧蝇科和水虻科等较小的幼虫。所以,要想办法证明尸体上存在侧蝇科昆虫或者水虻科昆虫。
我将在尸体浸入池塘的部分采到的幼虫样本拿出来观察,幼虫的体节前缘及腹垫均有顶端角化强的多尖端小刺,围绕头节后缘有8排斜形列的小黑刺。第1胸节背面光滑,腹面前约四分之一处有八排的微刺列,第6腹节前方腹部有一节短小的棘列,第8腹节侧面棘群延伸到体侧中部,口钩与咽骨腹角大体等长,有点类似粪麻蝇和棕尾别麻蝇的幼虫。但仔细观察之后,还是有所差别。最终,我在样本中并没发现粪麻蝇和棕尾别麻蝇的成虫,估计是由于尸体处于水中的关系。
陆上的蝇类在探测水中尸体的时候,时间上会受到阻碍,由于暴露在空气中的部位空间有限,产卵量会大大降低。当幼虫想要寻找合适的地点,诸如土壤等开始孵化,主要原因是尸体在水中浸泡时间过长,大部分幼虫会被活活溺死,所以化蛹率几乎为零。
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种可能性,因为幼虫和两种蝇类的相似程度都非常高,不乏存在两种可能性,要么是前一种,或者两种蝇类都不是。如果韩哥知道我的想法,多半又会猛批我一顿。这种推测非常大胆,我却认为值得尝试。
不过,无论是水龟虫还是后面类似粪麻蝇和棕尾别麻蝇的幼虫,都不算特别重要。
水龟虫的存在仅仅证明,尸体确实长时间浸泡在水中,侧面能确认双翅目侧蝇科和水虻科其中任何一种昆虫存在;而后面的类似粪麻蝇和棕尾别麻蝇的幼虫,则只能够推断尸体上浮的时间。剩下的那些虫子才是主角,他们在打捞尸体的地方成功捕捉到水下族群,能够帮我准确推断出尸体入水时间。
我用镊子夹起第一只幼虫,放在生物电子显微镜下仔细观察。幼虫呈圆筒形,头部比较发达,头部带有眼睛,体节12节左右,拥有两端气门。我还找到了灰褐色的虫子,体上生鳞毛,乍看之下有点像蝶蛾。口器喙状胸部背部隆起,但不明显,形似小盾片圆形。这是毛蠓科幼虫的典型代表,前面的幼虫属于毛蠓科幼虫。毛蠓科在尸体入水4~14天之内才会出现,所以死者的入水时间能确定在4~14天。
我把这只幼虫放到一边,继续观察起一只还没孵化的虫卵,具有长呼吸角,就像是长触须。整体呈圆柱形白色,每节都有小型的钩刺环绕,头部和口钩灵活度较大。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头部和口钩应该可以缩入胸内,前胸气门呈圆形。腹部有8节分肢,后气门非常显眼,并且比较硬,带有骨化的迹象。
这类虫子我见过,但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了。我坚信只要确认了这虫子的种类,那么离真相又能更进一步。不过,它到底属于哪一类呢?这让我特别懊恼,假如当初能和师父多学点东西,也不会出现这样的状况了。结果偏偏在关键时刻卡住,师父早就人间蒸发了,电话根本打不通。
我开始鉴定剩下的虫子,酪蝇科的酪蝇幼虫(手部),丽蝇科的铜绿蝇(体表)。果不其然,出现了水虻科幼虫(颈部),还有一些不明状的体虱、蚤类尸体。不过,蚤类在4小时左右时却离奇复活了。还好我有个习惯,就是我研究过的昆虫就算仅剩尸体,我也会保留下来。所以,当它们就算活过来了,也能在我的掌控范围之内。
后来我才知道,蚤类生命特别顽强。若浸在水中12小时,大约1小时后便可以奇迹般地复活。浸水18~20小时,离开水之后4~5小时才能二次复活。只有泡水超过24小时,才会彻底导致脑死亡,而体虱在水中12小时左右就死了。
换句话说,刚才的蚤是4小时左右复活,以此为依据倒推回去,那它在水中的时间一定是18~20小时,至少不会超过24小时。那也直接证明了,尸体是在24小时之内被移动到池塘内。
每逢凭借尸虫推理案情到这个时候,我就会回想起师父对我说的话——当你觉得要成功的时候,越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分析下的任何可能性,一个小小的偏差或者是疏忽大意,将会带来难以预测的结果。
师父那时的眼神,我依然记忆犹新,我也相信这句话背后所蕴含的沉重代价。
果然,我整理好思绪,从头再来仔细推敲一遍,发现这个信息有特别大的漏洞。
首先,没人知道蚤是因为什么原因进入尸体,人为的可能性很大。其次,水龟虫的存在已经不容置疑。水龟虫是在人入水至少一天、多则两天的时间内便会侵入尸体,那么尸体在一天之内入水的可能性可直接被排除。
经过分析和详细整理,我成功推出以下几个结论:
第一,由于毛蠓科在尸体上被抓获,所以尸体的入水时间是在4~14天。
第二,发现了酷似粪麻蝇和棕尾别麻蝇的幼虫,但由于水中尸体不能孵化成蝇的特殊昆虫性,暂时不能确定幼虫属性,估计是粪麻蝇或者棕尾别麻蝇,亦不排除两者皆非的狗血情况。(这是尸体浮出水面的重要信息,只要能够确定幼虫的属性,那么自然就能确定尸体浮出水面的时间段。)
第三,淡水中发现一只还未孵化的虫卵,很难确定其特性。(这是尸体入水时间的关键,只要确定了虫卵的属性,尸体的入水时间就能进一步精确。)
第四,最要命的一点是,我发现了一只体长6mm的金属蓝色虫子,它形状为椭圆形,触角的基部第3~5节赤褐色,棒节3节,末节最大,呈方形。前胸背板宽,前端窄于后端,后缘角钝圆,小刻点密生。足为赤褐色,腹部腹面全呈深蓝色。
想着想着,我又从实验台下的柜子里翻出一个瓶子,二者进行对比,居然一模一样!
瓶中之虫子是师父在病房中专门所赠,与我在杜飞车祸案中发现的虫子几乎如出一辙。
不过,这只虫子除了捕食其他种类的昆虫之外,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样。难道这虫子真的如我表面上看到的这样简单吗?我看了看时间,这个时候韩哥应该离开了命案现场,回到法医中心进行尸体解剖。百般无奈下,我只有带着资料和昆虫样本去法医中心问韩哥。
果不其然,我抵达法医中心时,同事告诉我,韩哥正在冷藏库解剖尸体。我换上法医工作服,进入他所在的解剖室。站在一旁,见他一脸严肃的样子,我生怕一个不小心惹到他,连大气都不敢出,更别说找他问东西。
韩哥根本没搭理我,仿佛我是个透明人,依然边解剖边喃喃自语道:“死者脖子上有黑色的印记,已经深入皮肤,并且发现了麻绳碎片,余下部位除了被虫子咬出的小孔之外,没有发现其他伤痕。初步断定这是死者致死的原因。”
“韩……韩哥。”我鼓起勇气打断了他,“我有个问题,能请教你一下吗?”
我赶紧将资料和样本给韩哥说:“你知道这两个样本的品种吗?”
韩哥将手上的工作停了下来,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我太明白韩哥的意思了,二话没说,我带上自己的东西逃出了冷藏库,因为韩哥最讨厌被人打扰解剖工作。我拦了辆车准备回自己的小窝,突然一条消息进入我的手机:朋友,我知道你最近遇见了难题,我给你留了东西在你家门口——NASA。
我看着这条消息,久久回不过神来。NASA怎么知道我遇见了难题?付了车费下车后,我带着怀疑以最快的速度跑回去。结果,一个黑色的包裹正躺在门口。我连忙拆开包裹,里头仅有一个信封。
我打开房门并反锁上,然后打开了信封,信上写着:大头金蝇,丽蝇科金蝇属,成虫体长大型,侧额底部色泽较暗,上有金黄色粉被及黄毛,触角枯黄,第三节(中间省略)……3龄幼虫,体节前缘及腹垫均有顶端强化的多尖端小刺(中间省略)……口钩与咽骨腹角大体等长。(注:3龄幼虫与粪麻蝇和棕尾别麻蝇的幼虫极其相似。)
黄猩猩果蝇,果蝇科,体型较小,成虫体长2~4mm,黄或黄褐色。头具一对前曲眶鬃和一或二对后曲眶鬃(略)……卵具长呼吸角,幼虫纺锤形或圆柱形,近白色(略)……成虫喜腐败发酵味,往往在腐烂植物附近活动。
而且还有黄猩猩果蝇的产卵数与频率,附带一张关于温度与昆虫的发育时间的表格。
第一,与粪麻蝇和棕尾别麻蝇的幼虫极其相似的幼虫其实是大头金蝇的3龄幼虫。按照退蛹计算,没有化蛹的成蝇,这就是第一代。当时的天气预报的温度是27℃,发育成3龄幼虫需要3天的时间。但是,昆虫活动微环境的温度会有所上升,实际温度在30℃左右,那么大头金蝇发育成3龄幼虫需要2天的时间。
尸体处于水中分为6个阶段,分别为新鲜期、漂浮早期、漂浮期、进一步腐败期、漂浮末期、沉默残存期。值得注意的是,新鲜期尸体上只会存在一种昆虫,那就是水龟甲虫。但是,尸体上面出现的昆虫种类超出了我的预想,明显已经超过了新鲜期。
一两天之后,尸体就会肿胀而漂浮在水面上,达到漂浮早期,这就为丽蝇寻找到尸体提供了条件。所以,只有在漂浮期的时候,丽蝇属才会在尸体上产卵。所以,我们发现尸体的时候正处于漂浮期。
也就是说,尸体上浮的时间也就是上浮早期的时间是在3天前。
第二,那只虫卵是黄猩猩果蝇的虫卵。由于水中尸体不能化蛹的特性,所以不难得出黄猩猩果蝇已经完成了一个世代。黄猩猩果蝇在30℃时,从幼虫发育至成虫的时间为165小时,换算下来就是6天左右。也就是说,尸体的入水时间精确到4~6天之前。最终结论是:尸体的入水时间在4~6天之前,上浮的时间是在3天前。因为上浮时间确定,所以往前推,尸体的入水时间是在4~5天前这两天之间。
我又立马赶回法医中心,恰好这时候韩哥也解剖完尸体出来了,在填写尸检报告。
韩哥坐在我对面,他写完报告后说:“尸检结果是,死者死于5天前。以此为凭尸体的入水时间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在4天前,那么凶手是等死者死亡一天之后再将死者投入池塘;二是5天前当场杀害投入池塘。”
我点了点头把自己的发现也讲出来,刚好与韩哥推测出来的时间吻合,接下来就要开始进行失踪人口调查了。由于死者是女性,把身高和年龄等特征整理出来,这样能缩小找人范围,消失时间段也有了,搜查起来难度会降低不少。
老高立刻找领导打了个申请,在死者的时间段和池塘附近的区县展开大范围搜查,其间我和老高也多次走访,看能不能遇见意外目击者,结果都是无功而返,整个搜查工作持续了4天左右。
直到第5天,老高打我的电话并告诉我,有一个叫孙爱珍的老太太前来警局报案,声称自己的女儿失踪多日。我很快赶了过去,一踏进门就听见有老妇人哭泣的声音。转角便见审讯室里,老高端了一杯水给老太太,说道:
“孙女士,您别急,告诉我,你女儿离家那天的穿着打扮是怎样的。”
孙老太太愣了愣,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给老高,老高接过照片一看,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姑娘,身着黄色连衣裙,五官凑在一起还算好看,酒红色长发,笑起来时脸上有两个小酒窝。
“孙女士,您先在这坐一会儿,我拿照片给警察同志查一查相关信息。”老高将照片发给了局里的信息调查科。
“好,警察同志你们一定要帮我找到我女儿啊,拜托你们了!”孙老太太说着就哽咽了,差点又哭出声来。虽然她静静地坐在位子上,但那双长满皱纹的眼睛满是焦虑,苍老的双手交织着,两腿也开始不自觉地颤抖。
我看得出来,老太太其实非常担忧,正在努力地控制自己的情绪,但如果稍有一点刺激,她那根紧绷着的弦就会断掉。我在一旁不忍心,握住了她的手,试图给她一些安慰。
15分钟之后,老高从办公室拿了一张纸出来,脸色却不太好看,他说:“信息调查科反馈了关于照片扫描的信息。”
我顿时心头一紧,问道:“什么信息?”
老高看了一眼孙老太太,又看向我,并冲我使了个眼色,我立刻会意,和他走到室外。老高这才说:“前几日池塘浮尸案的那个女人的头骨模型和孙老太太的女儿的完全匹配。”
我惊讶不已,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剩目瞪口呆。老高苦着脸,眉头紧锁,眼下到底该如何与老太太说她的女儿已遭人杀害?
我们回到审讯室,老高坐在孙老太太的对面,问道:“孙女士,您的女儿失踪时穿着什么衣服?”
孙老太太闭着眼睛,仔细回想了一下,良久之后,她摇了摇头,“我……记不清了,人老了记忆不太好了,医生说我有初期老年痴呆症,以前都是丽丽带我出门和回家的。”
我坐在老高身旁,我们彼此相视一眼,又看了一眼满是担忧和期盼的孙老太太,心中泛起了一阵酸楚。室内一时沉默了,孙老太太见我们面色凝重,紧张地问:“警察同志,你们是不是有什么消息了?请你们如实告诉我,我女儿现在在哪里?”
我斟酌了一下语言,才开口说:“孙老太太,您千万别激动啊,是这样的,刚刚我们得到个不好的消息,您的女儿孙丽丽……被人杀了!”
孙老太太惊愕极了,双眼睁得老大,两行眼泪一下就落下来,她强撑着桌面站起来,老高担心她摔倒便去扶她。没想到孙老太太忽然像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抓住老高的手臂,神情非常愤怒,大喊道:“一定是任天!那个烂赌鬼见财起了歹心,把我的丽丽杀了!我的丽丽真是命苦,好不容易能享受生活,却遭此厄运!老天爷真是待我们母女不公啊!”
孙老太太说到最后大哭起来,我和老高听得一头雾水,但大家都知道池塘浮尸案的转折点来了。老高便安慰老太太:“孙女士,您先别哭,冷静一下。您要说清楚其中的来龙去脉,为我们提供线索,我们才能早点抓住凶手,给孙丽丽一个交代!”
孙老太太一听,立马停止了哭泣,她认真地点点头,擦干脸上的泪水,说道:“对!警察同志,你们一定要快点把任天抓起来!对了,还有蒋菲,一定是他们害了我的丽丽!我一个妇道人家只能求你们帮忙了。”
孙老太太说着就要下跪,我连忙扶住了她,并问道:“任天和蒋菲又是谁?为什么要杀你女儿?”
老高递了一包纸巾给老太太,郑重地点点头,安慰道:“好!您平复一下心情,我们听你慢慢说清楚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我向您保证,只要能确定任天有犯罪动机,我绝对以涉嫌谋杀为由,逮他回来审讯!”说完,老高拍了拍自己的胸膛,信誓旦旦,令人不得不信。
老太太抽出一张张纸巾擦眼泪和鼻涕,情绪逐渐平静下来,她那双眼睛流露出浓烈的悲伤,似乎想起了很多不美好的往事。
蒋菲趁着夜色跟任天联手把孙丽丽杀死,先把尸体放在家中车库的小车后备厢里,隔一天之后的晚上,才开车把尸体抛到一个池塘之中,以为这样便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孙丽丽从小和母亲孙爱珍相依为命,她工作稳定后,便将母亲接到南明市和自己一起生活。而孙丽丽和任天本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同在南明市工作,因某一次的校友聚会上两人谈得投缘而在一起。当时任天的公司成立三年了,而孙丽丽只是一家普通公司的小白领,他们恋爱一年后顺其自然地结了婚。
结婚那天,孙丽丽邀请了自己的闺蜜蒋菲来当自己的伴娘。蒋菲和孙丽丽认识多年,是高中同学,但蒋菲高考时落榜,上了三流大学,毕业之后,她一直在公司当文员,不求上进,却很爱花钱打扮自己,也爱在很多男人之间游走。
婚礼那天,是任天和蒋菲第一次见面。当晚,任天喝得烂醉,孙丽丽也喝得五分醉,她便叫蒋菲来帮助自己一起把任天扶到新婚房的床上,谁知孙丽丽不胜酒力,和任天同时醉倒在床上,睡得不省人事。
蒋菲见房里没有其他人,放肆地解开任天的衬衣扣子,眼中却流露出了悲伤之色,“怎么会是你?你怎么可以和孙丽丽这种普通的女人结婚呢?”
孙老太太招呼客人回家后,路过新婚房时,透过门缝看见蒋菲低头要吻任天,她立刻故意咳嗽两声,蒋菲猛地一抬头,眼中闪过一丝慌乱,装作若无其事地微笑着走出房来。孙老太太瞪了她一眼,并提醒她注意自己的身份,朋友之夫不可欺。
蒋菲点了点头,拿着沙发上的包包,慌乱地离开了孙丽丽的婚房。
在那之后,孙老太太见过蒋菲多次故意和任天亲密接触,也提醒过孙丽丽要提防蒋菲横刀夺爱,却被新婚的幸福冲昏头脑的孙丽丽认为是孙老太太多心了。然而,两年后,任天的公司倒闭了,他整日喝得酩酊大醉,一蹶不振。每日孙丽丽下班回到家,都要面对冷冰冰的屋子,再也听不见家人的笑声。
更糟糕的是,某日孙老太太出门散心,却看见蒋菲和任天在商场里买婴儿的衣服,蒋菲还时不时托住自己微微隆起的腹部。孙老太太见自己的女儿平日里压力大,一时之间没敢把那对狗男女的事告诉孙丽丽。也是这时,孙丽丽被同事怂恿,去买了一张彩票,谁知竟中了大奖。
那晚,孙丽丽兴冲冲地跑回家,想拿这份奖的所有现金资助任天东山再起。可一出公司的大门,天空就下起了倾盆大雨,她打电话让任天来接自己回家,任天的手机却一直没有打通。南明市每逢下暴风雨,马路上总是容易积水,也很难打到车。待她冒雨回到家时,已经成了落汤鸡,患了感冒,很快便睡着了。
半睡半醒之间,她接到一个匿名电话,那头的人告诉她,自己怀了任天的孩子,希望他们尽早离婚。待她清醒过来要问话时,那头的人一下子挂断了电话。那一夜,她没再入睡。
次日清晨,任天回到家,在孙丽丽的逼问下,他们吵了起来。孙老太太被吵醒,坐在客厅都能清楚地听到,他们为了蒋菲在闹离婚,渐渐地,两夫妻开始在争一张彩票。
我和老高越听越愤怒,却只能忍住不吭声,暗自骂任天这个浑蛋!
孙老太太至今想起,依旧愤懑不已,她的眼神渐渐变得凌厉,仿佛任天和蒋菲就在她面前一样,恨不得用眼神杀死那对狗男女!
“我记得,当时任天和丽丽闹离婚,他们谈到了婚前财产,可能是任天看见了那张中了大奖的彩票,就想要得到一半的奖金,但是丽丽不愿意拿自己的钱去给负心汉养他的情妇和私生子,任天一气之下就摔门而出。”
几天后,任天气冲冲地拿着离婚协议书回来,说要找孙丽丽理论。孙老太太一看离婚协议书,原来是孙丽丽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特意找了律师立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其中有一条清清楚楚地写着——任天婚前与其他女子同居并有一子的违法行为。如此一来,只要孙丽丽有任天违法的证据,那么任天不但得不到财产,还有可能坐牢。倘若任天愿意私下解决这个问题,两人好聚好散,孙丽丽便不会将这份离婚协议书寄给法院。
孙老太太和任天坐在沙发上,两人一言不发,只等孙丽丽下班回家。
孙丽丽一回到家,任天就指着她的鼻子大喊大骂,还说了威胁她的话。
老高忍不住打断孙老太太的回忆,问道:“孙女士,任天当时说了什么威胁的话?您要说清楚,这也是他犯罪的动机之一。”
孙老太太目光非常坚定,脸上却露出一丝恐惧,说道:“他当时说,如果丽丽不分一半的财产给他,就一定会后悔!我记得很清楚,他当时指着我们,面孔狰狞,看起来就像个神经病人。”
我也忍不住好奇心,问道:“那你为什么肯定蒋菲也是凶手之一呢?”
孙老太太不屑地哼了一声:“那个丫头不求上进,工资一直很低,却总是爱买大品牌的衣服和化妆品,常常围绕在男人之间,而且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找个有钱的小开嫁了。”
接下来,无须孙老太太多言,我们也能想出来她要说的话。而且老高从警多年,见过的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
蒋菲以为自己就要梦想成真了,谁知任天一不小心破产了,偏偏又在这时怀上了他的孩子,而蒋菲却被爱情和母爱冲昏了头脑,即便穷也坚持和任天在一起。
但贫贱夫妻百事愁,孕妇没能得到最好的待遇,怀孕期间脾气又差,更令蒋菲委屈的是,她没有得到一个应有的名分。他们肯定也为任天和孙丽丽离婚的事吵闹过,终于有一天蒋菲忍无可忍,在雨夜用任天的手机打电话给孙丽丽,却在第二日得知孙丽丽中了大奖。
这对穷男女顿时起了贪心,想要从离婚中捞孙丽丽一笔钱,好来一解燃眉之急,没想到迎接他们的却是孙丽丽的律师函。这下他们钱也得不到了,任天还要背负罪名坐牢,两人恨极了孙丽丽,联手将她杀害了。
“警察同志,你们一定要把这对狗男女抓起来,任天……任天今天一大早冲进我家,就把丽丽的彩票抢走了!你们看,这是我被他推倒在地的伤痕,这些都是他的犯罪动机啊!”孙老太太抓住我的手,又把她自己手臂和腿上的伤展示给我和老高看。
“你别担心,我们马上就派人去抓!”老高说着就去隔壁的办公室打起了电话。
我去医务室拿了些红药水,替孙老太太抹伤口,却听见孙老太太伤心地哭起来:“我的丽丽啊,你就这样走了,留我一个孤寡老人在世上活着有什么意思啊!”
忽然,孙老太太甩开我的手,猛地站起来接连后退几步,她惊恐地看着我,大声喊道:“任天!你这个王八蛋,你别过来,是你!是你害了我的丽丽,你还我的丽丽,我要掐死你!”
话音刚落,孙老太太猛地朝我扑来,那双骨瘦如柴的手用力地掐住了我的脖子,她脸上的神情非常扭曲,看得我惊恐不已,想要发声向老高求救,却感觉自己要背过气去了。
老高不经意间看了一眼我们,诧异地挂了电话,快速地跑过来,费力地把孙老太太的手拆开,并从背后抱住了她。孙老太太很是激动,一边朝我大声咒骂,一边拳打脚踢,最后被老高抱去了别的地方。
过了一会儿,老高走过来,担心地问我:“你没事吧?我刚打医院的电话,把老太太送去治疗了。”
我摇摇头,“我没事,老太太可能是受刺激过大,神经有点失常了。”
老高见我没事,便说他已经安排警员去逮捕蒋菲跟任天,以涉嫌谋杀罪将二人带到警局审讯。我悬着的那颗心总算落了下来,一想到孙老太太变了一个人的模样,就心有余悸,便早早向老高告别,回自己的小天地去了。
没过多久,老高单独审讯了蒋菲,经过一番心理战之后,蒋菲才承认了罪行,并把原因娓娓道出。原来,任天是她的前男友,没想到他们三年后再相遇,任天已是一个公司的老板,却娶了孙丽丽那样相貌普通,脾气又不好的女人,她不甘心,一直找机会接近任天。直到某一天,任天和孙丽丽吵架,她去陪任天喝酒散心,两人一夜之间旧情复燃,蒋菲就在那晚怀上了孩子。
蒋菲说,现在她和任天是真心相爱,既然任天和孙丽丽没有爱情,就应该离婚,而不是拖着任天不放手,因为她才是任天真正的妻子,她必须为自己和孩子争取一个名分和美好的未来。
于是,她在雨夜打电话给孙丽丽,要求他们赶快离婚。可第二天,孙丽丽不但与任天大吵一架后就闹着要离婚,还扬言中的高额奖金,一分钱都不会分给任天。
蒋菲气不过,趁着孙丽丽加班回去得晚,在漆黑的夜里跟任天联手把孙丽丽杀死,先把尸体放在家中车库的小车后备厢里,隔一天之后的晚上,才开车把尸体抛到一个池塘之中,以为这样便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最终,二人依然难逃法网,要等待法律的制裁。
老高告诉我这些话时,我不由得想起了那句话——只要你犯了罪,就会留下线索,迟早会有真相大白和付出代价的一天。案子虽破了,孙老太太却因此神志不清,被我们安排到了精神病院,人间最大的悲剧莫过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