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整顿八旗,调解满汉

雍正大为失望,痛骂这些八旗子弟,最后强迫他们去耕种。强扭的瓜不甜,这些八旗子弟过去后,不安分守己好好生产,反而偷偷卖掉牛、农具,出租井田。井田制实行十年后,雍正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失败。

解除旗主权力

八旗制度是努尔哈赤首创的,在创立之初,旗主分别由努尔哈赤的子侄担任。

旗主与旗下的关系过于密切,皇帝如果要发号施令的话,必须通过旗主。这就留下了一个隐患,如果皇帝跟旗主的关系不好,有可能会出现尾大不掉的情况。对于那些威信很足、皇位坐了很长时间的皇帝还好说,但如果是新君即位,威信不足,如果旗主中有人抱成一团,拥护其他人,那就危险了。

由于旗主的位子是世袭的,旗主与旗下的关系就更密切了,这对皇权来说是一种潜在的威胁。雍正是一个非常专制的皇帝,对他来说,任何威胁到皇权的东西都是不应该存在的,只要他发现了,一定会全力铲除。

从清太宗皇太极开始,清朝的皇帝们就在谋求削弱旗主的权力,毫无疑问,这是对创始者努尔哈赤思想和制度的一种背叛,但也是形势所趋,不得不为的一种手段。皇太极和顺治将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升为上三旗,由皇帝直接领导。剩下的五旗称为下五旗,依旧由各旗主掌管。

康熙时期,进一步剥夺旗主的权力,他让自己的儿子胤祐管理满、蒙、汉正蓝旗三旗事务,等于是取代原来的旗主。事实上,雍正继位之后,八旗旗主的势力已经非常衰微了。但对雍正来说,只要八旗旗主还有影响力,他就不能不动手改革。

刚开始的时候,雍正继承康熙的思想,任用自己相信的皇子和王公管理八旗事务,比如,他让康亲王崇安管理正蓝旗三旗事务,十七弟允礼管理镶红旗。尽管这些人都是他钦点的,但他仍然发现很多不完美的地方,无论是崇安还是允礼,身份都相当高,管理各旗后,地位攀升,有时候自己的命令也未必能很好地下达。雍正感觉到代理人与自己的矛盾,大权有被分割的感觉。而且,他任命的这些人往往与各旗都统发生摩擦,由于权限不明,这是难免的。

六年,雍正取消了崇安、锡保、德昭等人管理旗务的权力。七年,雍正任命庄亲王允禄管理镶白旗满洲都统;九年,改允禄管理正红旗满洲都统事务;十年,任命平郡王福彭管理镶蓝旗满洲都统事务。这是一项改革,管理都统事务跟管理旗务有所不同,管理都统事务相当于一个兼职都统,管旗务的相当于旗主,都统必须听命于旗主。都统是一种官职,不能世袭,也不是终身制,由皇上任命,属于流动的官职。

雍正的这个政策实际上就是取消八旗的旗主,换句话说,以后不需要旗主了,每个旗设置一个最高长官,这个长官跟其他官员一样,随时可能被调走。

就这样,雍正又不动声色地剥夺了八旗旗主的权力,这权力回到了谁的手中?皇帝,大权独揽一人之手。

剥夺了王公们的统治权不说,雍正还进一步给他们限定,禁止他们在八旗中挑选人员到自己的府中做差役,最多只能挑选一些人当护卫。如果想弄一些人做包衣,必须上奏申请。下属如果犯罪,王公要及时上奏,交给刑部处理。也就是说,王公们不断失去了八旗的统治权,连袒护下人和处罚下人的私权都没了。类似的规定还有很多,最终的目的是告诉王公们,在国法面前没有家法,这个国家,我雍正一个人说了算。

此外,雍正严禁王公们勒索属下。雍正元年,一些王公的门人到外省做官,王公们便伸手向他们勒索。雍正清楚,这样一来,势必导致这些人在地方上贪污受贿,所以严令禁止。

第二年,有人揭发公爵星尼向门人王承勋勒索了几千两银子。雍正非常重视,对王公大臣们说:“星尼不过是一个公爵,王承勋也不过是州县级别的小官,就勒索了几千两银子。如果勒索者是王公,门人是地方大员,那这银子不知道多少能打得住?以后,这种事情必须禁止,如果发现了,将裁掉下五旗王府佐领下人,永不叙用。”

雍正是一个真正有治国头脑的人,他对王公下手,一方面是为了乾纲独断大权独揽,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稳定,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收回王公的权力是反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如果腐败只是从官僚阶层入手,显然只是触到腐败的表面。

解决八旗生计

八旗在清朝属于上层阶级,在人们常识里应该不存在生计问题的。

确实,在清军入关之初,八旗人口很少,大家都是官僚,有俸银有耕地,生活根本不是问题。但是,雍正继位之后,入关已经八十多年,八旗人口大量增长,官职和兵额都有限,加上汉族、蒙古官员的加入,留给八旗子弟的官位更少了。而且,清政府有个非常荒唐的规定,八旗子弟除了当官和当兵,不能从事其他职业,这表面上是让他们当贵族,无形之中却让他们的生存能力退化。

八旗子弟由于长期和生产绝缘,加上生活上又喜欢比排场,导致他们入不敷出,生活艰难。这些问题当然也逃不过雍正的法眼,他屡次批评八旗子弟丢掉尚武的传统,追求享乐主义生活。而且,雍正知道八旗子弟最喜欢逛戏园子,经常喝酒赌博,成天斗鸡斗蟋蟀,其中很多人靠着变卖祖产过日子。

清朝毕竟是靠八旗起家的,如果八旗堕落下去,雍正担心国本受损。为了防止旗人堕落,雍正严禁八旗子弟斗鸡酗酒,号召旗人崇尚节俭。这些口号当然起不到什么大的作用。雍正五年,顺承郡王锡保报告说,贾富成偷了军粮,还向人放高利贷,雍正命他追查,将追查得来的粮饷奖励给破获这案子的官兵。

六年,雍正在京城附近设立二十四个八旗米局,专门调查禄米的买卖,雍正想通过这种方式限制八旗子弟的靡费。真可谓用心良苦,简直像八旗子弟的严父,可惜子女不争气,父亲再严也不管用。

为了保证八旗子弟的温饱,元年,雍正从内帑中拨出八十万两银子,分给八旗。这种资助对于奢侈的八旗子弟来说,不过是杯水车薪。

八旗的兵额是固定的,但人口却一直在增长,于是多余的人丁越来越多,这些八旗子弟又不会干其他的营生,所以生活越来越差。雍正想通过扩大兵源解决这些人的生活问题,可惜政府财力有限,只能增加一点,这对八旗子弟来说,也只能解决很少一部分人的生计问题。

当然,八旗有田地,八旗庄田属于公田,旗人有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论理是不能随便买卖的。当使用的时间一长,他们也就变成了实际拥有者,所以很多人将田产典卖。雍正追查这件事时,考量到买卖旗地沿袭已久,不便依法惩治,但又不能不管。最后,雍正决定动用内库的钱,将卖出的地按原价赎回,雍正限定原业主在一年内赎回,过期不赎,可以让八旗内的其他的人赎回。雍正这么做目的是保住旗人的产业,不让这些田地流失。

雍正的这些措施仍然无法挽回八旗子弟的堕落态势。雍正还通过屯耕的方式,鼓励八旗子弟自食其力。雍正在热河开垦了三处屯田,挑选了八百个没有产业的八旗子弟前去开垦。后来,雍正又在喜峰口设置屯田,让八旗子弟去经营。

雍正还实行井田制,在京城以南的霸州、永清、固安、新城等地划出大量的土地作为井田,让没有产业的八旗子弟前去耕种。每户人家给一百亩私田,十二亩半公田,私田在外,公田在内,另外给十二亩半的地方给这些人盖房子。甚至给每户人家发放五十两白银,购买耕牛、农具、种子。私田收入归耕种者,公田收入归公。这么好的政策,居然没有几个八旗子弟愿意去。

雍正大为失望,痛骂这些八旗子弟,最后强迫他们去耕种。强扭的瓜不甜,这些八旗子弟过去后,不安分守己好好生产,反而偷偷卖掉牛、农具,出租井田。井田制实行十年后,雍正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失败。

可以说,雍正为解决八旗生计问题殚精竭虑,可惜无法挽回旗人的颓势,只是减缓了旗人退化的速度。

调解满汉矛盾

满汉矛盾在整个清朝一直存在着,在清初和清末最为突出。雍正曾经感叹,其他朝代结束了,改朝换代时前朝宗室都会对新朝表示臣服,唯独清朝取代明朝,许多不法分子打着明朝宗室的名义造反。

雍正元年九月,雍正说他发现了一道康熙不曾发出的谕旨,谕旨称赞朱元璋统一华夏,文韬武略,连唐宗宋祖都比不上,所以派人寻访朱元璋的后裔,供养其后代。第二年,雍正找到正定知府朱之琏,说他是明朝后裔,让他负责明朝陵墓的祭祀。

朱之琏是朱文元的后代,朱文元是明朝宗室简王的后代,在松山战役中被俘,入了八旗。雍正拿朱之琏做文章,就是为了表达满汉一家的思想,让大家拥护清朝的统治。

在雍正朝,仍然有汉人借朱明的名义造反。甘凤池两次被抓住,释放后,坚持不懈地从事反清活动,世人风传甘凤池气功了得武艺高强,越传越神,很快甘凤池就成了反清的领袖。甘凤池身边有一个叫周昆来的人,本姓朱,据说是明朝宗室的后人,曾在苏州见过朱慈焕,互相认了亲。

李卫及时发现了甘凤池的活动,安排间谍打入对方内部,甘凤池等人相继被逮捕。

雍正一手打击反清运动,一手抬高明朝后裔的地位,意在向世人表明,大清和明朝后代并不是水火不容的,造反者纯粹是无理取闹。

直隶一带,满汉的矛盾尤为突出。因为这里是旗人的聚集地,旗人仗势欺人,与汉人经常发生冲突。

雍正元年,直隶巡抚李维钧密奏房山县的庄头李信和宛平县的庄头索保狼狈为奸,霸占地盘,抢夺居民的牲口,还发放高利贷,勒逼百姓,抢占民女,殴民致死。雍正让李维钧严查,为受害百姓出气,雍正清楚,像这样的事情往往与上面的王府有关联,所以告诉李维钧不必有任何忌讳。

尽管如此,李维钧还是有所顾忌。李维钧是汉人,如果惩治旗人,担心遭到王公贵族们的报复。雍正再次表示,让他放手查办,秉公执法。在雍正的大力支持下,李维钧才放开手脚,处理作案的分子。

对于违法作恶的人,雍正向来不姑息,哪怕是皇亲贵族八旗子弟。康熙末年,旗人许二打死汉人刘国玉,雍正刚继位,本来新皇登基一般都会赦免犯人。但雍正却不赦免许二,他认为许二仗着自己是旗人行凶作恶,情节恶劣,如果不处决的话只会纵容更多的旗人犯罪。

清军入关后,旗人和汉人在法律上从来没有平等过。汉人如果犯了流放罪必须老老实实地充军,旗人却可以改为枷号、杖责,实际是减轻刑罚。雍正觉得这种政策跟自己的法制思想不太一致,遂召集大臣商议让旗人和汉民同等处置,废除折刑法。

一些大学士提出反对意见说,这个法律虽然不太好,容易让旗人犯罪,但是满人和蒙古人缺乏谋生之道,如果把他们发配,他们恐怕很难生存下去。雍正一听,没办法,还是按照既有方针办事吧!

在官僚集团中,也存在民族歧视。满洲官员瞧不起汉族官员,这是清朝历来的制度决定的,满官比汉官享有更多的特权。雍正对此却说:“在朕的眼里,满汉官员皆为一体。朕对臣下极为公平,从来不看其他的东西,就看这个人能力怎么样。”

清朝的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等高官,满汉都可以担任,但主事的,却一定是满人。譬如,军机大臣可以是汉人,但首席军机大臣一定得是满人。当然,也有一些例外,像张廷玉这样深受雍正器重的汉人,就可以担任主事的,比满人尚书的职位还高。

雍正六年,上朝的时候,张廷玉不敢走在满人傅尔丹的前面,虽然论官职张廷玉要高一级。张廷玉向雍正请求让傅尔丹走在自己前面,但雍正不同意,一定要张廷玉走在前面。

对于满汉官员的矛盾,雍正并没有过分偏袒满人。譬如,杨文乾担任广东巡抚的时候,广州将军石礼哈和官员阿克敦、常贲、官达等人想谋害他,被雍正窥破,痛骂了他们一顿。

雍正曾自豪地说:“朕治下的官员什么样的人都有,有满人迈柱,也有汉人李卫、田文镜、杨文乾,他们虽然出身不同,但都能竭忠尽力。至于那些挟私倾轧的小人,不管是满人汉人还是蒙人,在朕这里都得不到重用。”

雍正的潜台词是:朕是一个非常英明的皇帝。

但清朝满人官员占据优势是个不争的事实,即使满官是汉官的下属,往往也瞧不起自己的上司。雍正知道这是满人的积习,对此非常警惕。

雍正说:“天之生人,满汉一理,其才质不齐,有善有不善者,乃人之常情,用人惟当辨其可否,不当论其为满洲为汉人也。”

这并非雍正的真实想法,让我们看看雍正是如何对宗室大臣说的吧:“我希望你们中能够多一些有出息的人,如果宗室里有一个有出息的人,就等于是满洲里有一个有出息的人。如果满洲里有一个有出息的人,汉人里也有一个有出息的人,我一定先用满洲里有出息的人。”

雍正用人的原则是:先把机会留给宗室,然后留给满人,再次留给汉军中人才,最后才留给汉民。前提是得有才能,如果宗室里没有合适的人才,只好在满人里挑选,满人里没有,就在汉军里挑选,汉军如果还没有,就在汉民中挑选。

在调解满汉矛盾方面,雍正确实作出了一些措施。但他的根本思想还是满汉有别,维护满人的统治地位。譬如,雍正极力维持满族的语言文字,担心有一天汉化后,满洲文化会消亡。他这种担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历史的直觉。而且,雍正禁止满汉通婚,想维护满洲的独立地位和统治地位,这等于是螳臂当车,逆流而动。雍正本人就有汉人血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