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杂家(与张可为君合作)

(一)绪言

(二)战国末至秦汉思想统一运动之历史的原因

(三)战国末期之道术统一说

(1)荀子之王制论

(2)《庄子·天下篇》之道术统一说

(3)韩非子“言谈者必归于法”之主张

(四)总论杂家

(五)《吕氏春秋》

(1)方术统一论

(2)义利论

(3)反“非攻”及薄葬等主张

(4)余论

(六)《淮南内篇》

(1)道无为

(2)本末说的道术统一论

(七)汉代其他各家之杂家倾向

(八)余论

一 【绪言】

这篇文章的主旨,是打算说明在战国末期到秦汉之际,中国思想界有一种“道术统一”的学说,在思想家与政治家之间流行着。当时的思想家与政治家有一种思想统一的运动。“道术统一”的学说,即是在这种运动中生出来的。有这种运动,有这种学说,思想界中即生出一种新的派别。此新派别即是《汉书·艺文志》所谓《杂家》。

“道术”一词,照《庄子·天下篇》所与的意义,差不多与西洋有一部分哲学家所谓“真理”一词范围相同。(他们写这个字的时候,第一个字母,是要用大写的)大概言之,道术是对道而言,道是万事万物的总原理,对于此总原理的知识,就是道术;道术是对于道的知识,故有时亦简称曰道。荀子对于此所谓真理,即只称之曰道,而不称之曰道术。道既然无所不在,所以道术亦是无所不包。人所有的一切知识,以及各家的学说,都可以说是道术的一部分,可以说是从道术分出来的。《庄子·天下篇》说:“道术将为天下裂。”从道术裂出来的知识或学说,都只是整个的真理之一部分,即《天下篇》所谓“方术”。

凡以为有如此的道术,而自道术的观点,以批评,统一各派学说者,其主张我们称之为“道术统一”说。不以为或不说有如此的道术,而从别的观点,以批评,统一各派学说者,其主张我们称之为统一思想或统一方术。

二 【战国末至秦汉思想统一运动之历史的原因】

自春秋讫汉初,中国历史的趋势,在政治方面说,是统治机构由多元的变成一元的,由分散的变成统一的。自春秋时起,尤其是春秋以后,中国旧有的封建诸侯,各把自己的“国”做单位,在国内削灭了贵族,即所谓“家”的势力,集权中央,在国外则吞并弱小,巧取豪夺,以扩大疆土。这些国家,每一个都在有意地或无意地,企图完成这统一政治机构的历史使命,用当时的话说,就是说要企图去“王天下”。这种趋势,在战国末年更为显著,而一般人也希望这种趋势,能以成为事实。孟子说“定于一”,正是表示这种希望。

自春秋以降,各家学说的兴起,本来都是打算解决当时的各种问题的,都要“救世之弊”。因其所见不同,主张各殊,而又皆求其能得用于君,得行于世,所以就不免争辩。各家学说,愈趋完整,派别之分,越发显然,争辩亦日益激烈。春秋时代,孔子只说:“道不同不相为谋。”战国初期,孟子就主张:“能言距杨墨者,圣人之徒也。”善于“知言养气”的孟夫子,在那时代,就不得不实行“理论斗争”了。

到了战国末期,统一的局面,已有眉目。一元统治的政治机构的理想,渐渐具体化。思想界对于百家分歧冲突的局面,亦渐感觉不满了。第一个使各家都不满意的,是分析坚白同异的辩者。荀子说辩者之学是“不急之察”,又叫它做“奸”道。他说:“若夫充虚之相施易也,坚白同异之分隔也,是聪耳之所不能听也,明目之所不能见也,辩士之所不能言也。虽有圣人之知,未能偻指也。不知无害为君子,知之无损为小人。”(《荀子·儒效篇》)至于庄子、韩非,虽其观点与荀子不同,学说各异,而其主张取消辩者之学大家倒是一致。庄子从知识论出发,指出所谓“辩者之囿”,说惠施“辩之不足,益之以怪,能服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天下篇》)韩非从治国的观点出发,说:“好辩说而不求其用,滥于文丽而不顾其功者,可亡也。”(《韩非子·亡征》)这种对于辩者一致的攻击,即表示当时人对于各家“理论斗争”之厌恶,亦即是当时思想统一运动之表现。

思想统一运动,其兴起大概是由于下列三种情形:

第一,从历史上看,就统治者说,思想统一是必需的。因为统治者一方面在决定政策上,必需有一个一贯的理论根据,一方面在政策施行上,也需不受太多的庞杂不一致的批评,所有的统治者,大概都是主张思想统一的,自战国至秦汉,政治上既趋向“大统一”,所以统治者亦提倡思想统一。

第二,有许多人相信真理,尤其是有些哲学家用大写写的那个真理,本来而且只能有一个。既信真理为一,则对于各家之学之矛盾分歧,必有人思有以“一”之。

第三,就思想史之发展言,经过一“百家争鸣”之时代,随后亦常有一综合整理之时代。

在此情形之下,战国末及秦汉之际,思想统一运动,即应运而生。

在此运动中,有些人对于真理本来而且只能是一之一点,特别发挥。此等人之主张,即是此文所谓“道术统一”说。荀子及《庄子·天下篇》都是讲“道术统一”说的。杂家的人即是主张“道术统一”说的,或可说是,受“道术统一”说的影响的。他们对于各家的看法,与荀子及《庄子·天下篇》颇相同。他们与荀子的见解,有一部分相同,即以为各家各有所“见”,亦各有所“蔽”。他们与庄子一派的人的见解,亦有一部分相同,即以为各家之“方术”,皆有得于道术,皆为道术之一偏。照这个观点的看法,他们以为求真理的最好的办法,是从各家的学说,取其所“长”,舍其所“短”,取其所“见”,去其所“蔽”,折衷拼凑起来,集众“偏”以成“全”。秦相国吕不韦就是想用这种办法来求统一思想的。史载吕不韦会门客作《吕氏春秋》,“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史记·吕不韦列传》)汉淮南王刘安,也集合多人,作为《淮南内篇》,自诩谓:“非循一迹之路,守一隅之指,‘能’弃其畛挈,斟其淑静,以统天下,理万物。”(《淮南·要略》)这种态度明白地是折衷拼凑的态度。这派思想家《汉书·艺文志》称为“杂家”。《艺文志》说:杂家者流,“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吕氏春秋》、《淮南内篇》、《艺文志》皆列入杂家。据《艺文志》所载,杂家著作,共有二十家,四百三篇之多,但今多已佚。不过除《吕氏春秋》与《淮南内篇》之外,其余杂家著作,大概是所谓“荡者为之,则漫羡而无所归心”(语见《汉志》)者流所作,《吕氏春秋》与《淮南内篇》,已很足代表杂家,正如《老子》、《庄子》足以代表道家。

三 【战国末期之道术统一说】

道术统一说大概在战国末期已经成立。持此说者有儒道二家。战国末期道术统一说与道家之兴起,很有关系。有了“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的见解,才会使人觉得当时互相攻击的学术派别,是可以融会综合的。《老子》说:

道冲(虚也)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四章)

道者,万物之奥。(六二章)

这道,“似万物之宗”,又是“万物之奥”,所能包容之多,所能笼罩之广,一切事物对之,直是“无所逃于天地之间”。道为万物之宗,道术为各家的学说,即所谓方术者之宗。这是道家的道术统一说,持此说者为《庄子·天下篇》。

儒家是保存传统学术,拥护传统制度的学派。如果我们承认历史是有延续性的,则一切新学说,新制度,都可以说,在旧学说旧制度中,有其萌芽。从这一点看,亦可以得到道术统一之观念。《汉书·艺文志》说九家“亦六经之支流余裔”,正是用这种看法。所以儒家亦有道术统一说,持之者为荀子。兹就《荀子》及《庄子·天下篇》中所见,分别述之。

(一)《荀子》之王制论

荀子是战国末期的儒家的大师,当时正是学说派别最复杂的时代。在理论发展上,各个学派,许多系统,已经很完整了;对于异己的学派,相反的主张,了解已深,而同时排斥亦益力。这种情形,自如今看来,也可以说是学术兴盛的现象,不过当时人却大都认为是一种混乱,是非不分的局面。荀子对于这种局面,尤为痛恨。他叙述当时的情形说:

假今之世,饰邪说,文奸言,以枭乱天下,欺惑愚众,矞宇嵬琐,使天下混然不知是非治乱之所存者,有人矣。(《荀子·非十二子篇》)

他列举它嚣、魏牟,陈仲、史鰌,墨翟、宋鴹,慎到、田骈,惠施、邓析,子思、孟轲等六派十二人以为他们的学说,虽皆“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但其结果实只足以“欺惑愚众”,扰乱是非。当时混乱的思想,荀子认为必须统一,因为“道”本来是一,而且只能是一。荀子又以为当时各家各有所见,墨子有见于“用”,宋子有见于“欲”,慎子有见于“法”,申子有见于“势”,惠子有见于“辞”,庄子有见于“天”,不过他们所见者,皆不过是“道”之一偏,而不是其大全,所以各家之所见,正成为各家之蔽。荀子说:

故由用谓之,道尽利矣;由俗(杨倞曰:“俗当为欲”)谓之,道尽嗛矣;由法谓之,道尽数矣;由势谓之,道尽便矣;由辞谓之,道尽论矣;由天谓之,道尽因矣;此数具者,皆道之一隅也。夫道者,体常而尽变,一隅不足以举之。曲知之人,观于道之一隅而未之能识也,故以为足而饰之。内以自乱,外以惑人,上以蔽下,下以蔽上,此蔽塞之祸也。(《荀子·解蔽篇》)

见乎一隅,不知其为一隅,而自以为知道,则必不知道,即是“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蔽于一曲,是人之大患。荀子说:

凡人之患,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治则复经两疑则惑矣。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两心。今诸侯异政,百家异说,则必或是或非,或治或乱。乱国之君,乱家之人,此其诚心,莫不求正而以自为也。妒缪于道,而人诱其所迨也;私其所积,唯恐闻其恶也;倚其所私,以观异术,唯恐闻其美也。是以与治虽(郝懿行曰:“虽当作离”)走,而是已不辍也。岂不蔽于一曲而失其正求也哉?(《荀子·解蔽篇》)

如欲不蔽于一曲,辨其是非,知其治乱,得其正求,则必须知“道”。荀子说:

圣人知心术之患,见蔽塞之祸,故无欲无恶,无始无终,无近无远,无博无浅,无古无今,兼陈万物而中县衡焉。是故众异不得相蔽以乱其伦也。“何谓衡?”曰“道”,故心不可不知道。(《荀子·解蔽篇》)

道之具体代表即是王制。王制是一切的“隆正”。所谓“隆正”,有标准之意。百家之说,各有所见,各有所蔽,何者为其所见,何者为其所蔽,要加以判断,必有标准。圣人所用之标准是道。常人所用之标准,即圣人所定之王制。荀子说:

子宋子曰:“见侮不辱。”应之曰:“凡议必将立隆正然后可也。无隆正则是非不分,而辩讼不决。”故所闻曰:天下之大隆,是非之封界,分职名象之所起,王制是也。(《荀子·正论篇》)

传曰:“天下有二:非察是,是察非。”谓合王制与不合王制也。天下有不以是为隆正也,然而犹有能分是非,治曲直者邪?(《荀子·解蔽篇》)

凡不合王制者都是蔽,都是奸言。王制是批评一切学说之标准,荀子说:

凡言不合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虽辩,君子不听。(《荀子·非相篇》)

辩说譬喻,齐给便利,而不顺礼义,谓之奸说。(《荀子·非十二子篇》)

凡知说,有益于理者为之,无益于理者舍之,夫是之谓中说。……知说失中,谓之奸道。(《荀子·儒效篇》)

荀子批评当时各家,也都就其合王制不合王制立论,他说:

慎子有见于后,无见于先;老子有见于诎,无见于信;墨子有见于齐,无见于畸;宋子有见于少,无见于多。有后而无先,则群众无门;有诎而无信,则贵贱不分;有齐而无畸,则政令不施;有少而无多,则群众不化。(《荀子·天论篇》)

所谓“贵贱不分”,“政令不施”,“群众不化”,很明显地即是不合王制的毛病。

既有王制以为隆正,有“道”“理”“礼义”以为准则合乎王制,顺乎礼义,“有益于理者为之”,“无用之辩,不急之察,弃而不治”。(《荀子·天论篇》)则方术可一。圣人得位,推行其“王制”,则“十二子者皆迁化”。即不迁化,圣王也一定使“六说者不能入也,十二子者不能亲也”。(《荀子·非十二子篇》)但圣人既不得位,统一方术之事业,只好望于仁人。荀子说:

今夫仁人也,将何务哉?上则法舜禹之制,下则法仲尼子弓之义,以务息十二子之说。如是则天下之害除,仁人之事毕,圣王之迹著矣。(《荀子·非十二子篇》)

(二)《庄子·天下篇》之道术统一说

《天下篇》对于道术统一的看法,是道家的看法,与荀子的看法,颇有差异,《天下篇》以为各家皆有得于道术;荀子以为各家皆有见于“道”之一隅一偏。在此点《天下篇》与荀子似有相同处。但《天下篇》对于各家之态度,则与荀子大不相同。荀子评论各家,以为各有所见,各有所蔽,好像公允,与《天下篇》的看法差不多。但其实,他以为各家之所见,既都是一偏,因此一偏之见,反蔽“大理”,对“大理”而言,此所见即是蔽,所以说:“愚者为一物一偏而自以为知道,无知也。”从道术之观点看,各家之有知,正即各家之无知,只有合王制,顺礼义,才算有知。《天下篇》论述各家,有时也加以批评,却都以为是“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论惠施无此语,似乎也是表示看不上辩者之意。也许《天下篇》论惠施段是另一篇,如有人所说)诸子百家各得道术之一部分,“以自为方”。古来的道术是“天地之纯”,因纯故一。诸子百家,不见“纯”而裂道,则“往而不返,必不合矣”。但不合亦只得听其不合,而荀子则要用王制礼义以务息各家之说。这是道家与儒家的态度之不同处。

以下分三点来说明《天下篇》之道术统一说:

第一,《天下篇》所谓道术,是无所不包的“真理”。《天下篇》说:

“古之所谓道术者,果恶乎在?”曰:“无乎不在!”曰:“神何由降?明何由出?”“圣有所生,王有所成,皆原于一。”

所谓“无乎不在”者,《天下篇》说:

不离于宗,谓之天人;不离于精,谓之神人;不离于真,谓之至人;以天为宗,以德为本,以道为门,兆于变化,谓之圣人;以仁为恩,以义为理,以礼为行,以乐为和,薫然慈仁,谓之君子。以法为分,以名为表,以参为验,以稽为决,其数一二三四是也,百官以此相齿,以事为常,以衣食为主,蕃息畜藏,老弱孤寡为意,皆有以养,民之理也。

其中天人,神人,至人,都得道术之体,故能“不离于宗”,“不离于精”,“不离于真”。圣人得道术之用故“以德为本,以道为门,兆于变化”。君子者,得于道术之末迹,故崇仁义,行礼乐,已不能算得道术之全。至于百官百姓,则更“日用而不知”矣。得道术体用之总全者,即《天下篇》所谓“古之人其备乎”。因为他“备”,故能“配神明,醇天地,育万物,和天下,泽及百姓”。这叫做“内圣外王之道”,又叫做“明于本数,系于末度”。本数即是宇宙万事万物之总原理,末度即是礼乐法制;对于这各方面所有的真理,即《天下篇》所谓道术。

第二,《天下篇》以为道术,“古之人”能全有之。所谓“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者是。这种道术,“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运无乎不在”,其大者精者,即是其关于本数者;其小者粗者,即是其关于末度者。以后之人,虽不能见道术之全体,然道术之“明而在数度者,旧法世传之史,尚多有之”。此所谓数即本数,此所谓度即末度。关于其末度,《天下篇》说:

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多能明之。……《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

关于其本数,《天下篇》说:

“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天下大乱,圣贤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以其有为不可复加矣”,“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天下篇》语)

但是比不得古之圣王,都是“不该不遍”的“一曲之士”。这些一曲之士,各得一察,“往而不返”,从其所得之一曲,“以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往而不返,必不合矣”。所谓“往”的意思,就是推衍上去,各家各得道术之一部分,把这一部分执着起来,推衍下去,他们即不会再合了。古人之大纯,后人再也不得见了。

百家之学无一非不遍不该之论,古人所有道术之全,已散于百家,百家各得一偏,故犹耳目口鼻,时有所用,而不能相通。所以“内圣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如墨子之“反天下之心”,慎到之“非生人之行,而至死人之理”,固已不对,即老聃庄周,也只是真人类似所谓“至人”等,也只能“澹然独与神明居”,“独与天地精神往来,不敖倪于万物”,而不能“醇天地,育万物,和天下,泽及百姓”,行圣人之事。他们只有“内圣”,而没有“外王”。

第三,《庄子·天下篇》对于各家方术之看法,与《庄子·齐物论》等篇有相同之点。《庄子·齐物论》有“齐是非”之主张,《齐物论》说:

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

道是宇宙万物之总原理,小成则道隐;道术是对于这个原理的知识,知识若成了“家”,则道术也隐。儒墨有执,各以其自己之所是,非其所非,“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如环无端。在此道术之全中,若执其一曲,则必相非,故《齐物论》主张两行之说:

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

所谓两行,即不废是非而超过之。对于各家之是非,以“不一”一之,以“不齐”齐之,《天下篇》虽没有这一种的齐法,但对于道术的统一,只说道术原来是统一,至于既分之后,各家不能相通,亦只好听其自尔。《天下篇》既不想定一定的标准,以统一各家,亦不想折衷各家,以恢复道术之统一。既有各家,即任其自尔。这是道家的态度。

(三)韩非子“言谈者必归于法”之主张

法家虽无明显的“道术统一”说,而对于思想统一则极为注重,故下略述韩非子在此点之见解。

法家之学之目的,在于治世强国,故其对于思想统一之主张,系由功利主义的观点,从国家的立场立论,韩非子对百家之学,有下列三种见解。

(一)杂反之学,互相冲突之说,不能并存。他说:

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丧三月,世主以为俭而礼之。儒者破家而葬,服丧三年,大毁扶杖,世主以为孝而礼之。夫是墨子之俭,将非孔子之侈也;是孔子之孝,将非墨子之戾也;今孝戾侈俭,俱在儒墨,而上兼礼之。漆雕之议,不色挠,不目逃;行曲则违于臧获,行直则怒于诸侯;世主以为廉而礼之。宋荣子之议,设(王先慎曰:“设”疑“语”讹)不斗争,取不随仇,不羞囹圄,见侮不辱;世主以为宽而礼之。夫是漆雕之廉,将非宋荣之恕也,是宋荣之宽,将非漆雕之暴也。今宽廉恕暴,俱在二子,人主兼而礼之。自愚诬之学,杂反之辞争,而人主俱听之;故海内之士,言无定术,行无常议。夫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时而至,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治。今兼听杂学谬行,同异之辞,安得无乱乎?(《韩非子·显学篇》)

(二)妨害国家政令的学说,不能容许。“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韩非子列入“五蠹”,谓“世主不除此五蠹之民”,“则海内虽有破亡之国;削灭之朝,亦勿怪矣”。韩非子又谓儒、墨、杨、老之说,从国家的利害着想,也不可提倡。他说:

故不相容之事,不两立也。斩敌者受赏,而高慈惠之行,拔城者受爵禄,而信廉爱之说。……举行如此,治强不可得也。(《韩非子·五蠹篇》)

这所说的是儒墨。又说:

畏死远难,降北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贵生之士”。学道立方,离法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文学之士”。……世主听虚声而礼之,利必加焉。……故名赏在乎私恶当罪之民……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韩非子·六反篇》)

这所说的是杨老。

(三)无用之辩,微妙难知之论,都须取消。韩非子说:

好辩说而不求其用,滥于文丽而不顾其功者,可亡也。(《韩非子·亡征篇》)

夫言行者,以功用为之的彀者也,……不以功用为之的彀,言虽至察,行虽至坚,则妄发之说也。(《韩非子·问辩篇》)

所谓智者,微妙之言也微妙之言,上智之所难知也。今为众人法,而以上智之所难知则民无从识之矣。故糟糠不饱者,不务粱肉,短褐不完者,不待文绣。夫治世之事,急者不得,则缓者非所务也。今所治之政,民间之事,夫人所明知者不用,而慕上知之论,则其于治反矣。故微妙之言,非民务也。(《韩非子·五蠹篇》)

其他学说,不在上述三者之列,而有利于国者,则可归之于法中,使一国之民,所有个人生活,社会舆论,一皆依据于法。国家要战争,则法即须照着这个意思规定人民都须以杀敌为至善,不得持重生贵己之学说。国家要拓土开疆,则法即须照着这个意思规定,人民都须以攻城掠地为至善,不得持兼爱非攻之论。但假如国家要提倡节俭,则墨子节用薄葬之说,非但不加禁止,而且还要布之于官,令人民遵守。韩非子说:

人主于听学也,若是其言,宜布之官而用其身;若非其言,宜去其身而息其端。今之为是也,而弗布于官,以为非也,而不息其端,是而不用,非而不息,乱亡之道也。(《韩非子·显学篇》)

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蠹篇》)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言谈者必归于法”,即是《韩非子》对于统一思想的办法。其于百家之学,不究其本,不管其理论系统,专以实用为宗,以治世强国为准,而衡量各家学说主张之实际的影响;然后对于各家,有所取舍,归于法而一之。他用这种方法,采道家清虚无为之论,以为其君道无为之说,采儒者之忠君正名及其他各家有利于治世强国之学说,以为法之内容。近人王世琯先生谓“韩非子实集儒道法三家之大成”。(《韩非子研究》)此亦可说不过其大成之所集,只是切实浅显的主张,并无微妙之言,系统之论。他统一思想之法,着重在实用上,而不在根本的理论上。但就其法家立场言,这也是合理的方法了。韩非子对于统一思想,大都就国家或统治者之观点立论,我们可以说:他只有统一思想的学说,而没有“道术统一”的学说。不过他之采取各家,及以为各家亦时有其用之见解,亦与杂家以影响。

四 【总论杂家】

《汉书·艺文志》说: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及荡者为之,则漫羡而无所归心。

《艺文志》杂家书目内,列有《淮南内》二十一篇,《淮南外》三十二篇,今所存《淮南子》就是内篇,书末有《要略》一篇,自谓:

若刘氏之书,观天地之象,通古今之事(“事”一本作“论”),权事而立制,度形而施宜。原道之心,合三王之风,以储与扈冶,玄眇之中,精摇靡览,弃其畛挈,斟其淑静,以统天下,理万物,应变化,通殊类。非循一迹之路,守一隅之指,拘系牵连于物,而不与世推移也。故置之寻常而不塞,布之天下而不窕。

从这两段看,可知所谓杂家者流,乃是“兼儒墨,合名法”,“非循一迹之路,守一隅之指”之一派。他们自以为这种办法可得道术之全,自这个观点看,各家皆一曲一隅之士。

战国末期,各家对于统一思想,都有一种主张。儒家荀子一派,以为诸子各有所见,因其所见,蔽于一曲,暗于大理。道在于大理,不在一曲,是全不是分。道之具体的代表是王制,主张“尊王制”,“禁奸言”,以统一思想。道家《庄子·天下篇》则以为道术散而为方术,方术犹人之耳目口鼻,各有其用,而不可以相通。道术之大纯,今失而不可复得。百家分歧,往而不返。如人以为《天下篇》也有统一思想的方法,其办法亦必是以不一一之。法家主张以法为治,以治世强国为目的。合于此目的者,布之于官,归之于法,不合此目的者,“息其端而去其身”,使“言谈者必归于法”,法即为国人言行的最高标准。所有这些说法,都是春秋以后,学说蜂起,派别杂歧,杂反之说,互相冲突之情形所引起,亦是当时政治统一之趋势所需要。在战国末期以后,这些说法,成为当时思想之主潮。因为此种思想之流行,引起一些好折衷之学者,自命为非一曲之士,不墨守一家之迹,企图综合各家,“弃其畛挈,斟其淑静”,使各家学说,由分而合,此种人即《汉书·艺文志》所谓“杂家者流”。以后秦汉之际,政治上全国统一,“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在此种情形之下,此种自命为综合诸家之派别,最易盛行。

杂家所依之理论的根据,主要的是战国末期所有之“道术统一”说。儒道二家虽均有“道术统一”说,但其对于各家之态度,则截然不同。荀子认为各家之所见,即是所蔽,愚者得一偏而自以为知道,对“大理”而言,各家都是“无知”,只有合乎王制,顺乎礼义者,才算是见非蔽,得乎道之全。《庄子·天下篇》认为百家之学,虽然也是不该不遍,但“古此道术有在于是”,并不是全然无知;并且还以为百家之学,犹耳目口鼻,虽然不能相通,却各有其用;不过各家“往而不返”,纯一道术,为天下裂,可认为“悲夫”而已。荀子所谓总全的道,就真正客观的看法,其实仍是他自己的道。要大家承认了王制为“隆正”,方可辩论,哪里还会有什么辩论?别家只好全部投降,也不会有什么调和好讲。故依照荀子的办法,只会有“罢黜百家”之论,不会生出折衷各家之杂家。但《庄子·天下篇》则以为百家之学,都得道术之全之一部分,而且各有所用,如耳目口鼻。我们可以设想,《天下篇》所谓总全的道术,可以是当时许多方术之总合,耳目口鼻俱全。(此种设想其实不与《天下篇》的意相合,《天下篇》所说之道术乃是纯一的,耳目口鼻虽全,乃如朴未凿,不和后来之已分开者一样)若如此设想,则欲得总全的道术,必须不偏不倚,网罗百家,而成总全,这正是杂家之态度。只有在此种态度下,才能发生折衷主义,以“兼儒墨,合名法”。

但在另一方面看,如果完全照《庄子·天下篇》所持之态度,也不能产生杂家,《庄子·天下篇》所持之态度是道家的态度,道家对于有两点持之甚坚:(1)道术是“天地之纯”,纯有纯朴的意思,纯是最好最全的;因其不是从名言分别得来,故为无上智慧。各家学说,都由名言分别推衍而来;各家都是分裂纯一道术之罪人,他们不能相通,不能相合。道术之分裂为方术,如“朴散而为器”,如七窍凿而浑沌死。(2)因循无为,也是道家所坚持之一点。百家蜂起,杂说纷争,无论起因如何,已为既成事实;百家“往而不返”;“道术将为天下裂”,乃是当时之趋势。对于此种趋势,道家只好叹一声“悲夫”。后之学者不能“见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他们也是爱莫能助。“劳神明而为一”,是道家所最不赞成的。既认为方术不能统一,又不想去统一它,则亦不能发生杂家;杂家是认为方术可以统一,而又想去统一它的。而且杂家也不能赞成道术越纯朴越好之说法;太纯朴了,固然可以“一”,但此“一”其实没有多大用处,故完全采用《天下篇》所持态度,亦不能发生杂家,韩非子的学说,及其提出统一思想之必要之一点,亦可与杂家以影响,上文已说。兹将杂家所承受于战国末期之“道术统一”说,及统一思想之主张者,列举数点如下:

第一,“道术统一”说之中心观点,为战国末期儒道二家所公认者。此说以为道术之全,包括所有的学说,或包括所有学说之“好”的一方面。

第二,对于百家之学,“道术统一”说以为他们都见到总全道术之一偏一隅,这也是荀子和《天下篇》所共同主张的。

第三,杂家又采取荀子、韩非子的见解,认为各家学说,有统一之必要。就实用上说,学说必须统一不二,才不至惑乱法令,混淆是非;就知识上说,必知大全的道术,才算全知之士。

此三者乃是成立杂家之理论的基础。他们不能承受荀子以一家之说为标准,以统一别家之主张;也不能承受《庄子·天下篇》方术不能统一之理论。杂家自始即不专宗于某一家;也非单独由某一家的学说发展而来。

自然,说杂家不宗一家,并非说它未受过他家之影响。前文已提到,道术统一之说,与道家之兴起,有很大的关系。中国先秦哲学,一般是注重实际人生问题,有形上学者,只先有道家,后来才有《易传》,《易传》受道家的影响也很大。又因道家所论问题,有许多是较各家所论为根本的,故杂家有许多地方,都采取了道家的观点。如《吕氏春秋》开头就论“本生”、“重己”,《淮南内篇》开头就有《原道》一训,都是道家的议论。江瑔《读子卮言》上说:

其得道家之正传,而所得于道家,亦较诸家为多者,则惟杂家。盖杂家者,道家之宗子,而诸家者皆道家之旁支也。惟其学虽本于道家,而亦旁通博综,更典采儒墨名法之说:故世名之曰杂家。此不过采诸家之说,以浚其流,以见王道之无不贯;而其归宿仍在道家也。(《论道家为百家所从出章》)

其实所谓宗主道家,以各家之说浚其流,在今所有之杂家著作中,都未曾自己说过就其内容看,亦有许多地方与道家思想,并不一致。杂家的代表作品,今有《吕氏春秋》与《淮南内篇》。《淮南内篇》之于道家,其关系较《吕氏春秋》为深。顾颉刚先生曾作《从吕氏春秋推测老子成书年代》一文,(载《古史辨》四卷)即以《吕氏春秋》与《淮南内篇》两书对道家关系深浅的差异为论,推测《老子》一书,成在两书成书之间。不过《淮南内篇》也不宗主道家,它自己说:“非循一迹之路,守一隅之指”,上文已详。总之,杂家不是道家,也不宗主任何一家,它是应秦汉统一局面之需要,以战国末期“道术统一”说为主要的理论根据,实际企图综合各家之一派思想。这种思想,在秦汉时代,成为主潮。在秦汉时代,各派各家,都不免有杂家的色彩。

《吕氏春秋》与《淮南内篇》,在《汉书·艺文志》中,皆列为杂家,它们有下列三点相同:

第一,两书都不提它的宗主,也不说明以哪一家为主。《淮南内篇》甚且自己声明:“非循一迹之路,守一隅之指。”《吕氏春秋》提到各家,也都平等看待,老聃、孔子、墨翟、关尹、列子、陈骈、阳生、孙膑、王廖、儿良,都一概而论,称为豪士。(见《审分览不二》)并未提出哪个较高,哪个较低。

第二,虽然如此,它们亦各根据一些已有的理论,造成一标准,企图用此标准,来把各种相互冲突的学说主张,加以抉择,放在一起,以“总天下古今之论”,“弃其畛挈,斟其淑静,以统天下,理万物,应变化,通殊类”。舍短取长,“以见王治之无不贯”。自谓如此可熔天下方术于一炉,得道术之总全。此外尚有与别家并无理论的关系之学说,只要不与别家冲突,亦将其列入。如《吕氏春秋》之纪月令与论农业技术之说。(《上农》、《任地》等篇)《淮南内篇》之训天文地形是也。此即所谓统一。

第三,照历史的记载,二书都是统治当权者命其食客所编。吕不韦为秦相国,刘安为淮南王。《史记》说:“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著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二十纪。”《汉书》说:淮南王“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作为内书二十一篇,外书甚众”。于此可见两点,其一是:学说统一,是统治当权者所需要。其二是:此等拼凑折衷的工作,食客作之,最为相宜。《艺文志》说:“杂家者流,出于议官。”我们可以说:杂家者流,出于食客。[1]

胡适之先生作《淮南王书》一书,说杂家是一辆垃圾车,无所不装。其实即使是垃圾车,也不能无所不装。杂家是“兼儒墨,合名法”之学派,是根据秦汉时代流行之“道术统一”之思想,成立出来的。故不拘一曲,不定一家,以为如此即可得道术之全。它虽采取各家,然亦不像后来编丛书那样,将原书整个收入,即算完事。杂家者流,有他们的主张,他们主张道术是“一”,应该“一”;其“一”之并不是否定各家只余其一,而是折衷各家使成为“一”。凡企图把不同或相反的学说,折衷调和,而使之统一的,都是杂家的态度,都是杂家的精神。

五 【《吕氏春秋》】

胡适之先生说:

《吕氏春秋》虽是宾客合纂的书,然其中颇有特别注重的中心思想。组织虽不严密,条理虽不很分明,然而我们细读此书,不能不承认他代表一个有意综合的思想系统。(《胡适文存》三集《读吕氏春秋》)

胡先生说明《吕氏春秋》所特别注重的中心思想,就是个人主义的重生贵己。重生贵己是《吕氏春秋》所注重的思想,却不是《吕氏春秋》所自己特有的思想。《吕氏春秋·审分览》说“阳生贵己”是贵己为阳生之说,阳生即杨朱。

从这一方面看,《吕氏春秋》近乎杨;但自另一方面看,《吕氏春秋》又近乎墨。卢文弨说:

《吕氏春秋》一书,大约宗墨氏之学,而缘饰以儒术。其重生,节丧安死,尊师下贤,皆起道也。(《抱经堂文集书吕氏春秋后》)

不过《吕氏春秋》之近乎墨道,其实不在节丧安死等主张。因为它所以主张节丧安死,与墨家所以主张节丧短丧,所持理由不同。墨家持功利主义,《吕氏春秋》亦持功利主义。在这一点说,《吕氏春秋》近乎墨道。不过其间又有一点不同:墨家以利天下为利,《吕氏春秋》则以顺生适性为利。《吕氏春秋》盖将杨墨之学,混合而为言。《吕氏春秋》想把各家都混合起来,这即是胡适之先生所说“有意综合”。“有意综合”,正是杂家的态度。

《吕氏春秋》之重生论的功利主义,乃是混合杨墨之说,并非特创独见。杂家以折衷为主,没有独特的思想。它的独特的地方,就在于混合折衷。胡适之先生以重生贵己为《吕氏春秋》之中心思想。如他所谓中心思想,是一系统中,提一发而全身动的,那样根本思想,则杂家都没有这种中心思想。若有了此种中心思想,则又不成其为杂家了。杂家所有的不过是用以抉择百家之学的标准,有此标准,能使“是非,可不可无所遁”,(《吕氏春秋》序《意篇》语)即已很够了。如果这亦可是中心思想,这样的中心思想是杂家可以有的。

(一)方术统一论

《吕氏春秋》说:

听群众人议以治国,国危无日矣!何以言其然也?老聃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廉,关尹贵清,子列子贵虚,陈骈贵齐,阳生贵己,孙膑贵势,王廖贵先,儿良贵后:此十人者,皆天下之豪士也。有金鼓所以一耳,必同法令,所以一心也;智者不得巧,愚者不得拙,所以一众也;勇者不得先,惧者不得后,所以一力也;故一则治,异则乱,一则安,异则危。夫能齐万不同,愚智工拙,皆尽力竭能,如出乎一穴者,其维圣人乎!(《审分览·不二》)

是欲天下之治者,必求方术之统一。统一方术之法,为“齐万不同”。《吕氏春秋》又说:

物固莫不有长,莫不有短,人亦然。故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故假人者遂有天下。……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众白也。夫取于众,此三皇五帝之所以大立功名也。(《孟夏纪·用众》)

《吕氏春秋》统一百家之学,也是持这种态度,用这种方法。不过狐皮白不白,可以用眼来看,抉择百家之学,辨其是非,察其可不可,则必有一种原则,以作为标准。这个原则,即是《吕氏春秋》重生论的功利主义,它的义利论。

(二)义利论

重生本有两方面,有身体方面的,有精神方面的。就身体方面说,六欲得其所欲,是顺生,莫得其宜,则是亏生,迫生。就精神方面说,人性恶服恶辱,服辱而生,反乎人性,亦是迫生。故云:

所谓迫生者,六欲莫得其宜也,皆获其所甚恶者,服(胡适之先生谓:“在此有受人困辱迫勒之意”)是也,辱是也。辱莫大于不义;故不义,迫生也。(《仲春纪·贵生》)

又举例说:

东方有士焉,曰爰旌目,将有适也,而饿于道。狐父之盗曰丘,见而下壶餐以餔之。爰旌目三餔之而后能视。曰:“子何为者也?”曰:“我狐父之人,丘也。”爰旌目曰:“嘻!汝非盗邪?胡为而食我?吾义不食子之食也。”两手据地而吐之,不出;喀喀然遂伏地而死。(《季冬纪·介立》)

这就是不义迫生,尚不如死的例。本来,《吕氏春秋》以为人重生贵己是说得通的。但它如果仅讲重生贵己,则只有杨朱为我之说,才是正当的结论。那样,《吕氏春秋》如何去统一各家呢?由杨朱学说为论,则必有许多家学说主张不能容纳。例如墨子之摩顶放踵而利天下,儒家之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即儒墨所谓“义”者,必不能与重生之说并存。《吕氏春秋》欲把“义”及“重生”融合起来,因在吾人所重之“生”上,为义找到根据,说此二者,是一非二。不义是辱,辱是迫生,迫生尚不如死。由此说起来,重生有广狭二义:广义的重生,包括顺生,也包括不迫生;狭义的重生,才只重身体之存在。利生也有广狭二义:广义的利生,包括利群,即所谓义;狭义的利生,才只是利己。由重生而言,利是利,义也是利,因其能使我不迫生。由贵己而言,利己是贵己,利人也是贵己,因利人为义,适己之性,使己不辱。《吕氏春秋》借着这么一道精神的桥梁,把个人与社会,私利与公利,重生与为义,沟通起来。

所以《吕氏春秋》反对苟主贪利贪生,说:

世之所不足者,理义也;所有余者,妄苟也。(《离俗览》)

吾闻之,非其义不受其利。(同上)

义,本有应当如何之意,甚么是我们应当作的?《淮南·主术训》说:“义生于众适。”《缪称训》又说:“义者,比于人心而合于众适者也。”此说颇与《吕氏春秋》之说相似。《吕氏春秋》主张,个人对于社会的责任,是为他人谋利其生,为大家谋利其生。故云:

若夫舜汤……以爱利为本,以万民为义。(《离俗览》)

衣人,以其寒也,食人,以其饥也;饥寒,人之大害也,救之,义也。(《仲秋纪·爱士》)

善不善,本于义。(《有始览·听言》)

善不善,是以义不义为标准的。

对于义利的看法,有两种:一种是君子的看法;一种是小人的看法。君子知道义亦是利,觉得不义是辱,是迫生,故行义而不苟生。小人只知狭义的利,私利,不知公利也是利,只知使此身体存在是重生,不知有时舍生(舍被迫之生)也是重生。《吕氏春秋》说:

君子计行虑义,小人计行其利,乃本利。有知不利之利者,则可与言理矣。(《慎行论》)

此段明示,义即是不利之利。义有时似乎与私利冲突,故是不利。但公利和私利,事实上常是一致的。《吕氏春秋》说:

故曰:“天下大乱,无有安国;一国尽乱,无有安家;一家皆乱,无有安身。”……故小之定也必恃大,大之安也必恃小。(《有始览·谕大》)

此言个人利益,亦必在公利之中,才能保持。所以公利是不利之利。

(三)反“非攻”及薄葬等主张

吾人行事立论,必以义利为主。故对于攻战亦当先问其是非,不可一例非之。《吕氏春秋》说:

故古之贤王,有义兵而无偃兵。家无怒笞,则竖子婴儿之有过也立见;国无刑罚,则百姓之“悟”(《王念孙》曰:“悟字衍”)相侵也立见;天下无诛伐,则诸侯之相暴也立见。故怒笞不可偃于家,刑罚不可偃于国,诛伐不可偃于天下,有巧有拙而已矣。(《孟秋纪·荡兵》)

凡为天下之民长也虑,莫如长有道而息无道,赏有义而罚不义。今之世,学者多非乎攻伐,而取救守。取救守,则乡之所谓长有道而息无道,赏有义而罚不义之术不行矣。(《孟秋纪·振乱》)

先王之法曰:“为善者赏,为不善者罚。”古之道也,不可易。今不别其义与不义,而疾取救守,不义莫大焉,害天下之民莫甚焉。故(取)攻伐(者)不可非(俞樾曰:“取”“者”二字衍。),攻伐不可取;救守不可非,救守不可取,惟义兵为可:兵苟义,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义,攻伐不可,救守不可。(《孟秋纪·禁塞》)

对于非攻之辩论,是《吕氏春秋》精彩的地方,我们可以拿来作其抉择各家之例。其反非攻之论,显然是对墨家而发。《吕氏春秋》与墨家皆以利为论,而结论如此不同者,则是双方对于攻战的看法不同。墨子在春秋时代,当时各国都在努力扩张势力,强吞弱,众暴寡,所谓攻战,在墨子看来,实与“入人园圃,窃人桃李”(《墨子·非攻上》)相似。至战国末期,《吕氏春秋》的时代,国数已少而皆强大,都要王天下;故其攻战有统一天下的意义,非窃人桃李者可比。又,墨子是站在弱小国家的立场,己不欲人攻亦不应攻人。《吕氏春秋》是站在强大国的立场,故其见解不同。

《吕氏春秋》对于薄葬之议论,也与墨家不同。它说:

是故先王以俭节葬死也,非爱其费也,非恶其劳也,以为死者虑也。(《孟冬纪·安死》)

此是以个人之利为其功利主义之对象,与墨子之以整个社会之利为其功利主义之对象者不同。胡适之先生以为《吕氏春秋》之中心思想是个人主义,也是为此。

(四)余论

《吕氏春秋》批评儒墨之道,说他们都不知人性之本,人性之本是内在的,是根本的。儒墨不明争此,只把外在的制度道德,苛责于人,故其术不成。《吕氏春秋》说:

孔墨之弟子徒属,充满天下。皆以仁义之术,教导于天下,然而无所行。教者术犹不能行,又况乎所教?是何也?仁义之术外也。夫以外胜内,匹夫徒步不能行,又况人主?唯通乎性命之情,而仁义之术自行矣。(《似顺论·有度》)

顺乎性命之情,以行仁义,即是以重生贵己之说行仁义也。

《吕氏春秋》一书,想用“缀白裘”的方法,统一方术。内而重生贵己,外而“长利”“高义”,以为如此可以法天地之道执一而应万变。但孟春等纪,专言时令,《任地》、《辩土》,专言农事,固非无用,亦不冲突,而在一些所谓“白”的狐皮之中,参杂了这样一些不黑不白,又不像狐皮的东西,则所成白裘实不如其所想像之完美。此其所以为杂家?

六 【《淮南内篇》】

《汉书·艺文志》杂家,列有《淮南内》二十一篇,《淮南外》三十篇。颜师古注曰:“内篇论道,外篇杂说。”外篇今已佚。兹单论其《内篇》。

《淮南内篇》与道家的关系很密切。胡适之先生《淮南王书》,谓《淮南》是道家。唐擘黄先生作《老子这部书与道家的关系》一文,(见《张菊生七十生日纪念论文集》)谓混合各派的杂家是道家,亦就《淮南》而言。但是道家和杂家毕竟不同。道家是独有创见,自成系统的一个宗派,而杂家则继承战国末期各家“道术统一”之思想,企图以不偏不倚的态度,综合各家之长,统一思想界。后者有意,有为而作;前者则离开各家各派而独自发抒其所见之真理。

《淮南内篇》之“道术统一”说,受《庄子·天下篇》之影响很大。于下文可见。

(一)道无为

《淮南内篇》说:

无为者道之宗。(《主术训》)

无为者,道之体也;执后者,道之客也。无为制有为,术也;执后制执先,数也。放于术则强,审于数则宁。(《诠言训》)

此言道之“体”为“无为”。《淮南》所谓无为,盖不同于老庄之无为。《修务训》说:

或曰:“无为者,寂然无声,漠然不动,引之不来,推之不往;如此者乃得道之像。”吾以为不然。

又说:

吾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权,自然之势,曲故不得容者。事成而身弗伐,功立而名不有。非谓其感而不应,(从王念孙校,王曰:今迫字也)而不动也。若夫以火熯井,以淮灌山,此用己而背自然,故谓之“有为”。若夫水之用舟,沙之用鸠,泥之用輴,山之用蔂;夏渎而冬陂,因高为田,因下为池,此非吾所谓“为之”。

此处把无为分析,说他有三个重要的意义。从这三个意义,引申推演,可容纳几种的学说。尚有一种意义,谓“事成而身弗伐,功立而名不有”。但此只说明老子谦退之意,并不很重要,故从略。兹将其三个重要的意义,分述如下:

第一,“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这种“无为”也叫“无欲”,有安恬虚静之意。《淮南》说:

是故君人者,无为而有守;有为而无好。有为则谗生,有好则谀起。……故中欲不出谓之扃,外邪不入谓之塞。中扃外闭,何事之不节?外闭中扃,何事之不成;弗用而后能用之,弗为而后能为之。(《主术训》)

故有道之主,灭想去意,清虚以待;不伐之言,不夺之事。循名责实,官吏自司。(同上)

天下非无信士也,临货分财,必探筹而定分;以为有心者之于平,不若无心者也。天下非无廉士也,然而守重宝者,必关户而玺(从俞樾)封;以为有欲者之于廉,不若无欲者也。人举其疵则怨,人鉴见其丑则善,鉴人能接物而免于己焉,则免于累也。(诠言训)

这说得最明白了。从此推论到“法”,“诛者不怨君,罪之所当也;赏者不德上,功之所致也。民知诛赏之来,皆在于身也,故务功修业而不受赣于君”。(主术训)此说盖与法家任法不任智的见解相合;此种无为,亦即是法家所主张之无为。

第二,“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权”。反乎此种无为,即是下文所谓“以火熯井以淮灌山”,“用己而背自然”。《淮南内篇》说:

……铁不可以为舟,木不可以为釜;用之于其所适,施之于其所宜,即万物一齐,而无由相过。(《齐俗训》)

伊尹之兴土也,修胫者使之跖钁,(从王念孙校)强脊者使之负土,眇者使之准,伛者使之涂,各有所宜而人性齐矣。(《齐俗训》)

因物之性而为之,此为即是无为。由此而推至礼制,则可说:

故圣人因民之所喜而劝善,因民之所恶而禁奸。(《泛论训》)

圣人之治天下,非易民性也;拊循其所有而涤荡之。(《泰族训》)

民有好色之性,故有大婚之礼。有饮食之性,故有大飨之谊。有喜乐之性,故有钟鼓管弦之音。有悲哀之性,故有衰绖哭泣之节。先王之制法也,因民之所好而为之节文者也。(《泰族训》)

由此把儒家的学说,亦收进来了。

第三,“自然之势,曲故不得容者”。此论因时因地之重要。

《淮南》说:

明主之耳目不劳,精神不竭,物至而观其变,事来而应其化。(《主术训》)

务合于时则名立。(《齐俗训》)

禹决江疏河,以为天下兴利,而不能使水西流;稷辟土垦草,以为百姓力农,然不能使禾冬生;岂其人事不至哉?其势不可也。(《主术训》)

“时”“势”之力,是极大的。例如天下治乱,是大势所定,非个人所能转移。“故世治,则愚者不能独乱;世乱,则智者不能独治。身蹈于浊世之中,而责道之不行也,是犹两绊骐骥,而求致千里也。”(《俶真训》)顺“时”“势”而为,此为亦即是无为。

由此项无为之理论,推之政治社会制度,则政治社会制度,是有变的,不可固执的。《淮南》说:

以一世之制度治天下,譬犹客之乘舟,中流遗其剑,遽契其舟桅,暮薄而求之。其不知物类已甚矣。(《说林训》)

故主张“则古昔,法先王”者,都非真正知道。《淮南》说:

夫随一隅之迹,而不知因天地以游,惑莫大焉。虽时有所合,不足贵也。(《说林训》)

此无为三义,如果不是《淮南》所特有的,也是《准南》所特别注重的。《淮南》所谓无为,其实已是有为。其所以把无为如此解释者,盖必须如此,方可容纳各家学说而统一之也。

《淮南》所谓道,广大无所不包。道是原理,不是主张;原理可以是而不可以非,故为本;主张可以是,可以非,故为末。此本末之说,即是《淮南》统一方术之方法。

(二)本末说的道术统一论

前述《天下篇》之“道术统一”说,即有一种本末说之端倪。《天下篇》说:“明于本数,系于末度。”所谓“本数”“末度”,相当于《淮南》所谓本末。《淮南内篇》以为无为之道是本,政治社会制度,及各家学说对此所有之主张,皆为末。以此为论,而求各家学说之统一。

《淮南内篇》对于如何统一方术之方法问题,与《吕氏春秋》有同样的见解。《淮南》也说:

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掇之众白者也。善学者,若齐王之食鸡,必食其跖,数十而后足。(《说山训》)

此亦是折衷各派,以求统一,与《吕氏春秋》相同。不过本末之说,为《淮南》所特有。《淮南》以此本末说为主,建立其道术统一说,兹分段叙述如下:

第一,《淮南》主张道是绝对之是。他说:

至是之是无非,至非之非无是:此真是非也。若夫是于此而非于彼,非于此而是于彼者:此之谓一是一非也。(《齐俗训》)

夫禀道以通物者,无以相非也。……故百家之言,指奏相反,其合道一体也。(同上)

百家之学,都是一是一非,都是一隅一曲,却都也合道。又说:

夫弦歌鼓舞以为乐,盘旋揖让以循礼,厚葬久丧以送死,孔子所立也,而墨子非之。兼爱上贤,右鬼非命,墨子之所立也,而杨子非之。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杨子之所立也,而孟子非之。(《泛论训》)

孔孟杨墨之学,都是可非之学,都是末。至于绝对的是,乃是道,道不可非,故为本。道是本,诸说是末。

第二,本有不变之义,而末则为不可执者。“只要能执本”,应物无穷,末皆为用。《淮南》说:

道德可常,权不可常。(《说林训》)

故适于本者,不乱于末;睹于要者,不惑于详。(《主术训》)

得道之宗,应物无穷。(同上)

……圣人事省而易治,求寡而易瞻。……块然保真,抱德推诚,天下从之,如响之应声,景之像形。其所修者,本也。(《主术训》)

第三,一切礼制事迹,都是末。《淮南》说:

惧(为)(俞樾曰:为字衍文。)人之惛惛然弗能知也,故多为之辞,博为之说。又恐人之离本而就末也,故言道而不言事,则无以与世浮沉,言事而不言道,则无以与化游息。(《要略》)

又说:

礼者,实之华而伪之文也。万于卒迫穷遽之中,则无所用矣。是故圣人以文交于世,而以实从事于宜,不结于一迹之涂,凝滞而不化。是以败事少而成事多,号令行而莫之能非矣。(《泛论训》)

今商鞅之《启塞》,申子之《三符》,韩非之《孤愤》,张仪苏秦之从衡,皆掇取之权,一切之术也。非治之大本,事之恒常,可博闻而世传者也。(《泰族训》)

第四,各种学说主张既是末,得本而用之,则为圣人之道,失本而用之,则不免于乱。《淮南》说:

六艺异科而皆同道(从王念孙校),温惠柔良者,诗之风也;淳庞敦厚者,书之教也;清明条达者,易之义也;恭俭尊让者,礼之为也;宽裕简易者,乐之化也;刺几辩义者,春秋之靡也。故易之失,鬼;乐之失,淫;诗之失,愚;书之失,拘;礼之失,忮;春秋之失,訾;六者圣人兼用而裁制之。失本则乱,得本则治。(《泰族训》)

百家之学,专务其末。务末并非大害,大害在务末而弃本。《淮南》攻击法家说:

今若夫申韩商鞅之为治也,挬拔其根,芜弃其本,而不穷究其所由生,何以至此也。凿五刑,为刻削,乃背道德之本,而争于刀锥之末。斩艾百姓,殚尽太半,而忻忻然常自以为治,是犹抱薪而救火,凿窦而止(从王念孙校)水。(《览冥训》)此处批评法家,说他们拔根弃本,盖因他们只讲“法”“术”,不讲“道”“德”。“道”“德”是本,法术是末,所以法家是“弃本”“争末”。

第五,人若能见本知末,则可谓知“道”“术”。《淮南》说:

见本而知末,观指而睹归,执一而应万,握要而治详,谓之术;居知所为,行知所之,事知所秉,动知所由,谓之道。(《人闲训》)

被服法则,而与之终身,所以应待万方,览耦百变也。(《要略》)

人的知识有限,事类变化无穷,所以必执一而应万。这“一”必是不变而能应变的“本”,即是“无为”的道。若墨守先王之迹,不应变化,则犹之乎刻舟求剑,以为国则国危,以为身则神伤。如能得道而执之,应乎变化,为国持身,皆可无累。故云:

无为以持身,其身无忧;无为以治国,则国强。(《诠言训》)

这种本末说的道术统一论,起源于《天下篇》,而成立于《淮南》。后来用本末体用之说,以融合不同的学说者,都是应用《淮南》的方法,也可说是应用杂家的方法。

七 【汉代其他各家之杂家倾向】

秦汉是中国政治大一统之时代,也是中国学术界大一统的时代。不但当时的杂家,是专门采各家之“长”,舍各家之“短”,以图融合各家为一;即当时其他各家亦都有这种倾向。当时各家,可以说是都有杂家的倾向。细找汉代思想家中间,实不见有一个纯粹某家之人物。唯以有些人虽杂而尚能保持某家自己的立场,所以虽杂而尚不为杂家。

司马谈“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史记·太史公自序》)他论六家要旨,对于各家,多有褒有贬;唯于道家,则有褒无贬。历来都说他是道家,但他的杂家倾向,很是明显。他说:

《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史记·太史公自序》)

这是他对于百家之学之态度,也就是他的道术统一说。他认为百家之学之差异,不过是“所从言之异路”毕竟还是“殊涂同归”。他又批评道家外之五家说:

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儒家博而寡要,劳而少功,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偏循。然其强本节用,不可废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史记·太史公自序》)此认为各家均有其“不可易”的独特的主义。这是杂家的态度。

司马谈又以为道家的好处,即在于自己的主义外,又能兼收别家之长;他说:

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瞻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史记·太史公自序》)

胡适之先生作《淮南王书》,即据此段,证明道家即是杂家。其实这段所表示者,乃是一个有了杂家倾向的道家所理想之道家,与纯以老庄思想为宗主之道家不同。真正的道家,还是道家,不能说他是杂家。如说道家即是杂家,则老庄将何所归?

董仲舒是汉代儒家的宗师。在他那时候,天下统一已久,礼乐制度的建设,使儒家学说占了上风。但是百家之学,仍未完全断绝。董仲舒又提出了一种统一方术的办法。他说: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

其说有似荀子,而以“孔子之术”代“王制”。不过他所讲的“孔子之术”,实包含许多家的学说。在他的《春秋繁露》里,我们可以找到道家、墨家、阴阳家等的学说。董仲舒的学说是很有杂家的倾向的。他所主张之方术统一说,固然有似荀子立王制为“隆正”,以收服各家;但他暗地里却把这“隆正”自身,即所谓“孔子之术”,参加上了道、阴阳等家之成分,这是他与荀子的不同了。

其他又有贾谊等人,也有杂家倾向。日本渡边秀方说到贾谊学说的驳杂曾谓:“把老、儒、道、墨、法,诸家杂糅”,是“汉代学者的一般通病”。(刘侃之译《中国哲学史概论》)其实这不是他们的通病,这是他们那个时代的时尚。

班固《汉书·艺文志》,根据刘歆的《七略》,对于汉以前的学术,作一总结算。刘歆、班固对于各家,以为皆有“所长”。至于其所短,则大都是后来的流弊。他们说:

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其言虽殊,辟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易》曰:“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今异家者,各推所长,穷知究虑,以明其指,虽有敝短,合其要归,亦六经之支与流裔。……方今去圣人久远,道术缺废,无所更索。……若能修六艺之术而观此九家之言,舍短取长,则可以通万方之略矣。(《汉书》卷三《艺文志》)

对于各家,“舍短取长”,以恢复已缺废的道术。这种态度见解,正是杂家所持者。

八 【余论】

秦汉杂家是应当时历史的要求而产出来的。其目的在融合当时互相冲突矛盾的各家各派,以统一思想界,亦即是根据道术统一之理论以统一方术。这是各派学说纷争以后所应发生之现象,所应经过之阶段。不过实际上,这种统一,都不免于杂。“劳神明于为一”,终于不得真一。所谓“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也。

近百年来,西洋思想输入中国,有许多新的思想,与中国旧有的思想,不能相容。中国的思想界,又正混乱起来。秦汉杂家融合各家,统一方术的态度,又成了一个时代的需要。最初即有张之洞等人,搬出秦汉杂家的老法子,仿本末之说,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继以康有为等人,一面主张变法改制,一面又要尊孔读经并以为变法改制等事,正合孔子的主张。后来又有关于文化问题的各种辩论。这些都是对于目前中国思想纷乱的局面,要求统一的运动,也即是杂家的运动。但问题的真正解决,并不是杂家的方法所能做到的。杂家的兴起,虽为某阶段的历史所需要,但对于问题的真正的解决,杂家正如陈胜吴广,所谓“为王者驱除难耳”。


[1] 《汉书·艺文志》谓杂家出于议官,古果有议官否,尚待考定。《史记·田完世家》云:“宣王喜文学游说之士,自如驺衍、淳于髡、田骈、接子、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如此不治而议论之上大夫,如其可以是议官,则议官其实有百家之学,如杂家出于如此之议官,亦可通,不过如此之类之议官,实亦即是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