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儒墨补

在《原儒墨》一文中,我说:儒家出于文士,墨家出于武士,换言之,即儒家出于儒,墨家出于侠。但儒之一字,在晚周较早的书中固常见,而侠之一字则在晚周较晚的书中,方始见。如果在晚周较早的书中,未见侠字,我们何能断定在墨子以前或其同时即有侠?如果我们不能断定在墨子以前或其同时即有侠,我们何能说墨家出于侠?这一点我们须首先讨论。

在《原儒墨》一文中,我所谓侠或侠士,本来是指以帮人打仗为职业之一种人。我们现在所需要者,是证明在墨子以前或其同时有这一种人。只要在墨子以前或其同时有这一种人,我们在《原儒墨》一文中所持之见解,即仍可持之。至于此种人在当时是否称为侠,则系另一问题,对于我们在《原儒墨》一文中所持之主要见解,无大关系。

《管子·小问》:“公曰:‘请问战胜之器。’管子对曰:‘选天下之豪杰,致天下之精材,来天下之良工,则有战胜之器矣。’”“公曰:‘然则取之若何?’管子对曰:‘假而礼之,厚而勿欺,则天下之士至矣。’”又《管子·立政九败解》:“人君唯勿听兼爱之说,则视天下之民如其民,视国如吾国,如是则无并兼攘夺之心,无覆军败将之事。然则射御勇力之士不厚禄,覆军杀将之臣不贵爵。如是则射御勇力之士出在外矣。我能毋攻人可也,不能令人毋攻我。彼求地而予之,非吾所欲也,不予而与战,必不胜也。彼以教士,我以驱众;彼以良将,我以无能,其败必覆军杀将。”此所谓“天下之豪杰”,“天下之士”,及“射御勇力之士”,在“天下”随便往来,有贵爵,“假而礼之”,厚禄,“厚而无欺”,则虽在“天下”者,亦可“取之”使来。如无此则虽在本国者,亦必“出在外矣”。照行径看来,这种人正我们所说之以帮人打仗为职业之武专家或武士。又孟子谓齐宣王曰:“抑王兴甲兵,危士臣,然后快于心与?”(《孟子·梁惠王》)墨子谓:“昔者越王勾践好勇,教其士臣三年。”(《墨子·兼爱下》)此皆“士”“臣”并称,将“士”与“臣”分为两类。或者“臣”乃君上自属之人民,“士”乃招来之武士。此点虽不敢十分确定,但就《管子》所说观之,则当时实有以帮人打仗为职业之武专家或武士。此种武士在贵族政治未崩坏之时不能有。在贵族政治未崩坏时,出兵打仗,贵族各率其民,贵族即是将帅,庶民即是兵卒。必在贵族政治崩坏以后,社会上方有含有自由职业性质之流动分子。文士武士即其中之二大流品。

关于上所引《管子》二段,尚有两点须插入说明。第一点即:《小问》一段虽可认为系记述管子之言,但《立政九败解》一段则明系墨家兼爱非攻之学说已行后之情形,何足以证明关于墨子以前或其同时之事?关于这一点,我们须知战国时代乃春秋时代之延长。战国时代所有之社会情形,大概在春秋时代即已有之。不过战国时代之社会变化,在性质上比春秋时代深刻,在范围上比春秋时代扩大。战国之于春秋,虽“踵事增华,变本加厉”,然实如“大辂之于椎轮”也。固然若只有《立政九败解》一段,我们不能对于关于墨子以前或其同时之事,有所断定,但与《小问》一段联起来看,则二段即可互相证成。

尚须插入说明之第二点即:照《立政九败解》一段所说,则兼爱非攻之学说,对于“射御勇力之士”甚不利,因此种学说行,则此种人将无事可作也;墨家正提倡此种学说。何得谓墨家出于此种人?关于此点,我们须声明:我们只说墨家出于此种人,并非以为墨家之徒只即是此种人。墨家与普通武士不同之处,我在《原儒墨》一文中已详加说明。墨子出于武士,而主张与武士不利之学说,正如孔子虽出于以教书相礼为职业之文士,而却不以礼之繁文缛节为可贵。如孔子云:“礼与其奢也宁简。”(《论语·八佾》)又云:“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如专就相礼之职业说,则礼文愈繁,相礼者愈有事做。但孔子却不主张礼以繁为贵者,因孔子虽出于文士,而却非只即文士也。兼爱本武士之道德,非攻乃当时普通的主张。但别家主张非攻,不过止于口说。墨家则有有组织的实力,以推行此主张。墨家之团体,能实际参加战事,且有自制之守具,代被侵略者守御,以抵制强者之侵略。此乃事实。吾人对于此事实,可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即以为兼爱非攻之学说,及抵制侵略之团体组织,皆墨子所手创,前无古人,非有所因袭;此即传统的看法。第二种看法则以为凡一种学说之发生,必有其社会的背景,一种组织之成立,必有其社会的根据;故墨家之学说组织,亦有所因袭;此即吾人所持之看法。依此看法,则墨家之团体组织,非为前无古人之新创,乃当时本有此等团体,而墨家之团体,乃其中之有主义者。此等“能征惯战”之团体,只可于武士中求之。

至于墨家之团体以外之其他无主义的武士团体,先秦书中,亦间有述及者。《吕氏春秋》说:“昔者秦缪公乘马而车为败,右服失而野人取之。缪公自往求之。见野人方将食之于岐山之阳。缪公叹曰:‘食骏马之肉而不还饮酒,余恐其伤汝也。’于是遍饮而去。”后一年秦晋韩原之战,“晋人已环缪公之车”。“野人之尝食马肉于岐山之阳者三百有余人,毕力为缪公疾斗于车下,遂大克晋。”(《仲秋纪·爱士》)此三百余人,似即是一种武士团体。此段我在《原儒墨》中未引,因为此所谓野人安知非即乡下农民,先时吃过缪公马肉,后而被征发应战者。由此言之,则此所谓野人,不必即是武士。不过缪公所失马不过右服一匹,安能供三百余人之食?且农人食马,何必去岐山之阳?或者食缪公之马者,乃一三百余人之流动武士团体,缪公不罚此团体而又赐之酒。及韩原之战,此团体之武士从战,因感激而特别奋勇。其食马与从战皆团体的行动。如此解释,亦尚合理。

盗跖似乎也是一个武士团体之首领。《庄子·盗跖》说盗跖是柳下惠之弟,“从卒九千人,横行天下,侵暴诸侯”。此说虽不必可靠,但其人总在孟子以前或其同时,因为孟子曾说及他(《孟子·尽心上》)。他的“从卒”虽未必即有九千,但亦必有相当之众。他所领导之团体之内部,是极有组织的。《吕氏春秋》说:“跖之徒问于跖曰:‘盗有道乎?’跖曰:‘奚啻其有道也!夫妄意关内中藏,圣也;入先,勇也;出后,义也;知时,智也;分均,仁也。不通此五者而能成大盗者,天下无有。’”(《仲冬纪·当务》)他的团体之内部组织,是道德的,所以《庄子·胠箧》说:“跖不得圣人之道不行。”尤可注意者,即其在团体内实行“分均”,此即所谓“有福同享,有马同骑”,乃武士团体中所有之道德也。因讲墨子而连及盗跖,似乎不伦不类。但依我们的看法,墨子与盗跖实乃武士之两极端代表。盗跖如受了“招安”,“改邪归正”,率其徒众“到边疆上一枪一刀,图个封妻荫子”,他便成为普通的武士。他如再进一步,计划把他的团体内所行之道德,推行于全社会,并依其主义参加战事,他便成为墨子。

上所述系有组织可见之武士团体。此外武士之以个人著名者甚多,如孟子所称之北宫黝、孟施舍,俱以善“养勇”得名。又《吕氏春秋》说:“齐之好勇者,其一人居东郭,其一人居西郭,卒然相遇于涂,曰:‘姑相饮乎?’觞数行,曰:‘姑求肉乎?’曰:‘子肉也,我肉也,尚胡革求肉为?’于是具染而已,因抽刀而相啖,至死而止。”(《仲冬纪·当务》)此以自己之肉,“与朋友共”,实行武士道德之极端的例也。《吕氏春秋》又说:“戎夷违齐如鲁,天大寒而后门,与弟子一人宿于郭外。寒愈甚,谓其弟子曰:‘子与我衣,我活也,我与子衣,子活也。我,国士也。为天下惜死。子,不肖人也,不足爱也。子与我子之衣。’弟子曰:‘夫不肖人也,又恶能与国士衣哉?’戎夷太息叹曰:‘嗟乎!道其不济矣夫!’解衣与弟子,夜半而死。弟子遂活。”(《恃君览·长利》)此乃一未得志之士之流浪图,观戎夷之“遂解衣与弟子”,知其先之不欲解衣之真“为天下惜死”。其命弟子解衣,及后自解衣,皆实行一切“与朋友共”之道德。此段虽未明言戎夷为武士,但就其言行观之,似可以为其是。

大概在晚周无论文士武士,均只称为士,或均可只称为士。士在当时,本为以卖技艺材能为糊口之人之通称。此等技艺材能,大别为文武两途,所谓“文能安邦,武能定国”者。此等人在社会上之地位,比一般庶民高,故往往与庶民分别言之。如《管子》谓,“官长任事守职,士修身功材,庶人耕农树艺”。(《五辅》)《荀子》谓:“好士者强,不好士者弱。爱民者强,不爱民者弱。”(《议兵篇》)但若以民指非君上非贵族之人,则士亦为民而居其首,所谓士农工商者是。《管子·小匡》及《国语·齐语》所说士农工商,各“定”其“居”、各“成”其“事”之制度,虽不必系齐桓公及管仲所真已施行者,然其议论乃承认当时社会之新兴事实,乃当时新社会之反映,则可断言。此新社会乃以后二千余年社会之轮廓,截至清末止,其中虽有小变而大体则仍旧也。所须注意者,即先秦所谓士,可指文士亦可指武士。《管子·问》说:“问士之有田宅,身在陈列者,几何人,余子之胜甲兵,有行伍者,几何人。”孟子谓齐宣王:“抑王兴甲兵,危士臣,构怨于诸侯,然后快于心与!”(《孟子·梁惠王》)墨子谓:“昔者越王勾践好勇,教其士臣三年。”(《墨子·兼爱下》)此所谓士皆武士也。

墨子非斗,似与武士不合。然见侮则斗,乃士之道德,非只武士之道德。《吕氏春秋》谓:“齐王谓尹文曰:‘寡人好士。’尹文曰:‘愿闻何为士。’王未有以应。尹文曰:‘今有人于此,事亲则孝,事君则忠,交友则信,居乡则悌,有此四行者,可谓士乎?’齐王曰:‘此真所谓士矣。’尹文曰:‘王得若人,肯以为臣乎?’王曰:‘所愿而不能得也。’尹文曰:‘使若人于庙朝中,深见侮而不斗,王将以为臣乎?’王曰:‘否!夫见侮而不斗,则是辱也;辱则寡人弗以为臣矣。’”(《先识览·正名》)见侮则斗,乃士之一重要道德,儒家仍主张士须有此道德,故“子夏之徒”谓墨子曰:“狗豨犹有斗,恶有士而无斗矣?”(《墨子·耕柱》)墨子主张非斗,宋柽更进而主张“见侮不辱”。但吾人不能因此而否认墨家之出于士,故亦不能因此而否认墨家之出于武士。且斗为个人之自由行为。墨子注重纪律组织,其先儒家而非斗,或即因此,亦未可知。

墨家非斗,而战国后期之侠则极好斗。见侮则斗之道德,侠最能行之。墨家有有组织之行动,而侠之行动,则多属个人的。韩非子曰:“行剑攻杀,暴憿之民也,而世尊之曰:磏勇之士。活贼匿奸,当死之民也,而世尊之曰:任誉之士。”(《韩非子·六反》)又曰:“今兄弟被侵,必攻者,廉也;知友辱,随仇者,贞也。廉贞之行成,而君上之法犯矣。”故“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韩非子·五蠹》)此等之侠,乃武士之一种。在《原儒墨》一文中,我以侠士指武士,就侠之一字在当时之意义言,实有未当。但就后来侠之一字之一般的意义言,则求一字与儒相对,可以表示武士之特性者,实以侠字为较适。司马迁曰:“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戹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史记·游侠列传》)此为侠字在后来所提示之一般的意义,而武士之美德特性,已大半可以表示。此所以在《原儒墨》一文中,以侠士与儒士对称也。

为免除误会计,《原儒墨》一文中所谓侠士,可直以武士称之。《淮南子》引楚人佽非之言曰:“武士可以仁义之礼说也,不可劫而夺也。”(《道应训》)是武士亦已有之名词。

但武士之名,究为少见,而儒之名则常见。虽在许多地方,士明指武士,然武士之名少见之事实,似究可证明在先秦社会中,武士与儒士,不能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关于此点,吾人须注意者,即中国书中关于社会情形之记载,向来极少。先秦书中即言及儒亦多系指儒家之儒,而非指儒家所自出之儒士之儒。在先秦书中,若除去儒家之儒,则儒士之儒亦未为甚多见。

在《原儒墨》一文中,我以为诸子皆出于士之阶级,而士之阶级之兴起,乃由贵族政治之崩坏,在官专家之失业。但若果如此,则在官专家之众,宜莫过周室。如此则诸子之兴,应在王室所在之地,何以远在邹鲁?关于此点,有两点可说:就第一点言之,周室王官虽最完备,专家虽最多,但宗周残破,文物丧失;东迁之后,王室规模,已不如前。鲁为周公之后,文物完备,未经残破。宗周灭后,鲁为东方文化中心,实为应有之事。就第二点言之,则一种历史上大运动之兴起,固为环境时势所造成,而领袖人物,亦关重要。诸子家学之兴,孔子开其先路。孔子为鲁人,故邹鲁为儒家之根据地。以后诸家,均直接间接受儒家之影响,故对于诸子之学之兴,邹鲁居重要地位。

在《原儒墨》一文中,我以为昔日在官之专家,如祝宗卜史,礼官乐工,而今失职者,或为昔日之贵族而今失势者,此等上层失业之流民,多成为儒士;其原业农工之下层失业流民,多成为武士。但在贵族政治未崩坏以前,出兵打仗,贵族即是将帅;且就世界历史之一般通例观之,掌统治权之贵族,必勇敢善战;何能谓周末失势贵族,多能文而不武?关于此点,吾人须注意者,即掌统治权之贵族,其取得统治权,原凭优势武力。故在其统治之初,仍保持其勇敢善战之特性。但其享受既久,日趋堕落,视战争为畏涂,而逐渐失其打仗之技能;此在历史上例证甚多。《左传》记齐鲁长勺之战谓“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庄公十年)人若世代“肉食”,久之未有不“鄙”者。然既“鄙”之贵族,虽已失其祖宗之“真才实学”,然其礼仪娴熟,言谈漂亮,则或有过其祖宗者。及其失势以后,若凭其对于礼仪文辞之知识以糊口,则即成儒士。至于社会下层之人,对于所谓教育,既无缘领受,一旦失业,惟有卖其体力,以为糊口。在非工业社会之内,卖体力之市场有限。失业之穷人,一部分惟有当兵与当匪,此情形盖自古已然,非止于今为烈。当兵之社会下层之人久之专以此为职业,即成为武士。

在《原儒墨》一文中,我以为在先秦及汉初孔墨并称,盖二人所代表之学派皆具有甚深的社会背景,及甚大的社会势力也。后世以孔子为至圣先师,以为文圣人;又于孔子之文圣人之外,以关羽或关羽及岳飞为武圣人;于“文庙”之外,又立“武庙”。实则依其在历史中之地位,孔子固可为后世之文圣人而无愧;但关岳在历史中之地位,则远非孔子之比。故以关岳为武圣人,与孔子抗衡,实为不类。与孔子抗衡之武圣人之称,实则惟墨子足以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