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南北朝之玄学(下)

放情肆志之人生观,虽亦可谓为道家之支流余裔,然道家之《老》学庄学,固不主张此也。《老》学庄学中,虽亦有自然主义,然亦非如一部分《列子》中所主张之为极端机械论的,决定论的。《庄子》书中,又有神秘主义之成分。合自然主义与神秘主义,成为一一贯之哲学,如西洋哲学史中之斯宾诺沙(Spinoza)然,乃庄学之特色也。

魏晋时,道家之学盛行。在此时期中,郭象之《庄子注》,为一极有价值之著作。此注不但能引申发挥《庄子》书中之思想,且亦自有若干新见解;故此注实乃一独立的著作,道家哲学中一重要典籍也。

一 【向秀与郭象】

此注虽标郭象名,但有谓系向秀所作者。《晋书·向秀传》曰:

向秀字子期,河内怀人也。清悟有远识,少为山涛所知。雅好老庄之学。庄周著内外数十篇,历世方士,虽有观者,莫适论其旨统也。秀乃为之隐解,发明奇趣,振起玄风,读之者超然心悟,莫不自足一时也。惠帝之世,郭象又述而广之,儒墨之迹见鄙,道家之言遂盛焉。(《晋书》卷四十九,同文影殿刊本,页十六)

《郭象传》曰:

郭象字子玄,少有才理,好老庄,能清言。……永嘉(西历三〇七至三一二)末年卒。……先是注《庄子》者数十家,莫能究其旨统。向秀于旧注外而为解义,妙演奇致,大畅玄风。惟《秋水》、《至乐》二篇未竟而秀卒。秀子幼,其义零落,然颇有别本迁流。象为人行薄,以秀义不传于世,遂窃以为己注。乃自注《秋水》《至乐》二篇,又易《马蹄》一篇,其余众篇,或点定文句而已。其后秀义别本出,故今有向郭二《庄》,其义一也。(《晋书》卷五十页八至九)

此二传所说不同。若依《向秀传》,则郭象取向秀《庄子注》,“述而广之”。依《郭象传》,则郭象直“窃”向秀《庄子注》“为己注”,但“点定文句而已”。“述而广之”与“点定文句”,固大不相同也。今按《列子》张湛注,于《列子》引《庄子》文处,多采用向秀注或郭象注。其所引向秀注,固多与今《庄子》郭象注略同。然张湛亦屡直引郭象注,不及向秀。或者向秀于此无注,而郭象有之;或者向秀此处之注不及郭象,故张舍向而取郭欤?张湛之祖父,乃王弼从弟之甥。张湛时代,距郭象甚近,犹及见向秀注而常引之。则其不引向而引郭之处,其所以当不外上述二种理由。再按张湛所引郭象注,皆不在《庄子》之《秋水》、《至乐》、《马蹄》三篇之内,则《晋书·郭象传》所谓,郭象仅“自注《秋水》、《至乐》二篇,又易《马蹄》一篇,其余众篇,或点定文句而已”,实不足信也。然就张湛所引向秀注观之,则郭象注《庄子》,对于向秀注,尽量采用,似系事实。由此而言,则今之郭象《庄子注》,实向秀郭象二人之混合作品,《晋书·向秀传》所说,似近于事实也。故此混合作品,下文但以《庄子注》称之。

二 【“独化”】

何晏王弼,以道为“无”;但所谓“无”之意义,二人均未详细言及。《庄子》注则直谓“无”即是数学上之零。万物之所以如此如此,正因其自然即是这般这般。《庄子·大宗师》“神鬼神帝,生天生地”注云:

无也,岂能生神哉?不神鬼帝而鬼帝自神,斯乃不神之神也;不生天地而天地自生,斯乃不生之生也。(《庄子注疏》卷三,《古逸丛书》覆宋本,页十四)

“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注云:

言道之无所不在也。故在高为无高,在深为无深,在久为无久,在老为无老。无所不在,而所在皆无也。(《庄子注疏》卷三页十五)

《庄子·知北游》“有先天地生者,物耶?”注云:

谁得先物者乎哉?吾以阴阳为先物;而阴阳者即所谓物耳;谁又先阴阳者乎?吾以自然为先之,而自然即物之自尔耳。吾以至道为先之矣;而至道者,乃至无也;既以无矣,又奚为先?然则先物者谁乎哉?而犹有物无已。明物之自然,非有使然也。(《庄子注疏》卷七页七十八至七十九)

《齐物论》“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注云:

无既无矣,则不能生有。有之未生,又不能为生。然则生生者谁哉?块然而自生耳。自生耳,非我生也。我既不能生物,物亦不能生我,则我自然矣。自己而然,谓之天然。天然耳,非为也。……故物各自生而无所出焉,此天道也。(《庄子注疏》卷一页二十五)

由此言之,则所谓道者,即指此“物各自生而无所出焉”之事实耳。此说“有之未生,又不能为生”;不过欲以明凡物皆“块然而自生”之理。其实“有”永久是有,更无“未生”之时个体底物可以有未生之时,而包括一切之“有”,则永久存在也。《知北游》“无古无今,无始无终”注云:

非唯无不得化而为有也;有亦不得化而为无矣。是以有之为物,(原作“无有之为物”,依《四部丛刊庄子》本改)虽千变万化,而不得一为无也。不得一为无,故自古无未有之时而常存也。(《庄子注疏》卷七页七十八)

此种理论,可谓与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底斯(Parmenides)之理论极相似。

《庄子注》之所以主张“物各自生而无所出焉”者,因无论吾人之知识若何扩大,吾人若尽问所以生物之原因,吾人最后总须立一“块然而自生”者,名之或为上帝、或为道、或为原子、或为电子。《天运》“天有六极五常”注云:

夫事物之近,或知其故;然寻其原以至乎极,则无故而自尔也。自尔则无所稍问其故也,但当顺之。(《庄子注疏》卷五页五十七)

事物终究是“无故而自尔”,所以《庄子注》开始即说“物之自尔”。他开始即以为物皆自然而然,更无所待。此名为“独化”。《齐物论》“吾所待又有待而然者耶?”注云:

若责其所待,而寻其所由,则寻责无极,而至于无待,而独化之理明矣。(《庄子注疏》卷一页六十三)

又“恶识所以不然”注云:

世或谓罔两待影,影待形,形待造物者。请问夫造物者有耶?无耶?无也,则胡能造物哉?有也,则不足以物众形。故明众形之自物,而后始可与言造物耳。是以涉有物之域,虽复罔两,未有不独化于玄冥者也。故造物者无主,而物各自造;物各自造,而无所待焉;此天地之正也。(《庄子注疏》卷一页六十三)

“造物无主,而物各自造”,即“独化之理”也。

三 【宇宙间事物之关系】

所谓“物各自造而无所待焉”者,不过谓吾人不能指定某特殊事物是某特殊事物之原因,并非谓各事物,彼此之间,皆无关系。依《庄子注》,事物彼此之间,有关系而且有必要的关系。《秋水》“以功观之……”注云:

天下莫不相与为彼我,而彼我皆欲自为,斯东西之相反也。然彼我相与为唇齿;唇齿者,未尝相为,而唇亡则齿寒。故彼之自为,济我之功宏矣。斯相反而不可以相无者也。(《庄子注疏》卷六页二十六)

《大宗师》“孰能相与于无相与……”注云:

手足异任,五藏殊官。未尝相与,而百节同和,斯相与于无相与也。未尝相为,而表里俱济,斯相为于无相为也。(《庄子注疏》卷三页二十五)

又“知人之所为者……”注云:

人之生也,形虽七尺,而五常必具。故虽区区之身,乃举天地以奉之。故天地万物,凡所有者,不可一日而相无也。一物不具,则生者无由得生,一理不至,则天年无缘得终。(《庄子注疏》卷三页一至二)

人之所以如此如此,是因宇宙之是如此如此。严格言之,宇宙间之任何事物,皆与其间之他任何事物有关系。所以说:“区区之身,乃举天地以奉之。故天地万物,凡所有者,不可一日而相无也。”

即在人事中,“治”“乱”之代谢,亦是自然的,必然的。《大宗师》“庸讵知吾所谓天之非人乎……”注云:

人皆自然,则治乱成败,遇与不遇,非人为也,皆自然耳。(《庄子注疏》卷三页二至三)

《天运》“人自为种而天下耳”注云:

不能大齐万物,而人人自别,斯人自为种也。承百代之流,而会乎当今之变;其弊至于斯者,非禹也,故曰天下耳。言圣知之迹,非乱天下,而天下必有斯乱。(《庄子注疏》卷五页七十八)

“承百代之流,而会乎当今之变”,在此种整个的情形之下,必有某情形、某事物发生;此是必然。但吾人不能指某情形、某事物,是某情形、某事物的原因;此是独化。此见解与所谓唯物史观之历史哲学,颇有相同之处。例如俄国革命,依唯物史观之历史哲学言之,乃在其时整个客观环境之下,必有之产物,非列宁个人所能使之有也。上之所引“相反而不可以相无”之言,如附会之,亦可谓系讲辩证法。

四 【天然及人事之变化】

上文谓《庄子注》之理论,颇似巴门尼底斯。但在别一方面,其理论又颇似海拉克利塔斯(Heraclitus)《庄子注》以为宇宙间各事物是常变的。《大宗师》“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注云:

夫无力之力,莫大于变化者也。故乃揭天地以趋新,负山岳以舍故。故不暂停,忽已涉新;则天地万物,无时而不移也。世皆新矣,而自以为故;舟日易矣,而视之若旧;山日更矣,而视之若前。今交一臂而失之,皆在冥中去矣。故向者之我,非复今我也。我与今俱往,岂常守故哉?而世莫之觉,横谓今之所遇,可系而在,岂不昧哉?(《庄子注疏》卷三页十二)

巴门尼底斯与海拉克利塔斯之哲学,极端相反。《庄子注》所以对于二人之哲学,有皆似之之处者,盖《庄子注》言有只是有,乃就宇宙之全体言。言万物是常变的,乃就宇宙间之各个事物言。例如长江之水,时刻变迁,而长江之为长江则自若也。

社会亦常在变迁之中。社会中之制度,皆所以为一时之用,时过即有弊而成为废物。《天运》“其作始有伦而今乎妇女”注云:

今之以女为妇而上下悖逆者,非作始之无理;但至理之弊,遂至于此。(《庄子注疏》卷五页七十八)

《天运》“彼知颦美而不知颦之所以美……”注云:

夫礼义,当其时而用之,则西施也。时过而不弃,则丑人也。(《庄子注疏》卷五页七十)

《天运》“围于陈蔡之间……”注云:

夫先王典礼,所以适时用也。时过而不弃,即为民妖,所以兴矫效之端也。(《庄子注疏》卷五页六十八)

《天运》“止可以一宿而不可久处,觏而多责”注云:

夫仁义者,人之性也;人性有变,古今不同也。故游寄而过去则冥;若滞而系于一方则见。见则伪生,伪生而责多矣。(《庄子注疏》卷五页七十二)

社会因必然之势而变,变则旧办法、旧制度即为“丑”、为“妖”。若时变而仍执持“丑”、“妖”,则即是不能顺自然,即是“矫效”,即是“伪”。《胠箧》“然而田成子一旦杀齐君而盗其国”注云:

法圣人者,法其迹耳。夫迹者,已去之物,非应变之具也。奚足尚而执之哉?执成迹以御乎无方;无方至而迹滞矣。(《庄子注疏》卷四页二十一)

时变则需要新办法、新制度。圣人以新办法、新制度,应新时变,正是顺自然。《秋水》“默默乎河伯……”注云:

俗之所贵,有时而贱;物之所大,世或小之。故顺物之迹,不得不殊。斯五帝三王之所以不同也。(《庄子注疏》卷六页三十)

《天地》“天下均治而有虞氏治之耶?……”注云:

言二圣俱以乱故治之,则揖让之于用师,直是时异耳。未有胜负于其间也。(《庄子注疏》卷五页二十六)

圣人因时“顺物”,因“时异”故其“顺物之迹”,“不得不殊”;要皆系“顺物”,故无“胜负于其间”。由此言之,《庄子注》并不反对道德制度,但反对不合时宜的道德制度。

五 【“无为”】

有新时势,人自然有新办法、新制度,以应之。此乃势之必然,此乃人之自为。能任人之自为,即可无为而无不为。《大宗师》“以知为时者,不得已于事也”注云:

夫高下相受,不可逆之流也。小大相群,不得已之势也。旷然无情,群知之府也。承百流之会,居师人之极者,奚为哉?任时世之知,委必然之事,付之天下而已。(《庄子注疏》卷三页九)

“奚为哉?”无为而已。无为而已即无不为矣。

《在宥》“故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注云:

无为者,非拱默之谓也。直各任其自为,则性命安矣。不得已者,非迫于威刑也,直抱道怀朴,任乎必然之极,而天下自宾也。(《庄子注疏》卷四页三十六)

“无为”即是“任乎必然之极”,“各任其自为”。《天道》“以此进为而抚世……”注云:

夫无为之体大矣;天下何所不无为哉?故主上不为冢宰之任,则伊吕静而司尹矣。冢宰不为百官之所执,则百官静而御事矣。百官不为万民之所务,则万民静而安其业矣。万民不易彼我之所能,则天下之彼我静而自得矣。故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下及昆虫,孰能有为而成哉?是故弥无为而弥尊也。(《庄子注疏》卷五页三十六)

《天道》“故古之人贵夫无为也”注云:

夫工人无为于刻木,而有为于用斧。主上无为于亲事,而有为于用臣。臣能亲事,主能用臣。斧能刻木,而工能用斧。各当其能,则天理自然,非有为也。……故各司其任,则上下咸得,而无为之理至矣。(《庄子注疏》卷五页三十九)

《天道》“上必无为而用天下”注云:

故对上下则君静而臣动;比古今则尧舜无为而汤武有事。然各用其性,而天机玄发,则古今上下无为,谁有为也?(《庄子注疏》卷五页四十)

以古比今,则今之事业活动为多矣。然今之事业活动,亦系因时势之必然而自然生出。今之人亦系“各用其性而天机玄发”,所以亦是无为。以上比下,亦是“各当其能”。普通所说之消极的,“开倒车”的“无为”,正《庄子注》所反对。《马蹄》“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注云:

夫善御者,将以尽其能也。尽能在于自任,而乃走作驰步,求其过能之用,故有不堪而多死焉。若乃任驽骥之力,适迟疾之分,虽则足迹接乎八荒之表,而众马之性全矣。而惑者闻任马之性,乃谓放而不乘;闻无为之风,遂云行不如卧,何其往而不返哉?斯失乎庄生之旨远矣。(《庄子注疏》卷四页十五)

《逍遥游》“子治天下,天下既已治也”注云:

夫治之由乎不治,为之出乎无为也,取于尧而足,岂借之许由哉?若谓拱默乎山林之中,而后得称无为者,此老庄之谈所以见弃于当涂,当涂者自必于有为之域而不反者,斯之由也。(《庄子注疏》卷一页十二)

普通所谓之“返朴还淳”,亦《庄子注》所反对者。《刻意》“故素也者,谓其无所与杂也”注云:

苟以不亏为纯,则虽百行同举,万变参备,乃至纯也。苟以不杂为素,则虽龙章凤姿,倩乎有非常之观,乃至素也。若不能保其自然之质,而杂乎外饰,则虽犬羊之鞹,庸得谓之纯素哉?(《庄子注疏》卷六页八)

“龙章凤姿”,皆系“自然之质”,故虽有“非常之观”,而亦为至素至朴。必杂有矫饰之物,始不为素朴,而应“返朴还淳”也。

六 【圣智】

《老子》云:“绝圣弃智,民利百倍。”(《老子》十九章)据上所引,吾人可知《庄子注》并不反对圣智。《庄子注》不反对圣智,而只反对学圣智。《马蹄》“及至圣人……”注云:

圣人者,民得性之迹耳,非所以迹也。……夫圣迹既彰,则仁义不真,而礼乐离性,徒得形表而已矣。有圣人即有斯弊,吾若是何哉?(《庄子注疏》卷四页十七)

《天道》“古之人与其不可传也死矣……”注云:

当古之事,已灭于古矣。虽或传之,岂能使古在今哉?古不在今,今事已变;故绝学任性,与时变化,而后至焉。(《庄子注疏》卷五页五十六)

圣智之所以为圣智,亦系天机之自然,其“龙章凤姿”,“乃至素也”。但学之者仅能学其“迹”,学其“形表”,“形表”不真;而已往之“迹”,亦无所用于今,故反对学圣智也。

《胠箧》“彼曾,史,杨,墨,师旷,工倕,离朱……”注云:

此数人者,所禀多方,故使天下跃而效之。效之则失我,我失由彼,则彼为乱主矣。夫天下之大患者,失我也。(《庄子注疏》卷四页二十九)

《胠箧》“擢乱六律……”注云:

夫声色离旷,有耳目者之所贵也。受生有分,而以所贵引之,则性命丧矣。若乃毁其所贵,弃彼任我,则聪明各全,人含其真也。(《庄子注疏》卷四页二十八)

又“故曰大巧若拙”注云:

夫以蜘蛛蛣蜣之陋,而布网转丸,不求之于工匠,则万物各有能也。所能虽不同,而所习不敢异,则若巧而拙矣。故善用人者,使能方者为方,能圆者为圆。各任其所能,人安其性。不责万民以工倕之巧,故众技以不相能似拙,而天下皆自能,则大巧矣。夫用其自能,则规矩可弃,而妙匠之指可欐也。(同上)

人各有其性,各有所能。圣智之所以为圣智,亦不过顺其性,展其能而已。若别人弃己之所能,而妄学圣智,“则性命丧矣”。李白生来即是李白,不能不是李白。无李白之“性”,而妄学李白,则“未得国能,又失故步”,必成为《儒林外史》中之诗人矣。圣智既亦不过自展其能,故使人“各任其能”者,无废圣智之理。不过无圣智之资者,不可失我从彼,不安其性耳。此云:“规矩可弃,而妙匠之指可欐”,乃注《庄子》“弃规矩,欐工倕之指”之文,非谓别人可任其能,而工倕不可任其能也。《养生主》“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注云:

夫举重携轻,而神气自若;此力之所限也。而尚名好胜者,虽复绝膂,犹未足以慊其愿,此知之无涯也。故知之为名,生于失当,而灭于冥极。冥极者,任其至分,而无毫铢之加。是故虽负万钧,苟当其所能,则忽然不知重之在身,虽应万机,泯然不觉事之在己。此养生之主也。(《庄子注疏》卷二页一)

《齐物论》“五者圆而几向方矣”注云:

此五者皆以有为伤当者也。不能止乎本性,而求外无已。夫外不可求而求之,譬犹以圆学方,以鱼慕鸟耳。虽希翼鸾凤,拟规日月,此愈近,彼愈远,实学弥得而性弥失。故齐物而偏尚之累去矣。(《庄子注疏》卷一页四十九)

可见《庄子注》并不以为吾人应使“负万钧”者皆负十钧,应使鸾凤皆改为燕雀。不过燕雀鸾凤,皆应“止乎本性”,而不“求外”,“任其至分”,而“无毫铢之加”。“知之为名,生于失当”,圣智之知,皆在其“至分”之内。世之天才,皆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皆是无为;故虽有莫大之知识,亦不名为“知”。若《儒林外史》中之诗人,皆出于勉强,皆是有为,其一知半解,亦是“知”也。

《人间世》“福轻乎羽,莫之知载。……”注云:

足能行而放之,手能执而任之,听耳之所闻,视目之所见;知止其所不知,能止其所不能;用其自用,为其自为;恣其性内,而无纤介于分外;此无为之至易也。无为而性命不全者,未之有也。性命全而非福者,理未闻也。故夫福者,即向之所谓全耳,非假物也,岂有寄鸿毛之重哉?率性而动,动不过分,天下之至易者也。举其自举,载其自载,天下之至轻者也。……举其性内,则虽负万钧而不觉其重也。外物寄之,虽重不盈锱铢,有不胜任者矣。为内,福也;故福至轻。为外,祸也;故祸至重。祸至重而莫之知避,此世之大迷也。(《庄子注疏》卷二页三十九)

“恣其性内”,即是无为;有“纤介于分外”,即是有为。所谓“足能行而放之”等,并非反对圣智。因人之足所能行,手所能执,耳所能闻,目所能视,知所能知,能所能为,天然不同。圣智自是圣智,特无圣智之资者,必欲学圣智,则“释此无为之至易,而行彼有为之至难”,(同上)必有所困矣。

《德充符》“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注云:

人之生也,非情之所生也。生之所知,岂情之所知哉?故有情于为离旷而弗能也,然离旷以无情而聪明矣。有情于为贤圣而弗能也,然贤圣以无情而贤圣矣。岂直贤圣绝远而离旷难慕哉?虽下愚聋瞽,及鸡鸣狗吠,其有情于为之,亦终不能也。(《庄子注疏》卷二页六十二)

“有情于为之”即有意于为之之意。人之生也,非有意于生而始生。人之所知所能,亦非有意学习所能得也。庸人固不能学为天才;天才亦不能学为庸人。犹之犬固不能学人;人亦不能学犬也。

七 【“逍遥”】

圣智之必为大人物,必有大事业,普通人之必为小人物,必有小事业,亦犹庄子所说大鹏之必为大鸟,学鸠之必为小鸟也。《逍遥游》“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注云:

非冥海不足以运其身,非九万里不足以负其翼;此岂好奇哉?直以大物必自生于大处,大处亦必自生此大物。理固自然,不患其失,又何厝心于其间哉?(《庄子注疏》卷一页二)

“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注云:

夫翼大则难举,故抟扶摇而后能上,九万里乃足自胜耳。既有斯翼,岂得决然而起,数仞而下哉?此皆不得不然,非乐然也。(同上)

“之二虫又何知?”注云:

二虫谓鹏蜩也。对大于小,所以均异趣也。夫趣之所以异,岂知异而异哉?皆不知所以然而自然耳。自然耳,不为也;此逍遥之大意。(《庄子注疏》卷一页五)

大鹏之举动必大,小鸟之举动必小,皆系“理固自然”,“不得不然”,“不知其所以然而然”。天然界人事界中之大小区别,皆是如此。亚力山大之必立其帝业,柏拉图之必写其“对话”,皆各顺其性,“不得不然”,“不知所以然而然”耳。

物虽如此不同,然苟顺其性,则皆逍遥。《逍遥游》“去以六月息者也”注云:

夫大鸟一去半岁,至天池而息;小鸟一飞半朝,枪榆枋而止。此比所能,则有间矣;其于适性一也。(《庄子注疏》卷一页二)

又“且夫水之积也不厚……”注云:

此皆明鹏之所以高飞者,翼大故耳。夫质小者所资不得大,则质大者所用不得小矣。故理有至分,物有定极,各足称事,其济一也。若乃失乎忘生之主,而营生于至当之外,事不任力,动不称情。则虽垂天之翼,不能无穷;决起之飞,不能无困矣。(《庄子注疏》卷一页三)

又“蜩与学鸠笑之曰……”注云:

苟足于其性,则虽大鹏无以自贵于小鸟,小鸟无羡于天池,而荣愿有余矣。故小大虽殊,逍遥一也。(《庄子注疏》卷一页四)

又“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注云:

夫年知不相及,若此之悬也。比于众人之所悲,亦可悲矣。而众人未尝悲此者,以其性各有极也。苟知其极,则毫分不可以相跂,天下又何所悲乎哉?夫物未尝以大欲小,而必以小羡大。故举小大之殊,各有定分,非羡欲所及;则羡欲之累,可以绝矣。夫悲生于累,累绝则悲去;悲去而性命不安者,未之有也。(《庄子注疏》卷一页六)

凡物之性,即其“至当”。若于其“至当”之外,另有所羡欲,则必有“累”而“悲”。人之苦痛,多起于此。

八 【“齐物”】

然人之所患,正在于不能安其性,不能绝“羡欲之累”。小者慕大,卑者慕尊,愚者慕智,“事不任力,动不称情”,故“虽垂天之翼,不能无穷;决起之飞,不能无困”。欲使人免“羡欲之累”,则莫如使人知“齐物”之义。《齐物论》“女闻人籁而未闻地籁……”注云:

夫箫管参差,宫商异律,故有短长高下万殊之声;声虽万殊,而所禀之度一也。然则优劣无所错其间矣。(《庄子注疏》卷一页二十三)

又“乐出虚,蒸成菌”注云:

物各自然,不知所以然而然,则形虽弥异,其然弥同也。(《庄子注疏》卷一页二十八)

天然界人事界中诸事物,虽万殊不齐,然皆是其是。如人是人,狗是狗;人狗虽不同,然其是则一;所谓“形虽弥异,其然弥同也”。既皆是其是,岂人独优而狗独劣?知此则优劣齐矣。

《齐物论》“如是皆有为臣妾乎?”注云:

臣妾之才,而不安臣妾之任,则失矣。故知君臣上下,手足外内,乃天理自然,岂真人之所为哉?……夫臣妾但各当其分耳,未为不足以相治也。相治者,若手足,耳目,四肢,百体,各有所司,而更相御用也。……夫时之所贤者为君,才不应世者为臣。若天之自高,地之自卑,首自在上,足自在下,……虽无错于当而必当也。(《庄子注疏》卷一页二十九至三十)

才大者为君,才小者为臣。皆“天理自然”也。虽“各有所司”,而互相为用。知此则尊卑齐矣。

《齐物论》“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注云:

夫自是而非彼,彼我之常情也。……将明无是无非,莫若反复相喻。反复相喻,则彼之与我,既同于自是,又均于相非。均于相非,则天下无是;同于自是,则天下无非。何以明其然耶?是若果是,则天下不得复有非之者也。非若果非,亦不得复有是之者也。今是非无主,纷然淆乱,明此区区者,各信其偏见,而同于一致耳。仰观俯察,莫不皆然。是以至人知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故浩然大宁,而天地万物,各当其分,同于自得,而无是无非也。(《庄子注疏》卷一页三十七)

知此则是非齐矣。

《齐物论》“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注云:

夫以形相对,则大山大于秋毫也。若各据其性分,物冥其极,则形大未为有余,形小不为不足。苟各足于其性,则秋毫不独小其小,而大山不独大其大矣。若以性足为大,则天下之足,未有过于秋毫也。若其性足者非大,(原作“为大”,据《四部丛刊》本《庄子》注改)则虽大山亦可称小矣。故曰,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大山为小,则天下无大矣。秋毫为大,则天下无小也。无小无大,无寿无夭。是以蟪蛄不羡大椿,而欣然自得;斥鴳不贵天池,而荣愿以足。苟足于天然而安其性命,故虽天地未足为寿,而与我并生;万物未足为异,而与我同得。则天地之生,又何不并?而万物之得,又何不一哉?(《庄子注疏》卷一页四十五至四十六)

知此则大小寿夭齐矣。

《齐物论》“彼是方生之说也……”注云:

夫死生之变,犹春秋冬夏,四时行耳。故死生之状虽异,其于各安所遇一也。今生者方自谓生为生,而死者方自谓生为死,则无生矣。生者方自谓死为死,而死者方自谓死为生,则无死矣。无死无生,无可无不可。……(《庄子注疏》卷一页三十五)

又“此之谓物化”注云:

夫时不暂停,而今不遂存,故昨日之梦,于今化矣。死生之变,岂异于此,而劳心于其间哉?(《庄子注疏》卷一页六十五)

《大宗师》“其为乐可胜计耶?”注云:

本非人而化为人,化为人失于故矣。失故而喜,喜所遇也。变化无穷,何所不遇?所遇而乐,乐岂有极乎?(《庄子注疏》卷三页十三)

知此则死生齐矣。

《齐物论》“夫三子者犹存乎蓬艾之间……”注云:

夫物之所安无陋也,则蓬艾乃三子之妙处也。……而今欲夺蓬艾之愿,而伐使从己,于至道岂宏哉?故不释然神解耳。若乃物畅其性,各安其所安,无远迩幽深,付之自若,皆得其极,则彼无不当,而我无不怡也。(《庄子注疏》卷一页五十一)

凡“物之所安”,皆其所以自足之道;故皆“无陋”也。野蛮之人,自安于蓬艾,则蓬艾即其“妙处”。故亦宜听其“自若”,不可“伐使从己”。知此则智愚文野齐矣。

知万物之皆齐,死生之一贯,则“无执”、“无我”。《齐物论》“是故滑疑之耀……”注云:

夫圣人,无我者也。故滑疑之耀,则图而域之;恢恑憰怪,则通而一之。使群异各安其所安,众人不失其所是,则已不用于物,而万物之用用矣。物皆自用,则孰是孰非哉?故虽放荡之变,屈奇之异,曲而从之,寄之自用,则用虽万殊,历然自明。(《庄子注疏》卷一页四十三)

又“参万岁而一成纯”注云:

唯大圣无执,故芚然直往,而与变化为一,一变化而常游于独者也。故虽参糅亿载,千殊万异,“道行之而成”,则古今一成也;“物谓之而然”,则万物一然也。无物不然,无时不成,斯可谓纯也。……积是于万岁,则万岁一是也。积然于万物,则万物尽然也。故不知死生先后之所在,彼我胜负之所如也。(《庄子注疏》卷一页五十七)

“不知死生先后之所在,彼我胜负之所如。”故忘生死,忘彼我,忘是非。“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庄子·齐物论》)注云:

夫忘年故玄同死生,忘义故弥贯是非;是非死生,荡而为一,斯至理也。至理畅于无极,故寄之者不得有穷也。(《庄子注疏》卷一页六十二)

至此境界,则一切分别,皆已忘去,更不仅知“齐物”而已。

九 【“至人”】

至此境界之人,谓之至人、圣人、“无待之人”。《逍遥游》“小知不及大知……”注云:

物各有性,性各有极,皆如年知,岂跂尚之所及哉?自此以下,至于列子,历举年知之大小,各信其一方,未有足以相倾者也。然后统以无待之人,遗彼忘我,冥此群异。异方同得,而我无功名。是故统小大者,无小无大者也。苟有乎小大,则虽大鹏之于斥鷃,宰官之于御风,同为物累耳。齐死生者,无死无生者也。苟有乎死生,则虽大椿之于蟪蛄,彭祖之于朝菌,均于短折耳。故游于无小无大者,无穷者也。冥乎不死不生者,无极者也。若夫逍遥而系于有方,则虽放之使游而有所穷矣。未能无待也。(《庄子注疏》卷一页五至六)

一物即能“自足于其性”,然若不知齐物,不能“玄同死生”,“弥贯是非”,则在此能“自足”,在彼或不能“自足”。乐生者未必能乐死,安于得者未必能安于失。此所谓“逍遥而系于有方”,其逍遥是有限的。其必得之而后可以自足者,即是其“所待”。必得其“所待”,然后可以逍遥;故其逍遥即为其“所待”所限制。失其“所待”,即不自足;故“虽放之使游,而有所穷矣”。“无待之人”则不然。《逍遥游》“若夫乘天地之正……”注云:

天地者,万物之总名也。天地以万物为体,而万物必以自然为正。自然者,不为而自然者也。故大鹏之能高,斥鴳之能下,椿木之能长,朝菌之能短,凡此皆自然之所能,非为之所能也。不为而自能,所以为正也。故“乘天地之正”者,即是顺万物之性也;“御六气之辩”者,即是游变化之涂也。如斯以往,则何往而有穷哉?所遇斯乘,又将恶乎待哉?此乃至德之人,玄同彼我者,之逍遥也。(《庄子注疏》卷一页十)

《大宗师》“若夫藏天下于天下而不得所遁”注云:

无所藏而都任之,则与物无不冥,与化无不一。故无内无外,无死无生,体天地而合变化,索所遁而不得矣。此乃常存之大情,非一曲之小意。(《庄子注疏》卷三页十三)

至人既已忘一切区别而“与物冥”,故能“体天地而合变化”,随宇宙万变;宇宙无穷,至人亦无穷矣。如此之人,则能合内外,合动静。《大宗师》“彼游方之外者也……”注云:

夫理有至极,外内相冥。未有极游外之致而不冥于内者也,未有能冥于内而不游于外者也。故圣人常游外以宏内,无心以顺有。故虽终日挥形,而神气无变;俯仰万机,而淡然自若。(《庄子注疏》卷三页二十七)

《应帝王》“乡吾示之以地文……”注云:

夫至人,其动也天,其静也地,其行也水流,其止也渊默。渊默之于水流,天行之于地止,其于不为而自尔一也。……诚应不以心,而理自玄符,与变化升降,而以世为量,然后足为物主而顺时无极。(《庄子注疏》卷三页四十五)

“鲵桓之审为渊……”注云:

夫至人用之则行,舍之则止。行止虽异,而玄默一焉。……虽波流九变,治乱纷如,居其极者,常淡然自得,泊乎忘为也。(《庄子注疏》卷三页四十七)此《庄子注》之理想人格。其哲学之此方面,亦即其中之神秘主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