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略论治史方法

历史本系复杂人事之记录,尤以中国史绵历之久,包涵之广,记载之详备,所谓一部十七史从何说起,更何论于今日。近人治史好言系统,然系统亦未易求,晚近学人言国史系统,不越两途。一谓自秦以来,莫非专制政体之演进。无论历史上任何事情,莫不以帝王专制一语为说。秦始皇焚书坑儒,汉武帝表彰五经,排斥百家,尽属专制。乃至隋唐科举,明代八股,莫不谓其便于专制,其他一切率类此。

此等说法,起于晚清革命变法潮流之下,不过为当时一种党人之宣传。细按之,无当史实。待满清倾覆,专制政体推翻,此等历史观,早应功成身退。而谬种流传,绵延不绝。据此辈人之见解,不啻谓中国自秦以来两千年之政治传统,全属不合理。直到最近民国建立,光明稍露,乃始谓骤然有长足之进步。而此等进步,明属模仿西洋,则中国此下岂不只有西化之一途。此等见解,我故名之曰“近代中国人之维新观”,实即是一种“崇洋媚外”观。

又或根据西洋最近唯物史观一派之论调,创为第二新史观。其治史,乃以社会形态为躯壳,以阶级斗争为灵魂。所论厥为自秦以来,中国社会形态之阶段分别。若谓中国尚在封建社会之阶段中,绝未走上商业资本社会之阶段。自谓其对中国史已全部通透,而无奈其误解。照彼等意见,历史上种种事迹,总之为上层经济榨取之一种手腕,与下层无产民众之一种反抗,相互为消长起伏。如是则仅为彼等政治趋向之一种工具,一种说法,惜亦同样无当于国史之实际真相。

中国以往历史,究有何等意义?中国以往文化,究有何等价值?中国将来之前途,除却抹煞自己以往之一切而模仿他人以外,究有何等生路?此则尚待真心治史者之努力。

治史而言系统,固非易事。然若谓历史只是一件件零碎事情之积叠,别无系统可求,则尤属非是。或谓国史尚在逐步整理中,遽言系统,未免过早。今日急务,端当致力于新材料之搜罗,与旧材料之考订,至于理论系统,暂可置为缓图。此说亦可商。历史范围过广,苟非先立一研寻之目标,以为探讨之准绳,则史料尽如一堆流水账,将见其搜之不胜搜,将终无系统可言。此如清儒治经,初谓训诂明而后义理明,其论亦非不是。而极其所至,训诂小学日明,经学大义日晦。精熟《说文》、《尔雅》,岂遂通得语孟义理。

窃谓今日治史要端,厥当先从通史入门。中国今日尚无一部适合于时代需要之通史,但以研读通史之方法治史,为又一事。此两事虽属相关,然无第一事仍不妨其可有第二事。

窃谓治史者当先务大体,先注意于全时期之各方面,而不必为某一时期某些特项问题而耗尽全部之精力,以偏见概全史。当于全史之各方面,从大体上融会贯通,然后其所见之系统,乃为较近实际。其所持之见解,乃得较符真实。而其对于史料之搜罗与考订,亦有规辙,不致如游魂之无归。治古史本求通今,苟能于史乘有通识,始能对当身时务有贡献,如是乃为史学之真贡献。不致将史学埋没于故纸麓中,而亦不致仅为一时之政客名流宣传意见之利用品。

一九三六年九月

治史者先横亘一理论于胸中,其弊至于认空论为实事,而转轻实事为虚文。近人每犯此病。史迹浩繁,或与自己所抱理论渺不相关,或捍格不入。不悟所抱理论不能涵括史实,而转疑史籍别有用意。循至于前代史实,毫不研寻。自抱理论,永此坚持。当知治史先重事实,事实未了,而先有一番理论条贯,岂得有当?

昔人治史,先从一方面再转别方面,久之各方面俱到。今治国史,苟能于政治制度上,或于食货经济上,先事寻求。事实可以范围理论,而理论不足以改变事实。超越事实空言理论,则理论尽可有千百样不同,而事实则只此事实。此乃所谓历史,虽千头万绪,不胜浩繁,须虚心耐烦以求认识。

认识事实亦非易。人事繁赜,复杂万状,其相互间,轻重大小,先后缓急,至不易辨。处世阅历,只是其中之一部分。治史者贵能上下古今识其全部,超越时代束缚。故首当虚心耐烦,先精熟一时代之专史,乃能深悉人事繁赜之一般。而对于各方面事态之互相牵涉影响,及其轻重大小,先后缓急之间,亦渐次呈露。如是,其心智始可渐达于深细邃密,广大通明之一境。然后再以通治各史,自知有所别择。然后庶几可以会通条理而无大谬。能治通史,再成专家庶可无偏碍不通之弊。

一九三六年九月

近人治史,每易犯一谬见。若谓中国史自秦以下,即呈停顿状态,无进步可说。此由误用西人治史之眼光来治中史,才成此病。

今试设譬,有两运动家,一擅网球,一精足球,若为此两人作年谱,乃专事抄袭网球家定稿,来为足球家作谱,岂得有当。近人治中国史,正多抱此意见。若谓中国惟先秦一段尚见光彩,此下即渐入歧途。惟洗伐净尽,扫地赤立,另起场面,庶可赶上他人。是不啻以网球家成格,来批评足球家,宁得有当。

中国史与西洋史精神上之差异,至少尚远过于足球家与网球家之不同。或仍过于运动家与美术家之别。今治西洋史,以其走上近代化的步骤,如十字军战争、文艺复兴、宗教改革、海外殖民地之寻觅、法国大革命、机械工业骤起、社会主义种种,来看中国史,则中国史殆如半死不活,绝无生命可言。惟春秋战国时代,尚有封建贵族宗教神权等等,几分近似西洋史处。今完全以西洋目光治中国史,则自秦以下宜为一个长期停顿之状态。

中国新史学之成立,端在以中国人的眼光,了发现中国史自身内在之精神,而认识其以往之进程与动向。中国民族与中国文化最近将来应有之努力与其前途,庶几可有几分窥测。否则舍己之田,而芸人之田,究亦何当于中国之史学。

一九三六年十一月

中国为世界上历史最完备之国家,此尽人知之。论其特点,一、绵历悠久,继承因袭永无间断。二、史体详备,各种史料均得收容。包括地区之广,与其活动民族分量之多,而益形成中国史之繁富,并世各民族,莫能与比。我民族文化之惟一足以自骄者,正在其历史。足以证明吾民族文化之深厚与伟大,而可以推想吾民族前途之无限。

然而一往不变者,乃历史之事实。与时俱新者,则历史之知识。中国历古相传之史籍,亦仅为一种积存的历史材料,并非即我侪今日所需要之历史知识。所谓历史知识,贵能鉴古知今,使其与现代种种问题有其亲切相联之关系,从而指导吾人向前,以一种较明白之步骤。此等历史知识,随时代之变迁而与化俱新,固不能脱离以往之史料,惟当在旧存之史料中耐心检觅。

今日中国处极大之变动时代,需要新的历史知识为尤亟。凡昔人所宝贵获得之知识,吾人或嫌不切当前需要,而我人之所欲探索寻求者,昔人或未必注意及之。故中国虽为历史最完备之国家,而今日之中国,却为最缺乏历史知识,同时最需要整理以往历史之时期。

时时从旧史里创写新史,以供给新时代之需要,此不仅今日为然。即在以往,其历史虽一成不变,而无害新史之不断创写。举其最著者,《尚书》为吾国最初之史书,而书缺有间,盖中国文化尚未到达需要编年史之程度。及《春秋》,为中国最初之编年史,《左传》尤为编年史之进步,然而犹未达以人物为历史中心之阶段。司马迁《史记》出,始以人物为中心。其时人物个性之活动,已渐渐摆脱封建时代宗法社会团体性之束缚而见其重要,故写史者乃不得不创造新体以为适应。班氏《汉书》,则为断代史之开始。乃中央统一政府渐臻稳固后,一种新要求。自此遂形成中国列代之所谓正史。而创写新史之要求,则继续无辍。又著者,如唐代杜氏《通典》,此为政书之创作,乃一种以制度为中心之新历史。继此如宋代司马光之《通鉴》为编年的新通史。又有各史纪事本末,为事件中心的新史之再兴。郑樵《通志》,尤为体大思精,求有以通天人之际,藏往开来,而非前史体例之所能限。然则中国以往旧史,亦不断在改写中。而今日则为中国有史以来所未有之遽变时代,其需要新史之创写则尤亟。

窃谓今日当有一部理想之中国通史,供给一般治中国政治、社会、文化、思想种种问题者一种共同必要的知识。不宁惟是,实为中国国民其知识地位比较在水平线上,与社会各界比较处于上层地位者,一种必要之知识。人类必由认识而后了解,亦必由了解而后发生深厚之感情。今使全国各知识界,乃至各界领袖分子,于其本国以往之文化与历史,全不认识,试问何从而生了解?既不了解,更何从而有感情?然则其对于本国民族与文化传统之爱护,何能望其深切而真挚?今使全国各界之领袖人物,对其本国民族与文化,俱无深切真挚之爱情,试问其可有之危险为何如?然而此非欲锢蔽全国人之心思气力以埋头于二十四史九通,为旧史料之记诵。亦只谓其本国历史的知识,为其国领导分子知识分子所应有的知识而已。至于此种知识之提供,则尚有待于今日本国史学界之努力,此则需有新史学之创建。

所谓新史学之创建,此亦殊难一辞而尽。要言之,此当为一种极艰巨的工作,应扼要而简单,应有一贯的系统,而自能照映我们家现代种种复杂难解之问题。尤要者,应自有其客观的独立性,而勿徒为政客名流一种随宜宣传或辩护之工具。要能发挥中国民族文化以往之真面目与真精神,阐明其文化经历之真过程,以期解释现在,指示将来。

有志为此种探讨,其中心注意点,如历代之政治制度,人物思想,社会经济,将以何者为研寻国史新知识之基本要点?此亦难言。中国新史学家之责任,首在能指出中国历史以往之动态,即其民族文化精神之表现。此在能从连续不断的历史状态中划分时代,从而指出其各时代之特征,即此一时代与前一时代及后一时代不同之所在,亦即各时代相互之异同。从此乃见其整个的动态。如某一时代特异之状态在经济,则此项经济状态即为该一时代之特征。或在政治制度,或在学术、思想、宗教、风俗,诸端皆然。

经济情形未尝非历史事项中极重要之一端,然若某一民族之历史,其各时代之变动不在经济而别有所在,则治此民族之历史者,自不得专据经济一项为惟一之着眼点,此理甚显。中国自秦以来,直迄最近,苟自社会经济一端言,要之在农业经济之状况下。若遂据此而轻率断定中国文化自秦以来即少进步,自属偏见。治国史者,苟专在农业经济方面从事探讨,无怪其谓中国民族绝少进步。因各时代状况略相同,无从寻得其进步之所在。然若真能为客观合科学的新史家,必从识得中国史之变动何在始。中国史之变动,即中国史之精神所在。近人误认为中国史自秦以下即绝少变动,其实皆由未尝深究国史之内容,而轻率立言之故。变动何在,当详他篇。此不具论。

一九三七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