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吸血鬼

仔细想想,刀锋的对手还真没说是什么等级,只是看着那些吸血鬼财力应该不错,在新约克城有好几栋大厦,甚至能建起一座地下的数据中心,那可是个十分烧钱的东西。

巴菲门特有点眼红,这些资产要是得律圣诺能吞下来,那得省不少发展时间呐。

“北美鹰的吸血鬼大部分曾是魔党,即使现在他们也从没放弃统治人类的想法,不过在迪肯·菲斯之前,那些安于现状的老领主们认为他们用金钱实现了目标,听说他们建起了商业帝国,为吸血鬼们服务。”

“不过新生的吸血鬼们可不这么想,他们想公开自己的身份,接受人们的欢呼与崇拜,甚至参选当总统,或者复辟封建王朝,都是受这些年哈鬼族们的吹捧,显然他们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想当然的以为自己应该是这颗星球的主人。”

“至于等级,已经很久没有领主以上的吸血鬼了,连传说都没有了,现在一个子爵就能掌控一座城市,我从欧洲杀回来,力量最强的吸血鬼听说也只是侯爵。”

刀锋不是很爱喝酒,他只是出于礼貌手上端了一杯,这让他显的不那么尴尬,但他说起自己过去的日子,突然很想喝一口,但他只是看了一眼酒杯,没有那么做。

“我还以为这个世界的主题是科技,没想到魔法也出来凑热闹。但是我很怀疑吸血鬼的来历,我的印象中,吸血鬼有三个源头。”

“一种,是诅咒。有一个大能者最一个人的后代施加了诅咒,他和他的后代只能以鲜血为食。”

“一种,是魔法。有一群古代法师发现了鲜血中蕴含的力量,他们为了获取这种力量,不断的改造自己,最后他们获得了月亮的眷顾,完全转化成了另一种生物。”

“最后一种,最为奇特,据说这是一种变异病毒,能感染这种病菌的人十分稀有,但是他们自身可以出产另一种弱一点儿的病毒,用来制造自己的后代。”

巴菲门特看着刀锋,他也不知道如何分辨这几种吸血鬼,不过他相信面前这个沉默寡言的男子会给自己解释。

“初代都消失了,甚至三代以上都消失了。现在的吸血鬼血统很杂乱,很多人为了追求快感和力量,都接受过不同氏族得初拥,这使得现代吸血鬼阶级混乱,所以迪肯·菲斯才能发动革命。”

刀锋对这件事也一知半解,他就像是他的外号一样,是把只负责杀戮的利刃,研究历史什么的,连他的老师都不会去做,他们才不想知道吸血鬼是怎么来的,只要这世上有,就杀了他们。

“正好我们还缺一场成名之战,就拿他们开刀好了,我会准备好武器,把你想要的武器装备报上来,刀锋,你身上那一身质量不怎么样。”

“李奥瑞克,你带着你的徒子徒孙和刀锋推一遍地图,仔细寻找他们可能的地点。”

“塞壬,刚才刀锋说新任的血族统领正在想办法破译血族圣经,我对那东西知道一点,那些羊皮卷正常人称呼它为《厄瑞波斯之书》,想办法找到它的下落。而且吸血鬼们还建立了商业帝国?”

巴菲门特看向刀锋,在他耸耸肩点头表示这是真的之后,接着向塞壬说话。

“调查一下,有哪些老不死的董事长、大股东常年不见天日,把他们画一个圈儿出来,有必要的话我会一一登门拜访,他们掌控财富太危险了,我们会帮助他们保管。”

看着巴菲门特气势汹汹的样子,塞壬微微一笑,端着红酒的手轻轻一指他。

“我喜欢你无耻的样子。你干什么?”

“夜魔侠、红闪蝶、弗兰克和我,负责干掉那些白化病患者,我会在斧头上涂满白银。”

“子弹要用银制的,那可靡费不少,还是尽量用近战武器吧。”

弗兰克全程旁观,要不是之前他也见识过了夜魔侠的俘虏,他都不会相信这一切,现在他还是有点恍惚,第一个念头居然是当初在军队自己的级别看来也低得很啊,这种在种族之间发生的战事自己一无所知。

“可以用镀的,对吧?(被看的刀锋点点头,他还没完全理解发生了什么)那就没问题,能用多少,一吨两吨的就够用了。”

“对了,我们面对的既然是血族,那么我们需要一位血液专家,也许还要几位病毒学专家?”

巴菲门特略显兴奋的搓了搓手,除了万磁王,他没和任何超凡者交过手,可是那次是他暗算人家,虽然成功了,可是没什么意思,吸血鬼们应该是好靶子。

大家都知道他好战的心思,对于他的兴奋都有点无语,不过还是无可无不可的把事情做了下去,除了夜魔侠,这些人都是老油条了,巴菲门特的计划也只是中规中矩的大纲,具体遇到的情况自然会想办法处理。

鉴于他们马上要对新约克城的血族动手,蒋书雁把整理好的被监视的资料提前放给了警察局副局长乔治,通过他找到了FBI的一个主管,两个人来来回回的扯皮了好几天。

直到几个星期后,奥拉尼德斯对血族的第二次会议上,刀锋和弗兰克提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情报,蒋书雁再也没有了和这些官僚斗法的心思。

她直接把这些证据交给了和赫斯特家族交好的参议员,召开了参议院会议,对FBI本届领导班子发动了不信任弹劾,赫斯特家族得了实惠,参议员得了名声,TPE则在会议开始后的第二天,不再受到政府部门的监视。

那些私人机构的人撤的也不慢,但依然有不少小组被章晋阳以风暴侠探的名号偷偷的打成筛子——同样只是谣传,警察们没拿到一点证据。

之所以这么急着打发到周围的眼睛,是因为弗兰克发现了一件令他怒火中烧的事,要不是他现在已经加入了夜神宫,早就单枪匹马冲进去大杀特杀了。

他找到了杀害他一家的仇人,很凑巧的是,这是吸血鬼们摆在明面上的势力之一。

一直在他们视线边缘的切雷萨家族,这个在新约克城也是数得上号的大家族竟然是哈鬼族的老巢,他们兢兢业业的为吸血鬼们打理着血库的生意,时不时的还要为那些喝多了血而发狂的吸血鬼收拾烂摊子。

家族核心人物全都是血奴,这些人疯狂的崇拜着不老不死的吸血鬼,并且希望自己出卖同胞的血液能换来“伟大血族”的青睐,时不时的被吸血鬼吸上一口是他们心中最高兴的事。

要是上帝保佑,那个吸血鬼高兴了赐给他们一个初拥,我的天哪,不把自己的老婆孩子捆起来献给吸血鬼简直都不能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调查,巴菲门特拒绝称呼这些吸血怪物为“血族”,他的理由很强大,按照古老的文献,血族是一个强大的文明种族,只不过他们的食物是其他种族的鲜血而已,但那就像是人类吃肉。

鲜血是血族的主食,可是血族不是没了鲜血就不活了,他们作为月亮的眷属,只靠晒月光就能维持很好的生命,这些只靠月光生活的血族大部分都是族中的大法师,智者和学者。

而那些吸食鲜血的血族,一部分是贪图鲜美的口感,就像人类追求美食一样,另一部分则是实力低下,不得不靠鲜血位置自己的生命和青春,即便如此,他们也能几年不食用鲜血,大不了变得老一点,丑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