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废太子7

晚上,小虎趴在桌子前,快乐地数着铜钱。

以前在宫里时,他用来打赏宫人的都是金瓜子,全身上下的行头,至少值上百两。但不知为何,从未曾像现在这般,只是数着一枚枚的铜钱,居然让他如此的开心。

或许因为,这是他亲手赚的,而不是长辈赏给他的,是完全属于他的东西。

“这是爹的,这是十郞哥的,这是十一郞哥的……”

小虎一枚枚地安排铜钱的去处,堆成几堆,分配好后,看着属于自己的那份工钱,突然觉得非常快乐,在床上打起滚来。

“啊啊啊,我好有钱啊!”

暗十和暗十一也非常珍惜这份收益。

这可是他们亲自捕捞、亲自宰杀的鱼所赚来的钱,不像以前,全靠给人下毒或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然后跟着老大拿赏钱。

不用杀人放火赚的钱,是不是特别珍贵?

“主子。”暗十有点不明白,“香料那么贵,那鱼您才卖二十文一条,是不是太便宜了?”

小虎一个鲤鱼打滚爬起来,疑惑地看他。

他掰着自己的小手,“可是,码头卖的鱼不过五六文一条,自己捞的话,更是本钱都不用,二十文已经不便宜啦……”

洪城二面环水,河水的尽头就是大海,别说河鱼,就连海鱼都便宜得不可思议。

河鱼这种,城里人都嫌太腥,并不爱吃,大多数河鱼都是腌制成咸鱼,然后卖到他处。

饶是如此,这年头的路极其难行走,咸鱼在北方卖得贵也赚不到什么钱。

江河教育儿子:“爹的目的不在于卖鱼,而在于宣传辣椒……这是其一;其二在于多吃鱼肉对身体好,洪城人不是不爱吃鱼,只是不爱吃做得不好吃的鱼……爹做的烤鱼的方子简单,只要有辣椒油,谁都可以做出美味的鱼,日后若是爱吃鱼的人多了,方才不浪费大自然的馈赠。”

河鱼多鲜啊,多好的补充肉食的来源啊,偏偏洪城人不爱吃,做成的咸鱼卖出去也有限。

这一切,也和这年代的调味料稀少有关。

没有调味料去除鱼腥味,很少有人爱吃这种又腥刺又多的东西。

江河只摆了几天摊,就没再去出摊,而是交给下面的人去干活。

作为立志在这个世界里当一条咸鱼的人,让他起早贪黑地摆摊做生意,咋可能呢?

不过小虎倒是干得很起劲,似乎觉得摆摊子卖烤鱼很有趣,更享受那种赚钱的快乐。小孩子嘛,现在不用像在宫里学这个学那个,有大把大把的时间,那去体验一下生活也没什么,江河也没阻止。

当月亮像个圆盘般挂在夜空时,又是一年中秋佳节到来。

江河从房间走出来。

他们现在住的是洪城附近的一个庄子,这是他花钱买的,庄子的面积很大,足以容纳上百个护卫。

不过现在庄子里只有二十来个护卫,其他的都被他丢到护海侯那里锻炼去了,理由也是杠杠的:“你们只擅长陆战,不擅长水战,本王喜欢大海,哪天要是去海上垂钓遇上海盗时,是你们保护本王呢,还是本王保护你们?”

护卫们刚开始时自然不高兴。

他们被派过来保护废太子,本就看不到前途,还要辛苦地加练,你是贤王都没理。

不过在江河看来,看不到前途没关系,看得到钱途就行了。

当江河淡定地掏出银子,表示训练得最好的人会有奖金,奖金数额之大,买房买车娶媳妇都不是问题。

于是护卫们从消极抵抗变成了积极参与。

护卫们每天都顶着大太阳训练,战船在海浪上翻滚,有人不习惯又吐了。

护海侯眼皮都不抬,一鞭子甩过去。

大梁不重视大海,船一般,兵也一般,他手里也只有二千多的兵。没办法,这待遇跟不上,没人想当海兵,当个渔民都不只那二瓜两枣。

所以当贤王给出二千两的“委托培训费”时,护海侯十分痛快的答应帮忙培训他的护卫。

哎哟,这一个侍卫二十两银子呢,还不包吃不包住,吃住另算。

若是贤王的护卫更多些就好了,他身强力壮,可以培训一千——不,一万个侍卫的。

**

平州一带的官员被杀得人头滚滚,朝中上下皆是噤若寒蝉。

知情的人都为废太子的折腾暗暗咋舌,不过是因为平州知府郑宏询眼瞎,居然敢派死士刺杀废太子父子,皇帝就怒得从上到下撸了一遍,可见废太子虽然被废了,仍是极得圣心。

如今皇帝尚未确定新太子的人选,几个成年皇子斗得像红眼病似的,那些未成年的皇子都卷入夺嫡暗潮之中。

众人原本觉得废太子已经不是威胁,不过现在又不确定起来。

废太子的脸受伤,已经没有希望了,但前太孙呢?

前太孙小小年纪就传出机智聪慧之名,还是众所周知的孝顺,太子夫妻陷于火场,不过六岁的太孙就胆敢冲进去救父母,不管能不能救,起码他有这个心。

皇子们心下揣测,他们父皇是不是想越过儿子,直接培养孙子?

例如各方面都优秀的前太孙。

齐国公府自然不会罔顾京城里的暗潮汹涌。

自从退休后,天天往庄子里跑,钓鱼养仙鹤的齐老太爷也有些沉不住气了,鱼饵都忘记放就将钓钩抛水里,好几次的空军让仙鹤气得直拍翅膀抗议。

齐老太爷被仙鹤翅膀拍的风糊了一脸,他没好气地说:“你们想吃鱼自己捉啊,别总想靠我。”

两只仙鹤仿佛听得懂人话似的,又一翅膀拍了过来,羽毛糊了齐老太爷一嘴,看得齐景天直乐。

他笑道:“祖父,您将白梅、白牡丹养得这么肥,它们飞都飞不起来,还怎么去捉鱼?”

自己劳心劳力能有不劳而获香吗?

这两只仙鹤早被祖父养成废鹤,白瞎了白梅、白牡丹这么雅致的名字。

齐景天拿起下人送来的钓鱼竿,拍着两只鹤肥胖的翅膀说:“你们等着,看小爷给你们钓鱼吃。”

他又多揉两下,哎哟,这翅膀可真肥,要是能烤来吃,肯定比鸡翅过瘾。

两只被养得完全失去动物求生直觉的废物鹤非常亲昵地围着齐二少爷转,完全没意识到他险恶的用心。

齐老太爷终于回过神,他将钓钩甩进湖里,没好气地问孙子:“你今天怎么这么有闲,居然来陪我老头子钓鱼?”

齐景天正要回答,就见一只羽毛有些黑的鸟儿跌跌撞撞地从天边飞来,一头撞了过来。

它降落在面方的柳树上,黑豆似的眼睛盯着齐二郎看了大半天。

“咦,这次居然是乌鸦吗?”齐景天嘴角抽了抽,也不嫌晦气。

对了,乌鸦吃什么啊?腐肉?庄子里有变质的肉吗?

齐老太爷看着孙子小心翼翼地取出夹在乌鸦腹中的信,一言难尽。

真是难为了,上次送信的是一只麻雀,信在同样的位置,他孙子不小心扯下麻雀的几根毛,被麻雀追着啄了好久。

“贤王可厉害。”齐老太爷由衷地说。

感觉好像没贤王不会的,连训鸟这么偏的技能,他居然也有涉猎。

一般人只知道白鸽能送信,谁能想到麻雀、乌鸦、黄鹂、燕子,甚至老鹰都能送信呢。

齐景天赞成道:“我怀疑姐夫除了生孩子外,就没难得倒他的事。”

如果不是贤王太过完美,是大梁朝所有姑娘的梦中夫婿,那么优秀的嫡姐又怎么会一头栽进东宫这个大坑呢?

自古以来,嫁入皇家的女人就没哪个是顺心的。

齐老太爷摇头,“他还有不会的,他不会权谋。”

想到孙女时,他心头还是酸涩得厉害。贤王什么都好,就是太过重情,没将阴谋诡计用在那位皇帝身上,是他这辈子最大的失误。

结果就是万劫不复,生离死别。

齐景天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当年废太子被世人赞誉为“完美太子”,他的人情味就是其中之一。现在的皇帝还算英明,但也有帝王的刻薄寡恩,当他的臣子都要战战兢兢的。

唯有贤王不同,他的意志坚定,手腕相比起皇帝来,柔和多了。

臣子对废太子更多是敬而非怕,不知多少人期盼他赶紧上位,让大梁国力再上一个台阶。

齐景天想到这里,叹了口气,将信丢进湖里。

纸很快就融入水中,字迹模糊,再也看不见。

他叫人拿来纸笔,自己慢慢地磨着墨,坐在绿荫下,给远在江南的贤王回信。

那只送信的乌鸦蹲在枝头,吃着下人送过来的花生绿豆和鲜肉,吃得不亦乐乎。

两只胖仙鹤看得直流口水,这鱼没吃到,它们也饿了,便拍着翅膀想飞上枝头和乌鸦抢食,哪知它们太胖,刚飞不到半丈,就从半空中倒插葱似的摔了下来。

乌鸦看到两只胖仙鹤摔个七晕八素,顿时“啊啊”地笑起来,笑得非常乐呵。

胖仙鹤听出它的讥笑,屯田大怒,拼命地扇起翅膀,朝树上的乌鸦扇出翅膀风,想将那只死乌鸦拍下来。

齐老太爷看到这乌鸦和仙鹤大战的一幕,不忍直视,暗忖着要不要减减白梅和白牡丹的伙食?上次就有老友说,他养的不是仙鹤,其实是肥鸡。

齐景天将写好的信放到乌鸦肚皮下,那里系着一个小管子,非常稳固。

吃饱喝足的乌鸦啊啊几声,仿佛在感谢他们的招待,然后大摇大摆地飞走了。

齐景天目送乌鸦飞走,说道:“贤王说,一切都是意外,他会想办法让事情平息下来,告诫我等要小心。”

“哎呀,忘记和姐夫说,下次的信使最好正常点了。”齐景天嘀咕道。

他真的有点不待见乌鸦这种动物,主要是那只乌鸦可能也不怎么待见他,人家爱吃的腐肉他都没准备,它对伙食不是很满意。

只是没想到,贤王刚提醒齐家要小心,齐景天自己就出事了。

正喝着茶,齐景天突然一口血喷出来,胃里仿佛有一把火在灼烧着,为他端茶的貌美丫鬟眼里都是惊骇,手里的铜托盘砸到地上。

“二公子!”

丫鬟尖叫起来,冲上去扶住齐景天,却被他一手挥开。

“滚!”他虚弱地扶住桌子。

其他丫鬟惊慌地跑出去,“快来人啊!二公子吐血了。”

齐景天顾不上什么风度,他拼命地抠着自己的嗓子,给自己催吐。

门外的护卫跑进来,直接锁拿端茶的丫鬟姹紫。

国公夫人闻讯而来,让人拿来牛奶和绿豆水给儿子催吐,厉声道:“查,给我一查到底!”

直到第二天,齐景天终于醒过来。

太医遗憾地告诉他,因为他这次中毒太深,余毒残留在身体里,无法拔除,于寿元有碍。

不止如此,他的身子也坏了,未来只能躺在床上静养。

国公夫人大受打击,心里恨得滴血。

他们国公府里,大郎没甚大本事,将来就算继承国公府,也只能守成;二郎对读书习武皆不感兴趣,唯喜欢经商;只有二郎是他们家的麒麟儿,当年是被废太子教导长大,于读书上极有天份,是公认的状元之才。

管家过来凛报,“那贱婢说,她下的是催/情/药,只是想爬床,没想下毒……毒药是与她同室的嫣红给的,嫣红说她气不过二少爷只看重姹紫,嫣红有个好姐妹叫绿荷,她被姹紫陷害,二少爷当初不分青红皂白将绿荷赶出去,导致绿荷的下场不好,嫣红就想一箭双雕。”

姹紫就是下药的那个丫鬟。

国公夫人悔得肠子都青了,她为何要将这些没脑子的狐狸精放儿子身边?

这世家贵族府里,大多数女人都不喜欢丈夫纳小,却偏偏喜欢往儿子房里塞女人,和儿媳妇打擂台。

齐景天虚弱地躺在床上,咳了好几声,差点咳出血来。

他的声音沙哑,好几次催吐伤着他的喉咙,不管是开口说话还是吃东西,仿佛有刀子在磨着喉咙。

他困难地说:“绿荷是奸细。”

齐景天说着,脸上露出苦涩,他也犯了和废太子一样的错误。

绿荷是别国派来的奸细,现在正在大牢里,跟她有接触的人都有嫌疑。然而嫣红是家生子,从小在齐府长大,他相信她的忠心,又思及此事与她无关,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因为绿荷的身份还不到暴露的时候,是以他便对嫣红隐瞒了事情真相,哪知道嫣红居然误会了,直接给他下毒。

齐景天不禁自嘲,他嘲笑废太子时,却不知自己原来也是那个自视甚高的蠢货,受感情蒙蔽。

国公夫人坐在床前直掉泪。

她觉得儿子就是太善良了,绿荷在身份暴露的时候,与她来往密密的下人应该都打发出去的。

或许也因为他们家太过和睦,没有妻妾争端,才会让孩子们忽略后宅的可怕。

“娘,就算没有嫣红,还有其他人。”齐二郎的嗓子疼得厉害,却十分冷静,“你不会以为事情会这么简单吧?”

只不过嫣红是最方便煽动的那个。

就算避开了嫣红,还会有其他的“意外”在等着他,直到毁掉他。

国公夫人眼里都是血色和愤恨。

她当然知道,明面看这是一桩桃色事件引起的血案,手段粗糙却非常有用。然而那些长年浸淫在阴谋之中人的都清楚,事情没那么简单。

“娘,你快叫祖父回来。”齐影天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或许贤王和小虎那边也不安全了。

**

木瑶自从迷上烤鱼后,二天两头都去那家摊子吃烤鱼。

某天吃完鱼,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她的珠花掉了,小虎看见后,让鹦鹉叼过去还给她。

于是,木瑶很快就和活泼可爱的小虎,还有那只会吵架、能识人识路、还会归还失物的鹦鹉成为好朋友。

小虎和木瑶蹲在角落吃烤鱿鱼,一边说话。

“统统上次不是抓住小偷了吗?”

摊子刚开张,客人还不是很多,暗十给小虎烤了烤鱿鱼,让他和新认识的朋友一起吃鱿鱼。

洪城离海近,海鲜运送到洪城不过半天时间,还新鲜着,暗十索性给摊位又加上新品。

烤鱿鱼的美味让很多爱吃海鲜的人都拒绝不了,木瑶也一样,恨不得当饭吃。

小虎问道:“木姐姐,那小偷偷的鞋子你知道是哪家吗?”

木瑶是洪城本地人,挺爱听八卦的,特意派小厮和丫鬟在城里打听消息,是以城里发生什么事她都能在第一时间知道。

果然,就听到她说:“他偷的是王员外的鞋子,王员外有脚臭,据说鞋子洗过后还是臭……他养的猫曾经不小心闻到他刚脱下的鞋子,当场晕了过去。所以他的鞋子都是穿臭就扔,鞋子款式都是一模一样的,那小偷绝对抵赖不了。”

木瑶说着,往四处看了看,仿佛做贼似的在小虎耳边根压低声音说:“王员外当时还大骂偷鞋贼,说他的亵裤还被偷了,那可不是新的,那小偷真不讲究。”

说这话的时候,木瑶没留意到正在杀鱼的暗十一差点就划到自己的手。

那边正在洒调料的暗十的手抖了一下,导致客人要的微辣变成超辣。

鹦鹉顿时恶心得鱿鱼都不想吃了,赶紧制止这个有味道的话题:“木瑶,你真厉害,你还未及笄,就能将生意做得这么大。”

木瑶从小就拿算盘当玩具,七八岁时就央求家人给她一个铺子练手,现在她管着自己的十几个嫁妆铺子,生意极其兴隆。

“可能家学渊源吧,我祖父、我爹我娘都擅长经商。”木瑶一边说,一边若有所思地看着人来人往的小巷子。

因为烤鱼最近大受欢迎,巷子边上的百姓自动学会在烤鱼摊边上开凉茶铺。

烤鱼上火嘛,正好可以来一杯菊花茶、薄荷茶、金银花茶……

还有一些专门卖点心的、米饭团子的,甚至还有几个婆婆是卖鞋垫的。

一些脑子灵活的小孩还会去大户人家推销烤鱼,或者是直接送烤鱼上门,挣点跑腿费。

只因一家烤鱼,这条原本清冷的巷子居然变成了闹市……

木瑶又看向巷子两边的围墙。

等江河过来巡视时,她凑了过去,主动道:“老板,我觉得这条巷子看着灰扑扑的,有点难看,我有个主意……”

江河挑起眉毛,笑眯眯地问:“小姑娘有什么想法?你要帮忙将围墙刷一遍?”

木瑶摆手,“那个太贵了,我有更好的办法。”

她也没说什么办法,付完账后就急急地离开。

小虎疑惑地看了看她,又看向爹,“木姐姐怎么走了?”

“可能有事。”江河漫不经心地撸了儿子的脑袋一把。

几天后,来吃烤鱼的客人发现巷子已经大变样。

围墙不再是黑扑扑的石头,而变成防水的油纸画,上面是五颜六色的广告,还是以图为主的广告,美轮美奂。

大伙儿看得十分稀奇。

“谁家这么有钱?哟,这画上的是烤鱼吧,画得可真是逼真,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这是木家的点心铺吧,这绿豆糕看着真好吃啊。”

客人们站在墙前围观,江河觉得挺有意思的,他没想到小摊子歇业两天,给大伙儿休息,木瑶居然能弄出这么大的动静。

“你不怕这些画被人偷了?”

木瑶自信地道:“不怕,我和官府合作,这一片的围墙相当于我租下来了。衙役答应会经常来这边巡逻,我还和住附近的人说了,抓到有人偷画或毁画的有奖励。”

说到这里,这个豆蔻年华的少女眼里露出精明之色,“附近的百姓听说很高兴,有衙役巡逻,这一带的治安会更好,也不怕地痞流氓收保护费。”

“您瞧,我将我名下铺子的信息都画在上面,吃得起烤鱼的人家肯定也买得起我铺子里的东西,反正这些油纸画也花不了多少钱,只要有一两个人因为上面的画到我家买东西,本就回来了……”

说起生意经,她的双眼亮晶晶的:“还真有用,这几天我名下的铺子的收益多了两成,日后若是有新铺子开张,我再试试降低成本,将新铺开张的信息画在纸张上让乞丐全城派送。纸张可打折,回收后还可以再次利用,应该花不了多少钱……”

江河确实惊讶了,这小姑娘居然是个商业天才,民间果然有大才!

不仅如此,她还看上辣椒,五文的鱼,加上辣椒可以卖二十文,实在太赚了。

她有心要做辣椒的生意,初生牛犊不怕虎,直接上门找江河商量,合伙开酒楼。

江河决定暂时不离开洪城,做点生意也无妨。

他让儿子和木瑶对接,一个未满十四岁,一个未满八岁的孩子,满洪城到处跑,找适合的地方开酒楼。

命苦的鹦鹉能咋办,只能跟在两人身后当保镖。

它当然知道有暗卫在后面跟着,可它的宿主不放心啊,说它的能耐胜过暗卫,骄傲又自得的系统只好揽下了保镖的任务。

洪城是江南这一带数一数二的大城。

这一天逛下来,两人一鹦鹉都累得不行,他们走进一家茶楼休息,边听人说书边吃点心。

木瑶看到正在嗑瓜子的鹦鹉,突然问:“统统,你还有兄弟姐妹吗?”

“没有!我是独一无二的!”鹦鹉骄傲地挺起胸膛,“这世界上,我是最珍贵!”

木瑶一脸遗憾,她真的想养一只不仅会骂人、还会和摊贩杀价的鹦鹉。

他们找适合的地址时,那些中人看他们年纪小,总会狮子大开口。

木瑶实在气得不行,不过还没等她撸起袖子,这时候鹦鹉就会开口,将那些中人骂得怀疑人生,然后他们开始两眼发亮,问鹦鹉卖不卖。

这样聪明伶俐又护主的鹦鹉,谁不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