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246 妈宝男17

不,现在也不晚!

张美琳双眼一亮,和她这种大美人相比,江河的老婆看着就是一个清粥小菜,加上初恋光环,谁说她不能撬一撬?

长年当小三,节操早被扔进洗生间的女人从容地笑起来,拿起一瓶红酒倒了一杯,透明的玻璃杯映照出她满是野心的眼神。

周围的人奉承着:“江河,你爸妈也太厉害了,五十岁才开始创业,居然办下那么大的家业。你也真厉害,一下子就能继承这么大的家业。”

江河摇头,“那是我爸妈,我就一普通上班族。”

同学笑而不语,你就是独生子,你爸妈的不就是你的。

这边,张美琳扯了扯自己的领口,拿着红酒,优雅地走过去。

“老同学,你还记得我吗?”她将手里的一杯红酒递过去,优雅地给自己倒了一杯,一举一动,透着某种成熟女人特有的撩人和魅惑,“高中毕业十三年了,这些年你还好吗?”

接着,她举起自己手里的红酒杯,“老同学,喝一杯吧,人生能有几个十三年呢。”

江河接过酒杯,闻了闻红酒的味道,很干净,没放任何“调料”。

所以原主纯粹是被灌醉“捡尸”的?然后被塞了个野种?甚至一家为之贡献出骨髓鲜血,死绝了时还要为那白眼狼铺就锦绣大道?

江河将酒放下,疏离地道:“抱歉,我老婆不喜欢我喝酒。”

他突然觉得挺无趣的,这样利欲熏心的女人,浑身都是恶臭的味道,稍靠近点都让人恶心。

原主一家为了个不是自己的孩子贡献了全家人的骨血,虽然算是咎由自取,但也不是某些人算计原主一家的理由。

这时,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男同学凑过来,嬉笑着说:“哟,江河,你高中时还暗恋过张美琳呢,要破镜重圆吗?”

几个老同学无奈地走过来扶住他。

“别乱说话啊,人家江河可是结婚了的……”

江河点头,朗声道:“就是,话不能乱说!要是张美琳的男朋友听到了怎么办?她可是怀了他的孩子的。”

张美琳的脸色一白,她焦急地说:“我没怀……”

“什么?”一个女高音高亢地尖叫,“美琳,你怀孕了?”

江河很自然地说:“对啊,都一个多月了呢!我说啊,张美琳同学,女人不能太心疼男人的,你一个人去产检多难受呢?下次你一定要你男朋友陪你去呢。”然后又和周围的人说,“真没想到啊,张美琳以前那么好,却挑了这种不负责任的男人……”

张美琳只觉得自己的耳朵嗡嗡嗡的。

她盯着江河,见他一副热心肠的模样,只想一个大耳刮子甩过去,她怎么会想到找这个男人接盘呢?这明明就是个恶魔。

这下子,所有人都知道她怀孕了。

“我没怀孕!”张美琳艰难地说,今天来的同学各行各业都有,他们大嘴巴往外一说,她就完全没有找接盘侠的希望了。

她盯着江河,眼睛水光盈盈的,看着楚楚可怜,“江河,你是不是看错了?”

在旁人看不到的地方,张美琳一脸哀求看向恶魔般的男人。

这是报应吧?

十几分钟前,她还策划着怎么灌醉他,带他去酒店过夜,再把肚子里的孩子栽给他。即使他不离婚也能弄来大笔的赡养费,农村老太太嘛,哪个不喜欢多子多福的?只要老太太愿意给钱养着她跟孩子,她可以没名没份的跟他的。

然而江河一副不解风情的直男模样,还一脸不高兴地说:“你半个月前去蒲河医院孕检,掉了一张孕检单,我好心帮你捡了,知道今天的同学会你会过来,特意帮你送过来呢。”

说着,他掏出那张孕检单。

周围的同学都是嫌事情不够大的,赶紧凑过来看。

“哎呀,这名字、出生日期,还有血型都对,美琳,这明明是你的嘛。”

先前那个胖胖的女同学大声嚷着,在场的人都能听到。

张美琳见所有人都看过来,只觉得眼前一黑。

如此又过了一个月。

江河看同学群时,看到群里的同学说,张美琳离开了K市,好像要去找男朋友,也不知未来会如何,但大家都祝福她跟男朋友百年好合。

江河摸着下巴,觉得张美琳跟她那个“五十五岁”的男朋友是百年好合不了,那老头子能再活三十年就不错了。

更何况,老头子的老婆还活着呢,而且活得生龙活虎的,那老头哪有胆子光明正大养小三和私生子。

在原来的故事线里,江家一家子供养着白眼狼,张美琳手里的钱全用在梳妆打扮和保养,四十好几的时候,看着依旧年轻漂亮,像三十出头的女人。

江家死绝后,那老头子又蠢蠢欲动地和她藕断丝连,她后半生过得很光鲜亮丽。

现在没有江家给她吸血,也不知道张美琳手里的钱够不够用她挥霍,还能不能眼睛眨都不眨地买进口化妆品、护肤品来保养打扮自己。

想来,她现在应该没办法保养得像原来那么鲜亮了吧?

*

江溯六岁这年,盛楚楚同父异母的弟弟——盛行带着偌大的产业回国。

在盛家为他举办的家宴上,他亲手交给盛楚楚一张存折。

继母方蓝雪一脸不敢置信的表情,而她的长女——石杏则气疯了,明明以前盛行和她的关系是最好的,为什么他只给盛楚楚钱?

盛行看了同母异父的姐姐一眼,平静地说:“这是一姐的分红,她当初给我五十万,我折算成股份给她。”

见她语塞,盛行又道:“我记得我当初也找你借过钱,但大姐你说过你没钱的。”他想了想,继续说,“然后你和老公一家去欧洲游玩时,听说花了一十万……对了,当初你结婚时,妈给了你三十万的嫁妆,一姐结婚时,妈只给她一台冰箱,后来还是爸看不过去补了几万。”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盛行语重心长地说。“大姐,

你不能没有付出就想要收获。”

石杏彻底地说不出话来。

原本她为自己有一个能干的弟弟骄傲的,也想着弟弟现在有出息了,手漏一漏,给自己这亲姐一些钱不过分吧?

但哪里不过分?他这是一分都没给她啊!

盛楚楚离开的时候,心情好极了。

她和这个继姐的关系非常不好,青春期时,拜继母和继姐所赐,她在那个家里留下了不少阴影。

不过她想,以后可以释怀了。

江河特地去查了查银行卡,看到上面的一百万时,陷入沉思。

小舅子这人还挺好的,是该救一救。

原来的故事线里,盛行死于车祸,盛父听到这消息时,一口气喘上不来,直接心脏病发,抢救不及死亡。

方蓝雪则拿着老公和儿子留下的财产,和长女一家住在一起。

她手里有钱,长姐一家当然没有拒绝她,反而将她当亲妈一样地供养着。

发了笔死人财的继姐后半生也是盛楚楚的阴影之一。

这女人每次看到盛楚楚时,就阴阳怪气地嘲笑她,让盛楚楚的抑郁症进一步加重。

江河说做就做,在盛行出车祸时,趁机救了盛行。

当盛行被姐夫从车轮下拽了回来,从此他的命运就发生了改变,他没有早死,和一姐一家更是亲密。

小胖子得到的好处最多,因为舅舅对他太好了,想要什么,爸爸不会买,舅舅一定会买。

**

时间又过去几年,江溯从一个小胖子变成大胖子。

“解放了!以后我就是中学生了!”

十一岁的江溯依旧看起来白软圆的,巨肥的汤圆一只,也幸好他的颜值不差,没有变成油腻腻的胖子,算是一个可爱的胖子。

盛楚楚却愁得厉害,“都说抽条了会变瘦,溯溯怎么还这么胖?”

江溯很不满,抗议道:“妈,我这是壮!”他握拳摆了个强壮的姿势,“这次的省跆拳道大赛,我可是亚军呢!你看哪个胖子能拿银牌的?这说明我身上的都是肌肉!”

依旧精神抖擞的老太太也不满,护着孙子。

“就是,我乖孙身上长的都是懂事的肌肉,一点都不胖!我老太太活了几十年,就没见过比溯溯更强壮的孩子。”

白软圆的小胖子立刻黏糊糊地搂着老太太,嘴巴甜得不行,“都是奶奶的功劳,我身上每一斤肉都是奶奶辛苦喂出来的。”

老太太立即眉开眼笑,得意得不行。

哎哟,她的乖孙比他亲爹还优秀,这都是她和老头子努力培养的功劳。

她那个抠门的儿子,这也舍不得、那也舍不得,一点远见都没有,还没她这个老太婆睿智。

乖孙上的学校是全市最好的,而且成绩名列前茅。

这么优秀的孩子,是他们老两口培养出来的。

从孙子很小开始,啥补习班、兴趣班、爱好班,英语班、奥数班、围棋班、绘画班……只要对孩子有用的,她都乐意让孩子去学。

认识的人,谁不说她的孙子培养得好,将来肯定是清北的料子。

老太太对此十分自豪。

老太太越养孙子越有劲儿,同时也学了不少新潮的玩意,和孙子说:“溯溯,那个国际夏令营,奶奶再研究一下啊。”

江溯抓抓头发,叹气道:“奶奶,那个费用可贵了,爸说了要节省……”

“节省个屁!”老太太中气十足,“不用省,你爷爷奶奶有的是钱!”

江老头子也凑过来,“溯溯,爷爷是鱼塘主,不差钱,你想出国留学都行。”

老太太附和,“对对对,咱们溯溯未来要继承两个厂三个鱼塘的……一定要有国际化的眼界,不要跟你爸学!他啊,就一个领死薪水的社畜!”

旁边抱臂听着他们吹的领死薪水的“社畜”嘴角抽了抽。

其实他一直没和老太太说,他现在一年的薪水加股票,在这三线小城市里,真的不算差了。

算了,说出来也是自取其辱,比不上承包鱼塘的老头老太太。

老太太今天很高兴,说道:“今天咱们下馆子,庆祝溯溯考上咱们市最好的初中。”她挥着一张银行卡,“顺便给溯溯买几件贵气点的衣服,可不能在洋鬼子面前丢了面子。”

国际夏令营肯定什么国家什么肤色的人都有,她家溯溯可不能被外国人看轻。

吃过饭后,江河没有任何情绪地对发射“sos”求救视线的儿子挥手告别。

他亲切地说:“儿子,爸爸加班去了,赚钱给你买好看的衣服。”

江溯:“……”这一定是亲爸。

江老头则羡慕地看了儿子一眼,他其实也很不喜欢逛街的,尤其是和老太婆逛街,她也特能逛了。

江溯只好陪着爷爷奶奶一起去逛街买衣服。

“爷爷奶奶,我要买好看点的衣服,妈妈跟我说了,舅舅要结婚了,我们要去京城参加他的婚礼,我要买贵点的衣服。”

小胖子江溯只对吃的感兴趣,进口海鲜那是最爱,至于衣服,只要不打补丁的,他都无所谓。

他无所谓,亲爹就更无所谓了,大卖场里一百十件的,他爹手一挥拎回家。

所以这一年下来,他的衣服一千都用不到。

江溯上的学校学风都不错,同学之间攀比的是成绩,那些攀比衣服鞋子的,大多数进不了学霸的圈子。

是以小胖子从来不知道,他在穿名牌的同学眼里,其实只是个成绩好的穷鬼。

当然,他就算知道了,大概不会往心里去。

这一千块钱的名牌鞋子,他宁可拿来买进口大龙虾。

江溯继续道:“爸爸说我还要长身体,买贵的衣服不划算,第一年就穿不上了,可是偶尔我也要件贵的衣服撑场面的。”

他爸爸从来不给他买贵的衣服,但对妈妈就完全不同了。

只要他妈妈撒个娇,再说几句好听的,抠门成性的亲爸纠结半天,各大折扣网全研究过后,还是会给亲妈买的,一两千的小裙子那是眼睛都眨都不眨,用行动证实了夫妻恩爱,孩子只是意外。

老太太其实和她儿子一样,对衣服也不讲究,她的衣柜里就几件名牌,专门跟人谈生意用的,平时农村老太太穿什么她就穿什么。

但她能对自己抠门,对宝贝孙子却不能。

老太太不高兴地说:“溯溯,你爸真不像话,小孩子也要穿点好的,不然被人嘲笑怎么办。”

小孩子的圈子也是很残忍的,像她一姐的孙子——多多之前在学校里,都不讨人喜欢,后来一姐给他浑身换成名牌,还让他学小提琴、学画画提升气质后,现在居然有人喊他是“校园王子”。

她家溯溯比多多可爱多了,没混个啥王子的称号,肯定是因为他穿得太寒酸。

江溯试着死贵的衣服,他浑身都是肉嘟嘟的,努力缩着肚子,将自己塞进西装里面。

老太太视而不见他鼓起的小肚子,对柜姐表示不满。

那么大的牌子,居然没有适合他乖孙子的。

柜姐:“……”这就很无辜了。

“老太太,您看这套蓝色加大码的,肯定合适。”

名牌童装店的柜姐当然认出老太太的身份,压根没有“老太太穿得寒酸肯定买不起她们牌子衣服的想法”。

K市的富豪就这么多,当上柜姐的第一件事,就是记住他们的模样和家产。

蓝色的西装显瘦,显得小胖子皮肤白皙,双下巴的脸蛋也可爱得紧。

老太太看得一乐,大手一挥:“买,还有其他能穿的吗?”

柜姐:“运动服……”

小胖子摇头:“运动服我有很多,不要。”

他最不缺的就是运动服,毕竟老爸给他报了那么多运动相关的兴趣班。

老太太掏出银行卡付钱,边付钱边对孙子说:“你跟你爸妈不是要提前去京城吗?那里名牌更多,你跟你妈妈去买几套,奶给你付钱!对了,别让你爸跟着一起去啊,他那个吝啬小气鬼,一起去的话肯定不给你买的。”

小胖子非常赞同地点头,岂止不给买,钱都让他找借口拿走了,还振振有词什么尽孝要从小开始。

从小到大,他就没哪年的压岁钱能拿到自己手里的。

**

盛行三十一岁这年,终于要结婚。

盛父和方蓝雪都高兴得不行,儿子有大出息,就是对自己的婚事一直不上心,方蓝雪想让他相亲都没办法,儿子在京城混得风声水起,总不能在小城市里找吧?

方蓝雪现在很有优越感,觉得小城市里的女孩哪能配得上儿子?

盛父现在已经退休了,他的退休金很高,平时没事就是去钓鱼,和老同事下棋,日子过得悠闲。

唯一担心的,就是儿子婚事没着落。

“等盛行他媳妇生下孩子,咱们就去京城给他带孩子。”方蓝雪眉

眼间都是喜悦。方蓝雪大女儿石杏则是一脸郁气。

这跟原来的故事线不同,她的弟弟没遭车祸,便宜继父也没心脏病发,盛家的家产按方蓝雪的想法,自然要全部留给儿子的。

盛楚楚不在乎钱财,她公婆都有钱,她自己投资弟弟的公司也有钱,她老公又愿意将全部工资都花在她身上,导致她身家颇丰。

盛家的三姐弟中,石杏变成最穷的,日子真是越过越不顺心。

其实她的日子在小城市里也是相当不错的,但人就是经不起比较,和盛楚楚和盛行一比,她觉得自己就是个乞丐!

石杏最气不过的是,她弟弟都这么有钱了,她妈居然只想到补贴儿子,从来不想到她这个女儿。

果然有了后爸就有后妈。

方蓝雪的眉头皱起,她实在不明白,大女儿为何总是一副怨妇的模样,还总抱怨她重男轻女。

真是笑话,她要是重男轻女的话,当初大女儿结婚就不会给她三十万了。

那三十万可是她存了十几年的全部存款。

继女盛楚楚和女儿的年龄相差不大,方蓝雪当时生怕盛楚楚占便宜,几乎将所有的钱都给她当嫁妆,导致后来儿子出国留学的钱都要挪用盛父的存款,那可是专门留给盛楚楚的嫁妆。

十几年前,三十万可以在K市全款买一套房子了。

当年儿子想创业的时候,方蓝雪也找过长女借钱,想让她将嫁妆暂且借给弟弟。

谁知女儿石杏宁可用这钱全家去欧洲旅游,也不愿意给盛行。

方蓝雪那时候的心就有点凉,儿子显然也是有怨气的,所以才会在回国的家宴上,当场给盛楚楚分红,想来多少也有打她脸的意思。

这些年,盛行生意越做越大,还总跟她说,多亏是一姐借钱给他,他才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

方蓝雪听多了,难免比较两个姐姐对弟弟的态度。

她不得不承认,同父异母的姐姐,比同母异父的姐姐对盛行好多了。

尤其是盛楚楚的老公还救过儿子一命。

当时方蓝雪知道儿子出车祸后,那腿都是软的,如果不是江河拉开她儿子,儿子说不定就没了。

盛行在方蓝雪心里的地位自然比石杏更重要,冲着盛楚楚老公救了儿子一命,她对盛楚楚态度固然不可能和石杏划等号,但也不可能像之前一样隐隐敌视。

方蓝雪不想让长女破坏儿子的婚事,说道:“阿杏,如果你不想参加盛行的婚宴,那就算了……”

“不不不,我要参加,谁说我不参加?”石杏挤出一个勉强的笑。

她不过是想到以后盛家全部东西都给盛行,心里不高兴而已。

盛行现在混得好,对盛楚楚儿子比对她儿子好多了,这让她心里怪不舒服的。

明明她从小就跟他说过,他和她才是同一个妈的,应该齐心协力,排斥盛楚楚。可是为什么盛行对盛楚楚还是更好一点呢?

石杏虽然不甘和怨恨,但最后也只能将它们咽下,不敢在弟弟婚礼上显露出来。

她夫家如今在K市混得并不好,还指望着盛行,还有盛楚楚婆家提携,他们一再告诫她,要跟弟弟妹妹打好关系。

这也是她今天过来的目的。

方蓝雪懒得再管亲生女儿,她都六十好几的老太婆了,还能管多久?

而且这女儿也是四十岁的人了,都这么大的人,自己都管不了自己的话,还能指望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