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圣僧26

每当中原的商队到来,草原便会十分热闹。

这些胡人妇人们用羊毛换来各种基本的生活用品,还有些特别爱美的姑娘特地去换了铜镜和胭脂水粉。

张主管拿来一件奇怪的衣裳,笑道:“天气那么冷,你们要不要买这件毛衣,它穿着可暖和了。”

草原的秋天的温度已经降下来,特别是夜晚时,那温度下降得非常厉害。

“毛衣是什么?”一个明显比较富有的胡人大娘闻言,拎起那件毛绒绒的衣服查看,“这是衣裳?哎哟,这颜色可真鲜艳。”

草原缺乏染料,越是鲜艳的东西,他们越喜欢。

张主管胖乎乎的脸上都是讨喜的憨笑,“你们可以穿着试试,可暖和了,就算下雪都不怕冷。”

张主管是个懂得做生意的,特地托人送了好几件颜色华丽的毛衣给术兀单于的阏氏。

阏氏在草原就是时尚的风向标,只要搞定阏氏,还怕这些胡人不买吗?

对阏氏而言,那些厚重又有味道的狼皮、兔皮和狐狸皮她都穿腻味了,中原商人送来的这些五颜六色的毛衣正新鲜。

结果她穿上后就不想脱下来。

今年草原的冬天来得晚,现在的天气,若是穿毛皮大氅之类的肯定会热,丝绸布衣之类的又太冷,这毛衣正好合适。它有厚有薄,嫌热的可以穿薄的,若是冷了就穿稍厚的,真是舒服不过!

胡人大娘眼巴巴看着毛衣,等听闻它的价格后,不禁摇头。

太贵了,买不起!她还是看看别的吧。

虽然胡人大娘买不起,但那些闻讯赶来的胡人贵族却很快就将毛衣包圆,看得周围的人一阵咂舌。

阏氏都喜爱的毛衣,他们自然不能错过。

对他们而言,这毛衣确实有点贵,但贵族养的牛羊更多,今年光是卖羊毛就赚了额外一大笔钱,这些毛衣他们还是买得起的!

张主管吩咐伙计包装好羊毛,以免下雪弄湿了。

王大行见他们装满了这一车车的羊毛,十分羡慕,和张主管悄声道:“那毛衣就是用这些羊毛做的吧?多少羊毛能编一件毛衣?”

张主管一点都不奇怪王大行能猜出来。

好歹年初时,他也帮忙收购不少羊毛,现在王大行的商队也帮着收购了不少,只要略一想京城的情况,就能猜测一二。

他简单说了个数字。

王大行吞了吞口水,十分心动,这可真是太赚了,从羊毛到毛衣,价格那真是一个天、一个地。

张主管倒也不介意透露点消息。

今年的毛衣少点,基本在中原时就已经被卖光,这些还是他走了妹夫的关系才能拿到的,其他商人可没那实力拿到。

不过明年就不同了,等到大庆饱和,毛衣肯定会往外销,第一个就是草原。

“我估摸着胡人也不傻,可能明年羊毛的价格就会涨。”张主管低声对王大行道,“在这之前,咱们能尽量多收就多收羊毛。”

他指了指天,悄声道:“这生意啊,做得安心!”

他是蹭了妹妹和妹夫的光,有英国公府作保,才能拿到这么多货,虽说要跟上面五五分,但能搭上天家的线,实在值得!

王大行真是羡慕又嫉妒,有个嫁入高门的妹妹真好啊,还能跟皇家扯上关系。

不过这事还真只能羡慕,毕竟没那个命真是做不了。

他可没有长得貌美如花的妹妹嫁进权贵之家。

毛衣在胡地简直是供不应求,张主管很会做人,他还留了好几件给大师。

当然,给大师的肯定是比较素色的,不过送给小孩子的,当然是适合小孩子的颜色。

“我喜欢这个叫毛衣的东西,这件绿色的真好看。”江思印惊喜地说,他已经幻想春天的时候,自己一身绿色躲在草丛里,那些小伙伴哪个也找不到他的情形。

张主管笑呵呵地递过来一件红色的,“过年的话,小孩子应该穿红色,红色也送你。”

江思印很是欢喜,“有大一号的吗?我有个姐姐最喜欢红色。”他从帐篷掏出自己全部零花钱,“多少钱一件?我买三件。”

养父母和桑雅一人一件,至于亲爹,他已经有了,就没必要再买,他可以给和尚爹买别的东西当礼物。

等小孩儿欢天喜地地去试衣服时,张主管看周围没人,悄声对江河道:“皇上问大师,莜麦和黑羽草大庆能不能种?”

当张主管得知大师原来是皇帝派到草原的细作时,整个人都是傻的。

如今大师在大庆的名声不太好,很多读书人觉得他是在资敌,他当时还想着怎么跟大师扯开关系呢,结果皇上那边就秘密召见他,日后让他跟大师联系。

大师在草原,想要联系不容易,只能借助商队帮忙。

每次回想到这些,张主管既是羞愧又是激动。

羞愧自己因为害怕想要远离大师,全然忘记大师的恩惠,激动自己竟然被皇上召见,以后作为与大师联系的接头人。

果然大师就是他的贵人!

江河很淡定,“你回去后和皇上说,类似草原的地理环境皆可耕种。”他顿了顿,又道,“你不是有海船吗?贫僧和皇上说过的地瓜、土豆、玉米之类的,这些可是海外高产植物,大庆的大部分地方都能种,只要找到两样,大庆就不缺粮了。”

张主管听大师描叙过,这是连皇上也在寻找的高产粮,心里不禁有些激动。

要是他能提前找到,皇上说不定会给他一个官当当呢。

他暗自决定,等回去后,马上就组织商船去海外寻找商产粮。

商队带来的货物卖得很快,毕竟牧民什么都缺,有钱就想将它们花掉,这卖羊毛的钱一进一出,便能换来大笔物资。

看他们欢喜的模样,今年冬天肯定会过得不错。

张主管拿着比往年更多的银子离开草原时,有些明悟。

看样子,明年开春,中原和草原不会再开打了。

胡人卖羊毛换了那么多东西,已经不缺物资,也不缺粮食,再加上春天到来,能种黑羽草和莜麦,胡人的生活有盼头,更不会想去打仗。

打仗就会死人,就算是胡人,也不是想死的。

往年,有七成的战事都是发生在春天。

现在有了黑羽草和莜麦,无论是草原还是中原都等着春耕呢,哪里会将春天浪费在无意义的战争之中?

所以大师是想到这一点,才在草原种下莜麦?

想到这里,张主管脸上露出笑容。

无论如何,太平盛世,对商人而言是最好的年代!

**

冬天的时候,桑雅娘的肚子终于显怀。

她挺着微凸的肚子,正在家中收拾东西。

今年的冬天来得晚,第一场雪下来的时候,天很快冷下来,他们要拔营迁徙到更能挡风的盆地。那些大部落早早地选好地盘,已经开始出发,他们这些小部落还要等几天才能出发。

江思印没想到自己只不过一个月没见桑雅娘,她的肚子已经鼓起来,明明一个月前,还只是微凸而已。

他满脸惊奇地盯着桑雅娘的肚子,将带来的礼物送给他们。

江思印的新衣服是江河这出家人欣赏不来的绿帽子,然而在胡人这边却很受欢迎。

桑雅将他夸上天。

小孩儿心里美滋滋的,“帽子是我爹染的,还剩很多染料,桑雅姐姐要一顶吗?”

桑雅果断地点头,“要要要,也要绿色的!”

江河只能无奈地笑:“可以,也给你染上一顶。”

还真别说,除去这“绿帽子”的寓意不好,其实绿色清新,还挺好看的。

特别是在草原,绿色就代表希望,他们并不觉得绿色有什么。

这时,帐篷外响起一阵喧嚣声,桑雅看了一眼,说道:“巴图,你的小伙伴们来找你出去玩啦。”

江思印迟疑了会儿,走到帐篷门口。

他和那些小伙伴说了什么,然后又回来了,并没有和他们出去玩。

桑雅坐在炉子前煮牛奶,大师说孕妇多喝牛奶对身体好,她就每天煮了一大罐。

以前她娘孕吐严重,说奶太腥,后来她放了茶叶,虽然能去腥,但结果她娘因为喝奶茶睡不着,大师也说茶对孕妇不好,给她一袋子茉莉花,用茉莉花煮出的茶有茉莉的香味,她娘特别喜欢。

桑雅将茉莉奶茶递给江思印一杯,笑问道:“你不和小伙伴玩了?吵架了吗?”

上个江思印过来时,明明几个孩子还打打闹闹的,感情好得不行。

江思印喝了一大口茉莉花奶茶,有些意犹未尽,“我想看我爹是怎么把脉。”

这茶可真香,就连吞咽下去的口水都是香的,他是男子汉,要是被小伙伴闻到身上香喷喷的,得多丢人啊!

所以还是先不出去玩了。

桑雅却很高兴,“你要开始学医术了?这真是太好了。”

如果巴图学会大师的一身医术,以后他能在草原上横着走!没人再敢欺负他。

“桑雅姐,你想学吗?”江思印突然问她,“如果你想学,我爹肯定会乐意教你的。”

桑雅有些受宠若惊,一脸不敢置信地指着自己的鼻子,“我、我也可以学吗?”

她曾经也生出过这个念头,但她听说中原医术什么的,都是传男不传女,更别说外人了,开口都不敢。

江河转头看过来,面露微笑,“自然可以的,不过别听巴图乱说,学医不是从把脉开始,要从背《汤头歌》开始。”

桑雅娘先是为女儿高兴,随即又叹气,“桑雅不识字。”

学医怎么能不识字?这样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江思印马上拍着胸膛:“桑雅姐,这不是问题,我可以教你识字!”

虽然他失去了记忆,但中原的字还是认得的,这几个月,跟着和尚爹生活,可能是有疼爱他的亲爹在,他终于陆陆续续地记起了一些事。

七岁之前,他学过的知识不少,而且他天生就是个聪明的孩子,在清远侯府时,他就经常被夫子夸奖,将继奶奶的一群孙子比成泥。

现在想想,继奶奶会对他下手,何尝不是因为他太聪明之故,怕养虎成患。

桑雅爹正好从外面回来,就听到闺女要学医术,而且大师还答应教她医术,顿时喜得不行。

他迭声道:“巴图整个冬天闲着没事干,正好可以教桑雅识字。”

现在他的腿脚有力,仿佛自己的腿脚从未受过伤,据他所知,中原有这般医术的大夫都没几个。他的想法和桑雅娘一样,女儿只要学会一星半点,足够她嫁人后备受夫家重视。

江河示意桑雅娘伸出手腕为她看脉。

突然,他的眉头微微蹙起,不过在孕妇担忧的目光中很快便抚平,脸上露出安抚的微笑:“不必担心,你的身体很健康,孩子也很好!贫僧只是有些吃惊,很难得见得双胞胎呢。”

“双胞胎?!”

帐篷里的人都惊住了,纷纷看向桑雅娘的肚子。

桑雅娘不禁摸着自己的肚子,很快脸上就露出欣喜的笑容:“难怪我这肚子大得这么快。”

两个孩子啊,她觉得欢喜极了,一次生两个,就算以后再无孩子出生,她跟丈夫都满足了。

桑雅爹更是笑得牙花子露出来。

今天真是喜事连连,一下子多出两个孩子,谁能不高兴呢?他唯一担心的是两个孩子,要承受两份痛苦,孩子他娘不好生。

“放心,贫僧会跟着你们的部落一起走。”江河微笑道,“贫僧会在一旁看着,不会有事的。”

有了玄济大师这话,桑雅一家子顿时放心下来。

现在的玄济大师可是公认的草原医术最佳的神医,有他在,肯定什么事都没有。

只有江思印敏锐地察觉到他爹的笑容有些不对。

他盯着桑雅娘的肚子,依稀之间,仿佛看到一个穿着中原衣裙的妇人。

曾经她也摸着自己的肚子,脸上带着温柔的笑,“小印,娘会生下弟弟妹妹的,很快小印就不孤单了……”

脑袋仿佛要裂开一般,江思印额头都是汗。

但这次,他并没有放弃,而是固执地盯着幻象中出现的妇人。

“小印,对不起。”妇人苍白的脸上都是泪,“是娘没用,你没有弟弟妹妹了……”

再后来,是妇人失去神采的眼睛,她伸出手,想抓住儿子的手,最终却无力地垂下……

“抱歉,小印,娘不能陪你了……”

终于,江思印忍不住尖叫起来。

“啊啊啊——”

他抱着自己的脑袋,蹲在那里,尖叫声变成了痛苦的哭嚎。

帐篷里的人都被他吓住。

“小印!”江河飞快地过去搂住他,焦急地问,“你怎么了?是不是头疼?”

“爹……”江思印睁开眼,额头都是冷汗,他死死抓住和尚的衣角,痛苦地呐喊,“为什么呢?你为什么要当和尚?”

娘死后,他爹就出家了,是因为爹心里只有娘,所以他一点都不重要,是吗?

**

北风呼呼地吹着,风中传来狼的叫声。

黑暗中,江思印躺在温暖的被窝里睁大眼睛,他睡不着。

他终于想起来了,想起七岁前的记忆,有温柔慈祥的娘,表面严肃、实则心肠很软的爹……那些日子仿佛梦一样美好。

曾经的他是那么安心,不管自己做错什么,都有一个家。

即使他调皮,即使他不乖,也永远不用担心会被人驱赶出去的家。

现在他住的帐篷很大,这张床也很大,就算他在上面打滚儿都不会掉下来。

他的床还让那些小伙伴羡慕很久,他们在他的床打闹翻滚,还说他这是贵族的待遇。

在草原,因为树木很少,只有极少数贵族才能睡得起床。

江思印知道大部分蒙古包里没有床,毛皮毡子往地上一放就是床,每到冬天时,他总觉得很难熬,那冷气从地底一股股地往上冒,他在毛皮毡子里冷得瑟瑟发抖,一整个晚上,他的脚都是冰冷的。

不像现在,被窝里暖洋洋的,被子是很贵的棉被,厚实又松软,还带着阳光的味道。

胡人舍不得买这么贵的被子,他们的被子大多是羊皮或狼皮,即使经过多次清洗,盖在身上的时候,依旧有一股浓重的味道。

即使曾经失去记忆,江思印也花了很长时间才能习惯毛皮被子的味道。

这时,帐篷的布帘子开,江思印赶紧闭上双眼,装出熟睡的模样。

穿着僧服的和尚走进来,就像无数睡前看儿子有没有踢被子的父母那般,将儿子放在被子外的手塞进被窝里。

和尚在他床边坐了很久,久到江思印忍不住想睁开眼睛。

“抱歉,小印。”和尚清朗温润的声音在黑暗中有些低哑,“爹一直找你,爹那时候真的没办法,如果不出家,爹和你都活不成……”

“这些年,爹真的很想你……爹本以为出家后,一切就会结束,结果发现你是爹此生的劫,红尘中最难得割舍的宝物。爹本以为留你在江家,是将你留在富贵窝里的……”

和尚的声音越发沙哑。

江思印的手不禁握紧成拳头,心下愤懑,他从未问过自己,他怎么知道自己就想留在富贵窝里?根本就没人给过他选择!

江河伸出手,抚着孩子的脑门,“小印,爹日后不会再离开你了。”

江思印翻了个身,避开那只手,紧紧地咬着唇。

爹最好说话算话,不然他永远都不会原谅他的!

七岁时的他不懂为何爹会抛弃他出家当和尚,结合他爹今晚说的话,十一岁的他终于明白。

他爹身为清远侯府的嫡长子,却不受祖父喜爱,上头还有对爵位虎视眈眈的继母,以及继母生的孩子,他爹在府里势单力薄,斗不过只能避开。

他爹以为自己出家是摆明自己的态度,爵位留给继母生的叔叔,他作为一点威胁都没有的孙子,就能安安生生的在江家活下去。

结果他低估那些人的不要脸与狠毒,他们不觉得是爹主动退让,他们觉得爵位本就没他爹的份,他退让是应该的,他们不欠他任何东西。

他爹错估清远侯府的狠心,他根本没想到继奶奶会让人拐卖他。

江思印的心结终于散去。

仇恨也许能转移,他觉得与其抱怨他爹为何要抛弃他,不如怨恨清远侯府。事实上也是如此!

等他长大后,一定要让清远侯府好看!

江河坐在床边,看着黑暗中孩子的轮廓。

“宿主,你儿子现在是真的睡着了。”系统的声音在江河脑海里响起。

“我知道。”江河的声音平静无波,“我那些话是故意说的,这孩子非常没安全感。”

系统想了想,觉得确实如此。

江河叹了口气,“不幸的童年,要用一生来治愈。”

给孩子掖了掖被子,江河回到自己房间。

原主的原生家庭太过糟糕,他回忆原主的记忆时也会很不舒服,今晚因为孩子的事,他现在心绪翻滚,无法入睡。

鹦鹉站在架子上看他,夜深人静,怕吵到隔壁的江思印,一人一鹦鹉只能在脑海交流。

“宿主,江思印的记忆恢复,他知道自己的来处,应该不会那么执着留在草原。”

上辈子,江思印一生中都没有恢复记忆,他没有来处,也不知自己的去处,所能做的只有作为一个胡人建功立业,深深烙上草原民族的烙印。

江河平静地道:“等时机成熟,我会陪他离开草原,尽量减少草原文明对他的影响。”

他现在给草原带来黑羽草和莜麦,有这两样东西,草原说不定会渐渐地习惯耕种,不必再逐水而居,习惯农耕文明的便利和富裕后,谁还愿意过迁移的艰难日子呢?

但凡事都有万一。

铁满部落有不少顽固分子,掌握兵权的贵族说不定会更喜欢游移的生活,等他们发现被安定日子腐蚀的牧民战斗力大减后,他们肯定不会善罢干休,说不定会选择和中原开战,到时他和江思印的处境会变得尴尬。

油灯下,江河拿着刻刀,刻划着一小块木头,木屑纷纷落下。

他的手很稳,动作很轻,就就连最巧手的木匠都跟不上他的速度。

鹦鹉探着头看,知道这东西是宿主送给他儿子的。

江河说:“就快好了,希望小印喜欢。”

他仔细地打磨手上的小玩意,直到入手光滑为止。

江河希望儿子有个快乐幸福的童年!

他流落草原时,就算桑雅一家努力对他好又能如何?作为一个养子,很明显,还是负担起为一个瘸腿老人养老的养子,他不得不懂事。

可是当他江河的儿子,他不用懂事,也不用成熟,他只要快快乐乐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