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秋阳下,菜刀的锋刃反射着瘆人的光芒,莫说是一个小孩的手臂了,即使被按在此处的是一个五大三粗的成年人,在刀起刀落后,其手臂骨肉,也会在瞬间断成两截,鲜血喷到三尺高的空中。

围观的人们议论纷纭,嗡嗡人声,嘈杂不已。漠不关心的人有,踮起脚来看热闹的人有,面露鄙夷、指指点点的人就更多。一个老汉正向他年幼的孙儿绘声绘色地描述,说这是个多可恶的小偷。也有一些妇人,想到待会儿会出现的残忍画面,都露出了不忍和同情的神色。

这小乞丐,连包子都吃不起,若是被砍断了手,哪里还有钱去找大夫包扎止血。恐怕只能倒在路旁,流着血等死了。

这壮汉哪里是只想要他一只手,哪里是想让他吃教训,分明就是想要这小孩的命啊。

但是,同情归同情,面对这凶神恶煞、咄咄逼人的彪形大汉,以及与他站在一起的三个厨工,始终没人愿意挺身而出,自掏腰包,为一个素不相识的小乞丐花钱消灾。

这一切针扎似的打量与非议,都仿佛隔了水,不能清晰地传入谢持风的耳中。

数日未曾进食的饥饿,令他两眼昏花,耳膜刺鸣,世界在天旋地转。肚子里只有干草和一些不知所谓的东西,勉强填着。

脚掌被石子磨出血泡,被冷风吹得干裂,渗出的血黏住了鞋底。被人拖出来,凝结的血痂又挣裂了,刺刺地疼着。

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教导他,君子慎独,贵在自律。要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

不论落到什么境地,都不可做鼠窃狗盗之徒。

但原来,濒死之时的饥饿和痛苦,可以击溃一个人的底线。在闻到食物的香气时,谢持风甚至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渐渐清醒过来时,他已经蹲在了那个陌生后厨里,挨着一个大水缸,狼吞虎咽地往嘴里塞了一个包子。

没有凉水送,他便干啃,从冒火的喉咙干咽下去,仿佛咀嚼出了铁锈味儿。正浑浑噩噩地抓着包子时,谢持风听见了有人在愤怒地尖叫。紧接着,自己就被扇了几个耳光,被粗暴地拖到了大街中心。

依稀听见了有人在扬声数着他的罪状,什么连续几天来偷钱,还偷吃了包子。

但他明明……是第一天来到这个地方,没有偷钱。

“砰”的一声,是头颅与粗糙的木板相撞的重响。刹那间的痛苦和眩晕,让谢持风失去了辩驳的能力。

周遭的人群似远还近,每个人的脸都是模糊的。

这世上,人人都独善其身。

本来就没有谁会无缘无故地为一个陌生人出头。

这时,有人发出了一阵惊恐的呼声:“哎哎哎!真砍啊!”

冷风自上空袭来,菜刀扬起,朝着他的手腕,疾驰落下。谢持风已经无力挣脱,只能闭眼,咬住了牙关。但是,预想中的剧痛、血花四溅的场景,却都没有出现。

只听见了“锵”的一声,利器相撞的声音。

一把纤细美丽、刃如秋霜的长剑,挡在了谢持风的手前。菜刀分明比这把剑的剑身要粗厚很多倍。可遇上了劚玉如泥、陵劲淬砺的仙剑,它就成了不堪一击的瓷器,崩开了一道大裂口,碎片四处弹飞。

谢持风颤抖了下,那状若死灰的眼眸,映入了一个护着他的身影,骤然睁大了。

那个挥舞菜刀的大汉,也惊得连连退后了数步,看了一眼手中只剩一半的菜刀,本来还一脸愤怒,想看看是谁在多管闲事。但看清来者时,他的表情就硬生生地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挤出了一个笑容:“啊,这位不是秦小姐吗?”

桑洱没理会他,将剑归鞘,心有余悸地扶起了狼狈的谢持风,摸了摸他的手腕:“你没事吧?”

还好来得及。

再慢一步,谢持风这只手就废了。

他可是日后的大剑仙呢。

大抵是因为虚弱,谢持风落地后,竟有些站不稳。好在,这时候的他,只有差不多十二三岁,比桑洱矮多了,又瘦得没有几两肉。桑洱的手臂自后方环住他的背,穿过他的左边腋下,不怎么费力,就撑住了他的身子。

谢持风已经记不清自己有多久没有沐浴梳洗过了,身上脏而臭,几乎是大半重量都压在了这个陌生人的身上。他想逞强地站直,可这个人并没有松手让他离开自己。那搂着他的臂弯,温暖又不乏力量,让人感受到不可名状的安心。

彪形大汉回过神来,忙放下菜刀,搓了搓手,说:“秦小姐,您这是在做什么?我知道您心善,但您可能不知道,这小孩是个可恶的惯偷,连续偷了我好几天的钱,今天又来偷包子,被我当场看见了……”

桑洱感觉到谢持风的身子微微僵硬。大概对他来说,偷吃一两个包子,就已经是非常羞愧的事了。

桑洱安抚性地捏了捏他的手臂,抬头,问道:“偷吃包子你是看见了,但你有亲眼见到他偷了你的钱吗?”

桑洱记得很清楚,原文的这段剧情里,谢持风只偷吃了包子,根本没有偷钱行径。

果然,大汉噎了一下:“这倒没有。但、但是,除了他还能有谁!那可是整整十两银啊!我总不能就这样放过他吧,要他一只手已经很便宜他了!”

桑洱没有回话,低头问谢持风:“你有拿过他的钱吗?”

她的语气,并无失望和怀疑,也不像在逼问疑犯,似乎只是在等他一个寻常的答复。

谢持风双眼昏花,听见了自己嘶哑而坚定的声音:“没有。”

“他说了没有,那就是没有。”桑洱在怀里掏了掏,往大汉手中抛了一个钱袋:“这是包子的钱,我替他付了。”

大汉皱眉,似乎不愿善罢甘休,道:“秦小姐,您想想看,小偷又怎么会承认自己偷了钱!您难道相信他?”

桑洱冷冷道:“十两银可以买上百个肉包子了。如果他真的拿了你这么多钱,为什么隔天还会饿着肚子,回来同一个地方偷包子吃?难道他就不怕你守株待兔,等着抓他?”

周围的人恍然大悟道:

“有道理啊。”

“如果我是这小孩,偷到十两银,肯定有多远逃多远。兜里有这么多钱,去哪里都能吃上几顿饱饭,何必回来偷包子?”

“这么说的话,疑点还挺多的,没查清楚之前,无凭无据就砍人一只手,忒不讲理了。”

……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壮汉的脸色乍红乍白,似乎还是不服气。但碍于桑洱,他不敢硬来了。

桑洱摆了摆手,清晰地说:“如果你相信我的话,不妨给我一点时间。这件事我会让人去调查清楚。真相如何,到时就知道了。”

……

秦桑栀在泸曲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既然她这样说了,那大汉自然没有异议,顺着台阶就下来了。

桑洱半扶半抱,带着单薄的谢持风,离开了那条街。

因为意外地捡了这么一个不速之客,桑洱最终没有去成买水果。刚转过了街角,谢持风就忽然双膝一软,倒向了桑洱。桑洱一惊,忙接住了他,一摸他的额头,触手滚烫,才暗道不好。

原来他在发烧。

谢持风这样的人,从小到大都是一个样,能自己站着就不会倚靠别人。在此时倒下,肯定是已经到了强弩之末,用尽力气了。

看着他的脸,桑洱的心软了软,蹲下来,背起了他,一步步地朝着家里走去。

.

另一边厢。

这段时间,天气转凉,秋风习习。裴渡昨晚睡觉时,贪图凉快,开了窗户,半夜还蹬了被子。翌日醒来时,人就不舒服了,骨头也犯懒,便没有跟着桑洱出门。

回笼觉睡到了正午,裴渡才打着呵欠,顶着乱翘的小卷毛,起了床。

这时候,天气倒是暖和了不少,秋阳灿灿。想起桑洱说自己会在中午时回来,裴渡用力地伸了个懒腰,随意抓了两下头发,套上靴子。在房间了晃了一圈,拎了一个橘子,坐在窗台上,一边晒太阳,一边掰着吃。

裴渡的作息向来不怎么规律,吃饭也不定时,有点像是昼伏夜出的动物。

来到桑洱身边之后,她发现了他有不少坏习惯,就有意识地带着他改。

比如说,每次到了饭点,如果裴渡没出现,桑洱就一定会不厌其烦地过来喊他吃饭。

殊不知,对此,裴渡的评价是——这傻子真好笑。每天为了“吸引”他起床,居然会傻乎乎地隔着门板念菜名,告诉他今天有什么好吃的。这是把他当三岁小孩在哄呢?

平生第一次被如此督促和管束,裴渡起先还有点儿别扭和不快。让他更不爽的是,有些时候,这种笨方法居然能奏效——听着她说的菜名,他居然真的会饿。

可渐渐地,或许是习惯成自然,他居然开始惯了她温柔的催促,也有点儿享受这样的待遇了。

大概是因为,这让他感觉到自己被重视。

况且,他留在这里,就是为了报复秦桑栀。那么,让她为他多跑几趟也不错。

所以,裴渡如今虽然已经有了定时起来吃饭的习惯,但还是会偶尔“拿乔”,装作没醒,等桑洱过来。

只是今日,事情却有点不同。

日头缓步至高空,将树木的影子缩成一条团。裴渡吃完了两个橘子,往门口看了几回,也没等到桑洱来。

按她自己说的,这个时辰,她应该已经办完事了吧。午饭时间也到了。怎么她还没过来叫他起床?

又等了好一会儿,裴渡腹部打鸣,难得的耐心终于宣布告罄。他“啪”地推开了门,沿着走廊前行,所到之处都静悄悄的。

裴渡在廊下停住,有些狐疑,自言自语:“难道还没回来?”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见,隔着几面矮墙、约莫是府邸前门的地方,传来了喧闹的说话声,便快步走了过去,定睛一望,就愣了下。

朱漆大门开了一扇,忠叔和几个奴仆涌了上去,被他们簇拥在中间的,是早上独自出门的桑洱。

她居然带了一个小孩回来。

说是小孩,其实年纪也不是很小,十二三岁的模样,穿着一身破旧衣裳,脚上是一双穿了孔、鞋底也磨白了的草鞋,一动不动地侧着小脸,趴在她的后背上。

一种莫名的直觉,让裴渡拧起了眉,有点儿嫌弃。

这谁?

哪个旮旯冒出来的穷酸乞丐?

“忠叔,你叫厨房去做一些清淡的食物,尽量要粥这种容易吞咽的。还有,去烧一盆热水过来。”桑洱并没有注意到裴渡在看着自己,跟几个仆人交代了几句,就背着谢持风,去了客房。

裴渡眼珠一转,拨开了仆人们,快步跟了上去。

来到了客房,房门开着。桑洱已经将谢持风放到了床上,并没有嫌他会弄脏被子,轻轻托着他的头,放到软枕上,还摸了摸他的额头。

裴渡冷哼一声,走了进去。他的步子声音不小,桑洱听见了,回过头来,看见他,就露出了微笑:“裴渡,你起床了。怎么样,你的头还晕不……”

裴渡抱着手臂,盯着床上的小孩,语气不善地打断了她的话:“他是谁啊?脏死了,臭死了。”

桑洱简要地解释道:“我在路边见到他被人欺负,还生病了,就带他回来了。”

说完,桑洱便低头给谢持风把脉,又用灵力探了一下他的身子。之后,才走到书桌旁,提笔写下一张药方。

在她背后,裴渡不满地眉头一抽。

这人怎么天天都那么喜欢救人?

咸吃萝卜淡操心,真无聊。

就在这时,一阵清脆的铃铛声由远及近。那条名唤松松的松狮犬,脖子上系着漂亮的金铃,似乎知道府里来了客人,撒开四腿,跃过门槛,跑了进来。

来到床边,它有点好奇地嗅了嗅谢持风从床边漏下的手,湿润的鼻子顶了顶他的手背,甚至还伸舌舔了舔。尾巴也欢快地摇了起来。

“……”

裴渡眯眼。

这条不知死活的蠢狗,第一次见他时,就满是威胁地冲他“呜呜”低叫。后来,不管他怎么逗弄它,它也是爱理不理的,眼睛长在了额头上。

怎么现在见到这个脏兮兮的小子,就一反常态,亲昵地摇头摆尾,居然还主动舔他的手。

玩这么一手区别对待,是几个意思?

下人很快烧好了水,捧着一个铜盆进来了,袅袅生烟的热水里,浸着一张柔软的布巾。桑洱把药方递给了下人,让他们去熬药。但很快,下人就回来说,其中的两味药,家里的库房已经没有了。

分明事不关己,裴渡不知为何一直没走,还站在旁边。桑洱心想正好,就将药方递给了他:“裴渡,你有空的话,去帮我把这两味药买齐吧。”

她说着,松松忽然抬头,冲裴渡龇了龇尖牙。

裴渡见状,脸色登时一黑。

似乎看出了他不情愿,桑洱笑了笑,柔声说:“你的脚程最快了,人又机灵,派你去我最放心。就帮我一下,好么?顺便再买点水果回来。”

“好么”——又是这种哄小孩的语气。

但很奇异地,裴渡居然消了一点气,容色微缓,将药方往怀里一收:“行吧,等着。”

.

打发了裴渡去跑腿后,桑洱拧干了布巾,给谢持风擦了擦脸和手。

抹去了脏兮兮的灰尘,一张苍白的小脸就露了出来。即使脸颊被人扇过,尚有几分红肿,也不影响其漂亮。

桑洱停顿住了,看着这张脸,有些出神。

谢持风天生就是一副好相貌,秋水为神玉为骨。可以说,是这一类相貌进化到了极致的水准。

仙门百家之中,俊秀人物辈出。可在初出茅庐时,就美名远扬,被称作“少仙君”的,就只有谢持风一个而已。

如今的谢持风,年纪还小,尚未修炼出那种小仙君一样的清傲之气,但已能窥见其隽秀风骨的雏形,活脱脱就是未来的他的缩小版。

擦完脸,桑洱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心里微动,拎起了谢持风的手,小心地折起衣袖,仔细检查了一番。

当年,在昭阳宗,桑洱首次和谢持风一起进入九冥魔境时,曾在梦魇的幻境里看见了他差点被艄公猥亵的过去。

那会儿,大概是因为精神刺激和黑暗封闭的环境相叠加的应激反应,谢持风曾将自己的手臂咬得血肉模糊。

到了十七八岁时,这些疤痕仍在,足见当时伤得有多重。

由于幻境里没有给出明确的时间提示,桑洱一直不知道,这是谢持风遇见白月光之前发生的事,还是在他离开泸曲后发生的事。

如今,在床帏的昏光中,她看到谢持风的小臂皮肤,是光滑而平整的,并没有那些牙齿撕咬过的丑陋伤痕。

看来,谢持风是在离开了她以后,才遇到那个恶心又变态的艄公的?

桑洱沉思了片晌,放下了他的衣袖,又来到了床尾。

由于连年流浪,又没钱换一双好的鞋子,谢持风的脚掌,早已被砂石磨出了血泡,也有皲裂。血凝结后,鞋垫与他的皮肉黏得死紧,无法就这样脱下来。

如果强行拉扯,或许会活生生地撕掉他一块皮,想想就疼。

桑洱感到有些棘手,拎着他的脚,研究了一下。

这肯定不能硬来。看来要拿点温水和丹药,慢慢泡化了血痂,再分开才行。

就在这时,谢持风似乎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被人摆弄,胸膛猛一起伏,轻咳一声,睁开了眼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