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不光是思绪凝结,尉迟兰廷周身的血液,仿佛也瞬间冷了几分。

在僵了一刹后,尉迟兰廷若无其事地走上前去,柔声道:“桑桑,天气冷,先把衣服穿好,再与我开玩笑也不迟。”

看见桑洱白头的异状,自然不可能真的相信什么都没发生。

可人就是如此。因为不愿意细想,所以,下意识地自欺欺人。

因为有了预感,背后的结果,或许是自己承受不起的,所以,才会这样粉饰太平。

没想到,桑洱见他靠近,竟仿佛很害怕,往后瑟缩了一下。

尉迟兰廷的手碰了个空。

浑身骨节都泛起了不祥的森寒之意,又一寸寸地发着疼。

天寒地冻,总不能就这样放任她只穿单衣,尉迟兰廷一只膝盖压上了席子,一边拿起旁边的厚外套,给她穿上了。

但穿衣服的过程里,桑洱的陌生与抗拒,却是那么地真实,不似作伪,好几次都想躲到床角。尉迟兰廷的手微微抖着,给她扣好了衣裳的扣子,佯装看不见她的异样,道:“桑桑,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去便回。”

可那略显仓促凌乱的步伐,终究还是暴露了他内心所想。面对这双流露出抗拒与陌生的眼眸,被刺得无法再停留片刻,只能转身匆匆逃离。

农历新年过后,冰雪消融,天气趋于暖化。但暖阳的温度,却似乎暖不了他的身体。尉迟兰廷的脸色是惨白的,一动不动地在日光下站了一会儿,才发现,方彦送来的那封信,不知何时,已被自己揉成了皱巴巴的纸团。

在此时此刻,这封轻飘飘的信,仿佛代表了某种意义上的宣判。

尉迟兰廷展开了信。明烈的阳光反射在纸上,有点刺眼,字也模糊了起来。

——方彦在暴雪封山前,就已收到了尉迟兰廷还安好的消息。只不过,一直没办法让信件抵达桃乡而已。

那么长时间的分别,足以让方彦查清楚锁魂钉和锁魂匙的相关记载。残本碎页流落各地,这花费了方彦不少功夫。但终究,还是把他们不了解的空缺信息都补全了。

在最初,尉迟兰廷曾想过,锁魂匙的症状或许是轻微而缓慢的,后来这猜测因桑洱的吐血而破灭。近来,她又好转了些,仿佛重新攒回点希望。现在读到信,方知这不过是个开端。

吞下锁魂匙后,宿体会开始流鼻血、吐血、身体间断疼痛。

这是早期的症状。

这傻子居然一次也没吭过声,说自己疼。

笨了一辈子,只在这种事情上精。

若是对早期症状一直置之不理,熬到了吐出乌血的时候,就无药可救了。

第三次喂血,她将一夜白发,逐渐忘记身边的人和事。从断断续续地记得一些,到失忆的时间越来越长,最终彻底遗忘。对她好的和不好的都会忘记,仿佛在一开始就没相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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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彦的信中说,桑洱的失忆是一阵阵的。可这“一阵阵”,即使只有一两天,压在人的身上,也漫长得像是一辈子。

尉迟兰廷想不明白,她以前明明那么喜欢他,满心满眼都装着他。

忘记他后,却那么抗拒他。

一天下来,桑洱都不肯出来。

尉迟兰廷想让她吃点东西,她缩在房间里不肯出来。

好话说尽,诱哄,换上强硬的语气,再到低声下气地哀求,甚至想强行抱她出来了,都没办法。一次次伸出去的手,都败在了她退避、瑟缩的动作里。

那推拒的力气不大,却足以将尉迟兰廷的强势与自信都击碎。

没有其它办法了。尉迟兰廷只好去找了邻居那个和善又泼辣的大婶。相邻了那么久,邻居大婶也隐约知道兰夫人和正常大人有点不同,像个稚子一样。

尉迟兰廷只隐晦说了桑洱不愿意吃饭。邻居大婶还是第一次看见尉迟兰廷那么灰败的神色,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帮忙劝劝。

大婶劝成功了。

尉迟兰廷站在院子里,眼神黑幽幽的,看着邻居大婶牵着怯生生的桑洱,带出房间,指着桌子上那热了一遍又一遍的菜式,哄她坐下吃。

桑洱似乎也不认得大婶了,可她不排斥大婶,坐了下来,拎起筷子,忽然瞥见屋外有人看着自己,就低头缩起了肩。

尉迟兰廷匆忙间转过了身,没有再留在这里碍她的眼。

总归要让她吃一顿饱饭。

心脏却空得可怕,泛着茫然而陌生的刺痛。

明明抱紧了,却还是什么都留不住。得到了,又在朝夕间失去。

天暗下来后,下了一场小雪。那座温暖的小宅子,如今却成了想逃避的地方。

尉迟兰廷一直站在外面,身上冷透了,才慢慢地、忐忑地回到了家中。迎面,一个身影扑出来,抱住了他,担心地嚷嚷道:“兰廷,你去哪里了呀?我今天刚睡醒就见不到你了。”

尉迟兰廷呆呆地站住,如坠梦中。

回过神来时,他已紧紧地抱住了怀中之人,臂膀颤抖,许久,才在她懵然的挣扎和“兰廷你怎么啦”的疑问里,将她放了下地。

……

桑洱自然没有真的失忆。

也不是故意一会儿记得、一会儿不记得,来玩坏尉迟兰廷的。

在原文里,原主记得尉迟兰廷的时候,便如以前一样喜欢亲近他。不记得他,或者只模糊记得他欺负自己的画面的时候,便当他是陌生人一样排斥、抗拒。

为了切合原文,桑洱不得不在【遗忘】、【记得】的状态之间,不断地切换。毫无疑问,随着时间推移,前者会渐渐挤掉后者的空间。

装傻和装失忆是两回事。越是熟悉,就越难装作不记得。

抗拒和远离,似乎更能保证这场戏顺利演到终幕。

失忆是间断且不预测的。对尉迟兰廷而言,折磨也是间断的,因为不知道刀子什么时候会落下,割得他浑身鲜血淋漓。又不敢离得太远,怕错过桑洱记得自己的时候。

不管内心如何千疮百孔,绝望苦闷,在面对桑洱的时候,他也依然自控得很好。即使她一直后退,排斥自己。因为尉迟兰廷知道,若自己不控制好,或许就连站得离她那么近的机会也没有。

当离开了房间,尉迟兰廷是什么表情,是否有彻夜难眠、辗转反侧,这些就没人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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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洱以极快的速度衰亡了下去。短短数日,满头青丝已经全白。

有时她会记得尉迟兰廷。但更多的时候是遗忘。甚至还忘记了该生活的基本技能,比小孩还不如。

因为这段时间她的胃口不太好,尉迟兰廷也改变了饮食,今晚特意煮了鱼肉片粥。当他在厨房端鱼汤时,刚弯下腰,用抹布捧上了锅的两侧,忽然听到屋子里传出碗筷落地的响声。

尉迟兰廷的神经仿佛被某种惧怕的情绪勒了一下,不顾一切地冲了回去,夺门而入,就见到桌子上的碗打翻了,粥洒了出来。勺子仿佛没被拿稳,在地上碎成了两截。

而本来坐在这里乖乖喝粥的人,已经不见了。

尉迟兰廷脸色苍白,第一反应是看向外面的雪地。没有脚印,柴门也是锁着的。他略微松了口气,开始在屋子里找她。这里很小,很快,尉迟兰廷就找到了桑洱。

她躲进了床底,最阴暗逼仄的角落,抱着膝,睁大眼睛看着他。

“……”尉迟兰廷跪在地上,朝她伸出了手,勉力维持着柔和,声音很轻:“桑桑,怎么躲在那里,你出来,让我看看你有没有烫到。”

热粥洒了一地,更多的,洒到了她干净的衣服上,成了半凝固状的污痕。

桑洱双手扯紧了衣服,小声却坚定地说:“脏了。”

尉迟兰廷僵住了。

这个字眼,不知是巧合还是别的,又一次出现,仿佛一根尖锐的冷刺,狠狠地扎进那个曾经口不择言、肆意欺负她的自己的心里。

尉迟兰廷深吸口气,哑声道:“不脏的,你出来,乖,我马上给你洗干净。”

哄了许久,她还是不愿出来。

尉迟兰廷就陪她一起待在这里,待到了半夜,桑洱困了,昏昏欲睡时,感觉到自己被人抱了出来,放到了躺椅上。

一双手沉默地给她更换了衣服,擦了脸和手。

在原文里,原主就是因为忘记怎么吃饭了,打翻粥碗后躲进了床底。只是,原文里哄她出来的人,不是尉迟兰廷,而是普通的仆人。现在没了仆人,尉迟兰廷就得自己上了吧。

在那么低矮狭窄、空气又不流通的地方被迫蹲坐了一晚,桑洱是真的快睡着了。感觉到脸上有温暖的布巾擦过,她迷迷瞪瞪地睁开了眼,看见前方的人,一时没想起来【遗忘】状态还在持续,喃喃道:“……兰廷?”

拿着布巾的人一顿,慢慢地,竟是蹲了下来,伏在了她的膝上,将脸紧贴着她的身体。

明明身形那般高大,看起来,却又矛盾地显得很脆弱。

仿佛一个遭到驱逐的彷徨无助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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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桃乡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到下半年。

在桑洱的头发彻底变白的短短数日后,他们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那天午时,桑洱坐在院子的树下,隔着斑驳的树荫,盖着毯子晒太阳。

忽然,她的余光瞥见柴门外面,有一人走近。

桑洱好奇地转头看去,就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竟然是好久不见的方彦。

而看见了桑洱现在的模样,方彦似乎也有点惊讶,盯着她那头银白的头发。

在尉迟兰廷写信问他“吞下锁魂匙的人身体会变得怎么样”时,方彦已经大概有了预感。此时,见到桑洱的异状,他立刻就联想到了自己查到的那些信息。

但听说和预感是一回事,亲眼看见又是另一回事。眼睁睁看着一个妙龄少女提早衰亡,仿佛是看着一朵美好鲜花的急速衰败,远远比想象中更有冲击力。

“你……”方彦微微一叹,试探性地开口:“你家里有人吗?”

“……”

“你可认得我是谁?”

桑洱没说话,默默后退了一点,那小眼神陌生又警惕,仿佛在打量一个趁她家里没人,过来搭讪的怪叔叔。

方彦:“……”

她似乎不记得自己了,方彦便没有硬闯,牵着马,站在柴扉外,安静地等候。

透过旁边这矮墩墩的围墙,方彦打量着院子角落里放得整齐的簸箕、扫雪的扫帚,修剪有度的植物,还有前方打开着门的屋子里,显然也收拾得井井有条。

在没有和尉迟兰廷取得联系之前,方彦相信他还活着,不过,在他的想象里,尉迟兰廷应该是过得不太舒服的,毕竟事发突然,他没有任何准备就流落在外。结果,来到现场,方彦在各种细枝末节处,感觉到了家一样的温馨与安乐。

一人一马停在柴扉外。不多时,方彦终于听见后方有脚步声靠近,他转头,望见一身布衣的尉迟兰廷。

与数月前相比,如今的尉迟兰廷,已完全是青年的模样。但他身上本有的傲意和锐气,如今,却仿佛都被某种黯沉的阴翳遮了几分。

方彦心下微惊,可还是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可算见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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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尉迟兰廷带着桑洱,与方彦一起离开了桃乡,来到了姑苏与蜀中之间的一座名叫敦桐的小城里暂居。

说实话,桑洱有点意外。她还以为尉迟兰廷会在桃乡等到渡血全部结束。不过,一想到敦桐这座小城,正好就是原文里面,尉迟兰廷自主消失、韬光养晦时躲藏的地方,桑洱也就能理解了。或许,这也是回归主线剧情的一部分吧。

敦桐城的环境比桃乡那种小地方要好得多。他们搬进了一间宽敞亮堂的宅子里,尉迟兰廷还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和理由,将冬梅从姑苏弄了过来,照顾桑洱。

当看见自己的小姐还活得好好的,还会说话了,却变成满头白发的时候,冬梅激动极了,抱着桑洱哭了一场。

除此以外,在新家里,还放了几个尉迟兰廷亲自挑选的下仆,以及他的心腹。桑洱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些心腹,但想也知道,尉迟兰廷怎么可能只有方彦一个帮手。只不过,他从来不在她面前摊开来说而已。

在这些人里,桑洱还看到了一个很久没见到的人。

尉迟兰廷曾经的侍女,绮语。

绮语依然是当初那文静沉稳的模样,已是妇人的打扮,长发绾成了发髻,据说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嫁给了尉迟兰廷的一个心腹手下。

桑洱听系统科普过,原来,这位绮语就是当年照顾尉迟兰廷的哑奴的孙女。怪不得他会留她在身边。后来不见她了,估计是被尉迟兰廷调去做别的事了吧。

而如今,绮语之所以会回来,就是因为嫁给了尉迟兰廷一个手下,又身怀有孕,她的丈夫为了方便照顾她,才会带她一起过来。

见到了桑洱,绮语行了一礼,似乎并不惊讶曾经的“少夫人”没死,还出现在了这里。

桑洱住的是全府最好的房间。尉迟兰廷似乎还下了一道命令。除了冬梅,别的人不能进桑洱住的院子。

这大概就是剧情线的彻底还原了。有了冬梅照顾她,尉迟兰廷应该不会再来了。毕竟,原文里的他就是把冯桑留给外人照顾的,自己忙着修炼的嘛。

看来,过程歪了果然不要紧,快到结局就又给顺回去了。这下她可以躺平到结局了。

夜晚,桑洱躺在冬梅用熏香熏过、又软又舒服的床上,幽幽地想。

……

与此同时。

这座府邸里,另一个安静的房间,响起了一个压抑的声音:“全都还没有消息吗?”

方彦站在屏风后,为难道:“你这次那么突然地离开桃乡,我早说了不是合适之举。突然间还说要找……帮忙。你又不是不知道,魔修皆行踪诡秘,这事儿是急不来,万一……”

“没有万一。”尉迟兰廷坐在了黑暗里,打断了他,眼底浮起了几分冰寒的血丝,喃喃着又重复了一遍:“没有万一。”

没人知道,他这些天都经历了什么。曾寄望于离开桃乡后,可以寻找医者和修仙大能,却苦寻一圈,却没人能对付得了锁魂匙。

不管夜里如何压抑、痛苦,白天时,也依然要露出温柔的面目对着桑洱,期盼她能有片刻记得自己。

试过不顾一切地抱住她,似乎想借由这样的动作,去填补心底的空缺和恐惧。

结果,只更加惹她害怕和抗拒。

就是这样,在她记得他时,他必须继续强撑起精神来,将汹涌的情绪小心地藏在温柔的皮囊下,小心翼翼地回应她,扮演她喜欢的、正常的兰廷。

当她忘记他时,他就必须后退,一退再退。

难道余下的日子,就只能这样站在远处,看着她一点点地衰弱、死去吗?

不可以。

这个人,给了他不可替代的美好感情,是他此生遇到过最好的礼物。他不可以失去她。就连想象一下都做不到。

绝不能让这个人死去。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挽救她。

方彦沉声道:“恕我直言,你如今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第四次渡血上,依你的身体恢复情况来看,这很可能就是最后一次渡血了。虽然很遗憾,但冯桑既然已吐出乌血,就已是药石无用的将死之人……”

某个字眼,却仿佛触到了尉迟兰廷的敏感的神经线,他的声音不可自控地陡然转厉,狠狠瞪向方彦:“不准说那个字!”

方彦惊得微微一退。尉迟兰廷从来都留着三分情绪不外露,方彦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么焦躁失态的模样,仿佛是白天隐忍太过,夜里才如此反常。

“嘻嘻,真狼狈呀真狼狈……”

就在这时,一道银铃般的女子笑声在黑夜里响起,调皮又诡异,透过书房的窗户,传入二人耳中,

二人俱是警觉,停下了交谈。在月下,一个妙曼的身影跳到了窗台上。可刚停定,窗台就有长鞭抽来。那道人影脸色一变,及时闪开了:“你!”

尉迟兰廷手中的长鞭银光流动,尚未灌入灵力,轻轻一击,其破坏力已非过去可同日而语。他冷冷道:“不要弄虚作怪,报上名来。”

“这么粗鲁做什么?明知故问。不是你们要找我的主人交易吗?”来者一只手抓住了窗棱的上方,那指甲涂得猩红,手腕与脚踝系着铃铛都在铃铃作响,掀开了黑色披风,露出了一张娇媚的脸,正是宓银:“我这不就来了?”

她的打扮,以及说的话,无疑说明了她是一个魔修。

尉迟兰廷的眼中乍然露出了喜色。

“姑奶奶我喜欢长得好看的人,所以,可以轻饶你一回。”宓银指着尉迟兰廷,冷哼道:“你让我打回去,我就愿意继续和你谈。”

“你能怎么帮我?”

宓银笑嘻嘻地说:“我的主人可以帮你……关于你心爱的人身体里的锁魂匙。怎么样,要不要让我打回去?”

方彦脸色微变,尉迟兰廷已毫不犹豫地说:“好。”

宓银似乎根本就没把方彦放在眼里,看向他,颐气指使道:“你出去,这是我主人和他之间的交易,你不能听。”

……

翌日,桑洱睡醒过来,漱口时,从冬梅口中得知,尉迟兰廷出门了。离开时,天还没全亮,还来看过桑洱。只是当时桑洱没醒,他也就没有叫醒她,只托冬梅转达了他的话,说大概一个月后才会回来。

这段日子,和原文写的甩手掌柜不同,尉迟兰廷几乎一直粘在桑洱的周围。

等尉迟兰廷一走,桑洱还真觉得有点不习惯。不过,正好也可以趁这个机会做自己要做的事。

这天,桑洱戴上带纱的帷帽,带着冬梅和两个留下来保护她的心腹出了府,去了一趟城里的裁缝铺。

让其他人在外面守好,桑洱带着冬梅进去了。

冬梅原本以为她家少夫人——不,现在应该称为小姐了,是来定做衣裳的,还有点儿疑惑为什么不请裁缝回府邸去量身。但很快,她就发现,桑洱要做的衣服不是普通人穿的。

裁缝铺的掌柜也颇为吃惊,重复了一遍:“您说……给您量身做一套寿衣?”

桑洱点头。

她如今的头发已是银白色,在帷帽的纱底下漏出了一点儿。身板却又依然是少女模样,清瘦,略微有点脱相。说老不像老人,说年轻又一头白发。因为说话的声音也很年轻,姑且就当她是年轻人好了。

年轻人自己给自己做寿衣,这么晦气不吉利的事,掌柜在这行干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碰见。

桑洱没理会掌柜的注视,认真地挑选起了布料。她以前没有了解过这方面,原来寿衣的纹饰有那么多种,每一种纹饰,都代表了一种对逝者的美好祝愿。

桑洱选了好一会儿,决定要福禄寿喜纹,选了一看就很富贵的金黄绸布。等掌柜回去拿量身工具时,冬梅将桑洱拉到了一边,很为难地说:“小姐,我们买别的吧?这个真的不吉利啊。”

冬梅这段时间已经发现桑洱变聪明了,她觉得主子是能听懂她的意思的。

桑洱摇头,心意已决。

上一次,没给自己安排好后事。这次好不容易攒钱了,肯定要买一件合心意的寿衣。也算是给原主冯桑好好地送一程。

量身以后,又商定了一些细节,桑洱顶着冬梅万般复杂的目光,爽快地付了钱——这些钱,都是她之前攒在那个小木匣子里的。

寿衣的赶制需要时间,双方约定了二十天后来取货。

桑洱达成目的,了却一桩心事,又在店铺里买了些小玩意儿,才打道回府。

和桑洱一起出来的人,还以为她进去那么久就是在选香帕,压根没有想过她还订做了别的东西。

回到府中,桑洱就再也没有出门了。越是临近结局,她越容易累,精神也越差。干脆就在府邸里吃吃玩玩好了。

眨眼间,时间就到了十五天后。

今天,桑洱发现端上来的午餐里,多了一碗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的汤。看着乌漆嘛黑的,味道倒是很鲜美。

估计又是什么补品吧。

桑洱没问什么,“咕咚咕咚”地喝了。

此后,一连三天,桑洱喝的都是这样的东西。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里头放了什么千年人参,桑洱居然觉得自己的精神真的好转了一点,胃口也变好了。

这天中午,桑洱吃得肚子有点撑了,打算出去闲逛一下,没让冬梅跟着。

尉迟兰廷还没回来。府邸里,到处都静悄悄的。

路过一个角落,桑洱忽然眼尖地发现前方有一个很眼熟的身影。

那个心腹,不是据说半个月前就跟着尉迟兰廷一起外出办事了么?

他怎么会在这里?难道尉迟兰廷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