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这一届修仙大会,可谓是百年难得一见。上清幻境与九冥魔境无声无息地重叠,入口还伪装成了叶子、溪水等东西,阴得众人一个措手不及。当外界的人们发现情况不对劲,想通知大家撤离时,许多修士、甚至是修士的家人,都已经因为误触入口而被吸进九冥魔境了。

其中,仙猎的参赛者算是武器和物资储备最充分的了。但要进入九冥魔境,还是不足。遑论是那些毫无准备就掉了进去的人。折腾到最后,受伤、失踪者众,狼狈收场。

不幸中的万幸,底下就是昭阳宗,可以充当临时的伤员救助站。

在这些人里,尉迟邕大概是最为喜忧参半的那一个。

因为凤陵冯家的太虚眸,尉迟邕提前得知了九冥魔境的开口会打开。为此,他斥重金准备了非常多的符篆与灵药,就想在众人狼狈时,突围而出,好好表现自己的临危不乱。但因为这是数百年来第一次幻境叠加,尉迟邕也和桑洱一样,犯了同一个错误,将注意力放在上清幻境的天空,并未发现,其实入口就藏在自己身边,最终,错过了进入九冥魔境的机会。

虽说在后来,尉迟邕在仙猎中拔得头筹。但是,大伙儿的注意力都被九冥魔境吸引走了。仙猎的第一名是谁,已经没什么人在意了。

更让尉迟邕感到难以接受的是,他的妻子冯桑竟也是失踪的一员。想必也是进了九冥魔境。以冯桑的自保之力,十有八九,是活不下来的。

而稍微让尉迟邕感到心理平衡的是,他的妹妹,尉迟兰廷也不见了。

九冥魔境第二次打开时,但凡没死的人,都拼命逃了出来。但在人群里,却见不到尉迟兰廷。

尉迟邕觉得,尉迟兰廷要么就是死在了九冥魔境里,要么就是没来得及逃出来。当然,这两者并没有太大区别。毕竟,没有人类可以在九冥魔境里存活好几年,直至下一次开启。

那么,这一次的修仙大会之行,倒也不是全无收获。至少,替他铲除了一个恨不得除之而后快的眼中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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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刻。

北出蜀中,就是叙州。

二地交界处,千山百岭,山野渺茫。其中,有一个叫做桃乡的小地方。每年四月,山中桃花盛开,深红浅粉,美不胜收,故得此地名。

阡陌交通,屋舍齐整。虽比不上蜀中的繁华,却也是个热闹淳朴的小镇子。当地百姓手打的桃花糕、酿的桃花醉,都是出了名的好。

正午,烈日被冬日寒风稀释了热度,只余一片白灿灿的光。

桑洱坐在一条被磨得光滑的木门槛上,两腮一鼓一鼓的,像只仓鼠一样,正在咀嚼当地的名产桃花糕。

切成花朵状的半透明糕点,微甜不腻,又带桃花清香,果然名不虚传。

尤其饿的时候,吃起来就更香了。

一条大黄狗蹲坐在她面前,盯着桑洱手里的桃花糕,吭哧吭哧地吐着粉舌。

此时,距离修仙大会结束,刚刚过去两天。

这毕竟是尉迟兰廷生命里一个定生死的大关卡,结束后,炮灰指数有了大幅度的进展,变成了3300/5000。可【锁魂钉】这段主线剧情的进度条,却只到了30%。

同时,这也是桑洱的下班倒计时。

等它变成100%时,就意味着她的便当热好了。尉迟兰廷也彻底摆脱桎梏,获得新生。那时,这条路线,也该结束了。

桑洱又咬了一口桃花糕,心想。

尉迟邕身在天蚕都,估计打死都想不到,他以为已经死透了的两个人,都还活蹦乱跳着,还跑到了桃乡来躲着。

当时的情境有些混乱,撤出上清幻境的船只,数不胜数。尉迟兰廷不知用了何种法子,乔装打扮,混入了散修之列,带着桑洱,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天蚕都。

但出来后,目的地却不是姑苏。

这是因为,锁魂钉离体后,尉迟兰廷的身体进入了急剧变化的阶段,已经无法稳定地维持缩骨形态了。若是回到尉迟家,也许会在众目睽睽下穿帮,迫于无奈,只能找个地方暂避。

桑洱空出一只手,摸了摸大黄狗背上那刺刺的短毛。大黄狗舒服地眯起了眼,“呜”了一声。

桑洱揉了几下它的后颈,扭过身,看向自己身后这间青瓦白墙的小宅子。

在矮墙环绕的院子里,一个颀长的身影,正背对着门口。

没有正儿八经地束发,只用一根云纹玉簪懒洋洋地挽着墨发,慵懒缱绻的模样。

离开蜀中以后,尉迟兰廷就换下了那身引人注目的猎袍,换上了最寻常不过的布衣男装,与从前锦衣华服的派头相距甚远。但那肩那腰,风骨犹存,即便是套个麻袋,也能生出长身玉立的效果。

尉迟兰廷的旁边,一个比他矮了一个头、留着两撇小胡须的中年男子,满脸堆笑,滔滔不绝地在当说客:“兰公子,我们庄宅牙行的人最讲实诚了,这屋主才迁走不到半月,家具都是新的,您后脚就来了,一定是和这屋子有缘呐。您看这房子的朝向、采光、格局、都是顶尖的好,院子里还能养鸡……”

边说着,小胡子边觑身边这贵客的神色。

他在桃乡生活了多年,平生第一次见到这般出挑的人。鉴于没读过多少书,小胡子也找不到合适的辞藻来形容,只觉得这位自称姓兰的公子,整个人看起来,就和他们这种小地方格格不入。

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姑娘,也细皮嫩肉的。

多半是从大城里私奔出来的一对。

小胡子深沉地下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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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乡这间小宅子,估计就是两人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的避难所了。桑洱觉得风景还挺好的。反正交给尉迟兰廷来交涉肯定没错。桑洱收回目光,老神在在地又咬了一口桃花糕。

就在这时,她的手被人牵住了,一时不备,膝上的纸袋落到了地上。

几枚桃花糕滚了出来,大黄狗“嗷呜”一声,欢快地叼走了一枚。

“哎……掉,掉了。”桑洱满脸可惜,想伸手想捡。

尉迟兰廷将她拉了起来:“别捡掉到地上的东西吃,跟我过来看看。”

宅子已经顺利地盘了下来,此举也并非在征求桑洱的意见,只是让她四处熟悉一下环境而已。

这间宅子一共有两个房间。由于二人压根没带什么行礼,添置被子、杯碟等物,又花了大半天时间,家里终于像样一点了。

这些事,基本都是尉迟兰廷来做的。桑洱晒着太阳犯困,窝在床铺一角,睡了个午觉。醒来时,她闻到了烧鸡的香味,一咕噜爬起。

尉迟兰廷刚回家,才掩上柴门,手里提着一只烧鸡。桑洱已闻味而来,很快,就将这只肥硕的烧鸡消灭得只剩一堆七零八落的骨头。

正满足地摸着肚子,就听见尉迟兰廷道:“桑桑,吃饱了么?”

既然要伪装身份,就不能再喊“嫂嫂”这种走到哪里都会让人浮想联翩的称呼了。在路上,尉迟兰廷就哄着与锁魂匙合二为一后突然拥有了说话能力的桑洱改了称呼,免得惹身边的人生疑。

桑洱闻言,点了点头。

尉迟兰廷指了指放在窗户边的椅子:“过来,我有些话要问你。”

前两天,要么在赶路,要么隔墙有耳,都不是说话的时机。但桑洱知道肯定会有这一天。

她一坐下,尉迟兰廷就拉了把椅子,与她面对面坐下,手触向了她的肚子。

桑洱下意识地往后闪躲,尉迟兰廷按住了她的手腕:“别动。”

隔着衣服,他的手覆在了她金丹的位置上。

桑洱并未修炼过,也没有结丹,这个位置应该是一潭死水。但如今,却可以感觉到脉脉温流,仿佛力量的涌动,被泵向全身。

尉迟兰廷蹙眉,若有所思。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里就是锁魂匙的位置。

自从前天桑洱舍血给他后,锁魂钉就顺利释出了。因此,不难猜出事情的前因后果。

“这里疼吗?”

桑洱摇头。

尉迟兰廷沉声问道:“你为什么会知道应该这样做?”

桑洱心里微动。

剧情偏移的后遗症来了。

在原文里,尉迟兰廷拿到锁魂匙以后,还能维持稳定的缩骨状态。回到姑苏,翻查古籍,才找到了解除锁魂钉的办法。之后,为了避人耳目,他假死消失在了人前,来到桃乡,韬光养晦。小傻子的以命换命也是从这一段开始的。

消失近一年,剧情就正式走入了畅快淋漓的复仇篇章。

正所谓十个男主十个挂逼,尉迟兰廷的灵力被压抑了太久,本来已经错过了最佳成长期。好在,他与谢持风那种就从小一点点打基础的正统修士不一样,本身就是有点邪的路子,这点从他的武器也能看出来。故而能独辟蹊径,走出新的路。

如今,因为裴渡的意外出现,剧情开始偏移。桑洱化被动为主动,吃了锁魂匙,也带动原文快速翻页,让尉迟兰廷跳过了“回姑苏、看书、思索、推测、选定倒霉鬼”的步骤,快进到了桃乡这一段。

尉迟兰廷还没有仔细研究过锁魂匙,这东西就被桑洱吞了。

至少,在和方彦联络上以前,尉迟兰廷对这东西的印象,全部都会来自于桑洱的口述。

桑洱捏了捏手指,小声道:“我亲眼看见的。”

“看见?”尉迟兰廷何等聪明,立刻就明白了她在说太虚眸:“你看见了什么?”

桑洱掰着手指头,说道:“我看见了你让我吃下那个东西,再喝我的指尖血,多试几次,你就会好起来,不会再难受了。”

这话当然是在胡诌。桑洱当时没有触发太虚眸。她只是在照本宣科,念原文给尉迟兰廷听而已。

反正,尉迟兰廷肯定会按着原文发展去做的,就算过程有差别,结局也不会变,不是么?那么她读原文,和预见未来也差不多了。

这时候的桑洱,还没有意识到,有些事情,纵然是殊途同归,但过程不一样了,身处其中者,人心也会跟着变改。谁又说得清,未来是偶然形成的,还是受到了暗示,才会自己推着自己,往那个方向促成的呢?

尉迟兰廷眸光微沉,心中有数,一个傻子是不可能知道这么复杂的解决办法的。用太虚眸的预知能力来解释,就很合理了。

而且,这么做了以后,确实有效果。证明了她所言非虚。

他自己还不知前路如何,冯桑却已看见了未来的他的选择。所以,她只是照着那个未来去做了,遂了他的心意而已。

“……除此以外,可还看到了什么?”尉迟兰廷捏住了桑洱的下巴,不让她躲闪视线,他的气息很近,浅浅拂着,盯着她的眼,问:“我会好,那你呢?”

桑洱脸颊的肉都被他的手指挤成一团了,用力摇头,表示不知道。

没错,桑洱看过原文,知道自己大约一年后会死。只是,太虚眸的设定是只能看见短期的未来,不可能看到那么长远的结局。所以天王老子来问她,她也只能说不知道。

尉迟兰廷没说话。

这傻子,连打雷也害怕,却稀里糊涂的,敢吞下不认识的东西。

把旁人看得那么重,半点也没考虑过自己。

或许是因为受锁魂钉桎梏、困扰了太多年,十年怕草绳。就算她说暂时没有不舒服,尉迟兰廷也不相信这东西的钥匙对人一点影响也没有。

这点儿怀疑与不安,伴生了一丝丝无可名状的烦躁——但在这时,没人察觉到。

不能就此打住。之后,还是得寻找这方面的记载来看。

当尉迟兰廷这么想时,他的心底,却忽然有一个细微的声音飘起:即使你知道了,又如何?

是啊。即使知道了,又能如何?

她透过太虚眸窥见的未来,已经告诉了他,未来的他会如何选择。

这就是写定了的最终答案。

仿佛是为了镇压下那丝不该有的躁郁,尉迟兰廷闭了闭眼。

手刃尉迟磊一家,乃他的夙愿,是他一直以来最想做的事。

十几年来,认贼作父、忍辱负重,都是为了朝目标靠拢。为此,他甚至可以出卖自己。

与这个夙愿相比,一个才相识了数月的小傻子,自然是不算什么的。

他不可能为此犹豫。

想事情时,尉迟兰廷的手不自觉地收紧,捏得桑洱软乎乎的脸颊都发红了。桑洱有点不乐意,小声嘟囔,反抗道:“我困了,我要睡觉。”

尉迟兰廷回过神来,看了她被揉捏过的脸一眼,松开了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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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间小宅子里,桑洱分到了一个房间。

桃乡的条件比凤陵和姑苏都差得多。房间里没有地暖,窗户缝隙明明已合紧,却还是有摸不着的风灌进来。天气越来越冷,有时候不能天天沐浴,只能擦身。

在他们来之前,桃乡已经下过一场小雪。如今,天未全黑,就必须早早地燃起炭炉了。

但在这种季节,睡觉也是最香的。桑洱天天吃饱睡好的,倒也没有很大落差感。

转眼,数日时间就过去了。

桑洱大睡几天,逐渐从疲倦低迷的状态里走了出来。

同时,邻里的人们也按捺不住好奇,开始来串门了。

桃乡是小地方,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左邻右里都很熟悉。这座宅子住进了一对陌生小夫妻的事儿早就传开了。女主人露面很少,那芝兰玉树的男主人倒是常出门,每露一次脸,消息的传播速度也就更快。

在最初,大伙儿还讪讪的,觉得尉迟兰廷不好接近。再加上,他们初来乍到,头几天一直忙于往家里添置东西,也不便招呼客人。

观察了几日,今天终于有人来串门了,给他们送了一点农货,还好奇地探究起了两人的身份。

尉迟兰廷站在门前,四两拨千斤,微微笑着与来客寒暄。明明都有回答,可听起来又好像什么信息都没给。反而还从对方口中套出了不少桃乡的事儿,邮驿、地形、道路、购买各种东西的渠道,统统有之。

桑洱今天精神,在院子里扫雪,活动筋骨,忽然,她看见敞开的院子柴门外面,挤了几颗小脑袋。

那是穿着红袄子的小孩儿,面颊红扑扑的两团,藏在柴门的缝隙后面,好奇地偷着她。

桑洱想了想,放下扫帚,回房间抱着一个小木匣出来,笑眯眯地对几人招了招手。

孩子们愣了一下,兴奋地跑了过来。

桑洱打开盒子,里面赫然是一大堆五颜六色的平安符。

在天蚕都的时候,桑洱其实买了差不多二十个平安符,特意挑了最好看的一个送给尉迟兰廷。无奈他不喜欢。剩余的这些干脆都送给小孩好了。

几个小孩眼睛发亮,稀罕地摸着、挑拣着。

桑洱笑呵呵地任由他们挑选。忽然,她感觉到后方有一片阴影投落了下来,抬头。

尉迟兰廷站在她身后,盯着她膝上木匣子里这些任君挑选的平安符,沉着脸,半晌没说话。

他本以为,那枚平安符,是只送给他一个人的礼物。

原来是想多了。

她不仅一买就是一大堆,还乐呵呵地到处送给刚认识的人。

桑洱:“?”

为什么她莫名觉得尉迟兰廷的心情有点不好?

难道是因为看到那么多平安符,所以很不爽?

也对,他这么讨厌这些东西。

好在,不一会儿的功夫,孩子们就把所有平安符都瓜分一空了,欢天喜地地打闹着跑了。

尉迟兰廷很快收回目光,平静地说了自己要去一趟邮驿,让她睡觉要锁好门。

估计是要去和方彦联络吧。他们两人有联络的暗号。

桑洱也没多想,看见他走了,跺了跺发僵的脚,抱着怀里空匣子,溜回了房间。

小睡到下午,醒来时,尉迟兰廷早已回来了。

白天那几个孩子又来了。因为桑洱送的礼物,他们仿佛将她当成了新玩伴,热情地问她要不要跟他们一起去桃乡的芦花荡旁边玩雪。

桑洱来了兴趣。

正好,这几天,尉迟兰廷总是在家里修炼。在桑洱的软磨硬泡下,尉迟兰廷终于还是答应和她一起出门。

午时,风已经停了。浅浅的芦花湖旁,漆黑土壤上积了一层白白的雪。不算很厚,用手捻起来,是细碎的沙沙质感。

孩子们聚在一起,打雪仗是必不可少的活动。也不知道第一个偷袭他人的顽皮鬼是谁,漫天撒雪的嬉闹就此拉开了序幕。

薄薄的雪下,是脏兮兮的黑泥。尉迟兰廷蹙眉,脸上流露出了一丝嫌弃,最开始,都只站在远处,看众人胡闹,并未加入。

站在一边这么没意思?

桑洱悄悄猫下腰,抓起了一团雪,一边揉,一边钻进摇晃的芦花丛里,绕到尉迟兰廷的背后。忽然飞跳而起,将雪团往他身上砸去。哪知道尉迟兰廷听见了风声,恰好在这时回头,那团夹杂着泥的雪,竟不偏不倚,砸中了他的漂亮干净的下巴。

尉迟兰廷:“……”

桑洱:“……”

卧槽。

桑洱见势不好,一缩脑袋,心虚地转身就跑。

哪知道,尉迟兰廷飞快地上前一步,眼疾手快地抓住了她的衣领,把她当成小鸡一样,直接拎了起来:“扔我?”

“我不是故意的!”桑洱抱头蹬腿,手舞足蹈地挣扎。远处几个孩子见状,都大叫着冲过来,支援他们的伙伴桑洱,松散的雪团不住朝着尉迟兰廷打去。

问题是,桑洱如今与尉迟兰廷站得很近,这些雪团有一大半都砸到了她的身上。尉迟兰廷一松手,桑洱就抱头鼠窜,恼道:“喂,你们是在打我还是救我啊!”

快乐的笑声此起彼伏,响彻空荡荡的芦花荡旁。

最终,这场雪仗演变成了孩子和两个大人的对决。

桑洱很卑鄙地用了尉迟兰廷的后背当挡箭牌,一有雪球飞来,她就缩头埋在他辛心口,等攻势减缓了,就摩拳擦掌地回击:“看我!吃我一招!”

尉迟兰廷最开始还有点不习惯,被那么多人围起来,看双方闹得尽兴,忽然也弯腰,手指插进了雪地里,抓起了一把雪球,朝着一个小胖子扔去。

无奈,由于对战双方人数悬殊,桑洱和尉迟兰廷最开始还能雄赳赳气昂昂地回击,不到十分钟,就溃不成军了。

混乱间,不知是谁踩到了积雪,两人双双倒在了地上。

几个孩子喘着白色的呼气,还满脸兴奋,想乘胜追击,桑洱玩得尽兴也累得够呛,见状,立刻投降:“我们认输啦,认输啦。”

尉迟兰廷躺在雪地上,忽然间,发出了“嗤”的一下笑声。

胸膛震动,他弯起了眼,无声地笑了一阵。

污泥被雪覆盖着,人躺在上面,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弄脏衣服。睁眼上看,是无边无际的旷野、浅淡纯净的蓝天。

活了二十年有余,他还是第一次放纵自己做这么畅快的事。

当年出生在囚笼里,相伴的只有哑奴和母亲妹妹。之后去到姑苏,也只不过是从偏僻深山里的笼子,换到了一个更深广、更华丽的囚笼里。将自己幽禁在“妹妹”的皮囊下,过着别人的人生。

缩骨功解开,是身体的桎梏消失了。

而如今,仿佛是蒙在心上的重重锁链,也松了几寸,拨云开雾,在精神上,长长地伸了个懒腰。

桑洱趴在地上,支起手肘,发现这家伙居然在笑,有点儿懵。

尉迟兰廷是被雪打傻了吗?

被一群小屁孩的雪球打得丢盔弃甲,这么有损他男主形象的事情,他居然还笑得那么开心?

刚才从他怀里滚下去时,桑洱不小心吃到了一口冷冰冰的雪,回过神来,赶紧呸了两声。

喉咙忽然发痒,桑洱咳了数声,忽然,嘴角热热的。她怔了一下,伸手摸去,看见了指腹星星点点的血。

这是……

不好了。

余光看见那几个小孩正朝自己跑来。桑洱的第一反应是抓了一把雪,用袖子扫了几下,埋住了血迹。

埋住以后,却还是很快有血滴下来。

桑洱后知后觉地摸了摸鼻下。

卧槽,这可真是船迟又遇打头风。怎么鼻血也跟着下来了?

桑洱赶紧深吸了一口气,将脸往雪堆里埋了埋,使劲地转了两下头。

好在,这鼻血只是流了一小会儿就止住了,没有人发现她的异样。

闹了一下午,天开始泛起暗色。众人终于打道回府。

几个小孩一边打闹,一边跑在前头。桑洱以累了为由,拽着尉迟兰廷的袖子,脚步有点儿慢。不知是不是没缓过来,桑洱分明觉得自己走得很稳,身体却忽然不受控制地晃了晃。

好在,尉迟兰廷察觉到了,揽住了她的肩,沉声道:“怎么了?头晕?”

桑洱说:“累了,困。”

尉迟兰廷没说什么,就直接将她背了起来。桑洱趴到他背上时,竟有一丝受宠若惊。不过这样确实舒服省力,她便没有推拒,将脸侧着枕在了他的背上。

锁魂匙的供养体,果然不是那么好当的。

之前,桑洱问过系统,得知最初的副作用,就是时不时的疼痛和出血。

到后来,这具身体会一夜白发,记忆力也会衰退,忘记身边的大多数的人和事,甚至连筷子、勺子也握不稳。

如枯槁的鲜花,一步步地衰败而死。

系统:“所以,你现在明白减免痛觉的必要性了。”

桑洱:“完全懂了。”

就是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第一层的副作用,不知道一年后的她会变成什么样。

说不定会是一具呆呆傻傻又失忆、瘪嘴无牙皱巴巴的干尸,那样好难看的。

此时,路旁一间裁缝铺映入了眼帘。桑洱原本还有点发愁,瞥见了那一卷卷布料,眼睫忽然动了动,起了一点别的心思。

俗话说,人靠衣装。生前死后都一样。

虽然控制不了自己最后的模样,好歹,在别的方面可以努力一下。

工具人也是有尊严的。

系统:“……”

桑洱畅想了片刻,又想起来,自己现在兜里一文钱也没有。

迟些有机会,有了钱,或者有命回到姑苏的话,就去量身定做一件漂漂亮亮又合心意的寿衣好了。要选一块看起来富贵点的面料。躺进棺材的时候,也会赏心悦目一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