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胆量,先煮成熟饭

文/厉九歌

出南城门行四十里地,就能到岳州境内第一大山——藏河山。顾名思义,这片山谷里,藏着条河,而这条河,就是花宜姝和安墨这次行动的关键!

这五十里路其实并不好走,而且这天晚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又或许是阴云太沉把星月都遮蔽了,一开始她们还能靠着城内高高的火光看清路面,到了后来离城池越来越远,就只能借着火折子的一点亮光赶路了。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两人终于抵达山脚。安墨想也不想就要拉着驴子往山谷里走,此时天上阴云终于挪开少许,让花宜姝能借着月色望见远处山谷内宽广的河面。

她忙抬手按住安墨,“等等,你知道那位会被冲到什么地方吗?”

这个……她还真不知道。不过安墨很乐观,“没关系,等人一来,我们就能找到。”

花宜姝想了想,觉得这不行,她道:“我们今晚得在这儿过夜,河边蚊子多,不如到山上去,视野开阔,明天那位被冲到哪里,我们一眼就能看清位置,也就不必再费劲寻找了。”毕竟这条河又长又宽,走一圈不知道要多久。还有一点就是,如果她们在河边过夜,天亮后再到处寻找,那肯定会留下痕迹,难免皇帝不会起疑,毕竟这也太巧合了。为了将来的荣华富贵,花宜姝情愿小心再小心,谨慎再谨慎。

安墨觉得花宜姝说得有道理,听她安排往山上走。这藏河山虽大,却并不陡峭险峻,坡度很缓,牵着驴也能走到山顶上去。两人找到一块背风的大岩石坐下,心神终于彻底松懈下来。

然而奔波一路的疲劳、担心与惊惧也一并涌了出来。花宜姝这才发现自己身上抖得厉害,双手颤巍巍地几乎握不住东西,身体也仿佛刚被几个大汉嫖过一样,哪里都觉得疼。她侧头一看安墨,发现她也好不到哪里去,安墨似乎才想起自己被打掉了一颗牙,开始捂着被打的那一边脸掉眼泪。

没了一颗牙,完整的身体突然缺了一块,安墨觉得自己残疾了。

花宜姝想起这一路上安墨都没让她从驴子上下来,心里有些感动,虽然自己身上也疼,但还是搂住安墨安慰她,“可怜的妹妹,别哭了,姐姐杀了那畜生,已经给你报仇了。”

不料安墨一下警惕起来,“你想让我做啥?我现在浑身都疼,我干不了了,我要休息。”

花宜姝:……

她有些生气,“你怎么这样想我?你我患难与共,我把你当亲妹妹,这时候还使唤你,那我还是人么?”

见花宜姝真没有要使唤她,安墨松了口气,不过她还是强调道:“我二十岁了,比你大两岁多,我才应该是姐姐。”

花宜姝不相信,正要敷衍她两句,忽然听安墨小声问,“你真把他给杀了?”

这事还能有假?花宜姝点头。

安墨声音有些发抖,“那你不怕吗?”

花宜姝当然怕呀,她的手现在还抖着呢,之前只顾着逃命没心思去想,现在一回想,只觉得周遭阴风阵阵,黑黢黢的山林里仿佛能冒出个鬼来朝她索命。

其实花宜姝一开始并没有要杀人,反正南平王此人残暴,梦境里大老板献出了她这样的美人都没能在乱军手底下保命,更何况是这一次?

花宜姝当时拿磨尖了的簪子戳他,只是想逼着大老板交代他藏起来的银票财宝,她戳了大老板十来下,逼问出了不少藏钱的地方,让安墨偷偷摸摸去取了来,可是大老板视财如命,花宜姝总是疑心大老板还有偷摸藏着的钱没叫她知道,她要实现宏愿,可少不了用钱的地方,花宜姝是一分钱都不肯放过,见大老板不肯说,她只好又给他来了一下,没想到那一下戳中了大老板要害,直接将这厮给戳死了。

花宜姝认为不管是什么人,第一次杀人总归是刺激又害怕的,所以她现在怕得发抖是正常的,杀人的多了去了,杀了那么多人的南平王不就成了个大人物?更何况她杀的是个祸害,大老板本来就该死,她杀得没有错!

反复告诉自己没有错,但是第一次杀人的后遗症太强了,花宜姝心里还是有些害怕,手也抖个不停。果然,像她这种风华绝代的美人就应该在舞榭歌台纵情欢宴,奴仆成群诗情画意,这些打打杀杀的粗蛮事不适合她。

心里接受了自己作为一个娇弱美人的缺点,但是在安墨面前,花宜姝不能让自己暴露出这种缺点。按住自己发颤的手,花宜姝开始装模作样。

“小丫头,杀人而已,有甚可怕的?你难道没听过一句话,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名臣良将、开国皇帝,他们杀的人比蚂蚁还多,可他们是人人称颂的英雄。可见杀人不是错,更不是罪,端看你杀的是什么人罢了。咱们杀的是大老板那种祸害,只有功,没有过,便是将来死了,入了地府,阎罗面前,我也有话可说!”

夜色遮掩了花宜姝苍白的面色,安墨只能听见她用动听的声音淡定从容地说出霸气的话语,刚刚的后怕此时全都变作了敬佩,安墨忍不住想,人跟人就是不一样啊,花宜姝比她还小两岁多,可是花宜姝半点不像她这么胆小怯懦,她聪明又勇敢,坚强又果决,而且还长得这么好看,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人!竟然还被她遇到了!

安墨再一次觉得自己幸运,如果没有花宜姝,她就算背下了整本书都没有用,因为她根本没有那个智慧和勇气挣脱险恶环境的束缚,也许早就被那些地痞流氓糟蹋完然后给卖到窑子里去了。毕竟像自己这种黑户,连官府都不会管。

也许花宜姝的目的真的能达成呢?也许自己以后真的能跟着花宜姝鸡犬升天呢?

折腾了这么久,两人肚子都饿得咕咕叫起来,幸好他们准备充足,包袱里除了钱票金银还有些吃食,安墨忙翻出来吃的递给花宜姝,可惜水囊在逃跑的时候掉了,两人嘴里干巴巴渴得要命,花宜姝声音都有些沙哑了。

安墨左看右看,发现悬在驴子前面的萝卜还在,就抓起萝卜擦干净要给花宜姝补充水分。

驴子见吃的被抢走,立刻开始闹脾气,叫声吵死人,还试图踢人,安墨见状一棍子狠狠敲在它脑门上,把这畜生打服了,才把萝卜递给花宜姝。

花宜姝知道安墨这是彻彻底底被她收服了,她松了口气的同时又有点得意地翘尾巴,把萝卜掰了一半递给安墨,两人就着些糕点吃下去,在山中的冷风里抱在一起瑟瑟发抖地过了一夜。

在原书剧情里,皇帝李瑜因为一场意外,被激流冲走,一直漂到了藏河山内,军队四处搜寻找不到,只有女主因为对着附近地形有所了解,第一个带人找到这里救出了皇帝。

但现在,这份功劳是她们的了。

第二天一早,两人站在高处,果然看见了河里飘着个人影,这人就停在一块大石头旁,飘在水面的上半身被石头挡了大半,要不是两人占据着高地一眼就能看到,还真不知道要找多久。

发现了目标,两人利索地下山将人从水里捞出来,安墨还找到了原书女主发现的那个山洞。

齐心协力把人拖进山洞里,花宜姝再一次确认,“真的是他?”

安墨仔细观察了一下,这人虽然脸被头发盖了大半,但身上穿着铠甲,里边是明黄色中衣,手上还戴着扳指,正符合原书中的描述。“就是他没错!”

安墨刚刚点头,就发现花宜姝迫不及待地开始扒皇帝的衣服,她呆了呆,问她做什么。

花宜姝头也不抬,“当然是趁人之危先嫖了他,我就不信占了他的身子他还敢不认账!”

安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