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12根铁柱

艾维斯用他那辨识度极高的华丽舞台腔缓缓道来。

他是逃家出来的。

他是史帝文家族的继承人,曾经的史帝文家族是旧王岚迪的左旁右臂,极为得上任女王的信任。

但这一切在后来通通变了。

艾维斯的爷爷死在了王位的交替中。

新上任的女王,她显然不喜欢为旧王效犬马之劳的史帝文家族。

一朝天子,一朝臣。

史帝文家族逐渐被其他家族取代,在中央区的地位一落千丈。

与地位一同落下来的,还有史帝文家族的人口。

艾维斯的父母在一次出行中,他们乘坐的航空舰不慎出了意外,整架航空舰的乘客无一幸存。

后来,艾维斯大伯一家被派去边陲星视察,结果十分倒霉地遇到上了暴动,夫妻俩在蜂族与其他种族的冲突中死去,留下一个受冲突而残疾的堂哥。

无独有偶,又是几年后,艾维斯小叔一家也出事了。

那时候还在学校的艾维斯察觉不对,连夜逃出了路易凯首都星。

这一逃,就是十几年。

“所以殿下,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我并不想跟首都星那边联系。”艾维斯苦笑。

他的家族忠于旧王,说起来旧王与现在的女王陛下还是同期的竞争者。

女王陛下在上位之后采取大换血,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也可以理解。

只是艾维斯惊讶于对方竟然选择斩草除根的方式,但纵然家破人亡,艾维斯还是没办法。

女王陛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容置疑的。

哪怕她错,那也是对。

只有基本常识的新月问,“工蜂不是没有怀孕能力吗?”

工蜂,也就是雌性的蜂族。

艾维斯点头,“是的,但雄蜂与工峰能组建家庭,在那之后,这个小家庭可以向上申请,请求育儿城给予他们一枚蜂卵,由他们抚育。而军功越多的家庭,能够申请到的蜂卵就越多。”

故而在那样的小家庭里,无论是工蜂还是雄蜂,在他们心里排第一名的,永远是女王。

排在女王之后的第二名,是由女王陛下赐予的蜂卵,也就是他们的后代,再过来才是伴侣。

新月明白了,心里暗暗惊叹蜂族的与众不同。

蜂卵都是统一从育儿城领来的,就算负责抚养蜂卵的雄蜂与工蜂有私心,这得利益怎么算,都是蜂族的女王。

确实是高招。

艾维斯小心翼翼地观察新月的表情,见对方似乎不打算问其他问题后,心里才长长呼出一口气。

“殿下,抑制剂打完了,我们出去用餐吧,水晶城我以前来过,我知道有家味道不错的饭馆,它二十四小时营业。”艾维斯开心地说。

“咯咯。”有人敲门。

沈君临去开门,门外的竟然是一位女性。

虽然上了年纪,但女人依旧风韵犹存,她手里拿着一套女性衣服,双手递给沈君临,“阁下,这是您要的衣服。”

沈君临把衣服接过。

艾维斯也看到了,这只红色眼睛的蜂族眼里掠过懊悔。

他刚刚怎么就没想到。

沈君临拿着衣服回来,他走到新月身边,“大人,那里有浴室,您先换上这一身,等您洗完澡,我们再去用餐。”

新月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脏兮兮的黑斗篷,又抬眸看沈君临手上的衣服,到底是伸手把衣服接过。

不过那之后,她没有立马去浴室,而是像回忆着什么一样寻思着。

沈君临以为她还有什么吩咐,静静等着。

“谢谢。”新月说。

像完成任务一样,说完就转身,完全没看到她身后的雄蜂愣住了。

新月在浴室里整整待了半个小时,在这段时间里,房间里的两个男人各占一角,拉开了最宽的对角线,显然彼此看不顺眼。

半个小时后——

浴室门打开了。

闻声的两人立马看了过去,皆是一怔,眼里有相同的惊艳化开。

他们一直知道新月生得好,但没想到洗完澡、换上一身新衣服的新月,会这么抓人眼球。

在流亡星这样的地方,女性并不常见,哪怕有,也是作为金丝雀而存在。

制造商为了赚钱,在这里贩卖的女性衣服大多都非常华丽。

包括齐老板让人送来的、也就是现在穿在新月身上的这件。

少女肌肤细腻,透着一股冷感的瓷白,与那头像墨染过的及腰长发形成鲜明的色彩冲撞。

她模样漂亮极了,每一寸都是精雕细琢的好看,一双眼睛更是尤为出众。

如冷玉,似翡翠,也像深潭,气势慑人,狭长的眼尾携着气势,完全能将身上那件黑边艳红的华丽裙子驾驭住。

她是赤着脚从浴室出来的,一双小巧精致的脚掌踩在房间的深色地板上,像是初冬的第一捧雪。

“殿下,我相信没有人会比您更漂亮,您生来就应该得到无数赞美。”艾维丝毫不吝啬于夸奖。

“这衣服不是很方便。”新月腰间那条收腰松松垮垮的挂着。

艾维斯走过去,男人苍白的手指挑起那条带了点金边的腰带,认真地帮新月系上。

没看出这么一个高大男人居然手很巧,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很快出现在新月腰上。

“殿下,没有什么不方便的。到了这里您不需要出手对付谁,因为我会为您铲平所有麻烦。”艾维斯低声说。

新月低头看着系好的蝴蝶结,伸手摆弄了一下蝴蝶结的尾巴,“这个怪好看的……”

被夸这一句,艾维斯脸上的笑容止不住。

“大人,这边穿鞋子。”沈君临手里拿着一双红色的小靴子。

刚好鞋子后,新月迫不及待地出去觅食。

现在抑制剂打了,再也没有什么能阻止她填饱肚子。

三人进来的时候左拐右拐,出去的时候也同样是。

深夜的水晶城光辉熠熠,每隔几米,地上便有一块会发光的石头。

而城中小贩的摊位,像特别规定好的一样,就在这些石头上面。

“来看看唉!今天特价活动,红烧火狸肉,买一送一!”

“多肉香奶,四块钱一杯!喝了能强身健体,浑身都是劲。”

“米菲大酒店,就在本街的尽头,往左拐三十米,每天住宿只要一百块左右,包早点!”

“天堂会所,在里面能看见女人表演,还没见过女性的不要错过!”

街上吆喝声不断。

本来沈君临跟艾维斯想带新月去大饭馆的,结果没想到刚来到主街道上,新月就被卖烤肉的小摊子吸引了注意力。

某人自动偏离路线。

“红烧火狸肉多少钱一串?”新月问。

红烧火狸肉烧得很好看,那应该也很好吃吧,就试一试好了。

“七块五,买一送一。”小贩殷勤道。

新月:“那就要一份。”

小贩乐呵呵:“好勒,您请稍等。”

见新月决定买烤肉,艾维斯立马拿出自己的光脑准备付款,却没想到看见一只纤细的手拿着纸钞给小贩递过去。

那只手上的纸钞破破旧旧的,有些还带了油渍。

说是七块半,一毛钱都没多。

这样的纸币小贩经常收,不过介于它出自这位美丽少女,他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现在的饲主怎么回事?

就算是宠物想玩交易游戏,也不应该给她这么破旧的钱。

小贩看着沈君临与艾维斯的眼里,多了几分不易察觉的嫌弃。

新月眨了眨眼睛。

这小老板好像误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