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定情

丁巫三十岁那年, 陆缨牵住了他的手,从此再也没有松开。

丁巫今天从大仇得报的舒心、到被陆缨主动表白的震惊、到把自己最不堪的一面的撕开,血淋淋的给心上人看的忐忑不安、到自以为没戏了的黯然伤神、再到被陆缨牵住手的惊喜, 一会上天, 一会入地, 一会下地狱, 一会直冲云霄, 真是几经波折。

陆缨握着他的手, “在喜欢你之前,我很讨厌结婚这件事。一直在各种推脱、逃避, 一想此事就头疼。但是, 在喜欢你之后, 我发现其实并不讨厌结婚, 我只是还没有遇到喜欢的人。能够和你共度余生, 我很期待。”

陆缨平时沉默寡言,能打绝对不会说。丁巫则巧舌如簧,纵横捭阖, 一张嘴巴能够把死人说活了,可是到了关键时刻,都是陆缨主动出击、表白, 丁巫反而没有了言语,只会跟着陆缨说道:“我也很期待。”

“那么……”陆缨说道:“我们两个坐下来把婚事定一下。”

陆缨今天盛装打扮,准备充足, 而丁巫完全没有料到今天要定情,一点准备都没有,他摸了摸身上,除了钱袋, 就只有一炳折扇。

丁巫打开折扇,提笔在扇面上写了一首情诗,“山深未必得春迟,处处山樱花压枝。桃李不言随雨意,亦知终是有晴时”。

樱花当然是指陆缨,此时丁巫的心就像春天的深山,处处山樱压满枝。晴者,情也。两人终是有情时。

丁巫细细将扇面的墨汁吹干了,送给陆缨,“这是我的定情信物。等我从云南把父亲接过来,两家就议婚,今年一定成亲。”

陆缨解下佩剑,“你要远行,我的佩剑送你防身,早些回来。”

丁巫接剑,陆缨拿扇,相视一笑,定下终身。

北京北城,甜水巷。

魏采薇和汪大夏婚后搬到什刹海单过,甜水巷的房子给了大舅子丁巫住着——丁家被抄没的大宅子因常年没有人居住,年久失修,都成了鬼屋,丁巫雇了工匠修缮旧屋,一时半会还搬不回家。

正好,丁巫把自己以前住的院子改造成新房,等待着他的新娘,跟工匠敲定了图纸,丁巫匆匆回到甜水巷,半路还在菜市场买了一只鸡,他今天要做小鸡炖蘑菇,魏采薇最爱吃的一道菜。

魏采薇回到京城之后,几乎天天来甜水巷蹭饭吃,享受着丁巫的手艺,今天她又来了,隔着门就闻到味,嘴巴都湿润了。

丁巫穿着围裙开门,“来了?坐,马上就好。”

魏采薇坐在葡萄花架下,此时正值初夏,葡萄开始结了一簇簇青涩的果子,不禁想起了她还住在这里时,和汪大夏在花架下……呀呸呸,早上才见过他,怎么大中午的就想起他了?

魏采薇不敢看葡萄了,在院子里转悠,院墙有一处砸痕,砸破了粉刷墙壁的石灰,露出了里头的青砖,这是被我烤制的硬皮月饼砸成这样的,把汪大夏吃了一嘴的血……怎么又又想他了?

幸好饭熟了,丁巫将铁锅搬到葡萄花架的桌子上,两人开始朴实无华的午餐,就像在铁岭无数个三餐一样,丁巫先举筷,把两个鸡腿都夹到魏采薇碗里。

兄妹两个都有不能对对方倾述的秘密,总是把最良善的一面给对方看,魏采薇如此,丁巫也是如此。

丁巫不知道魏采薇一开始就要复仇,魏采薇也不知道有只熊默默承受了一切,她差点在吃自己最喜欢的菜之后永远离开这个世界,不会遇到汪大夏!

她的性命,曾经只在丁巫一念之间,差点一念成魔了。

魏采薇低头看着碗里的两个鸡腿,“哥,一个就够了,这个给你。”养父母魏南山夫妻在时,每次炖鸡,都是他和采薇一人一个鸡腿,并不因采薇是路边捡来的而苛待她。养父母去世之后,兄妹在铁岭相依为命,也是如此。

丁巫低头扒饭,“你都吃了吧,明天我要去云南,回来的时候就到了秋天,你起码三个月都没得吃。”

寂然饭毕,魏采薇去井边洗碗筷,回来的时候,丁巫已经泡好茶了,说道:“坐下,我有话和你说。”

每当丁巫这个语气、这个表情,妥妥的五百年后现代社会里教导主任的形象,魏采薇都心虚的很,开始反省自己最近犯了什么错误。

他们刚刚回到京城,魏采薇还来不及犯错,如果真有什么错,那就是最近太放纵,她和汪大夏终于像一对正常的夫妻,不用两地分居,关起门来,单门独院,胡天胡地。

丁大哥是怎么知道的?他不可能跑去听壁角吧!一定是汪大夏叫的声音太大了……魏采薇忐忑不安的坐下,抿了一口茶压压惊。

丁巫说道:“我今天和陆缨定情了,我们决定今年就结婚,以后你要把她当成嫂嫂看。”

噗!魏采薇当场喷茶,“咳咳,你说什么?这么快?丁伯父还没有回京城,以大哥的性格,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和陆统领挑明?”

你还真了解我,丁巫说道:“是她先向我求婚的,你看——”

丁巫把陆缨的佩剑拿出来,“这是她送我的定情信物。”

虽然丁巫的话语一如既往的淡定,但是这幅明显是显摆的举动以及激动的表情,还是让魏采薇看穿了丁巫内心的欣喜。

“真的!”魏采薇抱着陆缨的佩剑,“我就知道她喜欢你,她怎么开的口?都说了些什么?你们……嗯,就只是互赠了定情信物?没……别的?”

没干点别的,比如拥抱亲吻什么的。只是当着丁巫的面,魏采薇问不出口,毕竟像汪大夏这种没羞没臊的人是极其罕见的。

“看过就行了,还给我,别嗑坏了。”丁巫拿过佩剑,用一块红绸布小心翼翼的包好。

看着丁巫珍视的样子,对这门婚事很是期待。魏采薇为大哥高兴,“恭喜哥哥和陆统领——不,未来嫂嫂有情人终成眷属。”

丁巫把裹着红绸的剑放进木匣子里,锁在柜中,“汪大夏什么时候离开锦衣卫?你们要去那里?”

魏采薇说道:“也是今年,他还有些事情要交差,朱指挥使大人想要挽留他,目前我们还没定下去那里,不过,今年应该不会离开京城——我们肯定要参加你们的婚礼才走。”

汪大夏蒙生退意,想离开永无休止的纷争,过平静的日子。上一世失去过老公的魏采薇深知人生苦短的道理,两人在一日,就少一日,支持他的决定。

反正宫里李九宝现在已经两子三女,是宫里最能生的嫔妃,地位巩固,今生今世还有陈经纪在紫禁城里互相守望,魏采薇觉得不用担心什么,是时候夫妻两个全身而退了。

魏采薇说道:“大哥放心去云南,这三个月我帮你盯着丁府的修缮,等你回来时一定全部修完,可以搬回家住。以及,稳住嫂嫂,要她不要太想你了。”

锦衣卫衙门。

陆缨表白成功之后,如愿把丁巫弄到手,就脱了衣裙,恢复男装,一头钻进书案堆积如山的公文里。

汪大夏一直盯着陆缨值房里的动静,比自己表白还上心,不请自去,“怎么样?丁巫点头了没有?”

陆缨把丁巫送给她的扇子拿出来。汪大夏打开扇子一看,念道:“山深未必得春迟,处处山樱花压枝。桃李不言随雨意,亦知终是有晴时。这是什么意思?说你告白来迟了?他拒绝你了?”

陆缨一听,横眉冷对不学无术的手下,“你读书少就不要胡说八道,这分明是知道有情之意。扇子是他送给我的定情信物。等他去云南把丁大人接回来,我们今年就结婚。”

汪大夏又来邀功请赏,“我就说妆容、那套衣服还有首饰适合你吧,整个人闪闪发光,男人就没有不喜欢的。”

陆缨说道:“可惜你已经结婚了,不能给我当伴郎。”

汪大夏沉默了一会,说道:“陆统领,我就是未婚,也是给丁巫当伴郎啊。”

陆缨习惯把自己当男人,还曾经给汪大夏当过伴郎,所以一下子转不过弯来,一想是这么个理,说道:“那到了结婚那天,你给我画新娘妆吧。我的标准很低,好看就行了。”

汪大夏拍着胸脯,“包在我身上。”

晚上,一到了下衙门的时间,汪大夏第一个骑马冲出去,回家找老婆。陆缨依旧雷打不动的留在衙门处理公事,一直到万家灯火熄灭才回去。

次日一早,汪大夏起床习武完毕回房,用他的方式把魏采薇叫醒,“起床了,今天要去甜水巷,给丁巫送行。”

“我昨天晚上就请他喝了杯送行酒。”魏采薇卷着被子翻了个身,睡眼迷蒙,“他今天早上最想见到的人,不是我们,是陆缨。他应该乐意和陆缨单独相处,而不是一群人给他送行。”

汪大夏一听,的确是这么个理,“如此说来,今天早上陆缨给丁巫送行,不在锦衣卫衙门了。山中无老虎,猴子满山爬,哈哈,我今天可以晚些去衙门,反正没人管。”

汪大夏脱了鞋子,钻到床上,昨晚春宵苦短,还没尽兴,今天早上一定要补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