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谣言

咽喉的鱼刺没有了, 但是开口说话的话会有一股令人作呕的葱臭,汪大夏喝了一口酒,想要以毒攻毒去去味, 但是花雕仿佛给葱臭赋予了灵魂, 更猛烈了。

汪大夏有些尴尬, 魏采薇把茶壶的茶叶取出来, 要他含着。

汪大夏含着茶叶, 平日话最多的他难得保持缄默。

待丁巫和陆英秘议完毕, 汪大夏摇着船上岸,此时即将宵禁, 但是以他们的身份, 宵禁对他们而言都是一纸空文, 亮一亮腰牌即可, 而汪大夏则靠脸就行了, 他爹毕竟还是北城兵马司的指挥使。

汪大夏摇着船靠近码头,此时另一艘画舫也驶向码头,两艘船几乎同时到, 汪大夏先跳下船,将绳子栓在石柱上,另一艘船也下来一个人。

此人做外族打扮, 鬓边的碎发全部剃得干净,一头长发编成一根根蜈蚣一样的小鞭子,在脑后归拢, 用红丝带扎成一束马尾。

此人生得高大壮实,圆脸圆眼睛,鼻梁稍微有些扁平,脖子上挂着一个手指粗的金项圈, 在黑夜里闪闪发光,一看就很有钱的样子。

那人栓了船,一脚踩在岸边,一脚踏在船上,伸手去扶要下船的女子,“小心点。”

那女子伸出如白玉雕琢的手,搁在男子的手腕上。

这手真好看,好像有些眼熟的样子。汪大夏不禁顺着手继续往上看,看到了女子的脸,哟,还真是个熟人。

那人见汪大夏肆无忌惮的眼神,狠狠瞪了一眼,作势要揍汪大夏,“看什么?”

美人连忙阻止,“多斯,他就是我说的那个仗义疏财、借钱帮我赎身的朋友。”

正是昔日的花魁娘子金莺姑娘。她依然是简素的打扮,青衣幅巾。

多斯听了,立刻收了拳头,对着汪大夏抱拳,行了汉礼,“多谢汪公子。”

汪大夏头一次见这个男子,“金莺姑娘,这位是……”

金莺说道:“这是我的表哥,他叫多斯。”

多斯说道:“我是她表哥,也是她未婚夫。”

多斯就差写了个字条,上书“她是我未婚妻”,把字条贴在金莺的头上了。

面对多斯明显的防备之意,汪大夏回了一礼,“原来是多斯大哥。”心道,我从未听过金莺还有表哥,还订了亲事、还居然是外族人!

不过,既然她表哥那么有钱,脖子上挂着那么粗的项圈,为何还让表妹沦落风尘呢?

汪大夏心中满是疑惑。

金莺说道:“我遭遇歹人,被辗转拐卖到了京城烟花之地,从此失去音讯,亏得汪公子帮忙,得以恢复自由,派人传讯给表哥,才得以联络上。”

原来金莺并非中原人。

再仔细一想,金莺的轮廓有好多人种的特征,黑发雪肤、鼻梁高挺,眼眶深邃,除了外族人,应该也有中原人的。

看样子,金莺应该是番邦外族里有钱人家的姑娘,被歹人盯上了,千里迢迢拐卖到京城。

汪大夏由衷为金莺高兴,“你苦尽甘来,终于与家人团圆,可喜可贺啊。”

金莺倒是很平静的样子,“我运气不好,被歹人拐卖。我运气又是好的,遇到汪公子帮忙赎身。”

多斯说道:“你借给我未婚妻的两千银子,明日我会连本带利,登门奉还。”

汪大夏没想到这么快就还钱了,忙说道:“不用利息,本金即可,帮朋友嘛,不会计较利息。”

这才借了三个月,也没几个利息,不要也罢。若是借到一年以上,我就收点利息。

金莺一瞥画舫,“汪公子今晚也和朋友来吃饭啊。”

画舫里,因外头有外人,陆缨等人不方便露面,想等人散了再出去,现在金莺问起,如果迟迟没有人出去,恐怕会起疑心,魏采薇心想反正金莺见过我,就对陆缨丁巫使了个眼神,要他们不要动,然后往身上洒了一些花雕酒,一身酒气的踏步出舱。

“原来是金莺姑娘。”魏采薇假装喝醉,步伐有些乱,差点掉进湖里,被汪大夏给揽住腰稳稳扶住了。

汪大夏曾经托付金莺,要她帮忙把当时还是嫌疑犯的魏采薇改姓埋名,送出京城,但是魏采薇以“人正不怕影子歪”的理由拒绝了。

现在看到汪大夏和魏采薇有些亲密的举动,晚上还在画舫里喝酒,金莺猜测他们两人关系不一般,似乎有些暧昧。

但,这和她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金莺顿首打招呼,“天色已晚,马上要宵禁了,我们要着急赶回家,明日再叙。”

金莺和未婚夫消失在夜色里,陆缨和丁巫才从画舫里出来。

汪大夏救风尘一事众人皆知,都以为他傻,被风尘女子骗了,没想到汪大夏居然慧眼识珠,金莺姑娘有个如此有钱的未婚夫,看来来头也不小,肯定是西域豪富人家。

上辈子,魏采薇从未听过汪大夏讲过年少时的“风流韵事”,金莺这个大美人好像不存在一样。

这一世,丁巫从铁岭来到京城,我们才能在画舫议事,才会巧遇金莺和她的未婚夫,这一世因我之故,好多人和事都发生了变化,未来渐渐变得不可预知了。

不过,魏采薇也由此明白了为何上一世汪大夏遭遇巨变,挥刀自宫,金莺为何没有出手帮他。

因为金莺和未婚夫离开京城,回到了家乡,看相貌应该是西域人,相隔如此之远,当然不知道汪大夏遭遇了什么,也就无从帮忙了。

想到这里,魏采薇释怀了,原来上辈子汪大夏的天真救风尘并不是没有结果。

金莺把钱还给他了,他还无意中给一对失散的表哥表妹再续前缘。

原来他的天真仗义并没有被辜负,真好。

三人在湖边先送别住在中城的陆缨,随后丁巫采薇在甜水巷告别汪大夏,两人回到家里。

丁巫说道:“陆统领一个女人夜里独自回家,要是能送送她就好了。”

魏采薇笑道:“且不说陆统领的爹是谁,就陆统领自己,她一个人起码能打十个丁大哥。你还担心她?”

说的也是,不过大实话不好听。丁巫有些闷闷的,武术和医术他也曾经努力学过,但他在这两方面完全没有天分,努力过也不行,他只会读书,但流放者的身份不能参加科举,只能当个小小书吏。

百无一用是书生,希望我这次能尽我所能帮她铲平白莲教巢穴。

次日,丁巫去头条胡同,揭了“旺铺招租”的红条,跟经纪谈价钱,按照陆缨所观察的这个铺子空了许久都没有找到新主顾,就把价钱使劲压了压,最后以便宜价格成交。

丁巫拿到了钥匙,又是请木匠丈量房屋,好打柜面家具,又是去京城几大生药铺和熟药铺谈进货价格,还借口仓库太小,开始挖地下室。

铺面兴师动众大改造,丁巫还提着礼物造访邻居万货商行老板,“最近我们有些吵闹,日里夜里的赶工,还望邻居海涵。”

隔壁基本上一年换一个老板,甚至一年换两个,都干不长,老板已经习惯了,心想又来个冤大头,收下礼物,客套几句就端茶送客了。

丁巫一走,老板就立刻从和气生财换成疑神疑鬼的面孔,吩咐心腹,“去查查对方的底细,看什么来头。”

几番查访,丁巫的来历摆在了老板面前。

居然是以前兵部尚书丁汝夔之子,落魄子弟,还是个流放者,原本发配在铁岭。

但是丁巫有个寡妇义妹。这个小寡妇不得了啊,本是个江湖游医,却靠着美貌吸引了锦衣卫指挥使陆炳的私生子陆统领。

这个小寡妇孜孜不倦的吹枕头风,陆统领色令智昏,居然把流放铁岭的丁巫给召到京城了!

陆统领被小寡妇迷得死死的,就在端午节护城河划龙舟的时候,小寡妇不知是中暑还是怀有身孕,当场晕倒。

陆统领居然不顾体面,众目睽睽之下抱起了情人小寡妇走进了军帐!

不仅如此,陆统领还包下在场所有卖冰碗的冰桶,一块块昂贵的冰不要钱似的往军帐里运,可谓是一掷千金了。

据说,那天锦衣卫照例得了龙舟赛第一名,但是陆炳接受其他卫所指挥使的道贺时,笑的十分勉强。

后来,本该住在甜水县的小寡妇差不多一个月没有出现过,大门一直紧锁,据说是端午节那天流产了,被陆统领包养,在一个僻静之处调养身体。

一个月多后,小寡妇和义兄丁巫重新回到甜水巷,陆统领再也没有出现过,看来两人已经断绝了关系。

再过了一个月,就有宫里司礼监的人给小寡妇送喜报,说考中了宫廷女医,等候宫廷征召。

据传,推荐小寡妇进宫考宫廷女医的就是陆统领的父亲陆炳。

人们普遍猜测:小寡妇和陆统领分开是陆炳棒打鸳鸯。陆炳提出举荐小寡妇去考宫廷女医,但条件是小寡妇必须和陆统领恩断义绝。

很显然,小寡妇选择了前途,舍弃了情人。因为以她的身份,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嫁入陆家——连做妾都不可能,小寡妇很现实的选择了前途。

所以,陆统领再也没有来甜水巷找小寡妇。

手下双目放光,很是兴奋的讲述新邻居义妹的风流韵事,“……这个小寡妇真有些手段,刚刚踢了陆统领,又和北城四害汪衙内打的火热!”

“听说这汪衙内几乎天天晚上去找小寡妇。据说只吃吃饭,谁信呐,吃的分明是美人。这丁巫就靠着义妹的裙带关系,从流放之地回到京城,还得了钱财,仗着小寡妇是宫廷女医,妇科圣手,就大张旗鼓的开药铺,多赚点钱。他和经纪砍价时的那个精明市侩哟,什么高官之子,就是个寻常生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