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翻旧账

锦衣卫衙门。

黄昏, 陆炳亲自来叫女儿吃饭,“到了时辰就吃饭,公务堆在案头又飞不了。”

最近陆炳注意养生, 一日三餐都提醒女儿按时吃, 也不准她熬夜, 以免将来弄挎了身体, 步入他的后尘。

“马上就去。”陆缨把笔搁在笔架上。陆炳角落有一支船桨, 一看就是汪大夏的, “这家伙总是乱扔东西,早上出门都忘记带船桨, 我看他明天又要忘, 也不晓得什么时候能够长进。”

毕竟是自己的手下, 陆缨护短, 她经常教训汪大夏, 能够把大夏教训成大孙子,但是听父亲说他,她又有心维护, 说道:

“他看到丁巫和丁汝夔父子重逢,想家了,划船训练之后回来, 扔了船桨就回家看父亲。”

陆炳想起汪千户和汪大夏各种“父慈子孝”的场面,笑道:“他若一直不回家,我看汪千户还能多活几年。”

陆缨又护上了, “这当爹的能活几年,和儿女没直接关系,老天爷决定的。我够孝顺吧,您还不是一样中风了。”

陆炳收起笑脸:好像有些道理。我的儿女们算省心听话的, 从不惹事生非,但是我却中风了。汪大夏折腾出北城四害的名声来,汪千户身体好好的,没气出病来,这个年龄照样带队夜巡,真是天意啊。

北城,甜水巷。

汪大夏心急火燎的赶到这里,夏天日子长,到的时候,天还没黑。

十几天不在家,魏宅门窗全是开的,通风换气,熏着艾条和苍术驱潮气和霉气,门口摆着两束艾蒿,预备过端午节。

汪大夏不请自来,连门都不敲,下了马就径直跑进屋子,客堂的罗汉床不见了,抬到了东厢房,魏采薇正踩着椅子,给罗汉床上面挂一副白云般的新蚊帐。

罗汉床上铺着一张新凉席,上面还有未干的水渍,应是刚刚擦干净的。除了凉席,还有藤编的凉枕。

一看就是准备给丁巫留宿的,全是新的。

汪大夏的醋意都能把海水变酸:我那晚住在这里的时候,就睡在客堂,没有蚊帐、没有凉席、枕头都是用魏采薇剩下的,连铺盖都没有,就点个蚊香过了一晚。

“吓我一跳,原来是你。”魏采薇从椅子上跳下来,放下蚊帐,把四周拦严实了,防蚊虫飞进去。

汪大夏问:“丁巫怎么还没走?寡男寡女的,你还要留宿他?”

“陆大人说,后天过完端午就走。舟车劳顿,总得让护送的人休息两天。”魏采薇说道:“他是我亲人,我们在铁岭的时候就住在一起,一起长大。我花了那么多银子租下这栋房子,统共都没住几天。这楼上楼下好几个房间,难道要他住客栈不成?我的租金白花了?你这个人说话好没道理。”

汪大夏憋着气,一屁股坐在罗汉床上的新凉席上,“咱们最近不是挺好的吗?一起吃饭、也聊的来,没吵架。怎么丁巫一来,你就挑我的毛病,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

魏采薇一怔,的确,自从她用一盘葡萄、一顿饭哄好汪大夏之后,两人就和睦了,有时候某些气氛和上一世对食夫妻相似,但又完全不同,没有自宫的汪大夏活泼开朗,笑容明媚阳光,自宫后的汪大夏很少笑,偶尔笑的时候,眼底也总有阴霾。

重来一世,就是为了保护这份阳光,一旦失去就回不来了。

念及于此,魏采薇没有把汪大夏从凉席上赶下来,说道:“是丁巫一来,你就变了,尖酸刻薄,欺负他是个流放者。他爹一介死囚,关在地牢,每一年都可能会死,他好容易来到京城,你还着急赶他走。倘若你的亲人是他,我对他这般言语,你也一定恼了我。”

汪大夏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似的,“怎么可能,你干什么我都不会恼你的。”

没有比老夫老妻更懂得翻旧账,魏采薇说道:“是谁那天说我伤害了你,再也不跟我说话来着?这才过了几天。”

幸亏汪大夏天生脸皮厚,说道:“就这一次,绝对没下次了。”

汪大夏态度如此诚恳,魏采薇不好翻下去,说道:“好,我信你(个鬼)。我和他是同甘共苦的亲人,他父亲以前是兵部尚书,我不好意思攀亲叫他哥哥什么的,所以我们是亲人的感情,但以朋友相称。我不求你把他当朋友看,只是请你你别总是挤兑他。”

魏采薇是个爽快的性子,能够用话直接说清楚的,绝对不含糊。她直接和汪大夏挑明她与丁巫的关系,是亲人,是朋友,没有男女之情。

“当真过了端午就走?”汪大夏问。

“那当然,陆大人的话谁敢不听?”魏采薇说道:“何况他是个流放者,如果拒绝回到流放地,视同逃犯,可当场斩杀,为了身家性命,他也不敢赖在京城啊。”

后天端午节,再后天丁巫就走了。

也就是说,丁巫只在这里住上两天三个晚上。

忍过两天三夜,丁巫就消失了。

我忍就是了。小不忍就要和魏大夫大吵一架。

汪大夏说道:“我是那种欺负弱者的人嘛。我着急要他走,是因为……嗯”

汪大夏努力找理由,“是因为他爹丁汝夔在朝中政敌颇多,死刑判了十年都没有死成,估计很多人想要他死——你那晚也看到严世蕃迫不及待盼他死的样子了,我怕丁巫一来的消息,会让这些人寝食难安坐不稳啊。”

“锦衣卫衙门是陆大人的地盘,水泼不进,但是丁巫在外头啊,万一有人利用丁巫做文章,岂不是会殃及你这只池鱼?我怕夜长梦多,丁巫在京城会连累你,所以着急要他回铁岭去。”

完美!汪大夏暗中为自己的机智鼓掌呢。

“你——”魏采薇哭笑不得,“你是卖萝卜的跟着盐担子走——闲(咸)操(糟)心,整天胡思乱想。是陆大人把他带到京城来的,谁敢动他?”

魏采薇没有往这方面想,因为上一世丁汝夔和丁巫都一直好好的,熬死了所有的对手,最终拨开乌云见月明。

“因为我……关心你嘛。”汪大夏说道:“丁巫是你的朋友,你是我的朋友,我们之间……也有过命的交情了对不对?我关心你,把事情想复杂了,也很正常。”

汪大夏还说:“后天端午节,我要在护城河赛龙舟,你们都要过来看。看完了别走,我带着你们逛京城,这京城谁能比我会玩?保管你们玩的开心,高高兴兴的把丁巫送走。”

虽然魏采薇信誓旦旦说丁巫是亲人和朋友,但汪大夏并不放心:我嘴上也把你当朋友,但我心里……不可说,说出来吓你一跳。

汪大夏不放心两人单独相处,必须插在中间。

这时刮来一股穿堂风,穿堂风带来烟火气还有食物的香气。

汪大夏伸出鼻子捕捉着香气,“好香,谁家的饭?”

寻香而去,来到后院,红泥小炉上有一口大铁锅,锅里炖着小鸡炖蘑菇,丁巫罩着围裙,用缚绳挽起衣袖,正在揉一个个面团,他把面团压扁,一个个绕圈贴在铁锅边缘,盖上锅盖。

还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丁巫贴饼子的时候,魏采薇拿着蒲扇,坐在小杌子上,不停的加柴火扇风,保持炉火旺盛。

两人配合默契的样子,应是在铁岭做过无数次的家常菜了。

此时汪大夏的嫉火比炉火还要旺盛,控制不住这张嘴,把方才的誓言抛到脑后,又开始挤兑丁巫,说道:“都说君子远庖厨,我看丁公子不是一般人,厨艺太好了。”

意思是说丁巫不是君子。

长的帅就罢了,在相貌我自认可以和他打成平手。但是做饭我不会。

丁巫将最后一个饼子贴在锅沿,拍了拍手上的面粉,“我一介草民,不敢当公子这个称呼,直呼我本名就可以了。这君子若没有厨子,每天自己动手做三餐,恐怕就说不出这样的话了。”

魏采薇对汪大夏疯狂使眼色:你刚才是怎么答应我的?怎么又这样尖酸刻薄的挤兑人?

汪大夏装瞎,假装看不懂她的眼色。

丁巫解开围裙,客套着说道:“饭菜马上就好了,如果汪二少不嫌我们晚饭简陋粗糙,就留下来一起吃吧。”

汪大夏出尔反尔,魏采薇不想留他,免得饭桌上还听他怼人,说道:“汪二少好不容易回家一趟,自是要回家问候父母,和家人一起吃饭。”

汪大夏见魏采薇赶他走,心下不是滋味,逆反心上来,我偏不走!

汪大夏也搬了个小杌子,就坐在魏采薇旁边,从她手里接(夺)过扇子,猛地扇风点火,“我回家我爹一定会说,‘哼,你还知道有这个家!这些天连个信都捎给家里,是不是觉得当了锦衣卫就了不起了?就一步登天了?’”

汪大夏挥着蒲扇,学着亲爹的语气说话,活灵活现,“然后把我教训一通,所以,我只有在这里才能吃顿安稳饭,耳根清净,今晚就劳烦添一双筷子了。”

不就是鸿门宴吗?我照样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