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还亲自过来干嘛, 好好养身体要紧。”太皇太后扶起夏眠,越看越满意,这可是他们的大福星, 可不能出半点差错。

“嫔妾没事。”夏眠又把跟康熙说的那番话跟太皇太后跟皇太后说了一遍, 听的太皇太后跟皇太后啧啧称奇, 她们在后宫这么多年, 还真没见过夏眠这样的, 其它宫妃, 有了身孕,那都娇的不能再娇了。

“好。”太皇太后赞了一声, 又跟夏眠说了好一会儿话,才让她回去。

皇上要大肆庆祝新年, 宫里好像一下子就热闹起来。

到处悬挂红色的灯笼, 鞭炮噼噼啪啪的响,畅音阁的戏台也开了锣, 皇上恩赏,从今天起到正月十五,要连唱二十三天的大戏, 这下众人可以一饱眼福。

这次不止低阶嫔妃,好多如惠妃、敬嫔等人也来这里看戏,所以这次表演的人半点不敢马虎, 全拿出了自己的真本事,那叫一个精彩纷呈。

夏眠也考虑过自己要不要去看看, 不过最后还是决定算了。她要忙的事太多,况且, 最近她太惹眼, 去了再生出事就不好了, 还是能避免就避免吧。

至于她要忙的事,首先,她要给家里写一封信,告知他们她怀孕的事,并隐约提了一下皇上答应升她为妃的事。宫妃怀孕,母家是能进来探望的,如果敏珠愿意……

敏珠当然愿意,接到信那天正好是新年,这可真是新年交好运。

夏眠信上说不急,她的产期在九月,可敏珠却在家里一刻也坐不住了,立刻收拾东西,准备赶往京城。

女人怀孕生子可是一道难关,女儿是第一胎,又在宫里,她既担心她年轻没经验走了岔路,又担心别人对她不好,真恨不得插上翅膀立刻飞到京城去。

“越忙越出错,你先顾好自己吧,女儿在宫里这么久了,还能不知道照顾自己。”萨察特拦住她道。

现在正是新年,无论行商的还是开店的都还没营业,敏珠一路过去,难道要露宿?这可是数九天,前两天还下过雪,吃两顿冷饭,再在野地里躺一夜,就是个壮汉也得病倒,敏珠要是病倒了,女儿得多着急。

那不是给她添乱吗?她现在可是双身子。

敏珠冷静下来,也想到了这点,可让她在家等着,等到什么时候是个头。

把包袱一摔,她又跟萨察特生闷气。当然还是嫌弃他不搬去京城住,那样她就方便见女儿了。

萨察特投降,都是他的不对。可黑龙江城刚建好,正是要好好守护它的时候,让他这时候离开,他一万个不愿意。

何况,托夏眠的福,现在他们家条件已经好多了,敏珠想去京城,嗯,除了过年时候,其它时间不是想去就去?不然,她在京城多住一段时间也可以。

“我这次就要在京城住的。女儿在京城有宅子,我就住到那里,再也不回来了,让你一个人在这里爱待待着吧!”敏珠哼道。

萨察特也不反驳,这么多年夫妻,他知道她说的是气话。

反倒敏珠觉得没意思,又念叨两句,继续收拾东西去了。上次去京城太匆忙,她很多东西都没给夏眠带,这次可不能忘了。

第二件事,夏眠要联系一下宫哲,看他到底怎么回事,是否遇到了难处。

宫哲倒是跟她心有灵犀,她这信还没发出去,他就派人送信来了。

原来山东、河南这两个地方的牛他都去看过了,根本不是牛痘,忽然,他又听说山西有头老牛好像是这个症状。

牛作为耕畜,是不能随意乱杀的,可这头牛太老了,身上又有很多病,主人便去官府申请,想结束它的痛苦,当地知府知道裕亲王在找这种牛的事,就派人回禀了裕亲王,又辗转告知了宫哲。

宫哲怕那头老牛坚持不住,又怕横生变故,便赶紧转道去山西,这才没回来。

原来是这样,夏眠松了一口气,只要人没事就好,晚点回来就晚点回来。

提笔给他回信,夏眠忽然想到,马上就过年了,山西离宫哲家不远,何不让他顺便回家看看?对,就这样。

刷刷写完信,她从箱子里找出一些东西包好,一起让降香交给送信的人。

腊月二十八,山西吴县,到处张灯结彩、鞭炮轰鸣,众人都在准备过年。

过年就是一家人团团圆圆的,一起吃饺子,一起贴春联,一起迎接新年,所以无论身在哪里,都要赶回家过年。

西边的青石村,衙役也等着回去过年,所以看着宫哲都满脸焦急。

宫哲却十分庆幸,幸亏他直接赶来了,不然绝对追悔莫及。

没错,这头老牛的确得的是牛痘,在它生命的最后一刻,宫哲拿到了痘痂,也就是痘苗。有了这个,他就能实验。若真如夏眠所说,这牛痘能防治天花,清除天花指日可待。

这头老牛辛苦了一辈子,最后还为人们做了这么大的贡献,宫哲买下那头老牛的尸身,将它埋在它最喜欢的青草坡上,等如果这牛痘研究成功,宫哲想替它立个碑,让人们牢记它的功劳。

后来这青草坡真的有一块石碑,无数免于天花之祸的人来此祭奠它,从此,这青石村也改为黄牛村,流传近百年。

处理好这一切,宫哲打算立刻回京研究牛痘,就在这时,他收到了夏眠的信跟东西。

信言辞恳切,夏眠没提她怀孕的事,只说让宫哲回家看看父母。包袱里的东西,则是她送给他爹娘的,让他一并帮忙带去。

想起父母,再看到周围人都阖家团圆,宫哲心中也不是滋味。

打开包裹,里面有一半是各种奇珍药材,那是太皇太后赏给夏眠的,夏眠觉得自己用不上,就送给宫哲,谁让宫哲家是医药世家呢。

剩下一半,则是宫中的珍品。有送给宫哲母亲的一套老绿翡翠头面,中年妇人戴这种颜色的翡翠,最合适了。还有送给他父亲的两瓶宫廷佳酿以及两块田黄石等等,一看就是用心挑选的。

田黄石被称为“石中之王”,是刻印章的绝佳材料,多少文人墨客求而不得,有钱都买不到,夏眠竟然直接送他父亲两块。

还有这宫廷佳酿,他父亲平时也没事就喜欢喝两口,曾经也自诩喝遍天下美酒,可他还没喝过宫中的御酒吧?

还有这翡翠头面,更是价值不菲。

还有其他的东西……

宫哲心中感动不已,往京城的方向注视良久,才转身往陕西的方向走,他要赶紧回家一趟,然后回京守护夏眠。

过年这天,似乎连医馆的病人都骤然消失了,宫晋山便放伙计们早点回家团圆,自己则在医馆里一边看书,一边等着,怕有急需看病的人找不到大夫着急。

这一等就到了傍晚,外面全亮起暖黄色的烛光,屋顶烟雾缭绕,大家都开始准备团圆饭了。

他这才起身,闭馆,往家里走。

跟往年家中的热闹不同,今年宫哲不在家,夫人楚氏也无心准备菜肴,家里就随便挂了两个灯笼,做了一点饺子,确是宫哲最喜欢的三鲜馅。

宫晋山驻足,轻叹口气,孩子就像雏鸟,总有一天会长大,飞离自己身边的。

只是……

他打气笑脸,正要进门,却见那边挟着寒风走过来一个人,那人的身量,却跟宫哲相似。

似乎长高了一点,只是怎么可能?

宫晋山摇摇头。

“爹!”宫哲语带哽咽。

“哲儿?!”宫晋山大惊。

“孩儿不孝!”宫哲噗通跪倒在地。

“快起来,回来就好。”宫晋山拉着他,朝里面喊,“夫人,快看谁回来了?”

楚氏从里面没好气的探头,还能是谁,不就是他这个破大夫,大过年的还这么晚回来。

没想到却一眼看到了宫哲,自己想念多时的儿子。

“哲儿,是你吗?”楚氏泪眼朦胧的问。

“娘!”宫哲也红了眼圈。

“真是哲儿,哲儿回来了。”楚氏赶紧出来,拉着宫哲上下打量,“冷不冷,饿不饿?快,跟娘进去,娘给你做好吃的。”说完,拉着宫哲就往里走。

直接把宫晋山忘在了外面,宫晋山也不在意,背着手,还哼唱了两句秦腔,跟着进了门。

重新做饭,炒菜,什么糖醋排骨、叫花鸡、炸酥鱼,只要宫哲喜欢的,全往上招呼,厨房里满是雾气跟香味,袅袅飘散到空中。

最后还是宫哲阻止,楚氏才终于停止,一家人坐在桌前,说起了这几个月的经历。

宫晋山跟楚氏并没什么可说的,他们全听宫哲说了。

宫哲说了他在城门义诊夺魁的事,说了西药的好处跟价钱,又说了他正在研究一种能预防天花的东西,听的宫晋山跟楚氏一愣一愣的,没想到儿子去京城才几个月,经历却这么精彩。

尤其西药,若效果真那么好又便宜,百姓可有福了。

“现在太医院正做实验,估计明年应该能推广,皇上也很重视这件事的。”宫哲兴奋道。

宫晋山点点头,皇上果然体恤百姓,宫哲去当太医能为百姓谋些福利,真不枉费他学这一身医术。

还有天花的事,他们这边每年死于天花的人也不在少数,明年就是花年,又不知道要有多少人丧命,尤其,那里还有很多孩子,宫晋山每次看到,都深感无力。

若宫哲能防治这病,那可是大好事。

这件事,宫哲却不敢透露太多,哪怕是他的父母。

宫晋山也明白,便没再追问。只要宫哲做的是好事,他就放心了。

“你还放心,哲儿比你强多了。”宫哲有出息了,楚氏心有荣焉,也敢刺宫晋山两句了。

宫晋山笑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宫哲成就越大,他才越高兴呢,被刺两句算什么。

楚氏脸上的笑容止也止不住。

这时宫哲忽然想起夏眠给他们带的东西,赶紧拿出来给他们。

“宝嫔娘娘送的?”楚氏一看那套翡翠头面就移不开眼睛了,果然是宫里的东西,这做工,这翡翠,得值多少钱?

宫晋山则被那两瓶御酒跟那两块田黄石吸引了目光,御酒啊,他还没喝过。还有这田黄石,他一直很喜欢,就是买不起也买不到,现在竟然一下子得了两块?

不过他却没楚氏表现的那么急不可耐,而是板着脸问宫哲,宝嫔娘娘到底怎么回事,怎么会送他们这么多珍贵的东西。

这时楚氏也反应过来,赶紧竖起耳朵听,生怕有人要害她儿子。

宫哲娓娓道来,他们才知道,他这是遇上了贵人!

“等过完年,我就回去研究天花的事,还有帮助宝嫔娘娘。”宫哲最后道。

楚氏听了十分不忍,却也知道替宫哲开心,她的儿子终于长大成人,能独当一面了。

至于宫晋山则十分支持宫哲,嘱咐他做好自己的事,“勿以家人为念。”

三人重新坐下,喝了御酒,果然甘甜醇烈,再吃楚氏做的菜,别有一番滋味。

在家过了初五,宫哲踏上了回京的路。

随后,则是夏眠最喜欢的事,仔细清点太皇太后跟皇太后的赏赐,把暂时用不到的放到库房,喜欢的则拿来用。

这对纯金嵌宝石物件盒夏眠很喜欢,看到这盒子,夏眠都觉得“买椟还珠”这个成语是可能的,就像这颗珍珠,完全不及这盒子精美。

夏眠把它们美滋滋的摆在桌上,等以后有特别喜欢的东西再放在里面。

还有这个金累丝花囊,细细的金丝竟然能编织成这么好看的花囊,古代匠人的手艺真是绝了。

对了,还有这个玛瑙杯,颜色利用的恰到好处,她也喜欢,决定以后喝水就用这杯子。

翻来翻去,忽然一个亮闪闪的东西吸引了夏眠的视线,这是?她拿起那个东西,仔细查看,发现果然是一颗克拉大的钻石,这纯净的颜色,闪闪的光芒,立刻俘获了夏眠的心。

她当即决定把它做成一个戒指,戴在手上,每天看着,赏心悦目。

全部清点完,夏眠觉得自己又要被腐蚀了,这该死的富贵乡!

喝一碗茶压压惊,再想想自己的计划,她又活力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