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打起来啦!

廖雁丝毫不堕年轻江湖客们身强体健的名声, 吃了药后很快捂出一身大汗,立刻就嚷嚷说觉得自己身轻如燕,已经完全不需要吃剩下的了。

他娘的, 这也忒苦了, 叫人浑身打摆子的那种苦。

还不如往他身上割两刀呢。

但孟阳却本着“买都买了”的节省理念,又拉来场外援军, 软硬兼施威逼利诱灌了他两回,这才作罢。

养病期间, 直至病好之后, 三人谁也没有再提及当晚的插曲, 仿佛集体失忆了一样。

有些事情心里明白就行了, 何必非要清清楚楚说出来呢?

三人一路从北方到了长江边上,中间颇有波折, 更兼交通不便,来一回着实不易。南京城底蕴深厚,占地且广, 多有各色名胜古迹并美食美酒,难得孟阳又偶遇亲人, 自然要多住些日子。

他们每天或是四处寻觅美食, 或是游湖泛舟, 偶尔思念北方口味时, 孟阳就会义不容辞地挽着袖子下厨, 日子过得十分惬意。

廖雁不大耐烦逛街, 闲了几天就好似浑身长毛般不自在, 整个人如没了笼头的马,不知不觉就把偌大城池摸了个底朝天。

可巧城郊有座玄武湖,以紫金山为枕, 依靠古城墙,乃是少有的城内大湖,水波浩渺、雾气升腾,或阴或晴都有一番言语难以形容的壮丽景象。

他不好游乐,倒是喜欢去山林里野,几乎日日都去里头玩耍,竟无意中发现了一处隐藏的酒家,颇合口味。

说到酒,实在是廖雁不够喜欢南京城的最大一点。

这里有足够多的美景美食美人,却独独缺少美酒,可谓十全九美。不过在廖雁这种嗜酒如命的人眼中,只要没有酒,那么九美也索然无味。

做人不喝酒,跟死了有什么分别!

他口中的酒家本山中一户人家,家中只有一对年近六旬的老夫妇,十分热情好客。

老两口只得两个女儿,如今早已嫁人,常年只老夫妇二人安静度日,天长日久,难免寂寞。

因常有人入山游玩,走得累了就要讨碗水喝,那夫妇二人就顺便将前半个院落开辟成茶馆,每日早晚烧水烹茶,以供往来有人歇脚解渴,也沾点人气,与人说说话乐呵乐呵,聊以度日。

这店主人却编得一手好竹器、酿得一手好酒,奈何在本地无人欣赏,难免郁郁寡欢……谁知偏在今年遇到廖雁这个识货的,大有知己之感。

两人虽然年纪差了好几轮,但难得竟一见如故,说天侃地好不热闹,那老汉爱煞了廖雁潇洒肆意,还不爱要酒钱。

“不怕小哥笑话,老汉我年轻时也想过闯荡江湖哩,”老头儿咧开少了一颗牙的嘴巴,乐呵呵道,“只是阴差阳错,终究还是在这里过了一辈子。”

他虽然已经快到六十岁,但依旧耳聪目明,两只眼睛里时刻闪动着光彩。

似少年人般活泼。

此言一出,那婆婆就捂着嘴巴笑起来,又拍打着他的胳膊道,“就你这样,却哪里闯荡得了江湖!”

说着,又给廖雁倒茶,指着老伴拆台道:“他怕痛哩,怕得很。”

老头儿有些不好意思,小声嘟囔道:“你这人真是有趣,谁不怕痛呢?是吧,小哥?”

这一带山上全是茂盛的竹林,山风又盛,刷拉拉的风过竹林声几乎一刻不停。

看着眼前这一幕,听着耳畔回荡的刷拉声,廖雁忽然有种陌生的情绪。

他点点头,很认真地回答道:“是呢,人都是怕痛的。”

不去闯荡江湖,也没什么不好。

这对老夫妇十分好客,廖雁来得勤又话多,两边很快熟悉起来。

老两口的日子很是清贫,每日粗茶淡饭,但老太太的身子骨很硬朗,手也很巧,简单几样菜蔬也被她料理得整整齐齐清清爽爽。

一道清炒笋片,便如同浓缩了整段春日一般。

有时廖雁喝得酩酊大醉,便懒怠下山,直接在人家家中宿一夜。

他也不白住,每日都帮着挑水劈柴,顺便扫扫被风吹落的竹叶,竟罕见地能沉得住气了。

直到此时此刻,廖雁好像才终于觉得这座令无数人心向往之的府城可爱起来。

本来么,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人爱就有人恶,可能江南水乡对世上绝大多数人而言是毕生所求的梦境,但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人生匆匆一站。

不过没有钱,总归不是长久之计。

他是个吃软不吃硬的,若人家追着他要账,惹急了只管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可眼见着那酿酒的老汉家境也不是多么富裕,还总不要自己这个“小友”的酒钱,廖雁自己心里先就过意不去。

他年轻力壮、有胳膊有腿儿的,没道理还要一对老头儿老太太养活。

嗯,怎么搞点钱来呢?

这个可太简单啦。

于是南京城内的贼窝就遭了秧。

江湖客们的收入来源往往相当简单且有限,具体到廖雁身上,基本就只剩下黑吃黑这一条路。

他做这个真是驾轻就熟,堪比撂在岸上干渴许久的鱼儿终于回到水中,难得舒爽。

他的眼睛简直比草原的苍鹰还要锐利,只需往街上看似随意的逛一圈,就能准确叫破哪个是扒手、哪个是拐子。

用他的话说就是:每个人的味道都不同,那些人身上飘着的就是赃款的味道。

香着呢!

于是当天夜里,他就顺藤摸瓜直捣黄龙,如入无人之境,犹如砍瓜切菜般一个人干掉了一群,黑吃黑真的不要太爽。

廖雁彻夜未归,山中老汉以为小友今天有事没来,不禁黯然;白星和孟阳则以为这厮又去山上讨酒吃……

第二天一大早,他右手的麻绳上拴着一溜儿贼,左手则捏着厚厚一摞口供,全都是这伙人熬夜交代的。

不交代不行啊,恶人还需恶人磨,原本这些贼都是陈年惯犯,觉得自己完全是南京城一霸,这就够恶了!谁能想到呢,这平地里蹦出一头活驴来,一个人就把他们一群人干翻了!

众贼都断胳膊瘸腿儿地躺在地上哼哼了,这厮连油皮都没层破一点!

个别贼业务范围比较宽,相对眼界更宽一点,一看廖雁断人手足的熟练劲儿就是心头一凉:他娘的,这不是传说中的折翅雁吗?

之前就隐约听到风声,说他好像不久前曾在绥山州出没,送了黑风镖局好大一个人情,怎么忽然又跑到这儿来了!您老人家是塞外猛禽,就在自己家门口一亩三分地儿活动不好吗?串什么门子啊!

大概这就是缘分来了,躲也躲不掉吧,当日在衙门轮值的还是当天抓到廖雁当街烤鱼的衙役。领头的叫李虎,两人一打照面,表情都微妙起来:

怎么还是你?

原本大家见廖雁这个阵仗,还以为怎么样了呢,都本能地严阵以待起来:没办法,折翅雁在江湖上的名声毁誉参半,前儿还明知故犯烤我们的锦鲤吃呢,谁知道这厮会不会突然发疯?

有个小衙役比较眼尖,往廖雁身后那一群鼻青脸肿、吊着胳膊拖着腿儿的人脸上一扫,竟还能勉强从这一张张面目全非的“丛林”中识别出几个熟面孔。

“李头儿!”他隐晦地拽了拽前头李虎的衣角,朝一个方向努了努嘴儿,压低声音道,“那不是上月刚来过的王老狗吗?还有青皮赵……”

好家伙,都是本地有名的泼皮无赖啊。

李虎定睛一看,还真是,看廖雁的表情越加微妙,畅快之余,竟也有些同情起那些贼来了。

你们犯在谁手里不好啊,偏要撞上这厮……吃苦头了吧!

活该!

廖雁是个有三两染料就敢开染坊的主儿,此时见了一干衙役们的脸色,当场又抖起来。

他一条胳膊搭在石狮子上,斜着眼睛歪着头嘚瑟道:“收货吧!倒也不必太感谢大爷,就是别忘了翻翻看通缉犯簿子,若有赏银的,别漏了。”

一脸“你们衙门的人就是无用,终究还得大爷出马”的表情。

李虎:“……”

也不知为啥,就是觉得手痒想打人。

“对了,”廖雁又想起来什么,从那一摞供词里捡了两张出来,在半空中抖得刷刷作响,“有几个手上还沾了人命,倒数那三个还跟外地拐子有串联,看能不能抓着吧。”

他本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善人,下手也是出了名的黑,折磨人很有一套,这群贼里的相当一部分根本架不住一个来回,争先恐后求解脱。

廖雁一听,哎,有门儿,就又加了一把火,让他们相互检举……

本来么,盗窃这种罪是最难定罪的,尤其是这种根深蒂固,有完整盗窃、分赃、销赃链条的团伙,可能眨几下眼睛的功夫就倒手几回,往哪儿找去?

何况天下银子都长得一个样儿,主人来了叫也不答应,只要不被抓现行,必须按照法律确认人赃并获的衙门也拿他们没办法,顶多找个街头闹事的由头略打几板子、关两天,治标不治本。

那些人都是几进几出的老油子了,出入牢房比回老家都频繁,对这一套规律门儿清,因此肆无忌惮,非但没有悔改之心,往往出狱后还会变本加厉,美其名曰给自己加补养。

所以城里有贼,衙门知道吗?知道。李虎他们知道吗?也知道。

可有办法吗?还真没有!

至少没有根除的办法。

只要世上有好逸恶劳的人,贼窝这种存在就永远不会消失,恰似日光背后的阴影。

但廖雁可不管那一套,你不说我就打,说了就谁也跑不了,总能找出点合适的理由抓你。

所以他这一折腾,就相当于一口气把整个贼窝连根拔起,虽然都罪不至死,可确实解决了大问题:

既然有杀人犯、有胁从拐卖犯,那罪过可就大了,衙门完全可以借口调查,将其余人多关押一阵子嘛。

街上清净一天算一天!

于是李虎难免看廖雁也顺眼了一点。

不过大概就是命吧,同样是黑吃黑,白鹞子每次都能剥三层皮,但轮到廖雁……

李虎身后的小衙役将这群贼人的身份一一核实后,看向廖雁的眼神中都带了淡淡的同情和遗憾,“廖少侠,真是不凑巧,都不是通缉犯。”

正美滋滋想得了赏银怎么花的廖雁:“……你再说一遍?”

小衙役眨了眨眼睛,口齿清楚道:“没有通缉犯。”

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有缘无分吧,廖少侠有花钱的缘,却没有挣钱的分……

李虎冲那小衙役摆摆手,示意他把人都带进去,又看向廖雁,“是不是还缺点儿什么?”

廖雁迅速装傻,“打掉的牙都在院子里呢,想要自己派人去取。”

李虎:“……”

他直勾勾看着廖雁背上巨大的包袱,“捉贼捉赃,这些人积攒多年的赃款呢?”

你撒谎好歹遮掩一下行吗?能不能尊重一下公职人员!

廖雁睁眼说瞎话,“没瞧见,我去的晚了,早没了。”

李虎太阳穴上青筋突突直跳,忍无可忍地指着那个包袱道:“这不就是吗?”

不然你一个连十两银子罚款都要跟人借的主儿,哪儿来的这么大包袱?

廖雁警惕地看着他,立刻往后跳了一步,站在大街上道:“干什么干什么?官府的人要明抢了是吗?你说这是赃款,你叫它一声它答应吗?”

李虎:“……”

片刻之后,有衙役气喘吁吁冲入后院,亢奋地指着外面道:“打,打起来了!李头儿跟那什么姓廖的打起来了,都去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