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一诺从来没有看见萧裔远露出过这种表情,略有些心疼。
她小心翼翼地看着他,说:“……那,在你找到正式女友之前,我们还是可以做朋友,是不是?”
萧裔远看着她,在心里叹了口气,点了点头,“嗯,当然可以。”
“那就好了。我们能做好朋友的时候,就加紧珍惜吧!毕竟这样的好日子,很可能过一日就少一日了!”温一诺扬起笑脸,双手合什在胸前,抬眸看着萧裔远。
初夏的夜空下,她的面容清艳无匹,有股不同凡世的缥缈感。
唇角的笑意却带着纯净又残忍的慈悲,像带刺的玫瑰,靠近就会被刺伤,远离却又舍不得放弃近在咫尺的美好。
她的双眸弯弯,瞳仁又黑又亮,倒映着万千星光。
萧裔远后来回想,他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星光,就在温一诺的黑眸里。
……
离开学校之后,大家一夜之间从象牙塔里被世人细心呵护的莘莘学子,变成了被社会毒打的初级社畜。
不仅是狂人妹,就连三亿姐都收敛了自己的锋芒,开始承受和学校里不一样的处事规则。
只有温一诺如鱼得水,一点都没有身为“社畜”的自觉。
这个时候,她大舅十来年对她精心的教养就起作用了。
从六岁就跟着大舅走南闯北看风水,看人脸色已经成了她的本能特色。
不过她看人脸色是为了揣摩人心,做出正确应对,并不是为了阿谀奉承,说一些连自己都脸红的话。
在傅氏财团旗下的新人类娱乐有限公司上了快一周的班,她才把自己的办公室收拾到像模像样。
周四下班之后,她回到家里,发现萧裔远,她妈妈,还有大舅都在,而且餐厅里已经摆好了一桌丰盛的饭菜。
温一诺“哇”地一声,急急忙忙去洗手换衣服,然后坐下来说:“都是妈妈做的吗?”
她最喜欢吃妈妈做的菜了。
温燕归年轻的时候不怎么会做饭,但这十几年下来,她的厨艺已经很不错了,不过离那些真正的大厨还有一段距离,就连萧芳华都赶不上。
但温一诺就喜欢吃她做的菜,因为这是一种属于“妈妈”的味道,吃到这种味道的菜,就跟回到家一样,觉得安稳,踏实。
这是外面再好吃的山珍海味都给不了的感觉。
她夸张地在温燕归脸色啵地亲了一下,甜甜地说:“妈妈我爱你!”
“知道了,我还没洗脸呢,你亲什么亲?”温燕归笑着拍了她一下,“再去洗把脸,然后来吃饭。”
“好吧。”温一诺搓了搓手,“我刚才只洗了手,脸上的妆还没卸呢。”
萧裔远闻言抬眸看了看她,微笑说:“……你化妆了?看不出来。皮肤还是那么好。”
“我用隔离了。”温一诺瞪大眼睛,“还有眼线,你看不出来就对了,我化的是裸妆!直男都看不出来的!”
萧裔远:“……”
他不过是奉承一句,当他真看不出来温一诺化的“妆”吗?
不过温一诺一句“直男看不出裸妆”的判定,让他迅速移开了然的视线,免得被她扣上“不是直男”的帽子,那可是要了命了。
温一诺转身去浴室洗脸。
趁她没看见,张风起朝萧裔远竖起大拇指,小声说:“……果然是学神,连这都无师自通。”
想他张风起天纵英明,也是琢磨了好久才回过味来。
那就是,当一个女人问你她化了妆没有,一定要回答“看不出来!”,然后夸她素颜真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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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裔远笑了笑,心想这还用学?
他三岁就看明白了。
温一诺洗完脸出来,快活地坐下来,拿起筷子说:“妈妈吃饭!大舅吃饭!远哥吃饭!”
“诺诺吃饭。”萧裔远笑着给她先盛了一碗汤。
晚饭前一碗有营养的汤,非常有助于减肥。
温一诺一般喝完汤,就没有什么食欲了,吃几筷子青菜,再吃一点肉和鱼,就饱了。
不过今天她喝完汤,又吃了一碗饭,还把一整条红烧鱼吃了大半。
“你今天怎么这么饿?”温燕归好奇地看着她,“今天工作特别忙吗?”
“她能忙啥啊?”张风起嗤了一声,嘀嘀咕咕:“天天打嘴炮的人,还能挣这么多钱,真是走了狗屎运……”
“大舅,嫉妒是病,得治。”温一诺得意朝他扬起头,精致的小下巴形状更犀利了。
萧裔远觉得她又瘦了,默默给她用公筷夹了好几片滑蛋牛柳。
温一诺几口全给吃了,一边吃一边夸:“妈妈您的手艺又长进了,特别好吃!”
温燕归笑着说:“喜欢吃就多吃点,今天的番茄蛋花肉末汤很不错,再喝一碗?”
“好的,谢谢妈妈。”温一诺很自然的把汤碗递过去。
温燕归正要接,萧裔远给截了过来,说:“我来。”
他用汤勺给温一诺又舀了一碗,说:“最后一碗,不能再喝了。晚上吃这么多小心积食。”
“不会哒!我吃完就去洗澡,然后要早点睡。明天是周五,要早点去公司,就能早点回家了。”
其实她这个工作,基本上是二十四小时随时on call,跟急诊科医生似的。
平时没事还好,一旦有事,哪怕是半夜三点,她也得马上起床打起精神应对。
不过幸亏这四天,他们公司的艺人都乖乖的,没有谁闹出什么不可开交的负面新闻,需要她这个公关部发言人去救火灭火。
温燕归和张风起见她第一周工作这么积极努力,都很欣慰。
张风起还半开玩笑地说:“一诺,你这么喜欢这份工作,难道想永远做下去吗?那我的天师事务所怎么办?我还等着你接班呢!”
“大舅,这是我们的家族企业,您急什么啊?再说您还这么年轻,要退休,也得过个十几二十年吧?不急,不急。”
温一诺笑眯眯地说,心想我连远哥不久就要找女朋友的事都不急,继承家族企业算个鸟……
她吃完就去洗澡,然后回房睡觉。
第二天一大早,趁家里的另外三个人还在睡觉,她就起床,收拾好自己,打算去上班。
萧裔远从他住的书房里走出来,已经穿好了一身黑色西装,对温一诺说:“我送你去。”
温一诺和萧裔远其实不顺路。
温一诺工作的傅氏财团大楼在京城三环最中心的cbd地区,而萧裔远租的办公室,在南四环的高科技产业区。
他们住的地方,大概在这两个位置中间。
温一诺忙摆手说:“不用了不用了,我坐地铁很快的。”
她走得这么早,地铁里面一点都不挤。
“你还是买辆车吧。”萧裔远没听她的,拿了公文包和车钥匙跟她一起下楼,“自己开车比坐地铁还是舒服点儿。”
“但是平时上下班开车路上太挤了,比地铁还挤,我暂时不太想开车。”温一诺摇了摇头,打了个哈欠。
两人上了萧裔远的特斯拉,他开的又快又稳,很快来到傅氏财团大楼。
温一诺从车里下来,刚要转身走,萧裔远从那边下了车,走到她面前,给她理理摊开的白色真丝衣领,对她说:“诺诺,别委屈自己,有什么不高兴的,别一个人扛。”
“啊?”温一诺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起来,“好啊好啊!我会哒!谢谢远哥!远哥真好!”
萧裔远勾了勾唇角,没再说什么,低头在她耳边说:“……你别强颜欢笑了,你以为我看不出来你这一周过得一点都不顺利吗?”
“怎么可能?连我大舅都没看出来。”温一诺下意识反驳。
“……那你是承认了,你这一周过得不顺利?”萧裔远缓缓直起身,唇角勾出一抹笑意。
温一诺:“……”
“远哥,你忒不厚道了。”温一诺撇了撇嘴,“我实话跟你说,这一周,小傅总正好不在,去国外出差去了,所以有些苍蝇蚊子自以为老资格,总要在我面前晃悠。我忍了她们一周,今天带了苍蝇拍,再来我面前嗡嗡嗡,毫不留情一拍子拍死!”
萧裔远见她精神头十足的样子,也不再多说什么了。
职场上的每一步,都得她自己走,不管是能够顺利应对,还是碰得头破血流,都必须靠她自己。
萧裔远比谁都明白,他们这种没有家世背景的人,需要靠的是自己的能力在社会上摸爬滚打,面对重重阻碍。
对他和温一诺来说,上学的时候,曾经面临的最大苦难不过考试没有考到第一名。
而到了社会上,没人给你公平的考试,每个人都是不平等的起跑线。
还能怎么做呢?
当然是逼自己重上这所名叫“社会”的大学,夺回自己身为学霸的尊严。
他有些遗憾地捏捏温一诺的桃子脸,轻声说:“你再忍耐忍耐,等我的公司做大了,你来我公司做发言人,我给你股份,给你分红,不会让你再受这些闲气。”
“啊?远哥这么好?就算你有女友也让我去你公司做发言人和股东吗?!”温一诺眼前一亮,桃子型的小脸充满了对“友谊地久天长”的渴望。
萧裔远:“……”
“……嗯,对了,不行。等我有了女友,你就不能去我的公司做发言人和股东了。”萧裔远毫不留情将温一诺头顶“友谊地久天长”六个大字拍飞。
他说完转身上车,利落地把车开走了。
温一诺站在路边,略鄙夷地撇了撇嘴。
当她没看见呢。
明明之前根本就忘了所谓的“找了女友就不能做朋友”这种屁话,还是她提醒他的……
远哥这人……嗯……对她还真是蛮不错的。
温一诺转身走向傅氏财团的大厦,感觉自己又有力气面对办公室那群不服她的人了。